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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七章.飞鹰将军


  面对唐风的狰狞。\\wwW。QΒ⑤、c0m\

  “你杀吧,你想怎样就怎样,能够死在血皇陛下您的手里,那是我伊莎的荣幸!”宋伊莎毫不挣扎地说道。

  “什么!”唐风还真就没有杀过如此“手无寸铁”的女人,虽然知道她口中的牙齿要比“寸铁”恐怖的多。

  “我只是伯爵手下的一名血奴而已,说的再明白一点,我只是他老人家手中的一个奴隶,帮助他引诱男人,或者女人,让他饱尝鲜血,在他高兴的时候,受到一点点奖励,就必须做到笑脸相迎;在他发怒的时候就充当他的泄愤工具,还要做到笑脸服务,哈哈,像我这样的女人虽然有着吸血鬼的美貌与天赋,却只能做一个连自己的自由都掌控不了的奴隶,可怜,可悲,可叹,现在,如果你真的要杀死我,对于我来说反倒是一种难得的解脱。”宋伊莎扬起美艳的俏脸,东西方结合的面庞上荡漾着一种说不出的诱惑。

  你看看她多么可怜啊,你还忍心杀了她!

  那是当然了,她是吸血鬼

  吸血鬼也有好坏之分嘛。

  可是她杀了很多人。

  那不是她杀的,她只是负责引诱而已。

  引诱也有罪过的,她脱不了身。

  不要太死板了,想想吧,倩女幽魂中的聂小倩不是也负责引诱吗,真正的罪人是姥姥。

  这不能说服我。我是一名道德高尚地香港警察。绝不允许让这样地女人逃脱法网。

  可是法网也讲究柔情嘛。这么漂亮地女人你忍心令她魂飞魄散吗?

  我是不会接受女se诱惑地。

  这不是在诱惑你。只是在讲道理。你看看她那丰润地小嘴…

  怎么样?

  想象她刚才“吃香蕉”地样子…

  “嗯,看你还算诚实。我就暂且先饶你一命!”唐风费力地压抑住某个地方跃跃欲试地部位,狠吞了一口唾沫,。

  “谢谢你。谢谢血皇陛下您的不杀之恩。”宋伊莎磕头如捣蒜地跪谢道。

  “你不用跪着,站起来说话吧!”唐风大度地说。

  宋伊莎再次道了谢,这才站了起来,可是她却垂首望地,不敢平视,显然“血皇”的威名在她地心里造成的震撼仍未消退。

  “你走吧,记清楚。以后不要再为非作歹了。”唐风决定放过眼前这个诱惑人的吸血女郎。

  一听这话宋伊莎立马又跪了下区,朝唐风叩头就拜。

  “从今往后,伊莎就是血皇陛下您的奴隶,还请您收留。”

  “什么?”

  “当我的奴隶?我可没这种爱好!”唐风直接拒绝。“如果陛下您不收留我的话,我就只有死路一条。”

  “怎么讲?”

  “休格伯爵他表面上是吸血伯爵,其实他还是一个神秘组织的重要人物,因为有伯爵地存在,像我这样品级低下的吸血鬼才能受到保护,如果那个组织知道他死了的话,就一定不会放过我!”

  “什么狗屁组织。让你这个吸血鬼如此害怕!”

  宋伊莎迟疑了一下道:“就是美国的圣战兵团”

  “圣战兵团?名字挺起来很俗啊。不过话说回来,他们怎么会和那个该死的伯爵有关系!”

  “因为他们那个组织需要强大的异能者,无论是吸血鬼还是狼人。亦或者是变异的超能物种,比如异形,蜥蜴人,还有地狱骑士都是他们精心吸纳的对象。”

  唐风有些傻了眼,这个狗屁的圣战兵团怎么像“怪物收留中

  “那你们的伯爵不好好地在美国呆着,跑到这儿干什么。闲得不没事儿不是找抽么?”

  干,最后还被老子给抽死了!

  “这一点我也不知道,只知道组织派他来执行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他一时嘴馋,就让我找一个精壮的男子给他吸血,没想到却…”

  “嘎嘎,这就是报应啊,吸谁地不好,偏偏吸到了老子的头上…好了。以后你就跟着我混。不要再叫我做什么狗屁血皇,虽然很酷.却很吓人,搞得老子也跟吸血鬼似的,告诉你,老子纯洁的很,一般不做那种低级的活动!”

  “是主人!”

  “…主人?也不对,老子很民主,不喜欢奴隶,你就叫我做老板,还有,我是中国人,所以原则性很强,你一定要习惯跟我说中国话,不要说外国话,OK?”

  宋伊莎:…?

  “好了,我们该快下楼吧,韩国的警察马上就要到楼上来了!”

