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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我叫王安华


  他自己起来下床,走到院子里转了转。看样子古人比自己想的要差一点,起码比电视上演的可是差多了,当然也许是现代社会太先进的原因,猛的一看,好像家里很破。

  这个院子有三间房,一间厨房和杂物的套件在东面,一间父母的房间在北面,西边是兄弟两的的房间。前面用竹子见到围了一个围栏,算是院墙了,围栏中间一个简单木头扎的门,等于是个这四合院。一看就是自己盖的。但是盖的不那么细致。王宝简单看了一下,发现墙竟然是用竹子编的,然后用泥巴糊上去的,这一家人都很能干的样子,怎么一个房子盖的这样?出了院门,发现这个村子总共才十来户,家家几乎都这样子,看样子和勤劳无关。

  到了中午,王宝已经把这个家里仔仔细细都转过来了。这个家里除了菜刀、锅还有几个铁钩是铁的,还有身上的衣服,剩下其他的什么基本都是自己做的,地地道道的自给自足啊。

  “唉,还好还好,起码不是原始社会。不知道那个时空自己的家人怎么样了。”王宝心里又叹了口气。

  心里正想着,忽然听见一群人吵吵嚷嚷的往这边走了过来。领头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一身的穿着明显比旁边的人好一点,当然只是好一点点。起码别人都穿的都补丁,这个人没有,不过一看那衣服的料子既非丝绸也不是棉的,不知道这个时代棉花来中国没有,起码好像这里的人穿的都是什么葛布麻布什么的。

  那个领头的走到院子外面,看着王宝问了句什么,好像是问家里人呢什么的。旁边一个老头解释了一句一帮人就又走了。王宝来了好几天了,这里的话还是听了个大概。这事王宝没往心里去,转眼就忘了。

  下午王占山和几个人正好从山上回来了,王占山先把牛皮扔到了河里,然后几个男人一起把肉分开,给村里家家都分了三四斤。分完肉,大家都走了然后王占山把羚牛的皮从河里捞出来,把里面残留的一点肉和脂肪的刮的干干净净,然后把羚牛的脑髓加了几把盐与草木灰和到一起,均匀的摸到皮子的光面以后挂到了后面的篱笆上。

  刚干完这些,下午王宝见过的一帮人又来了。王占山和他们就站在院子里谈了起来。任氏赶快把王宝拉到了房子里。王宝心里莫名其妙,这是怎么了?又不是鬼子来了,这么紧张干嘛?

  到了晚上,王宝的爷爷和大伯过来和王占山商量,王宝才对这个时代这个家族有了大概的了解。前朝是唐朝,并且知道唐朝是代隋而立,那就是说现在是五代十国无疑了。而且二十多年前也有一个蜀国,被北面的国家灭了,后面才有现在的蜀国,如果没记错就是后蜀。而王宝前世对历史的东西记得不多,五代十国更是没什么影响了,只知道个大概什么李煜小周后什么的,对这个后蜀实在没什么印象。电视上啊书上好像三国啊唐朝啊清朝什么的讲的最多,五代十国要不是历史书上讲过,他压过就不知道。而此地属于文州,属昭武节度。对于这个文州王宝实在没什么印象,而且王宝的前世在青海和甘肃交界那一片长大,王宝可以肯定前世保证没来过这边,现在估计这个文州估计在天水以南,汉中这周围,问题是我怎么就穿越到这里了呢.

  而北面的国家比较强大,据说要打过来了,北面的国家是汉朝,今年很有可能要来打蜀国,所以今天这里的里正来招兵了。说起里正,王宝第一就想到了“水浒传”里面的晁盖晁天王,晁盖我记得就是里正。里正当的好好的,后面截了生辰纲,上了梁山落草为寇。这个里正显然没有电视里和小说了晁天王的气势和风度,但是嘴皮子那叫一个麻利。里正说的很好听,在蜀国,当兵是个好事情,有吃有喝有穿还发军饷,平时一般人想当兵还当不上。可是不知道是这次是要打仗了还是怎么的,守这一片地的老爷招不够兵,于是要开始分派任务,每户要出一个人从军。

  招不够本来也没王占山他们家里什么事情,因为王占山的四个兄弟,三个哥哥都服了徭役,就剩王占山一个人照顾全族。王宝的大伯因为到了年龄去年服完兵役才回来,历经了好几朝,还好活着回来了。二爸也是服了兵役,前几年在北边边境上去世了,三爸在成都服的力役,去了六年至今还没回来。而王宝这一辈,上面有两个哥哥服了徭役。一个是他们的二哥,大伯的儿子。一个是他们的三哥,三爸的儿子,二爸去世的时候没后人,二妈也改嫁了。现在里正又要王家出人,王宝的大哥是文州县衙礼房的杂役,现在就剩下王占山这个幺儿这一房没有人出过徭役。

