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血腥夏维
颜夕的刀如同奔腾的大江,滔滔不绝一浪高过一浪。/www.qВ5.c0M\\那苗条的身姿爆发出了惊人的力量,每一次出刀都迅捷如同闪电,每一次进击都精妙得超乎想象。而且她战斗时的呼吸如同吟唱,高高低低竟然像有韵律,让人们想起她方才的歌声,不知不觉间全都入了神,忘记了喝彩,忘记了助威,甚至忘记了自己是在观看一场比武。
眼前的只是一个少女在轻歌曼舞,将她的风华抖落人间。而那个笨拙的西洲剑客雷昂,简直不值一提,他完全被颜夕的刀压制,只能勉强招架,全无还手之力。
尤金言也误以为形势有利,轻松地说:“看来不用调第十军了,夕小姐只要能胜,安广黎的计划就算破灭了。维公子,这次你失算了,让阿瑞去调第十军,呵呵,第十军只听小姐的,就算是王爷亲自去,也不见得能指挥得了。”
“是啊,”夏维瞧着战斗中的颜夕,竟有些入神了,“安广黎真黑,想借比武除掉颜夕,这样第十军就没法动弹了…”
“哼,一个小小的西洲剑客,怎么能奈何夕小姐?”
“尤大人,你错了。”夏维坚定地说,“雷昂的剑术确实不高,但他还是会赢。”
“夏维,我知你在西洲生活过,但也没必要夸大西洲,毕竟你还是个华朝人。”尤金言竟是在怪罪夏维崇洋媚外了。
夏维苦笑一下,心想解释是没用的,还是待会儿让他自己看吧。夏维开始整理心中的疑惑,他想:“为什么是雷昂?安广黎究竟怎么把他找来的?难道曙光教会…”
夏维想起了西洲尽人皆知的圣域争夺战,西洲信奉曙光教的国家,与近东信奉圣火教的藩夷族长年累月的战争,在神佑山脉地区,战火每时每刻都在燃烧,其惨烈程度不亚于星寒关大战。藩夷族的猛犸部与西洲的雄狮骑士团打得如火如荼,那样的战争,恐怕是华朝人难以想象的…
这时,雷昂的脚下一个踉跄,颜夕抓住机会,挥刀而上,漫天刀光拖出一道流星。雷昂勉力支撑,眼看就要败北。
尤金言笑道:“夏维,瞧见没,夕小姐要胜了!咦?人呢?”
夏维已离开座位。
颜夕向前疾跨出一步,双手握住刀柄,刀举过头,娇喝一声,长刀雷霆般落下。雷昂已无处闪躲,只得举起细身长剑横挡。但细身长剑太过脆弱,方才激斗一番,剑身已经承受不住,颜夕这一刀又是势大力沉,务求一击致胜,长剑终于断开,刀光落下之时,雷昂猛地闪身,长刀总算没有劈中他的脑袋,而是斩入肩膀。
“我胜了!”颜夕露出了微笑,手下不停,长刀继续斩下,竟将雷昂的左臂整条劈落。鲜血喷射而出,溅落到猩红绒毯上,洇倒了一片绒毛。
“夕,快跑!”
夏维大喊着冲进了场地。
颜夕下意识地感到了危险,紧接着危险便来了。
即便武功再高强,受到重创的时候,动作也会有一丝停滞。但失去了左臂的雷昂仿佛完全不知道痛苦,右手中的断剑迅捷刺出,袭向颜夕胸口。
颜夕因为自己的胜利而放松了警惕,虽然只是短短一瞬,却是致命的松懈。但她毕竟是高手,在瞬间举刀横在胸前格挡,想要逼退雷昂的攻击。但雷昂却没有退让,他的断剑来得又疾又准,堪堪擦着刀刃而过,眼看就要插进颜夕心口。
一瞬间,颜夕万念俱灰。她甚至感觉到雷昂的剑尖已经触到了自己的衣服,接下去,就要刺入了。这时,一只大脚踹在了她的肩头,她斜着飞了出去,重重的摔在地上,却也避过了雷昂的致命一击。
“笨蛋,没听到我话啊,让你快跑还不跑!”
