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章 有狼来袭
第153章 有狼来袭
消灭一条后腿之后,岳复很随意的把骨头丢到身后的灌木丛里,站起身下达了这一天当中的第二条、也是最后一条命令:“所有人填报肚子之后立即自行寻找地方休息,明天早上五点钟,继续赶路。”
说完,他就纵身爬上了一株大树,找了个宽大的三枝树杈半躺着开始闭目养神。
水生提着一条三斤多的大鱼回来的时候,岳复已经在树杈上睡着了。
这一夜,在韩大光宰杀那只野兔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无法平静。
只是,除了岳复和在山中生活过几年的水生之外,包括韩大光在内的其他人都没有意识到。在山林中宰杀猎物,并且不处理好猎物的无用部位,比如像岳复那样随意的丢弃还带着血丝的骨头,浓烈的血腥味很容易招来附近那些处于生物链较高位置的野兽。
而在山林中,最常见的,就是狼了。
事实上,狼才是山林中位于食物链最顶端的生物。单个的狼不可怕,可怕的是,狼极少单独存在,它们是群居动物。
水生一回到临时营地就闻到了浓烈的血腥味,但看看已经睡得仿佛都在打呼噜的岳长官,忍了又忍,终究还是没说什么。
他是个优秀的猎人,同时也是个聪明人。
岳复有多厉害他不知道,但队伍中那些刺头兵一看到这位胖长官就老老实实,加之山中猎人对于危险生物与生俱来的警惕感,他知道,看似和善的胖长官,绝对不是普通人。不是普通人的胖长官,如何会不知道血腥味会带来的那些潜在危险?别逗了,他这个山里出来的土包子都知道的好不好?
冷眼旁观之下,绝大多数的士兵都选择附近的树下或是靠近山体的平缓处休息,这又是极为要命的。
如果是来山里游玩,这样的选择倒也没什么,至少他们都还选择了地势较高的位置休息,避免山洪爆发带来的危害。
但有了这浓烈的血腥味儿,在有可能引来野兽的情况下,这么选择可就有问题了。
可水生知道,在最高长官没有下命令之前,他这个分队长只有约束本分队的权限,但考虑了一下,水生也没有主动让自己的队员上到树上,而是任由他们三三两两的自己找地方。
他大约有点儿懂岳复的做法,就像昔日父亲教他打猎一样,甚至都不跟他说狼的要害是哪里,他一箭射中狼的腰腹,以为狼一定已经一箭毙命兴冲冲跑过去时,差点儿没被野狼反噬的一口给咬中脖颈,若不是跟在身后的父亲一刀将其劈翻的话。
有些事,你不亲身经历一下,印象就不会深刻。而自那以后,学习打猎的少年也知道了,狼虽然是铜头铁骨豆腐腰,但真要使其毙命,要么,打断它的腰,要么一箭破开它的铜头。
水生没有想错,岳复就是故意的。
这六十多人都是他亲自挑选出来的,无论是能力还是服从力都很强。
只要岳复命令他们爬到树上休息,把在山林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告知他们,他们就会严格执行并且牢牢记住。
但如果那样的话,他们就失去了一次绝佳的“实战训练”的机会。
他这样做,就是要让他们经历这种实战,以后无论到什么时候都要清楚的意识到,他们要面对的,永远不仅仅是目标中的敌人,还有随时可能出现其他危险。
危险,将随时伴随他们左右;
想要完成任务并且活下来,就一定要时刻紧绷着神经,哪怕是睡觉的时候!
岳复爬上那棵大树之后,七戒就晃晃悠悠的跟过去,在那棵大树下面趴下,很快就睡着了。
相比之下,它可是这支队伍之中比水生还要了解山林的那个人,呸,是那头猪才对。
这一路上,它早就把肚子填饱了,做为杂食动物的它就算不吃肉,被它用猪鼻子拱出来的植物根茎也能填饱它的大肚皮。
至于危险嘛……
要是它会说话的话,肯定就呵呵了。
如果它是一头普通的野猪,说不得还得担心一下。
不过,它可是一头成年的、重达五百多斤的野猪王。
就算是碰见老虎都有一战之力,山林之中还有什么是能够威胁到它的生命安全的?