  宋伊莎还没来得及回答,唐风抓住她就从楼上一跃而下,鬼魅般地坐到了自己地法拉利跑车上。

  过不多久,金哲秀就慌慌张张地跑了出来,一看见唐风在车里面坐着,就松了一口气道:“谢天谢地,你已经从里面出来了,真是倒霉,这么美好的约会竟然被突发的事故该给破坏掉了,也不知道是不是有恐怖分子在搞破坏,你没看见上面的楼都快要塌陷了咦,她怎么会在车里面?”

  只顾着说话的金哲秀终于发现了坐在车里面的宋伊莎.

  唐风微微一笑道:“哦,她以后是我的…女秘书,对,女秘书!”

  “什么,女秘书?小蜜!那我老姐怎么办?老大,你可不要对不起她呀!”日啊,老大太牛逼了,就算每天想喝牛奶,也没必要买头奶牛回家吧!

  再说了,这么一整,我老姐算是三奶还是四奶!

  “你老姐?那个,我会处理的。你不要操心。再说,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哪能没有一个三妻四妾!”

  “老大,你也太博爱了吧。虽然你说地很对,但你现在还没成功啊,所以那三妻四妾是不是有些早了点!”

  唐风掏出一沓钞票塞进他地兜里:“这样发的话还早不早!”

  “老大,虽然我不想说什么,但我这个人还是很有情义地,你不要以为用这点小钱就能收买我,作为我老姐她唯一的亲弟弟。我有权告诉她事情地真相。”

  唐风摇了摇头,又将另外一沓钞票塞了进去。

  “我说过,我是不会被你收买的,我们姐弟情深!”

  又是一沓。

  “你不要这样啦,你这是在侮辱我的人格。”

  唐风挑挑眉毛:“那好,我尊重你地选择。”说完就要将钱收回。

  “慢慢慢,你还真是搞不清楚状况啊,我的意思是——你能不能多侮辱我几次!”

  唐风“…我靠!”就在唐风解决掉休格伯爵的一瞬间,在美国旧金山的某个秘密基地里,号称世界最强的异能组织“圣战兵团”已经受到了感应。原因很简单,休格伯爵和里面的人士签定了灵魂契约,所以在他灵魂被吞噬的一瞬间。和他签订契约地家伙就出现了很不好的反应,上吐下泻,并且呕血。

  这个倒霉的家伙不是别人,正是组织里面的负责人——飞鹰将军。

  飞鹰将军可以说是圣战兵团里面的异类。因为是他提倡让吸血鬼和僵尸,甚至异形加盟圣战兵团的第一人。

  因为他认为与其让这些令人恐怖的怪物放任自流,或者直接杀死。不如招纳他们,将他们整合起来,构成一个新的超能体系。

  进一步讲,更可以从他们身上汲取超能的基因,制造出新一代的超人,那样一来,蜘蛛侠和蝙蝠侠合而为一,绿巨人和吸血鬼能够融为一体,试想。那将会是怎样一个状况!

  每一个能够加入圣战兵团地成员。都拥有自身独特的超能力,如果人类拥有这些能力。一个小孩可以轻易举起一头大象,轻松跳过旧金山大桥,可以断臂再生,可以用毒攻击敌人保护自己,飞檐走壁,飞天遁地,上山下海,几乎可以说是无所不能。

  所以飞鹰将军人一直相信,这种进化才是最理想的进化模式。

  吸血鬼、狼人这些例子都是属于进化失败地例子,飞鹰将军认为只要稍加改良便可达到目标。

  十七年前,他成功的在一个拥有古老吸血鬼纯正血统的小孩骨髓里淬取出第一份“吸血鬼基因”,经由纯化过的变异性基因直接注入一千名世界各国人种身上,其中有一个欧裔小女孩成功的变成半人半吸血鬼,为期七十三天后化为灰烬死去。

  半人半吸血鬼的她不仅做日光浴,用圣水洗澡,而且力大如虎,凶猛异常,更重要地是她保有人类意识以及不需靠吸血过活,在实验成功的第二天则以七岁之龄搏杀恶虎四头、巨蟒七条,巨大的杀伤力把所有的人兴奋的连续三天都睡不着。

  至于为什么她会死去,则是组织科学家一直不解的谜。

  这种巨大的进展振奋了组织高层,于是飞鹰将军成为组织第一号人物,拥有最大权限的资金以及人员的调度权。

  此刻这个圣战组织地第一号人物正在大吐特吐,吐得不能行,在呕吐中身上地皮肤不时地发出滋滋声,伴随着滋滋声,在他的胸口心脏部位地肌肤像被烙铁烙过一样,发出令人心悸的焦臭。