夏维气愤地教训着。
“你敢踹我!你等着!”颜夕怒喝。
轰——全场大哗。很多人没能看清方才一瞬间的变化,他们最多知道颜夕斩掉了雷昂的左臂,但雷昂却发出威力无穷的一击,要不是夏维忽然冒出来,颜夕必然死在雷昂手下。又是一次性命攸关,所有人的心里都隐隐感到不妥。颜夕不同于周阳锦,她可是北王的女儿。若是有个三长两短,北王焉能善罢甘休?
这时安广黎站了起来,说:“维公子,你出来帮偏手,破坏比武公平,该当何罪?”
夏维满不在乎地说:“南王爷,您最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我来和雷昂打一场,我保证精彩绝伦、血腥无比、少儿不宜。”
本来颜夕都死定了,夏维却出来插“一脚”,破坏了自己的计划,安广黎已经怒不可遏,但他知道不能公开发作,毕竟颜夕不死,城外的北王第十军就还在对方手里,他决不能不能冒险和第十军为敌。
这时雷昂用蹩脚地华族语说:“我,夏维,打!”
“好!今日再加一场!”安广黎宣布,“北王义子夏维对西洲剑客雷昂!”
安广黎一言既出,自然没人阻挠。本来已经很可笑的武科举总决试,此时完全变成了惊心动魄的闹剧。
颜夕没有离开场地,她站在场边。不远处,夏维和少了一条胳膊的雷昂相视而立。
“为什么来华朝?”夏维问。
“为你!”雷昂回答。
场内响起一片骚动,由于夏维和雷昂说的是西洲摩京语,在场之人少有能听懂的。颜夕却听懂了,她对摩京语只是一知半解,所以刚才的两句话也听得极其困难,但她还是能听懂。
“原来我有这么大价值。”夏维笑着说,“教会居然派人千里迢迢追到华朝了。”
雷昂说:“你是受教育最成功的七子之一,教会绝不能放过你。我再问你一次,你跟不跟我回去?”
“给我一个回去的理由!”
“你的好朋友威尔现在正和教王殿下吃饭呢,你不想回去看看他吗?”雷昂阴险地笑着说。
威尔…那个金发少年,夏维在朵吉堡当抄书匠时认识的朋友,那是他在西洲唯一的朋友。曙光教会居然抓了他!
“哈哈哈…”夏维忽然大笑起来,“朋友?我会有朋友吗?他喜欢和教王吃饭,那就让他吃好了,关我屁事!”
雷昂也笑了:“果然是血腥维,十岁时,便能独自在一夜间,杀死巴巴罗萨孤儿院一千八百三十六个人的血腥维,当然不会在乎什么朋友了。”
“血腥维?”颜夕捕捉到了这个字眼,她看着夏维,心里一片茫然…
一千八百三十六个人,一夜之间。
“他能做出那样的事?他…是和我去五路胡同小食门廊吃遍整条街、和我在望星阁看星星听晚钟的笨蛋啊…”颜夕心潮澎湃。杀人,对于她来说也不是什么大事了。但在一夜之间,独自杀了一千八百三十六个人…而且当时他只有十岁…那是什么样的场面啊。
夏维垂下头,头发遮挡住了面庞,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仿佛陷入了沉思似的。良久,他低声说:“雷昂,有七个受教育成功的孩子?”
“没错。”雷昂说,“教会称之为七子,天国七子。血腥维,你是其中之一。”
“你呢?”夏维仍然垂着头,没人看得见他的表情,他平静地问,“你也是七子?”
雷昂脸色一变,仿佛自卑似的说:“我…我只是受了教育,没资格成为七子。”
“原来是个废物啊!”夏维的声音变得很低沉,很沙哑,却如同石头似的压在人胸口上,让人喘不上气来。他抬头了,嘴角的微笑很迷人,若是他对一个女孩子那样笑,恐怕没人能抗拒。
“雷昂,去极乐净土看神主吃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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