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临时组合
来到米歇尔身旁,沈奕发现远处是一片开阔地。
开阔地的中央有几个人正团团围坐,中间升起了一堆篝火。
“是冒险者,长官。”米歇尔小声说。
远处的冒险者一共五人,四男一女,正围着篝火喝酒。
跑到荒野之原上来喝酒吃肉,对方的实力怎么样不敢说,至少勇气是绝对可佳了。
沈奕正在端详,那五人中一个满脸洛腮胡子的大汉已经扬声道:“我说哥们,看够了吧?看够了就出来打个照面怎么样?”
“被发现了。”沈奕笑道。
施施然走出丛林,沈奕说:“不好意思啊,诸位,正好路过这里。”
那几人冷眼看沈奕,表面上没有任何动作,但是暗地却早已做好战斗准备,在荒野之原这种地方,小心谨慎永远是生存的第一要素,那先前的喝酒吃肉,其实不过是一种虚假表象。
先前说话的洛腮胡须冷哼:“你在林子里还有些朋友,让他们一起出来吧。”
沈奕笑道:“别误会,那只是我的召唤士兵。”
说着他向后摆了摆手,弗罗斯特等人从林中走出,一共十四人站在沈奕身后,装备全部隐藏起来,只在手里拿着普通的步枪。
“原来是召唤士兵啊。”五个人同时嘘出一口长气。
他们中可能有人拥有某种侦察周边环境的能力,很快就确定再没有外人窥伺,那名打扮妖艳的女冒险者给沈奕抛了个媚眼道:“这么说,小兄弟你就自己一个人?”
“是啊。”沈奕点点头:“和同伴分散了,没办法,随机传送嘛。对了,你们怎么会在一起的?”
那五人互相看了一眼,其中一个身材魁梧的壮汉回答:“小兄弟是第一次来荒野吧?这也难怪。荒野之原有一种道具,是可以把团队成员集合在一起的。只要有了它,就不用担心被随即传送了。”
“原来是这样啊。”沈奕笑咪咪回答,其实他怎么可能不知道这事。那男子所说的道具叫团队集结令,可以将同一个任务世界的所有团队成员瞬间集合到队长身边。这种道具可说是血腥都市中最有价值的道具之一,倘若当初谢荣军有这道具,沈奕的分割战术根本就没有用武之地。
然而团队集结令也是荒野最难得到的奖励之一,就连谢荣军想要都没能到手,要说这五名冒险者竟然会有这种东西,他可不信。
事实上他一眼就看出,这五个人根本不是一个团队中的人。他们五人先前在一起喝酒时,坐卧行立的姿态看似随意,其实多多少少都带了些防备他人的意思,很显然根本就是临时相遇而走到一起的。
倘若这五人是一个团队的,现在知道自己是落单者后,多半直接一个眼神传递,然后就直接杀了过来,哪会跟他罗嗦这么多废话。
那人现在这么说,其实是在暗示在场的五人先联合一气,以压制这突然出现的外来者,若能拉拢就拉拢,不能拉拢就杀掉。
果然在那壮汉说过后,另一个矮矮胖胖长相如弥勒佛般的男人呵呵笑道:“既然相见就是有缘,大家都是跑这里发财来的,我看不如就一起精诚合作怎么样?”
这便是拉拢了,沈奕估计若自己说一句不同意,那多半下一刻对方就要一哄而上群起攻之。
想了想,沈奕点头答应:“那感情好,多个人多份帮手嘛。大家到这里来是图发财的,一起合作总是好的。”
他到不是怕了这几人,只是目前的情况,合作的好处的确大于内斗。荒野之原的凶险远超想象,否则沈奕也不会不让洪浪他们进来。有这几个人在,生存的安全系数可以大大提高。至少遇到麻烦时,不用只有他来顶上。
听到沈奕这么手,那壮汉咧着嘴大笑:“就是嘛,人多力量大,伙计,先说一下你的本事吧。”
他说着大手已经向沈奕的肩膀拍去。
沈奕不动声色的向旁边闪了一下,那壮汉一抓落空,不由呆了一呆,不远处那洛腮胡哼了一声,显然是不齿他这种小动作。
沈奕已经回答:“我叫沈奕,主要能力是召唤士兵,以枪为主要作战方式,此外还有点侦察和医疗本事。”
听到沈奕会医疗术,五人的眼神明显一亮。
有治疗能力的冒险者从来是受欢迎的冒险者,还是那句老话:每个人都喜欢治疗术,每个人都希望别人有而不是自己有。眼前这个人既有召唤士兵,又有治疗能力,还有侦察技能,可以想象绝不可能是近战型冒险者。
让一个非近战冒险者进入大家中间,危险性毫无疑问是最低的。
因此大家态度间也明显轻松了许多。
这五人显然没听说过沈奕的名字,这也难怪,断刃队虽然风头出尽,但是依仗伪装能力,大多数外人依然不清楚他们的底细,两次市场上的大交易,沈奕本人更是根本未曾出现过。
对方既然当他是弱者,他也懒得解释,就目前形势来看反到更加容易融入队伍。这刻大家对他戒心去除不少,交流起来也就更加轻松了许多,彼此都自报家门。
那洛腮胡须叫张建军,主要是近战强化,不过对枪支运用同样很精通。那壮汉的男子叫红虎,也是个近战好手。或许因为两人都是近战特长,所以彼此看对方都有些不顺眼,言语间总有几分较量的意思。
至于那女人叫兰媚儿,擅使飞刀,投掷专精方向,近战能力也不弱。
那笑眯眯象个弥勒佛的叫李松,看起来人畜无害的样子,但是一双眼眯起来时,沈奕不知为何竟嗅到了仿佛死亡的味道。敢于进入荒野之原的,不光是什么样的人,最好都不要小看对方。
最后还剩下一个一直没说话的少年,在所有人都自我介绍过后,那少年突然扬声说:“我的朋友都叫我园丁,我是m7团队的,和他们是路上碰到了就暂时走到一块的。等我找到我们队的成员,就会离开你们。”
这少年似乎完全不懂得怎么做人,说话直接了当,张建军等人脸上顿时一红。
气氛微微尴尬了一下,红虎的脸一红,恶狠狠说:“妈的,敢拆老子的台,操!”
