吟风弄月之卷 第二百六十二章 青梅竹马
庙会共五天,均是晚上开始,白天一切与往常无异,夜行的人还是那副死板的面容,一样的匆忙,天黑之后便换了个人似的,疯狂的玩乐。\wwW.qВ5。c0М/我和慕容倩不知疲倦地玩了三天,仍然没有感到丝毫的厌倦——这种活动本来就是为舒缓压力与生活的苦闷而举行的,。
又是华灯初上,我一如既往的浑身黑袍,与慕容倩徜徉在城门之侧,看着欢乐的人群,感受那别样的古代风味。
远处跑来一男一女,约六七岁的两个小孩子,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因为他们似乎是偷溜出来的,身旁并无大人跟随。慕容倩见到亦是一笑,似乎想法与我一样。
他们穿着的也是秦时的男女服饰,宽大的衣服几乎将小小的身体完全遮盖住了,手中各自拿着一根小烟花,发出璀璨的光华。小女孩在前,男孩在后,嬉戏追逐,稚嫩的笑声分外的清脆。
在跑到我们身旁不远处,小女孩忽然绊了一下,直直摔到地上,手中的烟花也折成两段熄灭了。
慕容倩"哎哟"一声,她是个很有爱心的人,当下便想走过去劝慰一番。小男孩已先她一步将女孩扶起来,满脸关切道:"琳琳,你没事吧?"那叫琳琳的小女孩这一下显然是摔得不轻,痛极之下顿时便大哭起来:"鸣哥哥,好疼啊!"小男孩见得她哭泣,皱起了眉头,他脸上虽稚气未脱,说话却甚是老气横秋:"古书教导我们:男子汉大丈夫,流血不流泪!"琳琳一听之下呜咽道:"人家,人家又不是男孩子拉…"小男孩搔搔头道:"也对哦,那怎么办才好呢?"琳琳见他一副傻里傻气的样子,哭得更厉害了。
小男孩搔了半天头,忽然才口袋中掏出一张皱巴巴的五毛钱:"琳琳,你别哭了好吗?我用这个买棒棒糖给你吃。"琳琳的哭声稍弱,不过却道:"那鸣哥哥你呢?"小男孩道:"我不吃,我不喜欢。"说话间却不自觉地咽了一口口水,小孩子哪有不喜欢吃零食的。
琳琳显是看了出来,坚持道:"那不行!"小男孩为难了:"我只有这点钱了,那怎么办?"琳琳道:"那我们一人一口好了。"小男孩一拍手掌:"好啊,琳琳,你真聪明。"琳琳这才破涕为笑:"是你自己太笨了拉。"小男孩拉起她的手,上面破了一点皮,他吹了两下道:"还疼不疼?"琳琳道:"好像没刚才那么疼了。"看着地上那断成两截的烟花,皱起了眉头:"我们没得玩了,怎么办。"男孩手中的烟花也烧完了,想了一会道:"我有办法。"捡起地上两截烟花,蹬蹬跑到我面前道:"叔叔,请问你有没有打火机呀?""叔叔?"我苦笑着问慕容倩:"我看起来真的有那么老吗?"边说边把打火机掏出给他。
慕容倩失笑道:"谁让你总是一副少年老成的样?"小男孩把两根烟花都点上,重新发出美丽的光华,小男孩把打火机还给我,还礼貌地说了句:"谢谢你,哥哥。"我也笑了起来,小家伙还挺会见风使舵的,称呼一下就变了。
他一溜烟地跑回琳琳身边道:"你看,这不是好了吗?"琳琳依然有些愁眉苦脸的,小男孩不解道:"又怎么拉?"琳琳道:"我妈说过,女孩子的手不能让男孩子摸的,不然的话就要嫁给那个男孩子。"这显然只是家长自小培养孩子男女之防的一句话,不过小孩天真无邪,竟是相信了。小男孩正色道:"那等你长大了我就娶你,照顾你一辈子,再也不让你受到伤害了,好不好?"琳琳有些感动:"鸣哥哥,你真好。"小男孩一拍胸膛:"那是自然了,啊对了,我们去买棒棒糖吧。"两人携手一起往超市的地方走去,烟火之光映在他们洋溢着欢乐的小脸之上,显得分外的美丽。
