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第四十二章 搬救兵
谙谙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林森正静静地坐在床边望着她。\wWW、Qb5、coM//
想动一动,却发觉连一根手指都动不了,不旦动不了,她全身都是麻的。这种感觉她一点也不陌生,这是义父的独门点穴手法,这种点穴手法义父轻易不会用,因为很费时间,不适合在打斗时用。用这种手法点穴的唯一用处就是让身体里的一切器官都变得很迟钝,呼吸、心跳和血流的速度都变得极慢——用来延缓某些药物的发作时间。
“你给我下了什么药?”谙谙费了很大力气,才挤出一丝声音,含糊不清地问。如果不是无解的药,根本用不着用这样的点穴手法,可是,林森怎么可能想要杀她呢?!
“我不是想害你……”林森俯身望着谙谙,伸手把她脸上的面具揭掉:“我只是喜欢你……”他有些心虚地停了停才接着说下去:“这种药是陶三娘给我的,虽然没有解药,却并不是没有化解的方法,因为这是一种……”
他的眼神忽然变了,眼中热切的渴望象是有温度的,谙谙怒视着他,想说话却说不出来,嘴唇和嗓子似乎都已经不是自己的。
林森的手从她胸口滑过,轻声问:“你要我解了你的穴道吗?解了穴道你会好受一点,不过很快药性就会发作,停也停不下来,唯一的化解方法就是……”他的手摸上了谙谙的腰带,看着谙谙眼中的惊恐和愤怒,手颤抖了一下,离开了谙谙的身边。
对于这个妹妹,他不只喜欢她喜欢得要命。心里还始终有些敬畏。他站起身去桌边倒了杯茶,一边慢慢地喝,一边拼命告诉自己鼓起勇气来。陶三娘告诉过他。女人总是容易对自己地第一个男人心中怀着眷恋之情,只要这种药的药性发作。没有任何女人能抵抗得了,如果不在十二个时辰之内化解掉药性,就只有死路一条。
他回头看着谙谙,从第一次看到她,他就发疯一样喜欢上了她。看着躺在那里一动也不能动的女孩。他忽然觉得全身地血液都冲上了头顶,他的身体发着抖,走近床边,伸出手,依着解穴地顺序,把谙谙周身被点的二十余处穴道一一解开。
谙谙拼命调动内息,想让麻痹的身体快一点正常起来,赶在药性发作前离开这里。论武功,林森是打不过她的。只要时间来得及,她就有把握制服林森,然后离开这里。再想法子解掉身上的毒。
林森颤抖着伸出手,轻轻一指点住了谙谙上半身地穴道。她运行了一半的内息瞬间消失。
“谙谙……”林森的嘴唇也颤抖起来。声音也发着抖:“你离开这里也没有用的,这种药是没有解药的。一定要有人帮你解了药性才行……不然,你会死的……”谙谙抬腿就踢,虽然没有力度,却直踢他致命的大穴,林森惊跳起来躲开那几脚,慢慢后退,一直退到桌边,重重地坐下来。
谙谙上半身不能动,腿虽然能动却还处在半麻痹的状态,躺在床上还是起不来,却发觉身体里的药性已经开始慢慢发作。身子渐渐地发热,她不知道自己还能撑多久,轻轻侧头,见枫枫竟然也在这屋子里。枫枫极通人性,虽然绝对不会主动攻击林森,却也好象觉出主人地情形不对,警觉地站在角落里,一会看看床上的谙谙,一会看看失魂落魄的林森。
再看看窗户,一扇窗开着,雪白地窗纸上映出一团淡淡的红色……她忽然想起这是什么地方了。灵组织总部和义父地家都在灵湖中地一个岛上,林森不喜欢住在家里被父亲管教,在湖边选了处地方建了个宅子,院子里种了很多芭蕉,开起花开硕大鲜红,窗上的红影中是花影。
这里一向只有林森自己一个人住,连仆役也没有一个,她曾来过几次,对那些鲜红地花印象深刻。这么说来,这里离灵湖岛很近……
“枫枫,去拿我的镜子来!”谙谙忽然大声说:“去灵湖岛,拿我的镜子来!”
