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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家有青枫吃喝不愁


  “一位年轻英俊高大健康的公子,手拿银枪,骑着一匹大宛名驹踏雪而来。\\WWW。qb5、coM他的枪杆是纯银的,光华夺目,上面刻着,‘凤城,银枪,邱’。他用枪在雪地中挖了一个大坑,挖完之后,便躺了下去,似乎是想试试坑的大小能否让自己躺得舒服……”我口沫横飞的讲,小五聚精会神的听。

  他是个讨人喜欢的听众,从不打断我,偶尔还会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做出各种表情,时而微笑时而蹙眉。一直等我讲到,“邱凤城仰天轻语,‘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杀人者死。’随后起身,对马如龙说道,‘这三句话,你以后一定要牢记在心,千万不要忘记。’”小五猛地拍了大腿一下,“凶手其实就是邱凤城!”

  “啊,这个……”我没想到刚开个头他就猜出来了,伤感情伤自尊。我当时看到第十章,邱凤城把整个阴谋全坦白告诉马如龙时,都还不太能相信呢。我怀疑是自己的转述出了问题,一不小心透露了真相,“说说你的理由。”

  “你的意思是不是我猜对了?”小五的脸上扬起胜利的微笑,“其实很简单,整件事安排的很巧妙,所有的证据都指向马如龙,正因为太完美反而令我怀疑。毒杀沈红叶和杜青莲又找金振林来刺杀邱凤城,表面上看起来的确是马如龙得了好处,可事实上最吃亏的就是他,因为像我这么明辨是非的人太少了。”

  难道自恋的毛病也会传染?我以为这种大脸的言论只能出自我口,不曾想他也会说这种话。我恋自己的脸蛋,他恋自己的才智,如此甚好,这样我们俩在一起就能互相促进内外兼修共同进步了。

  “假如马如龙真的做了那些事,说明他不光心狠手辣而且心思缜密,一个这样的凶手做事会不给自己留条退路吗?而邱凤城的戏也演得有点过了,如果他真心不想娶碧玉夫人的女儿,只要表现得稍微平庸一点,定然会被另三位公子比下去,完全没有必要做出那副宁死不从的姿态。”

  我什么话都不想说了,他比我还明白。我起身去拿艳情,“你真的不看?那我可自己看了。”

  小五有些茫然的看着我,“你不给我讲故事了吗?”

  我垂头丧气的反问他,“你什么都猜对了还需要我讲吗?”貌似你给我讲还差不多吧。我不再理他,继续研读那本纯洁的艳情。

  “不许看,”小五伸手把书抢了去,收在身后,“陪我出去转转。”他的语气温和却让人无法拒绝,大人物就是大人物,今朝少邪明日大邪后天老邪,颐指气使都那么有风度,太有气质了。

  太阳光金亮亮,雄鸡唱三唱。为什么连大公鸡都欺软怕硬?巷子里那么多人,偏追着我一个人扑,在我身边又飞又跳,吓得我惊声尖叫。小五用左手把我拉到身后,低头轻斥,“滚开!”该死的鸡公顿时失了神气,夹着膀子躲到旁边的鸡婆群中。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气场?连鸡都感觉到他不好惹。若不是我没的可宫,早就自我挥刀做东方不败的弟子去了,哪轮得到这扁毛小畜生欺负人,八百米开外就能拿绣花针阉了它。

  我一路都走在小五右边,小心护着他的伤处,博得周围一片赞誉,纷纷夸奖我们姐弟俩情深义重。夸得我脚下轻飘飘的,仿佛周身都笼罩于圣洁的万丈光芒中。

  “回去吧,镇上人多。”万一那些侠义人士也到了,我可不想被认出来。

  “你怕被认出来?”小五附在我耳边说道,“你这个样子他们一定想不到的。”

  “你,你又伤害我……”为什么他们会认不出我?因为我不再是那个妖娆冶艳的祸水,我没了精美的首饰,没了光鲜的衣服,没了艳丽的妆容,我失去了作为女人最大的骄傲!每每看到自己映在水缸里影子,我都是七分愁闷三分犹豫,好一个荆钗布裙啊,当真土鳖共蚯蚓一色,估计我要趴土堆上别人得且一阵找呢。