看着两人渐渐远去的,一种强烈的亲切感忽然涌上心头。在他们身上,我看到了自己与思思昔日的影子,那时思思与琳琳一般的大,也爱哭,是个鼻涕虫,只不过我比那个小男孩更穷,兜里经常是空的,但是在思思不开心时,我会在糖果摊附近跟在一个大人身后,装做他的孩子,店主通常不会介意顾客的小孩尝一两颗的,我便常常以这种方法得到的糖果哄思思。那时每当得手后常常很得意,以为自己聪明,现在才知道其实是个笨法子,因为那时的我太笨了,经常都是在同一个摊子上施骗,老板只怕早就认得我了,换做现在的我肯定会不时转移阵地。不过幸运的是卖糖果的老板是个好心肠的人,并不点破。
眼前又是一对青梅竹马,无论他们今天的儿戏之言会否在若干年后成为现实,这都是一段永远都无法抹去的美好回忆了。青梅竹马,一个多么美好的词!拥有了青梅竹马的另一半,就意味着你的童年绝对不会再无聊。我小时的生活很苦,无论是精神抑或是身体,但思思的出现却让我苦闷单调的童年划上了精彩的一笔!
慕容倩眼中闪过羡慕之色:"有个孩提时的好朋友,多好啊!"我点了点头:"确实很好,啊,对了,明天我得回去了。"慕容倩讶然道:"明天,这么快?庙会完了再走不好么?"我摇了摇头:"不了,家里还有点事呢。"心中想的却是:还有个非常重要的人在等着我的归来啊!
慕容倩知道我去意已绝,欧伯母与慕容天骅热情挽留几次之后也无可奈何,第二天早上我便登上了回冰际市的飞机。
报志愿时思思曾征求过我的意见,当时我说一切均由她自己拿主意,她已经长大了,应该有自己独立的想法。回去后得知思思最终报的还是北平医科大,专业是中西结合。尽管她很想读新闻类的大学,但最后与我在一起的愿望还是战胜了一切。促成她下决定的也许还包括她父亲是死于心脏病,还有我小时体弱多病的种种缘故吧。
七月初成绩出来,思思如愿考上了,这是一个值得庆贺的日子,我们两家的小孩同时就读全过最有名的医科大学,确实非常难得,当天张雯,张亦,李晓,成怡,张可夫妇,还有以前小区的旧邻居都纷纷过来庆贺,晚饭热闹非凡,在茶吧那边拜了好几桌。一些经常来喝茶的顾客也认识思思,这个可爱活泼,招人喜欢的女孩子,因为她每逢节假日都要过来帮忙,有位是我们省出名的大书法家,当即送来了一副红字庆贺对联,最后宾主尽欢而归。
兼职,茶吧帮忙,老同学聚聚,与张雯的偷偷约会,李晓的时常光顾,此后的日子我在忙碌而充实中度过。日历翻过一页又一页,两个月的假期很快就过去了。
借张可的钱已还光,加上兼职的两个公司说我干的不错,工资又提升了些,其实更多的是为了拉拢我毕业之后为其效力,人才招聘信息网上人事部的家伙个个都是目光毒得很,看得出那些人是真正的人才。不管怎么样都好,总之我囊中是有些银子了。思思的新学期不用去挤火车,上个厕所都难的拥挤情况是不用去"享受"了。
我是第三个到宿舍的,最后一个来的宋雄斌,一进门就大嚷道:"兄弟们,我们是大二罗!"我才有些如梦初醒的感觉,感叹时间的流逝,不经意间,我们已经是个老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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