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章 大结局上
托元宇的诅咒,十年后,我成为了亿万富翁,登顶富豪榜,与其中一个男人携手共度人生,自此留下一段佳话......
开个玩笑。
没这么久。
等到又一个新年将至时,藏区和山渐打通的经销商模式,让山渐的营业规模,再度扩大了三到四倍。
等到山渐后面农家乐三个字,正式改为山庄的那一天,a计划已经运营了三年,为我在首都赚下了一套又一套房子。
亲笔写下的牌匾,歪歪扭扭挂在上面,被底下的员工扶正。
Lina兴奋地在我肩膀上拍了一把,像个猴一样乱窜:
“白姐,你真牛根,这么大规模的农家乐,应该要招五十个员工吧?”
“招365个员工,一人一天的守着。”
Lina笑道:“白姐,白总!你都多大年纪了,怎么还这么损,能不能正经点?”
“我年纪很大吗?”我道,“三十岁,女人的人生刚开始绽放。”
“我的人生也要绽放。”Lina点头道,“我打算来一场净化心灵的旅行,顺路拍点有意思的作品。”
Lina每年都会搞一次有意义的旅行。
自我当年从藏区归来以后,她便眼红我在藏区的传奇故事,说要效仿我净化心灵。
有没有净化不知道,沿途拍来的旅行照片,倒是替她夺得不少国内外的摄影大奖。
当初小小的工作室,是我们闲来摸鱼的场所,现在却似乎成为了Lina的老巢。
在Lina每次参加完比赛以后,都要回到工作室里,去p一百元两张的精修图,借此消磨被工作腐蚀的时光。
只不过当年她修图,是为了多赚点钱,方便晚上去酒吧泡辣弟喝酒。
现在修图,纯粹是出于个人的兴趣爱好。
当工作为她带来乐趣时,这就不只是一份工作,而是能够奋斗一生的事业。
因为拍图拍得太好,Lina现在身价不仅水涨船高,连带着桃草运也源源不断。
每次我抽空回魔都谈生意的时候,都能在不同的地方,见到她跟各种款式的辣弟牵扯不清。
要是我没记错的话,似乎还有个家里有钱的白富帅,开了辆法拉利来倒贴Lina。
以Lina的原话来说:这些都是姐人生中的过客!
照我的话来说,她人生中的过客未免有点太多。
我真怀疑她哪一天打电话找我,不是找我要烟,或者约我出去外面喝酒。
而是告诉我因为惹了太多草,现在被小男人们跪在门口,求她把人都赘了......
和她野马狂奔一样的人生轨迹不同。
人生这辆大巴车,有人不断前行拉客,有人则选择在中途停下了目的地。
季淮和余阳有了个可爱的女儿,今年打算再拼个二胎,之前的芥蒂,似乎在家庭的组建下消散。
有时候我觉得人类真是奇妙的动物,能够为了一时的温情付出良多。
抽了两口的烟被Lina夺走,对方毫不芥蒂地抽我剩下的烟:
“贵一点的烟,抽起来味道确实不一样。”
“少来,上回我不是让山渐给你发了一箱子过去,这么快就抽完了?”
“别提了,全都被季姐家的小魔王给糟蹋了,她从幼儿园里学了什么小草快快长,说要让我的烟也多长一点,拿着我的茶杯给烟浇水。”
“我隔了五六天才发现她干了这损事,那烟都泡成坨了,湿哒哒的狗都不抽!”
“至于吗?跟个小屁孩计较。”我勾着唇笑道,“发条消息过来就行了,我再找人给你寄过去。”
“姐,就冲你这句话,你就是我这辈子的姐,独一无二的真姐。”
“我才是你的姐。”
说曹操曹操到,那混世小魔王站在Lina的腿旁边,手里正掐着一只嘎嘎直叫的鸭子,神气的不行。
Lina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像触电一样从我旁边跳开:“滚滚滚,我今天的衣服上万块,不能给你祸害了。”
小魔王的眼神在她身上巡视了一圈,在看见我以后,又松开了手里的鸭子,啪叽一声抱着我的腿,甜甜地叫道:
“干妈!”
“嗯。”我在她脸上捏了捏,“你妈呢?”
“在后面和我爸亲嘴。”
被小魔王肆意诽谤的季淮慢慢踱步走来,她走的慢,精神头却足,比以前当领导时,眼下总是浮着的青黑不同。
看上去年轻了四五岁,手里还拿着个红包,长长的看着分外醒目。
我对钱向来有无尽的占有欲,一看这红包,就觉得是给自己的,抬手就要从她手里接过来。
季淮扫了我一眼以后,将红包收了回去:
“我弟给你的钱还不够多?还管我要红包?”
