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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深夜奔驰


接下来的戏份,奥斯汀.海曼和艾德蒙.伊斯顿,不再需要共同来片场报到。

        按照日程,奥斯汀会拍摄“尼尔”在夜间奔跑、与青梅竹马对谈、过着没有明天的放荡生活。不过对他而言,那些戏份,全是“尼尔”不断狂奔的过程。

        电影中那位少年,熟练地摆动着四肢,踏过灰调的街区,经过了布满钢筋水泥的工地旁,进入脏乱的地铁站,年轻俊秀的脸蛋被苍白的天光与路灯,照出异样的光彩。

        然而无论去了哪里,他的周身始终环绕着黑暗空寂的气场,仿佛茫茫宇宙中孤弱无助的矮行星,吸引着丑陋的陨石朝他砸来。

        他是为何而跑呢?为了逃离自己的过去,还是追寻自己所冀望却未曾拥有的温情?又或者,那是他唯一所知道的生活方式?少年不知道,那问题对他而言也不再重要,他就只是狂奔而已。

        结束了今日的戏份后,奥斯汀.海曼顿时感觉内心一阵空虚,以致几乎听不到导演的称赞声,也没看到同台演员对他发放的佩服目光。

        直到子夜零时,艾德蒙的短信才让他的神智稍微清醒过来。

        “奥斯汀,你今天晚上有空吗?”他问。

        “有,怎么了?”奥斯汀回覆。

        没想到爱德蒙恰巧在线:“今天晚上可以陪我练车吗?我最近刚买新车——额,严格来说不是刚买的,几个月前就买了,但是一直没开出来。”

        “可以呀,记得开慢一点,我不保证能开得像你一样快。”奥斯汀应道。

        “太好了,我们在这里练,不会很远的。晚上十点见!”爱德蒙传送了一段地址。

        奥斯汀查看后,发现那是某条横跨加州南北的高速公路。

        、

        奥斯汀依约抵达相约的高速公路,发现艾德蒙已经坐在一辆红色法拉利上等待──虽然奥斯汀不是名车达人,但凭借着他在好莱坞明星圈子里游走多年的常识,也看得出那辆车至少值50万美元以上。

        再看看自己银灰色的马自达,唔虽然他一向以低调的生活方式闻名,亦不屑和他人攀比奢华,但这两辆车简直是天壤之别。

        艾德蒙明显也看到了这点,他诧异地望着奥斯汀的车,却迟迟不敢说话。

        他绝对不会认为对方买不起豪车,据他所知,奥斯汀光是《星战2》的片酬加上分红,买一部比他名贵的车肯定绰绰有余。

        空气冻结了半晌,奥斯汀率先开口:“我是为了不被跟拍才买了这种车的。”

        这种烂大街的车款,方便他独自出行时,隐身在车群中不被发现,也免于被狗仔队和粉丝堵车,造成难以预期的危险。

        艾德蒙点点头:“原来如此。”

        、

        夜里,他们沿着高速公路急驶,如同《神秘肌肤》的“尼尔”,在街头巷尾狂奔。

        深黑的夜幕,衬得两旁路灯撒下的光如艳阳般闪耀,附近零星的车灯和不远处的高楼大厦仍兀自与星辰争辉。夹带些许水气的劲风不断拍打着玻璃板,发出清脆的声响,也增添了空气舒适的冷凉。

        两人不禁越开越快,直到奥斯汀看到路旁的速限牌和自己的速度表显示几乎相同的数字,才稍微放慢速度。

        而艾德蒙仍继续加速,一下子就把奥斯汀甩开。

        “艾德蒙!”奥斯汀提醒:“超速了!快慢下来!”

        没用。此刻艾德蒙正沉浸于风驰电掣的速度感,且耳边风声太大听不到他的声音。

        该死!奥斯汀用车子附设的拨电话功能拨了爱德蒙的手机,两次才接通。

        “怎么了?”车上传来艾德蒙的声音,只是充满杂讯:“我在开车耶!”

        “你超速了!艾德蒙!”奥斯汀喊:“美国高速公路上都有测速照相机你不知道?”

        “别担心我啦!顶多吃一个罚单而已,又不贵!”艾德蒙爽朗的回答。

        “相信我,如果我是你会慢下来的!”奥斯汀说。

        “以后别为这档事担心我,奥斯汀!超速罚单不贵的,至少比起片酬来说太便宜了,而且如果要打官司的话,我可是有律师的!”艾德蒙信誓旦旦的说。

        “不是啦!你没看到警车就在附近吗?!”

        、

        下高速公路没多久,艾德蒙果然如奥斯汀所料,被几个警察拦下来。

        “你知道你犯了什么错吗?”警察问。

        “知道,对不起。”金褐发的演员快速的把手放上方向盘。

        警察惊讶的抬起眉毛,接着放缓语气:“可以请你让我看你的驾照吗?”