枫枫听见主人的话立即起身,林森骤然反应过来,伸手要抓枫枫,枫枫虽然体型庞大,却极为灵活,身子轻轻一跃,把半开的窗户撞破冲了出去。
林森忙飞身去追,谙谙说的镜子他略有所知。那似乎是谙谙和他爹的一种暗号,她在她房间的门上挂了一面镜子,说是辟邪,平时一旦有事就把镜子翻个面。镜子倒扣在门上时,她常常十天半个月不见人影。此刻枫枫如果去摘了那面镜子,他爹就一定会想到谙谙出了事跟过来查看,被那他怕得要死的老爹看到他做的好事,他这条小命肯定保不住了。萧夜枫一路抄近道往灵湖岸边走来,之前来找他们的那柳公子和陈公子竟似乎和灵组织有些关系,他无法确定,也不愿意冒然与他们深谈。那两个人一离开,他就卸了脸上的面具,穿了身衣服悄悄出了宅子,去灵湖岛找林公,打算问个清楚。
通往灵湖岛必须乘船,船公都是灵组织的人,这些船公天生一双利眼加狗鼻子,灵组织里的人常常易容改扮,船公们却总是能迅速地确认来者的身份,其中的决窍聪明如萧夜枫也一直没想明白。
路过一个大院子时,院墙里忽然蹿出一只大狗,后面一个人影飞奔而来,手中寒光一闪,竟是两枚飞镖。
萧夜枫本来不想多管闲事,人家打自己的狗,跟他一点关系也没有。可是他眼尖地认出这只身形巨大的狗竟然是枫枫,挥袖打落那两枚飞镖,开口叫住枫枫。
枫枫极有灵性,一见是萧夜枫就象见到老熟人一般,飞跑回来冲他摇摇尾巴,见紧追自己的林森已经追到了近前,一闪身藏到萧夜枫身后。
萧夜枫望着脸色青白不定的林森笑道:“林兄别来无恙,怎么追起枫枫来了?”他目光一闪:“谙谙在附近么?”问出这句话本是无心,却见林森听到谙谙的名字脸色忽然变得更加难看了,心中不由得起疑。
林森强笑道:“那院子是小弟的私宅,谙谙这些天不知哪去了,这蠢狗一直养在我这里,刚才打破了我心爱的一只花瓶,正想教训教训它,不想竟碰到萧兄。”他本来就是不是什么老实人,这番谎话越说越顺,说到后来已经是脸色如常,面带微笑。
萧夜枫本来已经差点信了他这些鬼话,可惜倒霉的林森偏偏是站在上风头,忽然一阵微风吹来,萧夜枫闻到林森身上飘来的一缕熟悉的清香。他昨夜和谙谙胡乱聊了一夜的天,谙谙身上的气味他熟得不能再熟了。按理此刻谙谙应该是在那幢闹市中的大宅子里,不过谙谙身份特殊,又是个闲不下来的小丫头,跑出来也不奇怪。可是林森身上有谙谙的味道,这就有点怪了。
萧夜枫不露声色地笑道:“原来这院子是林兄的私宅,此处景色甚佳,林兄的园子里想必也是风景如画……”
他话还没说完,林森忙说:“本来是该请萧兄到舍下小坐,可小弟家中被这只蠢狗闹得乱七八糟,只怕萧兄去了倒要看小弟的笑话了……”
萧夜枫出手如电,忽然一把勾住林森的肩笑道:“林兄如此推托,莫非家中藏了美貌的姬妾,不想让在下一睹芳容么……”他掌心扣住了林森的穴道,手上用力,几乎是架着林森往院子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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