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当小白成了红人2
“不要因为也许会改变,就不肯说那句美丽的誓言,不要因为也许会分离,就不敢求一次倾心的相遇。\\WWW.QΒ5。COM//”我觉得背上一凉打了个寒颤,赶紧把笔搁下去关窗子。小时候我也曾是个爱得深沉的伤痕系文艺少女,席慕容的这句话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被我奉为经典,而今冷不丁一说怎么觉得凉飕飕?果然是被这低俗的社会风气带坏了。“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Y与D。”我撩了一下裙摆,虎虎生风地坐回到椅子上,继续我与YD无关的情痴行为。我拿过扇子,深呼吸一口,尽力让手不抖,然后下定决心将笔尖落下,竖着写出几个清秀并遒劲着的蝇头小楷“相思相知何日此此夜情”。我对自己的书法作品十分满意,不管趴在桌上看还是拎起来看,都别具韵味。
到时候莫言见了一定很高兴很感动,他一高兴一感动说不定就带我去看吴彦祖了呢。我心中暗自欣喜,猛摇小扇。忽闻外面一阵不紧不慢的敲门声,“明珠,现在方便吗?”
我一听是凌霄的声音,不敢怠慢,立刻以最快的速度、最恭敬的态度出现在他眼前,就差挥舞小手绢,说着“客官,里边请”扑向他不甚宽广的怀抱。我用团扇半遮着脸,微微低头,“这么晚了,请问表哥有什么事吗?”
“这是你写的?”凌霄好奇地拿过小扇,不自觉轻轻皱眉,随即摇头微笑,“明珠,你其实可以再练练的。”
想说我字丑就直接说嘛。这家伙还挺委婉。我把他让进房里,指着扔了满地的纸团,骄傲地说道。“其实我是真的练过的。”
他左手随意地搭在我刚坐过地椅子背上,右手食指有节奏地敲击着扇柄。眼睛盯着扇面但明显心思并不在这里,不知在想什么。
“明珠,你真的很喜欢莫言吗?”凌霄一扫往日的懒散,眼中顿时多了不同寻常地光彩,说话的语气也咄咄逼人起来。“如果我是你。就不会和那种来路不明地人在一起。”
他的骤然改变把我吓了一跳,条件反射的后退两步.等我冷静后,不禁有点恼怒起来,“只可惜,我不是你。”我把手臂松松的抱在胸前,侧过头用眼角看他,“我就喜欢他,我就喜欢和来路不明的人在一起。”我真想告诉他,大哥。我不是你表妹,和你比起来,还是莫言地来路稍微明一些。
凌霄大概从没想过那位传说中温柔、雅静、知书达理的小表妹会说出这么任性妄为甚至可以被称为不知廉耻的话。竟脱口而出,“你真的是左明珠吗?”
“不是。左明珠已经死了。站在你面前的是李悦。”
沉默使空气近乎凝滞,死寂的气氛折磨着我的神经。我大睁着眼睛。妄图从他看不出任何心思的脸上寻出些许蛛丝马迹。我想他并没明白我刚刚那句话的真正含义,否则这会我应该被他扼住喉咙了,但又着实猜不出他在琢磨什么。
为了打破这相视无言地尴尬,我走过去开了窗户。窗外湿冷的空气带来了泥土的味道,软软地、凉凉的,我茫然地望向夜空,细细聆听、感受着神秘地宁静。晚风阵阵袭来,有点像和缓而富有节奏感地呼吸。
“你和云清在院子里做什么?”
看来我们没留在房里是对的。“没什么,我叫他陪我看蚂蚁搬家。”我隐隐觉察到脸上透出了炙热感,忙把头探出窗外,指望凉风能让自己地紧张平复,“蚂蚁都搬到高处去了,今晚恐怕要下雨。“是啊,恐怕是要下雨了。”他呢喃着靠近我,“明珠,除了大哥和青枫,你就是我在这世上最亲近的人,我希望你能幸福……”
“嗯,等我见到莫言的。”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声音很轻柔,“为什么一定是他呢?”
