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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危险的疯子1


  在一番慷慨激昂的陈词后,我内心深处遗忘已久的英雄主义大无畏情怀终于死灰复燃。/wwW。qb5。c0М\\不过我并没有等来教主大人与我进行世纪性的握手,他也没有与我展开两个有志青年间热情洋溢的对话。他只是带着一点怜惜半分无奈的告诉我,长此以往,我将嫁不出去。

  嫁不出去怎么了?嫁不出去就娶几个,充掖后宫。反正牛郎店老板娘,也是我的理想职业之一,而且这样还能工作生活两不误……大好大好。

  性别歧视,**裸的性别歧视,最起码也得算性别偏见。真想给他进行一下女性主义再教育,不过细想一下,觉得还是不教育的好。万一男女真平等了,我岂不是就不能支使他干力气活了吗?别开玩笑了,我这么娇嫩的小手哪堪重负?天塌下来有强攻顶着,我是弱受,只有瑟瑟发抖的份,小攻们,为了保护我勇敢的冲吧!

  基于种种现实考虑,我决定抛弃原有思路改走悲情小言路线。我蹲下身,温柔抚摸着某两位前辈伤痕累累的娇躯,“总攻意气尽,痴情受何聊生!放心的去吧,虽然你们生前不能在一起,但死后能得相守也是大幸。”我抹抹眼睛,拖着哭腔,“你们过有他的日子终于比没有他的日子长了……”(注:这句台词原本为,“我过没有梅尔的日子已经和有梅尔的日子一样长了……”出自《纽约纽约》,曾有N多腐友流泪推荐,说若不看此书人生有憾。我只看过一点,的确够虐心,没舍得多看。怕自己扛不住割腕。)

  多么感人的群受殉葬啊,百凤盘龙,仇仇。保重吧,逢年过节我会给你烧些虎鞭丸下去。

  我挺胸抬头。准备迎接小五的飙泪狂扑,没想到这家伙铁石心肠,完全不知感动为何物,与我的柔情似水有着天渊之别,更可恶地还是那上翘的嘴角。貌似在对我挑衅,“就这水准,比爷装可怜扮清纯的时候差远了。”

  虽然我平常状态不怎么好,可事实上人家本性非常言情地,就连养只鸡都起名为“罗密欧”.忆当年,我斜倚门框,痴痴念道,“啊罗密欧,为什么你的名字要叫罗密欧?”小鸡昂首。深情回应,“唧唧唧!”(翻译出来就是:“你起地你问我,傻吧?还是成心跟爷套近乎?”)

  在旺盛表演欲与强烈叛逆心理的共同作用下。我向小五飞过幽怨的一瞥,随后捡起一把大刀架到脖子上。做远目状。无限凄凉的说道,“没有人能够阻止我爱你。生不能,死更不能。仇,等我!若得相见,今生足矣。”感情来了,如黄河改道长江决口般势不可挡,我将刀一横,做姬别霸王状。剧终、拉幕、演员谢幕,之后该观众雷鸣般的掌声了。咦,虽说大部分观众力不从心无掌可鼓,但至少还有一个喘气地呢,怎么这一个也没点表示?

  演员向观众要掌声,就和作者向读者讨长评讨推荐一样,都有些羞羞的,羞并憧憬着。

  “你觉得我怎么样?”我抬眼在他脸上迅速扫过一遍,又赶紧低头,随后便怯怯的搓着衣角。我怎么能这么娇羞可人,罪过罪过。还是那句老话,我要是男的早爱上我自己了,就算两肋插刀、赴汤蹈火也绝不含糊。为什么我要是我呢?为什么我最爱的人偏偏是那个我最不该爱的人呢?为什么我要爱上我自己呢?啊,真是比禁忌还禁忌,比禁断更禁断,注定相爱却又不能彼此拥有的悲剧!我果然是个有罪的女人……

  “好。”他的回答简单有力,掷地有声,看来对我地确有爱,是个懂得欣赏美的行家。我刚想赞他两句,不想人家在深呼吸一口后,补充道,“好呆。”