“星榆给的那是爱,我不收也不好吧。”
我的眼神顺着她的肩膀往后飘,季星榆在远方站着,他身上穿了件高领口的冲锋衣,头发挑染成了银灰相间的颜色,冲着我笑起来的时候,透出几分意气风发的少年气。
季星榆还是在打他的游戏。
只不过岁月不饶人,从选手转为幕后主播以后,季星榆跟之前的梦想越走越远。
与之相对的,挣的钱也越来越多。
我始终觉得,一个男人不应该挣那么多钱,钱够花就行了,才能最大程度保证他们的纯真与童稚。
好在他挣的钱,有一大半都花在了我身上了,剩下这点钱也没法学坏。
这可不是我缺他那点小钱,他给的那点钱,还不如山渐一小时创造的营收来得更多,我只不过是替他姐代为管教罢了。
隔空与他轻飘飘地对视了一眼。
我错开视线,肩膀头却被人按了一下。
我一回头,杨姐冲着我笑道:“白总,人都到齐了,你不上台发言?”
杨姐的鼻梁上架了副眼镜,说话时屈指在眼镜上顶了一下。
“眼睛疼?”我问道。
“还行,老样子,做完手术之后老是感觉有点干。”
见我的表情又开始变得凝重,杨姐笑了,满不在意地说道:
“还能看得见就不错了,我在山渐用不上眼,最多就是张嘴跟人聊天。”
杨姐说的轻松,分毫不提早两年视力恶化,严重时连看都看不见,摔出一身血的事。
自从那一次动完手术以后,她便退居二线,在山渐替我打理大小事务。
对于一个曾经以事业为毕生追求的女人来说,放弃自己奋斗半生的行业,选择过闲云野鹤般生活,谁也不知道这是件好事还是坏事。
可这世上的命运,总是如此的曲折坎坷,未必能事事顺心。
也许对于杨姐来说,在享尽一切以后,提早过上退休生活,大抵会是一种人生的新体验。
“天天在IC发言都发烦了,姐,你替我上去吧。”
“ic的白总就是不一样。”杨姐笑道,“行,我替你上去发言,你看看你要坐哪桌,魔都那桌,还是首都那桌?”
她口中的那两张桌子上,坐满了熟人的面孔。
宁医生,小陆总,桑晚,琉青,沈言书........
几乎在我生命中留下过烙印的朋友,全都围满了桌子。
不管彼此之间有多大的恩怨,在此刻,都为了我的成就,共同举杯畅饮。
我喝完了杨姐给我递来的酒,在看完开幕仪式以后,孤身一人离席。
山渐的配套设施已经彻底建完,后续的农家乐和a计划,带动了此处大肆发展。
今天山庄开业,除了邀请亲朋好友来聚餐以外,往日的客流量也将门口堵得水泄不通。
我顺着路边往外走,在最显眼的牌匾下,瞥见了一抹清瘦的身影。
路过他身边时,一股极浅淡的松柏香传来。
听到动静的沈泽回过头来。
他脸上是漫不经心的神情,在看见我以后,逐渐透出喜悦之色。
我屈指,在他的黑色碎发前拨弄了一下:
“甜弟,一个人吹风呢?”
“渣女。”沈泽嘴上骂我,眼底却含着一丝笑意,甚至还靠我更近了一些,主动低下头去蹭我的掌心:“我毕业了,你什么时候赘我,”
“我对你这么好,你要恩将仇报?”我道。
“反正你现在谁也不赘。”沈泽轻抬起下巴,颇有几分傲气地说道,“大家都是你的好朋友,凭什么我没机会?”
“与其说是你没机会,不如说大家都没机会。”
傍晚的阳光算不上热,却有一种仿佛要被灼伤的感觉。
我盯着他纤长下垂的眼睫,觉得这样说话的沈泽,像只用爪子挠人的猫,尾巴得意洋洋的竖起,却总是不经意地用脑袋蹭人的掌心。
我干脆道:“我是不婚主义者。”
“啧........”沈泽完全没听我的鬼话,“不婚主义者,是谁每顿饭局上都带不同的男人,上次在你旁边穿旗袍的又是谁?”
“穿旗袍的太多了,不记得了。”我道,“女人嘛,你懂的,出去外面应酬,身边总是要有个知冷热的人陪着,他们都是小朋友,我带来长长见识的。”
“那你带来长见识的小朋友也太多了,我哥说,你今年带出来的小朋友都有十来个,谁知道你背地里是不是有几百个。”
我大惊失色:“大哥,我是个人,又不是永动机,怎么可能带几百个,而且我跟他们之间的关系很纯洁。”
“科宛一号的庄园里,修建了三十个以上的房间,你到底想干什么?”沈泽抱着胳膊,轻哼了一声道,“别人都说你在里面......”
“招租啊。”我道,“当初我没钱的时候,赖在你家蹭吃蹭喝,要不是在你的房子里住了段时间,说不定我早就饿死在魔都街头了。”
“现在我有钱了,当然要普度众生,我的房间修了26个,刚好可以住26个男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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