“为什么不是他呢?”我同样轻柔但多了些试探性地问道,“你不喜欢他他没有回答,只是继续问道,“如果他离开你了呢?”
“那我就等他回来。”我开玩笑地笑道,“不管他去哪都一定会回到我身边,因为我是这世上最好的雌性动物,这一点他比我更清楚。”
凌霄一言不发,深褐色的眼珠透出沉思的光芒。长期的胡作非为、无法无天为他蒙上了一层桀骜不驯的光芒,剔除这后天形成的气质,其实他和他弟弟还是挺像的,英俊而瘦削,只不过他弟弟比较青涩稚嫩,他则更有力量、更成熟。我望着斜前方的镜子,端详着其中是我又不是我的影子,左明珠的纤细精致与她的表兄弟们还真有几分相似。
我思量再三,终于提出了那个在自己心头盘桓许久的问题,“青枫那么小,你们怎么舍得让他冒险呢?”
也许是我的语气太正经让他不太习惯,反正他想忍住不笑的努力失败了。“你还挺关心他,难怪他说你有时候像娘呢。”他花了不少时间才使自己从兴奋中稍微平静下来,“娘去世的时候,他年纪还小。难得他这么喜欢你,不如……”可能是我心中所想的“你BT,你们一家子都BT”又一不留神被写到脸上了,他连忙解释道,“我是说长嫂如母。”
“如果我能管你叫乖儿子,还能指使你帮我洗脚,我兴许会考虑一下。”我也忍不住笑了。“你还没回答我刚刚的问题呢。”
“我们起初也没想到他的行踪会那么快就被人发现。”凌霄解释道,“他虽然武功差些江湖经验也少,但比起我和大哥,还是他在外面活动更安全些。”凌霄在房里踱着步子,“想想你第一次见到他的情景,如果躺在那的是我,你和莫言会怎么做?也许你还会想都不想的救我,但莫言绝不会。”
“别把我想的那么好,说不定我见你风华正茂、体态匀称,一时心生恶念把持不住,就给你卖到肉铺了呢。”我仍然觉得他们让小弟弟冒险的行为不太好,可也不得不承认,年纪小也有年纪小的好处,至少大家不会太注意他,也不会太防备他。
我又问道,“这里为什么要叫碧微呢?”他抓过我的手,在手心赫然写下“避危”。
我们谈话间,窗外便稀里哗啦地响了起来。同样是细雨轻寒洒亭轩,如果在秋天,人们十有**会觉得凄凄楚楚,可春天就不一样,即便是惆怅对愁肠也依旧会觉得有希望。于是,在充满希望的氛围下,我们展开了两个文艺青年的世纪性谈话,探讨内容很简单——艺术与生活到底谁模仿了谁。
一开始我们俩壁垒分明。他坚称,我们之所以认为春天充满希望,是因为春季万物复苏,那些文人墨客亦是受此影响。我则与他相反,我的理由是,我们如今一看到杜鹃就把它当作忧愁的象征,可事实上这种小鸟很凶残跟忧愁一点关系也没有,我们之所以会对它产生这种错觉,完全是被传说和诗文忽悠了。但经过将近一个时辰的学术探讨,我们都开始倾向于对方原本的观点……
我们在发现这一趋势后,立即停止了讨论,都表示要躺床上,蒙住脑袋,重新思考。能把他侃晕,这让我很有成就感,春天,万物复苏,果然到处都洋溢着希望的色彩。照这样看来,就算他知道我不是左明珠也未必会把我怎么样,当然前提是我在能把他侃晕的前提下保证自己不晕。
在临走前,他忽然叮嘱我,不要把密道的事告诉云清。我刚要答应,忽然想起自己之前死不认账的坚定态度,又开始装傻。“你可知道今天那个姓赵的来干什么?”凌霄问道。
“应该不是倾慕我才貌双全吧。”
“他是来打听云清他师父和师兄弟的事。”
“你怎么回答?”
“我一口咬定,什么都不知道。”他都跨出门了,又转过头对我坏笑,“和你学的。”
我有预感,我终于要红了……去图书馆借书写论文去咯!!我真的好想太监了它(指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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