        “可以快点吗?”艾德蒙秀出驾照。

        正当艾德蒙忙于应付警察时,某辆银色的马自达从他旁边呼啸而过。

        、

        半小时后,两人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准确来讲,是奥斯汀先抵达目的地并下车,几分钟后艾德蒙才跟上。

        于是乎,他俩在公路附近的某处乡下地带席地而坐,仰望着璀璨的星光,并感受着柔软的晚风,夹杂着草香吹来。

        而艾德蒙手上正拿着方才警察开的罚单。

        “哈哈,你看看你!”奥斯汀乐不可支。

        “笑屁呀~要我没被警察拦,我可以比你先到的。”艾德蒙抱怨。

        “啧啧,我可是提醒了你有警察,是你自己不听的喔!”奥斯汀勾起嘴角。

        艾德蒙翻个白眼。

        “不过我说真的,”奥斯汀问:“你是不是很常超速?听你说超速顶多吃一个罚单。”

        “呃还蛮常的,因为飙车真爽,而且我自从来美国以后形象一直是坏坏的,所以不管我超速几次,大家都不会讨厌我,只会觉得很正常。”

        “形象?”奥斯汀说:“艾德蒙,原来你也会经营自己的形象吗?”

        “废话!当明星的,哪有人不会经营自己形象的?就算不想经营,公司也会逼着他经营不是吗?”艾德蒙说:“只是我的形象,是照着自己的本性去创造的。”

        接着他大叹:“我实在受够了小时候那种乖乖牌形象,老实说,我一直都是个好动的小孩你知道吧?可是那时我的经纪人,都一直要求我乖乖的、不要捣蛋!烦死啦!”

        “咦?原来你的形象乖过吗?”奥斯汀逗伙伴一下。

        “呃…相对于你来说,行不?”

        、

        在奥斯汀的记忆里,小艾德蒙确实和“乖巧”二字搭不上边:他不拍戏的时候就想找人玩耍、吱吱喳喳地说话,偶尔还出个鬼点子、恶作剧,因此时常被大人训斥。

        尤其在小奥斯汀的对比下,就更加明显了。

        “好无聊喔!为什么我们要一直待在这里呢?不能讲话也不能乱走,我好想出去玩啊!”数不清的宣传会后台和红毯前,小艾德蒙皆忍不住抱怨。

        “小声点,艾德蒙,摄像机在拍。”小奥斯汀拉拉伙伴的袖子提醒。

        尽管小奥斯汀年纪较小,个性也较怕羞,但等到他习惯面对镜头后,变得比小艾德蒙还擅长维持形象。在镜头前,他保持着出自于书香世家的礼仪,文质彬彬的行走、挥手和微笑,说话三句不离“请”、“谢谢”、“对不起”。

        难怪他俩站在一起时,即使小艾德蒙有明显的身高优势,仍屡次被误认为比小奥斯汀年幼。

        光阴荏苒,脸颊圆鼓鼓的金发男孩逐渐长成了清瘦俊美的金褐发少年,恣意的性格却只增无减。

        少男少女总会面临叛逆期,艾德蒙作为一个童星,叛逆期和普通人又有所不同,普通人的反叛仅是针对生活周遭的长辈,成长于众目睽睽的他,反叛起来,就是针对整个公共形象要求的宣战。

        不过随后奥斯汀发觉,艾德蒙如今的形象,不仅仅是抗拒大众眼光的结果。

        、

        艾德蒙.伊斯顿低头看了看手表:“糟了,半夜一点多了。”

        “是啊!得拜托我的助理瑞塔接我回去了。”奥斯汀揉揉眼睛。

        艾德蒙提议:“不如来我家坐坐怎么样?我家离这里不远,只要三小时就会到。”

        奥斯汀考虑了片刻,答应了。

        于是两人驱车前往艾德蒙.伊斯顿的家。

        “有点乱,抱歉。”艾德蒙说。

        艾德蒙.伊斯顿家充满着奇异的哥特色彩,墙上贴满了暗黑色彩的壁纸,客厅中央摆放了神似中世纪古堡的长桌,并铺上纯白的桌巾,中央还放了蜡烛盘。

        厅堂两侧则种植着鲜红的香水玫瑰,使室内缭绕着浓郁的芬芳,这香气底下,隐隐散发着焦炭味和金属的气味。

        我又认识一个怪人了,真是物以类聚呀!奥斯汀暗自感叹。

        艾德蒙瞄了好友一眼,发现对方并未露出怪异的表情,就说:“你居然能接受,真神奇!很多人来了我家,都用看精神病患的表情看着我。”

        奥斯汀笑着说:“就我对你的了解,你会这样布置自己的家很正常啊~”

        艾德蒙嘿嘿一声。

        而后,他更放心地让奥斯汀参观了自己的房间。

        房间布置得更加奇异。房门贴着重金属乐队的画报,上方的队员无论男女都把脸涂抹得惨白,并画上漆黑的眼影;墙角亦黏上了假蜘蛛、摆放着骷髅造型的cd架,床柜上更吊着好几张民俗风味十足的捕梦网。

        尤为醒目的是,床被改装成棺材板造型,活像是吸血鬼的寝处。

        艾德蒙见到奥斯汀盯着棺材造型床的目光,竟毫不害臊的躺上那张床,张开双臂做出反派的手势:“猪吃草、人吃猪、而我吃人…以人为食才是真正的万物主宰者!”

        “老实说,艾德蒙,你到底吸了多少人的血?”奥斯汀开玩笑地问。

        “你会记得你吃了多少面包吗?”艾德蒙回应。

        两人捧腹大笑,在昏暗寂静的室内笑得前所未有的欢乐,似乎是想把十年来空缺的友谊,给填补回来。

        、

        《神秘肌肤》毕竟是个小成本电影,内容又有一半描述主角们小时候的故事,因此奥斯汀.海曼需要进入剧组的时程不长,再加上入戏准备十分完备,让他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拍完了所需的戏份。

        如此一来,他便能心无旁鹜的拍摄其他电影了。

        包括两部他向经理人许诺演出的商业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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