  一颗对演艺事业充满渴望,对潜规则与被潜规则充满期待的少女之心,破碎了,被风一吹无影无踪,就跟存储错误发生丢失地文档一样,再寻不到它存在过的痕迹。

  对这个缺乏艺术领悟能力地社会彻底绝望了!他居然说我呆,呜呜呜知道狗血到一定程度就能成为经典了吗?不是我不够经典,都怪他不够狗血。

  我本想再争辩几句,可他竟完全不给我插嘴地机会。“千万不要乱说话,”小五神秘而严肃的小声说道,“他生前性情古怪,做事阴狠,如果死后真成了鬼恐怕……”

  我没等小五说完,赶紧把他嘴捂住,“嘘……”我侧耳倾听,未发现异状,忙躲到他身后,“仇老前辈,请看在您不知道第多少代子孙地面上放过奴婢吧,少爷还小,需要人鞍前马后的伺候。奴婢刚才只是随便说说而已,您老千万不要当真!”都说,识时务者为俊杰,我真是太俊杰了。

  仇家老头不会来见我吧?每每想到这里我都觉得浑身一阵发冷。我像背后灵一样紧贴着小五,不时还来个猛回头做侦查,倒也没见到可疑鬼影。我想忘了这件事,可非凡的想象力并不准备放过我,一场暴虐大戏正在脑内剧场开锣上演。身为女主的我,被一面目模糊的鬼畜老头用铁链锁在墙上动弹不得,他用古今中外各种闻过的没闻过的酷刑死命折磨我,我却怎么也死不了,只能自由的嚎叫。更渗人的是,那老头一边虐还一边念叨,“见到老夫,姑娘没失望吧?”

  尽管我在心里循环播放,“呔!尔莫再逼我!”妄图以这种虚张声势的方法来为自己壮胆,却不见效果,任何轻微的动静都有可能把我脆弱的小心肝吓得粉碎。于是在火焰燃烧的劈啪声和不小心踩到人体的咯吱声外,不时又多了某雌性小兽(小兽乎?小受乎?)的清啸作为点缀。

  诸公死状颇惨,生前必定经过一番苦战,我怀疑殉情没必要整的这么热闹,除非总攻大人就好这口。小五蹲下身,仔细查看过后众人遗骸,静静抬起头,用标准的忧郁哲人式目光看着我,“为什么人总要互相残杀?难道这就是人性?”

  “他们爱着同一个男人,谁都认为自己才是最爱他的,由于争执不下就火并了。”我双手一摊,做为爱惋惜状。

  哲人用他会说话的明眸,对我糊弄事的回答温柔的表达了抗议。抗议有效,谁叫我最吃软的。“你真让我说,那我就说了,但你不许再说我嫁不出去!”那是人家心中的痛,戳不得啊戳不得。“人性本恶。”我就说了这四个字,我想这就足够了。

  所谓人性,好像天生就是为了日后泯灭而产生的悲壮存在,就像我们从出生开始就不可避免的走向死亡。江湖一入深似海,良心从此是路人。我曾经以为江湖是最单纯的地方,是个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大把花钱的美丽大世界,后来我发现人性诡谲无处不在,江湖与官场并没有本质区别。曾经我幻想行走江湖,等自己真的走上了,原来不是人行走江湖,而是被江湖践踏,践踏自己最初的理想。

  我最初的理想就是后宫,很有内涵吧?!

  和莫言分开这么久,没我保护他会不会被人蹂躏呢?苍天啊,这真是个严峻的问题,我们虽然没结婚但我们有真感情,他要是被人睡了我该怎么办?抖

  “你在想什么?”小五一句话把我从混乱的思维中拯救出来。

  “没什么。”我摇摇头,死也不能把自己内心属于小女子的部分暴露出来。

  “人性本恶?你也这么觉得吗?”小五蹙眉敛容,“他生前也总爱说这样的话,所有人都把他当成危险的疯子,没想到百年之后竟还能有你这样的知音。”

  “你这话是夸我还是骂我?”

  “我只是讲述事实。”

  啥叫事实呢?难道我在别人眼中也是疯子?疯就疯吧,就算疯我也比别人疯的漂亮,没办法,人家天生丽质嘛,凭这点也胜仇家老头几分。

  好事多磨的一章,3号就写完了,结果出现存储错误全没了。事实证明,2008年,流年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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