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月初露 第四节 童年意外
其实我不知道,思思那么粘我是有原因的。wWW.Qb⑤。cOm我本来不应该是这样平凡的一个人,我很小的时候其实是个少见的天才,才4岁我就识得上千的汉字,电视上的学英语节目所教的简单日常用语,我过目不忘,并且发音也很标准流利。
有一次我妈带我上街买菜,碰到个老外问路,那老外愁眉苦脸,像猴子一样指手画脚了半天,我妈依然不懂他说什么,我刚好学过问路和如何回答的部分,突然冒出一句:“GOaheadthisstreetandturnrightatthefirstconner,andyouwillfindit.”把我妈和那老外都吓了一大跳,老外喜出望外,猛的夸我:“whatacleverboy!whatacleverboy!”。
我爸喜欢下象棋,有一次他带我到楼下苏爷爷那里去下棋,我看了几局之后,居然开始慢慢有些懂了,有一局我爸被困住了,我指着一个地方叫他下,他爸本来也没抱什么希望了,死马当活马医,也就随便下了。刚开始看起来好象是死棋,谁知竟然是一着妙棋,转了几个弯后居然脱困而出了。
苏爷爷也说我聪明,长大必定有出息,到后来我看多了也有些会下了,我爸去上班的时候,他棋瘾发作就拖我去和他下,刚开始是我输的多,慢慢地我就能和他互有输赢了,到后来反是我赢得多。苏爷爷是个棋痴,棋风颇好,输了不但不高兴,还说这样下起来才过瘾,整天就拖我下棋,只恨我不是他孙子,不能晚上睡觉的时候爷孙两继续下。他那里的藏书很多,每次下完我都要借几本回去看,邻居们都很喜欢我,教育他们小孩都是说:“你看看人家小逐,才那么小就懂得那么多了。”同一个小区的小孩子也很佩服我,那时我是小区中的老大,因为我看过的书多,会讲的故事多,小孩子总是特别的天真,但这只是其中一个原因.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的打架是小区一绝,那时同一小区的男孩子,全部被我打哭过,其中包括一个比我大上3岁,已读二年级,在校经常欺侮其他小学生特别是女生,被称为“小色狼”的粗壮小胖子,事情起因是他摸了思思脸蛋一把,思思哭着来找我,结果第二天我把他堵在小区巷口暴打了一顿,直打到头破血流,鼻梁骨差点断折,我也被我爸狠狠打了一顿,给他父母和他当面道歉,还赔了不少医药费,但那小子从此以后见我面都如惊弓之鸟一般。
那时候我的精力也实在是够旺盛的,身体好的不得了,蹦蹦跳跳的从早到晚到处去也不觉得累。思思那时候还是整天流着鼻涕的,头发打着两个羊角丫的小丫头的时候,就整天跟在我屁股后跑了。
我胆子非常大,有一次“六一”的时候,妈给了点钱我买东西吃,我没买什么,拖着思思,也没告诉家里人,一大早就跑去游乐场玩了一整天,到晚上才尽兴回来,把两家的大人都吓得够呛,晚点回去就要报警了爸妈怕我太野了,第二天吓唬我,把我锁在屋子里面不让我出去玩,我却从屋子后面的阳台爬下去了,爸妈差点没吓死,以后也不管我去哪玩了。
其实他们对我也很放心,那时候的我很聪明,虽然有时候我很贪玩,但是必要时却很成熟的,从不含糊,做事甚至老练得不像个小孩子。我带思思去游乐场那次,坐车,买票都做得井井有条,镇定自若,有时候不懂怎么走干脆就当街抓住个叔叔阿姨问路,倒是坐公车的时候人非常多,把思思吓得小脸煞白,只知道紧紧抱住我手臂,我想她抱我手臂的习惯就是从那时开始的.
在这个鱼龙混杂的城市,偶尔也会撞上些人贩子,拿着搪和玩具引诱我,我想起书中有句话:“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碰上这些人通常我会笑得很甜,然后甜笑着问他有没有电话,有的话我会借过来,骗子总是会尽量满足小孩子的要求的,于是我继续拨110,再下一刻骗子和手机会一起消失在我面前.然后我会学大人一样目中无人地长叹一口气:“这样的伎俩,比起三国演义中的差得实在太多了!”
我家离市场不远,5岁时候我就敢跑去帮家里买菜了,我长的很可爱,别人都不骗我,买什么都给足称有时候还多出一点,我还会烧一两个简单的菜。爸妈也因为我这么聪明而很自豪,邻居和亲戚朋友都是这样夸我,我学东西的速度也快得惊人,什么东西折腾一两遍就会了,有时候还能举一反三搞些新花样出来。
思思一直都很佩服我,觉得我很了不起,什么都敢做,而且做得又好。我带她到游乐场去玩那次她也不觉得害怕,觉得跟我在一起很好玩,觉得我是很安全可*的一个哥哥吧。
天有不测风云,5岁那年,我突然得了一场高烧,烧了3天3夜,期间一直昏迷不醒,无论吃什么药体温都没降,到第三天晚上我气息非常微弱,是夜就连医生都认为我撑不过去了。然而次日早上,我的高烧无端退了,奇迹般活了下来,只是从此以后我就像失忆了一样,就连爸妈我都不记不起来了,直到重新生活了一段时间我才认可他们的身份。
思思在我昏迷的几天里除了睡觉的时间都是整天陪着我,把眼睛都哭肿了,我苏醒过来后,惟独对思思不排斥,虽然我不记得她的名字,还有和她一起去玩的事,但见到她就有种发自内心的亲切感。
醒过来后我也不再有以前那种灵气了,变得和一个普通男孩子一样,而且性格也开始慢慢改变了,变得沉默寡言,有什么心事都是埋在心里,只有和思思在一起的时候,我才会完全放开自己,话也变得比较多。也不像以前那样活蹦乱跳的,身体大不如前,整天都要吃药。我爸妈对此很心痛,邻居也唏嘘不已,说好好的一个孩子,怎么会变成这样呢。
不过我的英语和象棋依然很厉害,可能是接触的比较多,潜意识里还存在着这方面的东西。不过对于其他东西我都是不记得了的,爸妈都没有告诉我,邻居也不说,这样的事对人的打击的确是很大的,我一个小孩子只怕会受不了。因此,从我高烧苏醒那一刻开始,我就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孩子,之前这样,以后也这样。
就这样一直从小学读到初中,一直到了初三,思思还是很崇拜我的,跟我在一起去玩的那段小时候的时光,是她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了,我整天带她到处疯,总敢尝试一些不是她甚至所有别的这年龄的小孩子所不能也不敢去做的事,而且我做什么都很自信,好像没任何事能难住我一样。那时候的我无论学什么,总是比她要快要好,直到现在她还是一直认为我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一个可*的大哥哥。尽管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我了,她对我的仰慕还是一直没有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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