  “可恶,该死,一定是那个喜欢吸食人血的家伙完蛋了,要不然我的身上也不会因为和他签订灵魂契约而发生焚烧的痕迹。哦,太疼痛啦,撒旦呀,拯救我吧!”飞鹰将军祈祷着。一团火焰蹭地从他背后冒起,烈焰化作一只展翅高飞的黑色巨型飞鹰,发出一声清鸣。一股庞大地能量像旋风般席卷而来,飞鹰将军一声咆哮,那股能量瞬间从他的心房钻进,像干旱的春雨般滋润着他烙上地部位。

  很快他的胸口部位那凌人心悸的烙痕消失了,展露出新嫩的肌肤。

  好不容易熬过了艰难的“契约焚毁”关卡,飞鹰将军这才喘了一口气,心中将休格伯爵的直系女性亲属问候了一个遍。狗屎,原以为一个伯爵级别的吸血鬼绝不会被人轻易干掉,自己这才主动要求和他签订了该死地灵魂契约,成为栓在一条绳子上的蚂蚱,可是玩没想到自己还没来得及做好心理准备呢,这个该死的休格就魂飞魄散了——究竟是谁拥有如此强大的能力,竟然将吸血伯爵的灵魂也给灭了,妈的,人才啊,如果不能为我所用。那也只好选择干掉他!

  飞鹰将军阴险地想着,马上他就又想到了一个问题,伯爵一死。那他所负责的而重要任务怎么办?该死,偏偏在这节骨眼上出事情,又不是拍电影,干吗搞得这么巧合!不行,为了组织,为了美国。要尽快完成这项任务,总之一定要把该死的“太阳碎片”搞到手,为此即使付出一切代价,圣战兵团也会在所不惜!

  三年前,组织陆续在许多国家发现一种奇特的矿石,该矿石有着一种从未见过的超级能量,指头大地一颗就能将一个人烤成灰烬,换一种说法,就是这种矿石拥有和太阳一样超强的热能。

  获此消息的组织高层们兴奋莫名。巨大地能量所能带来的毁灭性力量可是远远超过原子弹啊。如果拥有了他就等于掌握了世界的新霸权。

  为了获得这种超强的新能源,源源不绝制造出毁灭性的终结武器。更为了防止其他过节捷足先登,圣战织开始竭尽全力收集该矿石,并为之命名“太阳碎片。”

  三年内共收集三颗太阳碎片,每一颗碎片都为组织制造出大量的实验数据,可惜由于碎片地体积太小,最大的才有拇指大,还不能够制造出更为强悍的武器,所以组织一直渴望能有超大的碎片出现。

  现在,三年后,第四颗太阳碎片再度出现,韩国。

  这个消息来得太好,大量圣战兵团的组织成员往韩国集中,目标就是一个被称之为“大圣欢快天”的神秘男子,这名名为大圣欢快天的男子拥有极为可怕的战斗能力,他在杀了一个异能者后抢走了组织急需的“太阳碎片。”

  圣战兵团地总部会议室内。

  十二个特勤队成员三三两两坐着。

  飞鹰将军坐在角落沙发上,一手端着酒杯,一手拿着雪茄,让人将一份资料发给每一位部下。

  “这个叫大圣欢快天地家伙战斗指数很高,高到你们难以想象,我知道你们都很优秀,以为我这样说有些不可思议,但事实就在你们的手中,在他手中死掉地组织成员已经达到了恐怖的六十人,还有这一次原本负责这次任务的休格,不知道他是不是也死在对方的手中,不过这已经为我们敲响了警钟,那就是这是一个极度危险的人物,或者说,他根本就不是人!”

  资料上面可怕的数据让除了飞鹰将军以外的十一个人楞了一下,因为上面每一个死在大圣欢快天手下的成员几乎都是圣战兵团极为优秀的前辈或者同事。

  依照正常的思维来看,能够这样轻而易举地除掉六十个超强的异能者,那么这个叫做大圣欢快天的家伙还真就像将军说的那样——不是人,而且不是一般的超能者!

  “由我们组织的情报处得知,他最后出现的地方是在首尔,一个月前他杀了十二个人后离去。据组织神脑电脑分析,他应该还在韩国,所以这次的任务便是抢到太阳碎片,千万不能让它落到中国的轩辕组或者曰本的神风社手里!”

  飞鹰将军说完这话,狠狠地抽了一口雪茄,接道:“这个任务不止棘手,而且关系着我们国家的安危,不管你们各自的肤色如何。如今你们都是持有美国绿卡的美国公民,为了这个自由的国度,更为了你们美满和谐地家**。你们一定要竭尽全力,完成这一次的艰巨任务!”

  飞鹰将军曾经看过大圣欢快天,当时此人不可思议的功力深深地震撼着他。其他十一个人在发楞过后便回复正常,能进入圣战兵团的几乎都是怪物级的人物,生平见过的不可思议事物远超过一般人想像,所以恢复的快。

  最后飞鹰将军下命令道:“就这样决定了,我们的而宝贝们。我要带领你们集体向韩国进军!”

