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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想送丈夫进去,翻车了?


搞笑法律案例合集?

张不凡捧着这本法律书籍,不由的好奇了起来,打开目录翻看了一下。

【丈夫忍不住要和孕妇发生关系,孕妇无奈同意,流产致胎儿死亡,构成了什么行为】

【丈夫提前下班回家,遇到妻子与楼下邻居发生关系,一怒之下将其砍伤,该如何脱罪?】

【女儿未成年与男朋友同居,被父亲发现,父亲气死了,男朋友该如何定罪?】

………

看这目录,还是挺有意思的。

张不凡微微点了点头,被勾起来了好奇心。

翻开了里面的内容,想要看看关于这些法律案例,这本法律书籍是如何解读的。

【丈夫忍不住要与孕妇发生关系,孕妇无奈同意,流产致胎儿死亡】

首先,根据孕妇与丈夫忍不住发生关系进行分析。

在这一过程中孕妇与丈夫是属于婚姻关系,虽然是无奈同意,但是也属于自愿范围。

不存在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的主观意图。

其次,胎儿还未出生,在法律的解释中,是没有自然人的民事能力权利,所以不构成法律责任。

那么孕妇与丈夫忍不住发生关系,导致胎儿流产而死,构成什么行为?

在司法规定中,母婴一体,首先要考虑孕妇受到了什么样的伤害。

在胎儿死亡过程中,孕妇是否受到了重大伤病,造成了什么样的结果。

如果孕妇没有受到太大伤害,那么丈夫没有法律责任。

如果对孕妇造成了重大伤害,则根据妇女意愿,可以提出上诉。

备注:男人不是人,玩死了自己的娃。

张不凡点了点头,很难不认同备注的观点,这个男人实属有些问题。

手动的不行?

这种案例中,男人虽然不负法律责任。

但在其朋友之间流传出去,也足以让男人在社会道德点上落以下风。

在不知情的朋友询问孩子怎么流产的时候。

男人该怎么回答?

干没了?

………

张不凡摇着头扯了扯嘴角,翻过这一页,继续往下看。

【丈夫提前下班回家,发现妻子与楼下邻居正在发生关系,于是一怒之下将其砍伤,该如何脱罪?】

一丈夫提前下班,回到家里面看见妻子正在和楼下邻居发生关系,于是一怒之下砍了一刀。

可是等到警察来询问案件的具体情况时。

妻子却非要说楼下邻居是来修水龙头的,为对方作证。

并且说自己的丈夫一进门看到楼下邻居就动了杀意,怎么劝都劝不住。

现司法机关要以故意杀人罪起诉丈夫,请问丈夫该如何脱罪,达到最小量刑点。

本案例的法律解析:

对于该如何脱罪,那么就寻找脱罪点,不能依照自身的主观理论去看待这个案例。

依照我为视角来对丈夫的行为进行一番论述。

我回到了家,听到妻子大叫,以为妻子遇到了什么生命危险,所以拿了把刀。

看到有人正在猥亵我的妻子,想要强行与我的妻子发生关系,甚至是已经正在强行发生关系了。

我就想要去阻止。

这有错吗?

没有错!

可是我一看对方的体格,我远远不是对手,阻挡不了对方的犯罪行为。

所以为了阻止这场犯罪,我砍了他一刀。

按照这个分析角度来进行分析,那么该怎么判处?

首先来分析我的行为对吧。

按照我的主观意图来讲,我的行为准确来说构成了什么呢?

有没有构成正当防卫?

其次来说一下正当防卫的条件是什么。

正当防卫分为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限度条件,无过当防卫权。

这几个条件又分别具有各自的解释,总结归于几句话来说就是:

对方必须要有犯罪的起因,而你是在对方犯罪的时间段进行你的防卫措施。

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你只是针对罪犯的行为进行防卫,没有涉及到其他人,没有对其他人造成危害。

还有就是不能超过范围的允许,也就是说,当对方停止犯罪行为,不再对你构成威胁的时候。

那么你必须收手,不能继续采取过激行为。

在对方没有还手能力或者是还手能力较差的时候。

不能继续实施防卫,不能继续对罪犯进行伤害。

分析一下以上条例,丈夫按照“我”的思路,能不能达到这个条件。

答案是可以。

因为按照“我”的思路,对方是在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

所以我想要阻止他,有问题吗?

没有一点问题。

再来分析“我”动手的整个过程。

首先,我用别的办法阻止不了这个人的犯罪行为,所以我只能动刀。

其次,我只砍了一刀,没有继续进行追击,这在法律允许正当防卫的可行性中。

这就是属于正当防卫的正常范围之内。

那么,司法机关以丈夫故意杀人罪为理由起诉丈夫,那是不是合理的行为?

答案肯定是不合理行为。

按照解释来说,丈夫的主观因素认为,楼下邻居就是犯罪行为。

没有想到自己的妻子和楼下邻居进行的是自愿行为。

那么,以故意杀人罪为起诉理由,仅此一点就不成立。

其次,妻子非要说对方是来修水龙头的,为其作证。

这个证据是什么证据?

证明对方来修水龙头,修什么水龙头?

如果妻子证明对方和自己是情人关系,是在家里自愿发生关系,不是楼下邻居强迫与自己发生关系。

那么丈夫可能还会以过失伤人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这名妻子既想立下牌坊,又想保护对方,那么就造成了一个法律空缺。

妻子与楼下邻居发生关系是有事实证明的,这和修水龙头一点儿的关系都没有。

就算是修水龙头的,那总不能修着修着修到床上去了吧?

说白了,这个妻子就是不愿意承认和楼下邻居之间的关系,造成自己的清白受损。

还想着撇清自己发生关系的事实,来将自己的丈夫送进牢里面,加重处罚。

可没想到翻了车。

那么,楼下邻居将会以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进行判处。

丈夫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判处无罪。

至于妻子,为对方作假证,非要证明对方是来家里修水龙头的,影响司法程序的处理和判断。

当然,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最终,丈夫无罪,妻子和楼下邻居将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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