  王家剩下的三个长辈一商量,这回徭役还是躲不过去,王家在王宝的太爷的时候就是因为乱世从东边逃到这里来的,可是还是逃不开。这次出兵役,王占山不能走,只有让王狗儿去了。王占山闷声不语,过了许久,才说了一声:“明天我去找刘大夫,让刘大夫给狗儿起个名字。”

  第二天早上,王占山从厨房的房顶解下存的一点腊肉,分了两半,一半让王宝的母亲任氏做上,一半自己提上去找刘大夫了。王宝来到这个世界才几天,没有和王狗儿建立起太深的感情,可以终归是自己的亲哥哥,而这个时代服兵役他还不熟,真不知道是祸是福。不过他记得五代十国是历史上有名的乱世,狗二是这个世界自己的亲哥哥,心里还是有点不安。任氏一天都沉浸在悲伤当中,一直给王狗儿准备衣服鞋子什么的。后来任氏拿出一件给王狗儿的内衣,姑且说是内衣,王宝还不知这个时代内衣叫什么,这个内衣竟然是棉布的,王宝才明白原来这个时代原来也是有棉布衣服的,只是估计棉花种的少,价格比较贵所以现在才拿出来。

  下午王占山从刘大夫家里回来,带了两张纸回来。虽然是繁体字,不过王宝一眼就认出写的是一张是“王定華”,一张是“王安華”三个字。不过王宝装作不认识,不用想都知道前世的自己没条件学字。王占山拿着纸,两个手拖着,非常郑重的给了王狗儿。再三嘱咐一定要记住自己叫王定华,然后把这个纸好好拿着,以后有时间了就把自己的名字写会。然后又带着王定华和王宝两兄弟去了两口子的房间,从床背后摸出一把一尺长的刀子,交到王定华的手上,说道:“这把刀子你一直很喜欢,拿去吧,总有用的到的地方。”

  晚上任氏把腊肉做好,做了几样好吃的。给王定华装了好几件换洗的衣服和路上吃的干粮。不停的嘱咐要吃饱穿暖,是打仗了一定不要往前冲,晚上破例点了油灯,聊了很晚才睡。

  第二天中午,里正带人把王定华接走了。王家人一家人和其他几个被征的亲属一直跟了十里路才回来。王宝远远看着自己的哥哥慢慢的走远,虽然个头和旁边的几个快二十的小伙子差不多,可是终归才十四岁。小小的年纪就已经为了这个家去服徭役,想想自己的那个时代,上辈子的自己十四岁的时候什么都不知道,可是现在这个时代的14岁已经为了这个家扛起了一片天,内心还是有种说不出的感受。

  哥哥王定华走了之后王宝突发发现个问题,自己前两天才死里逃生,可是今天就和家人走了十里路来送王定华。自己没觉得有什么不适,而且全家人好像都忘了自己前两天差点死了这个事情。说对自己不关心吧,明显不是,可是怎么全家人怎么认定自己就能走十公里的路呢?这能用一个词解释,就是“习以为常”。

  看样子自己还是要慢慢适应这个世界。

  晚上回到家里,父亲王占山拿出另一张写着“王安華”的纸,小心翼翼的说:“儿啊,咋这辈子识不了字,但是自己的姓和自己的名字还是要会写,我今天去给你哥哥起名字的时候,把你们的名字都讨了来,刘大夫给你起的名字叫王安华,就是这三个字。你好好收好了。自己的名字,哪怕不会写,也一定记住样子。你哥哥叫定华,你叫安华,就是把安定取了来,倒过来用,后面的给你哥哥前面的给你。大概意思就是你们两个以后过的好点,能有点大出息。”

  王宝接过纸,这回认真的看了一下,虽然前世的自己毛笔字写的不怎么样,但是写的好坏还是识得的。这三个字是正正规规的楷体,不带一点草的。估计刘大夫也考虑到了这家人不识字,写的时候很用心。

  王占山又说:“娃娘,以后就不要叫宝儿了,老二我们就叫王安华。”

  王宝心里想,这下好了,没几天改了两次名字。王安华,安华。这个乱世,连自己安身都说不好,安华只能作为一个美好的愿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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