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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九章十万大山


根据启封传来的消息,虽然全国都有血尸事件发生,但是最开始发生的地方,就是在广西,而且广西也是事故发生最为频繁的地方,由此推测,那里应该是血尸爆发的源泉。

我当然知道,这可能是因为二愣子跑去了广西,所以才会出现那种情况,于是毫不犹豫,直奔广西。

十万大山,传说中,从上古开始,这里就是一片荒蛮之地,幽暗密林,毒虫猛兽,迷障毒气到处都是,更有传闻说,在这十万大山的深处,藏着一个上古的巫族,其中有一巫女,号称玲珑娘娘,又有一绝世凶神,号称兽神,这兽神曾经霍乱苍生,也由此,十万大山的传说被世人所知。

我们三人身上携带者很多的违禁品,不方便坐飞机,只好乘坐最慢的火车前进,整整过了三天四夜,方才进入到广西地界。

联系启封,他在这里有产业,安排了人来接待,那人叫做米基,很奇怪的名字,人长得也颇为奇怪,看起来三十几岁的样子,却长了一张娃娃脸,而且,他是秃顶……

米基很是热情的接待了我们,带我们来到提前安排好的住处休息,并且准备了盛大的欢迎晚宴,这一切都是启封安排的,我们对他们有救命之恩,这些只是小意思而已。

痛痛快快的大吃了一顿,然后回到住处,米基很是贴心的还帮我们叫来了两个美女相伴,还悄悄的对我和麻蛋说,这两个都是处,当然,小依肯定是不需要的,事实上,小依在看到两个美女的时候,对米基产生了相当大的意见,一时之间倒是有些尴尬。

搂着美女美美的睡了一觉,当然睡之前肯定少不了一番运动,不得不说,异地的美女还真的是有味道。

第二天一早,我们便出发,先是乘坐汽车进入山区,待山路越来越窄,汽车已经无法通行的时候,便只好下车自行赶路。

谢绝了米基想要跟着一起的好意,收下了他送的许多工具,包括枪支弹药,军用三菱刺和单兵铲,还有许多钩锁、绳子、固体燃料、睡袋一类的野外生存必需品,竟然还有黑驴蹄子和糯米。

三个各自被这一个差不多半人高的军用背包,我们朝着十万大山的深处行去。

按照启封传来的资料,这里不远处便曾经有血尸出现的痕迹,他还很是贴心的传来了一份地图,十万大山的地图,上面详细的标注了哪些地方曾经出现过血尸,我看过之后,不断地感慨这些人的神奇,连这一片蛮荒之地居然都能被他们调查的这么清楚。

为了防止手机没电,或者没有信号一类的事故发生,我还特意把这张地图打印了出来,分成许多张,带在身上,防止不小心将地图丢失。

拿着地图,按照指定路线行进,山路崎岖,非常难走,我们又带着这么多的负重,更是举步维艰,不过说实话,这个时候我就感觉到了和以前不同的地方。

若是在进入秘境之前,背着这么重的东西走在这山路之上,只怕用不了一个小时我就已经累趴下了,然而现在一口气走了三个小时,虽然也气喘吁吁,十分劳累,但是并没有那种受不了的感觉,只是正常的疲累而已,转头看看麻蛋,这家伙也在不停地喊累,但是看他中气十足的样子,想来也跟我差不多。

看来秘境之行,到底不是全无收获,除了丰富见识增长阅历,到底还是获得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好处,起码身体变得比以前好多了,力气和耐力也变得大了不少。

如果在考虑到我怀里的那块神秘的玉佩,我这一趟下来,获得的东西绝对是我难以想象的。

休息了一会儿,继续赶路,又走了差不多三个多时辰,终于到了目的地——一个不知名的古墓。

据启封介绍说,十万大山中,古墓极多,但是少有大墓,不要说那些知名的帝王将相,就是寻常的高官大员的墓都十分稀少,反倒是一些家境殷实的百姓人家,更喜欢将自己葬在这十万大山之中。

我猜想,这种情况也是有历史原因的,历史上,十万大山这边一直都是边陲之地,从来没有以政治中心的地位出现过,帝王将相们自然不会选择在这里为自己修建陵墓。而本土的势力首领或官员,肯定也看不上这蛮荒之地,肯定会有更好地选择。只有老百姓,尤其是那些家境殷实的人家,一来找不到什么风水太好的绝佳之地,而来也是怕陪葬品被人惦记了去,才会选择在这穷山恶水之中安葬自己。

如此说来的话,这里既没有大墓,自然也就不会有什么太好的宝藏,那些大的盗墓团伙对此是不屑一顾的,反而一些小的团伙很喜欢这里,一来危险小,而来竞争少,所谓苍蝇腿肉也是肉,好的抢不到,只好来捡些残渣剩饭。