他反手一抓,凶狠抓向那少年面门。他这一抓虽然凶猛,却也并没打算一下得手,对方毕竟是冒险者,不可小看,所以这一抓之后还带着许多变招留做应对,没想到那少年向后一退,嘴里还叫道:“小青他欺负我!”
他还有人帮手?红虎微紧张了一下,这一抓竟有些顾忌没有用足力气。只见那少年身上突然窜出一条青影,重重抽向红虎。
啪,在红虎的手掌上抽一条血痕。
红虎痛呼一声缩手,这才发现那青影竟是一条藤蔓,也不知怎么从那少年的身体里出现,竟然异常灵动,尤其令人惊讶的是,那青藤顶端的花茎竟如血口张开,一圈圈的茎须竟如利齿般环绕,狰狞凶恶的对着红虎。
“妈的!”红虎骂了一句,正要再冲上好好教训这小混蛋,张建军已经抓住红虎:“好了伙计,自己人不要内讧。”
他这一下抓住红虎的手腕,两个人较了一下劲,谁也没能占到便宜,知道彼此力量都差不多,看对方的眼神都慎重了些。
红虎哼了一声:“松手,老子不和这小兔崽子计较。”
张建军把手松开,再看沈奕:“不好意思。”
沈奕一笑:“没事,就算原来不是,现在不也是临时团队了嘛。没准以后还真是一个团队的也说不定,就当是个预言吧。”
他轻描淡写两句话就把事情揭过,给了红虎一个台阶下,还拉近了大家感情。红虎咧着嘴哈哈一笑:“还是这位伙计说话上道。你放心,有我在这,肯定保护你安全。”
在他看来,在场六人里,沈奕的攻击性怕是最弱的,偏偏他又有治愈术,因此红虎第一个向他示好,大包大揽要负责他的安全,至于沈奕的空降兵他是完全没有放在眼里。这些士兵他以前也不是没见过,战斗力低下,手里的枪对冒险者只能造成基础伤害,除了当炮灰外没别的作用,所以根本不放在眼里。
沈奕也不以为意,有人要冲在前面给当盾牌,他高兴还来不及呢,立刻点头道:“那就多谢红虎老大了。一旦战斗开始,我就和我的召唤士兵在后面放枪,有人受伤了来找我治疗就行。”
他做足姿态,轻飘飘几句话就把自己放在最安全位置上,却还不惹人厌烦,就连张建军都笑道:“没问题,大家在一起互相照应就是。”
至于那兰媚儿和李松也都纷纷承诺一定照顾沈奕,尽管彼此间谁都不信任谁,这嘴上却一个个说的比谁都好听,简直是一见面就肝胆相照,恨不能结拜兄弟了。
惟有那少年园丁,抚弄着自己的那根青藤自言自语:“小青你在笑什么啊?你说什么?哦……是的,这里的人好恶心哦。”
临时组合既然成立,势必是要选个队长出来的。
队长一般负责队内的人事安排,战斗调度,操心操劳不说,战斗时往往也要冲锋在前。但是固然有这许多付出,也有额外的回报——只有队长才有权限分配战利品,这已经是血腥都市多少年下来形成的惯例,后果往往就是队长可以分配到奖励大头。
作为近战冒险者,张建军和红虎都颇有意担当此“箭头重任”,两人为此一度争得不可开交,最后大家投票解决。红虎脾气暴躁易怒,又得罪了那少年,相比之下张建军为人沉稳许多,照理说这种情势下张建军应当获得多数支持。没想到结果一出来,却完全不是这样。
兰媚儿和李松都选择了红虎做队长,沈奕弃权,那少年竟然也是弃权。
这一结果就连沈奕都有些微微错愕。
他不是没想到会有人别有用心,却没想到人人都别有用心——对于一个临时团队而言,一个头脑简单的莽夫显然比个性沉稳的张建军要来得好控制得多。
面对此结果,红虎洋洋得意地大笑,仿佛全世界都知道他是最伟大的,看张建军的眼色更是充满挑衅。张建军脸色很是难看了一阵子,瞪了李松和兰媚儿一眼,低声自语:“一个傀儡而已,有什么好得意的。”
“你说什么?”红虎大眼一瞪,李松和兰媚儿已经同时劝他消气。
惟有沈奕苦笑,那少年更是满脸不屑。
如果说沈奕弃权是因为他不想无谓的去得罪谁,那么少年弃权显然是完全相反——他根本就不在乎谁做老大,也不会承认谁是他的老大。
对此沈奕只能叹息:在巨大利益面前,人们往往会忘记威胁,原本应是世上最聪明的生物,也往往因此做出世上最愚蠢的选择。
好在沈奕对他们本来也未抱指望,他只想在战斗时,至少能有几个象样的攻击输出存在,以分担自己的压力。因为他知道,现在的安宁仅是暂时的,危险很快就会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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