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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生命诚可贵


  我不想死,我还年轻,还有很多未竟的事业。而且经过这几天的相处,我觉得这家人都挺好的,让我怎么忍得下心看他们去死?更何况,我们现在是一家人,覆巢之下焉有完卵?但我一个屁用没有的米虫该怎么办,又不是传说中的万能女主!

  我躲在门后抖如筛糠,思考能不能讨价还价给个痛快的,就别麻烦大家上刑了。我正想着,就听见老大在耳边说道,“还不快进去?”

  我愣愣的回头看他,正迎上他殷切的目光。

  他又用手捅捅我。

  其实你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却始终强颜欢笑,在我面前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把所有苦涩的眼泪都自己吞下,是吗?你也觉得我应该舍身取义,给他玩美人计?

  我虽然看不清那家伙的胡子,不过听声音倒是挺粗犷,不像太监,应该是锦衣卫的人。问题是,他会吃我这套吗?

  我犹豫的看了看大哥,他用充满鼓励的眼神回应我。

  没关系,舍身就舍身了,全家性命系于我身,此时不舍更待何时。早知这样,穿之前把《金瓶梅》背下来多好,A片也该多学习学习。可不知这位爷喜欢什么样的,日系温驯型还是欧美系狂野型?

  我鼓足勇气,袅袅烟行,尽量学着里大家闺秀的样子道了个万福,随后还不忘送个武藤兰式的媚笑。俗话说的好,为人不识武藤兰,阅尽A片也枉然,所以我猜她应该是大多数男人喜欢的类型吧,只希望这位爷不是那少部分。

  他看了我一眼,并没有原本设想的欲火中烧,感觉就跟看头母猪差不多,而且还是头待宰的母猪。

  完了,全完了,等死吧……天妒红颜!

  我奋力控制着自己的膝盖,好让自己不至于跪下去。死而死矣,生有何欢,死有何惧。宦竖专政,武夫当权,这绝望的朝代早该灭亡!姑娘我死在这们这群丧尽天良的卑鄙小人手里,至少还能落个忠义的美名!

  我越想越愤懑,越想越激动,充分做好了英勇就义的觉悟,然而脸上还得笑着。毕竟赖活着还是比死和生不如死好很多。

  左老头满脸堆笑的看看他,又看看我,分外讨好。

  我满心悲凉,这无耻的社会啊,硬逼着父亲为女儿拉皮条!我把手背于身后,无声的握紧,直到指甲结结实实的嵌进肉里。如果这个时候我身上绑了炸药,一定会义无反顾引爆它,人弹原来就是这么简单。

  他死死瞪着我,好像能穿过左明珠的皮囊看透我的灵魂。他瞪着瞪着又笑了,他笑起来比不笑还令人胆寒,什么叫丧门星,这便是。

  “送你的。”他说着从怀里摸出一盒胭脂递了上来。

  我火星了,抄家之前还得先送礼?

  我看看他,再看看左老头和帅哥哥,他们都示意叫我收下。可我收下以后该怎么办呢,说“谢大人赏”?

  还是哥哥聪明,看我一直傻乎乎的干站着,赶紧帮忙把东西收了。

  “你是不是也不记得他了?”老左问。

  我点点头,压根没认识过当然不记得。

  “罗烈啊,你不要见怪,明珠大病一场之后就成这样了。”

  “那我们的婚事……”那个叫作罗烈的丧门星不轨的瞟了我一眼。

  “婚事是我和你父亲早年定下的,当然还算数。”老左看来是认准这乘龙快婿了

  听这话茬,他应该是我的未婚夫吧。靠,吓我一跳,这姑娘出门子又不是生离死别,都怪老大昨晚说的那么凄绝,才害我胡思乱想。现在冷静下来仔细看看,这小伙子长得还挺俊俏,就是脸臭了点,不知道还以为是被拐卖来的。

  没关系,包办婚姻都这样,先结婚后恋爱。呵呵,看来魔王他老人家对我还算怜香惜玉,知道我好这口,又不敢玩**,就赶紧再送了个鲜活的来,大好啊!这小伙子细细调教一番,说不定还真能别有些情趣,□□□□□□(此处作者删去250字)

  我一改之前的苦大仇深,半出于本意半装模作样的甜甜笑着,努力压抑自己内心澎湃的痴念。在吃饱喝足以后,我发现男色于我还是如泰山的,所以请当我昨天的话是浮云吧。

  作为一个女孩子,盯着男人看是很不得体的,君不见潘金莲勾搭西门庆还得半推半就呢,更何况我这么端庄娴良的大家闺秀。

  我估摸着时候差不多了,赶紧作娇羞状逃回房里。

  我把门一插,立马脱鞋上床打坐,心中默念,“魔王大人好,魔王大人妙,魔王大人呱呱叫!前些天小女目光短浅,辱了您的盛名,还请您不要见怪,保佑保佑!”