而贩尸团伙则是格外的钟情于这里,尸体买卖毕竟不同,不用管这尸体生前的来历,只要年头够久,品质够高,都可以卖上好价钱,而老百姓的尸体也是尸体,从价值上来说,绝对不会比那些帝王将相来的便宜,这里墓葬成群,自然是极好得去处。

事实上,血尸的消息,也正是由这些贩尸团伙第一个发现的,一开始还想检点便宜沾点好处,后来被血尸杀得屁滚尿流,这才将消息传递出去。

在周围稍微的搜寻了一下,不多时便找到了一个大坑,想来便是这墓葬的入口,贩尸与盗墓不同,盗墓的进得墓中,取走走珍贵的一件东西,往往都是些金银玉器或者陶瓷一类,东西都比较小,因此挖个盗洞就可以,而贩尸的往往要把尸体运出来,所以这盗洞挖的极大,足够棺材或尸体进出。

如今这已经有了大洞,这处墓穴自然也是被光顾过了的,我让小依上前查看了一番,看看能不能发现血尸的气息,果然,小依在附近感觉到了一阵尸气,并且隐约间辨明了方向。

我们三人商量了一下,决定在原地休息一晚,养足精神,明天一早在上路,毕竟这一天六个多小时的奔波,已经很是辛苦。

考虑到这深山老林的,毒虫猛兽横行,夜晚宿营比较危险,索性还不如直接到墓地里面去住,对于我们来说,来自于尸体鬼怪的威胁,远不如那些不知名的毒虫猛兽来的大。

麻蛋笑称,我们这是艺高人胆大,别人都是视墓穴如毒虫猛兽,避之不及,我们却是主动跑进来,还把这墓地当了旅馆。

我说这一切还不是多亏了小依,否则面对猛兽好歹还能开枪,打不死也能吓唬吓唬,而面对尸体粽子,那可真的是不知道要怎么死了。

既然决定在墓地中宿营一晚,我们自然要查看一下这临时旅馆,看看有什么危险,当然更加主要的是,看看有什么遗落的好东西,能卖钱的那种——至少麻蛋是觉得我们此次出来是为了钱,所以他第一个提出了这种要求。

为了避免他怀疑,我也欣然应允,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偏要带着麻蛋一起出来,可能是因为习惯,也可能是为了避免孤单,当然,也有可能是怕,我和小依两个人,孤男寡女的,发生点什么不该发生的事……

小依哪儿都好,但毕竟是个旱魃,本质来说还是个僵尸,跟僵尸那啥……这还真的是我和僵尸有个约会。

一番搜寻,没有发现什么危险,当然,也没有发现什么遗落的财物,从规模上来看,这里是个小墓,即便以家境殷实的百姓人家的标准来看,这墓穴也并不太大,里面一共有三口棺材,都已经被掏空,陪葬品估计也都被席卷而空,总之什么也没看到。

当然,最后的时候,我们还是有所发现——一只半截的手臂,看样子,应该是被什么东西斩断,遗落在这里的,周围还有血迹,而且,从这手臂腐烂的程度来看,这应该是最近几天发生的事。

我们猜想,正是在这里,一伙人遇到了血尸,激战之中,一人的手臂被打掉,后来也不知如何,死了几个人什么的,都不知道,只留下这么一截手臂。

麻蛋用手电找了找,发现手指上什么东西在反光,当即上前查看,却原来,这手指上竟然还有一玫钻戒。

麻蛋笑称:“这趟没白来,这钻戒看起来起码有三四克拉大小,算上戒托,卖个几万块钱应该问题不大,万一这还是个什么大牌子或者好东西,说不定卖得更贵些,这一趟就算没有别的收获,也够我们过几天舒服日子的了。”

我鄙夷的看着麻蛋:“瞧你那点出息,几万块钱你就满足了?”

麻蛋嘿嘿笑道:“立哥,咱们做人,得知足不是……你看,咱们之前也曾经发过财,你记得那些黄金不?那时候咱们多阔,可是后来呢?还不是啥都不剩……这钱啊,到手了不是算,得花出去才是钱,你别看这才值几万块钱,但是比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虚无缥缈的几百万几千万来的都要实在。”

我再次嘲笑麻蛋没出息,谁像,这夯货居然摇头晃脑的说道:“立哥你也别说我没出息,我这叫是金钱如粪土,这叫清高,你懂个屁!否则我趁你睡着把你干掉,拎着你的脑袋去找老八,妥妥的一千万到手,何必还跑到这里干这些勾当。”

我当然知道麻蛋这是在开玩笑,但是不知为何,听他说完这话,突然觉得脖子一凉,我还以为这是心理作用,没当回事,刚打算回头反驳几句,却看到麻蛋一脸的惊恐。

“立哥,你……你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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