  什么,飞鹰将军要亲自出马!

  这个宣布要比刚才的一切都要震撼。

  飞鹰一出,谁与争锋!同一天,晚上十一点四十分。

  青龙社社长奉泰顺地私人别墅内。

  雪白的地毯,华丽的壁灯,柔软的席梦丝大床,来自意大利的沙发与小饰品,纯天然水晶制成鱼缸内,一群名贵热带鱼正在里面自由嬉戏。

  眼前这一切,虽然还是他熟悉的别墅套房布置。可在曹佑成眼中却显得是那么的刺眼、

  因为他心里十分清楚,如果自己没有一个能够说服对方的理由,那么这间套房就将成为自己的葬身之地。

  尽管已经拉上窗帘。可奉泰顺还是在远离窗户的一张沙发上坐了下来,并且微笑着询问道:“曹佑成,如果有什么理由?*党隼春昧耍梦业啬托幕姑挥斜幌ネ曛埃俊?br>

  “这个,这个…”

  面对眼前青龙社黑老大的质问,由于时间太过紧迫还没有编织出一个合理理由的曹佑成额角顿时隐现冷汗。平时极好地口才似乎也在这时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

  “随便什么理由都可以说出来,比方说你没接到我发给你的命令之类…”注视着眼前这位在股市叱咤风云的韩国股神,做为釜山最强大社团的老大,奉泰顺的脸上依然挂着那种绝对无害的和蔼笑容。

  一滴冷汗从额角滑落,并且在雪白地毯上留下一点水渍,一幅低头认罪模样地曹佑成脸色异常苍白。

  因为他十分清楚,眼前这位奉少爷在黑道内是出了名的心狠手辣。如果他冲着一个劲的笑,那么你就肯定要倒大霉了。

  “怎么,不想为自己辩护吗?”

  瞟了一眼地上那块由汗水形成的水渍。奉泰顺脸上笑意顿时收敛了起来。变得阴森可怖,看得曹佑成心里发虚浑身发抖。可偏偏心里却升不起一点反抗的意念。

  不是他不想反抗,而是他太清楚自己反抗的后果是什么,自己只是一个在金融中颇有实力的投机者,而不是能够和一个黑道组织对抗的强者,自己若是反抗的话只会自寻死路。

  曹佑成不是那种甘愿受死地人,所以他必须要尽自己地努力来慰藉辩护。

  于是,他眼珠子转了转,然后就一副准备认罪做法悲壮模样,道:“奉少爷,我十分清楚,强行狡辩绝对无法躲过您那双明察秋毫的眼睛,所以我也不想再为自己辩解什么…”

  说到这里,曹佑成用余光瞟了一眼跟前这位黑道大佬,果然发现对方脸上那种让人胆寒地笑容在自己很有技巧的吹棒之下收敛了不少,这才接着说道:“只是,在受到惩罚之前,还请您给我一个机会解释一二。”然后松了一口气,道:“飓风公司努力压低神话的股票,我相信,只要有一段时间的缓和他们就会主动放弃这种愚蠢的行为,毕竟把神话搞破产了对谁都没有好处,所以我相信,只要那个唐风不是傻瓜,他就会有所决定。”

  “如果他继续压低下去呢?那我岂不要彻底失去神话的控股权,或者说神话干脆破产,被zf接管!”奉泰顺逼视着他问道。

  曹佑成稳定了一下情绪,道:“唐风不是和金家姐弟在一起吗,神话原本就是金家的,所以我猜测,唐风他不可能会看着神话破产的…”

  “你猜测?”奉泰顺冷冷地说,“我不要猜测,而是需要一个肯定的答案,所以请不要给我含糊其辞,更不要用猜测这种模棱两可的话来糊弄我!现在你只管听从我的命令,投资八千万美金进去,我要在最短的时间将神话的股票推高。”

  曹佑成见奉泰顺态度如此坚决,急了道:“千万不要啊,奉少爷,现在神话股票的价格是两块一,我有理由相信它绝对跌不破两块钱,所以我们现在一定要有耐心去等待!”

  “我已经快要失去耐心了,告诉你,神话绝不能垮!”奉泰顺有些歇斯底里的吼道。

  “是,我遵从你的吩咐!”望着对方仿佛要吃人的表情,曹佑成露出一个不得已的神情,此刻他才知道作为一个股市上的高手,最难以抗拒的并不是对手的挑衅,而是自己某后支持者的目光短浅。

  而他却不知道丰台顺此刻畏惧的不是那个该死的唐风,而是那个令自己揪心的大圣欢快天。

  欢快天阁下颁布命令,让他务必保全神话,同时解决掉一切不必要的麻烦,他只能照做,因为大圣欢快天阁下的神威不是一般人能够抗衡的!(全本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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