  又是我念道**时,又是有人敲门。难不成又是帅哥哥?他还真会挑时候。

  我一打开门,就觉得变天了,好冷,莫非是要六月飞霜?不对,这寒意与天无关。人心若寒起来,老天爷也比不上的。不光有寒意,我还感到了杀机。

  罗烈不等我请,就大大方方的进来了,那抄家的架势,很有到锦衣卫或东厂发展的潜力。他刚刚在老左和大左面前,脸再臭至少还保留着应有礼貌,现在却比土匪还土匪。

  他很不客气的坐到了我屋里光线最好的那把红木椅子上。杀千刀的,老娘抠脚的御用宝座是你坐得的吗?

  我承认我喜欢漂亮男人,不管什么类型只要漂亮我都喜欢。但无论这男人姿色如何,我都绝不能容忍他对我无礼。这家伙出局了。

  我靠在桌边,双臂抱于胸前,昂首垂眼看他。喵呜的,就看不惯他那副轻慢的德行,好像娶我吃了多大亏似的。想老娘放着21世纪糜烂的物质文明不享受,跑到这没比原始社会文明到哪去的鬼地方陪你玩娃娃亲的游戏,这才叫牺牲呢。

  他不知道是真傻还是装傻,完全无视我充满敌意的气场,慢慢靠近,抑或是在对我挑衅?这家伙不光没风度,脑子也不怎么灵光,我又没对他做什么,干嘛这么针对我?

  “听说你病了,在床上整整躺了一个月?”他邪魅的笑着。

  看到他这副很雷公的表情,老实说真想啐上一口,不过我修养好,“他们说是就是吧,我只记得病好以后的事。”

  他还在笑,笑得让我有打断他鼻子的**。我冷不防被他捏住了手腕,拔不出来。喵的,非逼老娘玩玉石俱焚?我牟足力气,用自己的手带着他的手往桌角砸去,我不信在这种时候他还能抓着不放。

  他好像根本没想到我会这么干,等反应过来时,已来不及把我推开,只好一脚踹翻了桌子。桌上的茶具尽数摔得粉碎,水和茶叶也洒了满地。

  “你疯了吗?”他气得满脸通红,“我真怀疑你是不是左明珠。”

  “我不是,难道你是?”

  “我还不知道你有这么大的力气。”

  我没说话。都说不能和女人讲道理,其实男人有时候更讲不通道理,讲不通咱就不讲,还省点口水。至于他刚刚说我力气大,我需要纠正一下,我的力气其实并不大,但一个吃肉的人和一个整年只吃菜叶子和豆腐的比起来,总还是强点。

  “你还记得上次见面你和我说过什么吗?”

  我摇摇头。

  “你说,我要是不娶你,你会活不下去。”他依然在笑,笑得冷血而任性。

  我的逆反心理也活跃了,“我要是非嫁不可呢?”

  “恐怕比我不娶你,也好不到哪去。”他冷笑着,走到门口,离开之前又补了一句,“我看你现在活的挺好,真瞧不出是大病过一场的人。”

  我终于明白左明珠是怎么死的了……可怜她那一缕清魂啊,想做崔莺莺却成了杜丽娘,而且还是没有柳梦梅的杜丽娘。

  这王八蛋以为自己是什么?台湾三流恶俗小言的男主角?愈虐愈开心,越摧残越娇艳,这种老套的情节在我上初中的时候就泛滥成灾,如今我都要大学毕业了,就省省吧。

  不过他最后说的那句话值得研究,什么叫“恐怕比我不娶你,也好不到哪去”?

  别人的新婚之夜甜蜜温馨。

  “来嘛。”

  “你急什么?”

  “我当然急了。”

  “讨厌!”

  红烛一吹,两人滚作一团。

  如果我嫁给他。

  “来人呀,给我好生照看着打!”

  “啊~~啊~~~啊~~~”

  “启禀大人,犯人昏过去了。”

  “拿水泼醒,上夹棍!”

  第二天,护城河里惊现惨烈女尸。

  我知道古代人把男男女女这点鸟事看的很重,想解除婚约估计不太容易,但也不能放弃。求人不如求己,还是先学学保命的功夫要紧。

  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我这个愿望完整说来,是穿越+做女侠,现在穿越实现了,做女侠那半拉还空着呢。难道魔王大人日理万机给我遗忘了?

  我得继续祷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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