  “我不是那个意思,其实你这样也挺好看的。”小五安慰道,“没有盛妆华服,才更能显示出你丽质天成嘛。”

  这话我爱听,可人家在丽质天成的基础上再着点色彩不是更好吗?路边有个卖便宜饰物的小摊子,一些样式夺目的假珠宝正流转着廉价的光泽。小五叹了口气,有点惋惜的对我说,“喜欢哪个就买吧,委屈你了,日后我一定买最好的给你。”

  “嗯,你可要记住,不许赖账哦。”自己掏钱可以走小巧精致路线,花别人的钱就必须走暴发户路线,否则掏钱的人会觉得很没面子。我心地如此善良会让别人没面子吗?当然不会。我暗暗思忖着,我脸盘大适合带大的,而且我有的是劲不怕沉……

  我左挑右选,只买了一只普通的骨角簪,做的挺精致,虽然价格便宜但还满耐看的。不要夸我有眼光,其实我是在进行穷人美的自我安慰。哪位大小姐如果想尝试一下低调的雅致,欢迎用金钗或金步摇交换,我做梦都想重温艳俗风采!

  街角大树下有个小贩,支了个卖藕粉的棚子。一股香甜诱人的味道,不偏不倚直撞进我的鼻腔。我们过去坐下,要了两碗藕粉。老板拎起开水,往碗里一冲,热腾腾的藕粉就上桌了。我乐呵呵的拿起勺子啜着,急于享受那份温馨芳醇的幸福感,竟一不小心烫到舌尖,急忙条件反射的掩起嘴坐直了身体。小五左手捏着勺子在碗里搅动,好不容易拿起来,晃了几晃撒到桌上一些,又放了回去。

  “你怎么不吃?”我拿起勺子小心的尝了一口,“已经不烫了。”

  他抬起头,用一脸近乎凄苦的表情凝望着我,随后淡淡扫了一眼我拿着勺子的右手。我明白了,人家的意思是,“吃个屁呀,你个死丫头没看见本少爷的手伤了,还不赶紧喂我?这个月工钱不想要了吧?”

  我识相的端过碗,“来,姐姐喂你。”他一听这话,立马喜笑颜开,配合的张开嘴,痛痛快快的吃了下去。

  老板见状笑道,“小伙子,你姐姐对你可真不错。”以为小五的左手真的像大多数人一样笨拙。

  我最开始也觉得他是过于谨慎了,怀疑左手和右手是不是真的有那么大区别。不过自从经过小诸葛的事,看来多长几个心眼的确有必要。如果小诸葛不是误以为他右臂被折,已经无力与自己抗衡也不会大大方方站到他跟前,等着接那三根毒针。

  我趁喂他的时候,观察了一下周围,并没发现什么可疑的人,来来往往都是些最最普通的粗服百姓。不过戏做的足一点对自己总没有坏处,我觉得自从我们认识以来,别的长进不敢说有,至少说谎演戏本领早已今非昔比。

  我们吃过藕粉就要回去了,路上不时有些云英未嫁的姑娘家投来热情的目光。“我今天很漂亮吗?”我小声问道。

  小五毫不犹豫的回答,“你什么时候都漂亮。”

  “我知道,可今天看我的人特别多,而且还都是年轻小姑娘,”我万分疑惑的拉拉自己的粗布衣服,难道这也能领导时尚?“我的打扮有什么特别吗?”

  “我也发现了,”小五眯着眼睛上上下下的打量我,“不过我对女孩子的打扮向来不怎么懂。”

  正在我们俩不知所措的时候,一个大眼睛的小女孩提着一小篮鸡蛋跑了过来。“这个给你们的。”她嘴里说着“你们”,眼睛看的却是小五一人,把篮子往他手里一塞,柳腰一扭便飞似的跑了。

  新一代的少女偶像诞生了。人家潘安是掷果盈车,虽然风雅但品种过于单一,我们青枫出马不光蹭回了鸡蛋,还有点心、蔬菜、水果、鲜花。以后没事牵着他出来溜溜,能省好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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