狼群?
来个五七八匹的狼群,见到它就只有掉头就跑的份儿好吗?如果来多了,那它也可以掉头就跑嘛!
深夜,吃了一肚子野果的窦六品第二次被尿憋醒,起身绕到一丛灌木后面放水。
就在他要用一个男人标志性的哆嗦来享受膀胱放空的愉悦时,身体突然一僵,几滴残留的液体抖在了手上。
他顾不上理会,第一时间把自己的放水设备收了起来,伏低身体系上腰带,反手抽出了挂在腰间的三棱刺刀。
他看到的,是三十米外冒着绿光的小灯笼。
一共,七双。就在前方不远处的树林里。
一瞬间,窦六品睡意全无。
尽管他不是猎人,也知道那一双双冒着绿光的眼睛属于什么物种。
那是狼,而且,是狼群!
如果判断不错的话,这七双眼睛当中还并不包括这个狼群的狼王。
要说他有多害怕,其实也不至于。
毕竟,他们这边有六十多人,而且都是经过了将近三个月苦训、且参加过一次真刀真枪的剿匪战斗的。
可是,岳复之前已经下了死命令,在山里不许开枪。
仅凭军刺与狼搏斗,窦六品心里多少有些没底。
他只能一边全神贯注的戒备,一边小心翼翼的缓缓后退,打算先把其他人叫醒再说。
要不然,万一哪个睡的比较死的倒霉鬼,被那些畜生一口咬断了脖子可就悲剧了。
挨了一脚的唐辉“蹭”的一下从地上跳起来,瞪着挂满眼屎的眼睛看着窦六品,一副“拿不出合理的解释老子就揍你”的模样。
窦六品顾不上跟他斗气儿,压低声音说道:“赶紧,把其他人都叫起来,有狼!”
唐辉一激灵,扭头顺着窦六品的目光望去,果然看到了那一双双冒着绿光的眼睛。
更重要的是,它们竟然正在缓缓逼近!
或许,在饥饿的狼的眼中,人类,并不可怕。
远处,在一处不易发现的山坡上,还有一双冒着绿光的眼睛正在盯着这个方向。
这双眼睛的主人,正是这支狼群的狼王。狼王明显比狼群中的其他狼大了一圈儿,眼神也更加阴翳。
在它的左脸上,有一道十几公分的伤疤,为他平添了几分狠厉之色。
那道伤疤,是它刚刚成年的时候被猎枪打的。
子弹擦着他的左脸飞过去,保住了它这条命,留下了这道疤痕。
成为狼王之后,它曾经不止一次带着它的狼群袭击进山采药或打猎的人类。
而且,全都成功了。
在它的眼里,这些用两条腿走路的人类,是仇敌,也是猎物。
这次的“行动计划”,正是它策划的。
血腥味惊动了它,经过“侦查”之后,它终于还是决定进行这次“捕猎行动”。尽管,这一次的“猎物”数量有点儿多。
不过,根据狼王的经验,在发现他们之后,这些猎物至少要跑一多半。
而它们,只需要四到五个“猎物”,就能填饱肚子了。
侦察并观察了近一个小时后,狼王决定发动袭击,但却被因为尿憋醒的窦六品给发现了。
本来,士兵们在休息之前是要按照惯例轮流警戒的,但是被岳复给阻止了。
他的理由是:有七戒在,不需要警戒。
从逻辑上来说,这是完全没有任何问题的。
事实上,七戒也的确早就发现了这个狼群。
但是,它却并没有示警,甚至没有任何反应。
因为,在它发现狼群靠近的第一时间,树上那位也醒了,并且示意它不要“多管闲事”。如今七戒已经把岳复当成了自己的“老大”,也就是人类概念中的主人。
“老大”不让管,七戒自然也就乐得清闲,没有理会这个狼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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