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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潞王之子朱常淓


张岱一脸笑嘻嘻的上前。

  高硕瞟了一眼张岱。

  自己还没懒得说他,如果不是他扰乱,自己本该可以有更为稳妥的营救方案。

  若非是自己带了些生石灰用来防身,便是刚刚,自己都要死在那三个贼人的长刀之下了。

  出师未捷身先死。

  第一个是诸葛亮,第二个就是自己。

  刚才张岱的怂样,郑玥儿自然也是看在眼里,便是不愿理会他。

  但是毕竟是与高硕同行之人,自然是要给些面子的。

  “公子的英姿,小女子自然也是铭记在心的。”

  高硕听了这话都险些笑出声来。

  如果说,自己刚刚磕头求饶是为了死里逃生的计策。

  那张岱便真的是那粘板上的鱼肉,待宰的羔羊。

  张岱一听郑玥儿夸赞自己,便一下昂头挺胸了起来。

  整个人的气势都变得不一样了。

  “说也奇怪,这还未到蜻蜓沟,按理来说,这一片应该是个清净地,不应有贼人草寇出没的才是。”

  这里还未到东李庄,只有过了东李庄之后,才是那蜻蜓沟水匪经常出没之处。

  “小女子倒是对此处并不熟悉,更加不知为何会遇见贼人。”

  “看来此事定有蹊跷,路上还有绊马索,想来是已然埋伏好了的。莫不是,专门来截姑娘的?”

  郑玥儿想了想,还真没准是自己那老爹派人出来抓自己回去的。

  扮作贼人,好让自己知道江湖险恶,再不敢出门也说不准。

  虽然自己父亲并不知道自己将要去哪儿,但是毕竟郑王手下人众多,消息也灵通,说不准是知道了自己的行踪。

  郑玥儿并不想表露自己的身份,眼前的这个少年,自己十分的欢喜。

  若是自郡主的身份一下暴露出来,怕是会让人望而却步。

  “我与旁人无冤无仇,自是不会,应当是刚刚落草的贼人吧。”

  高硕也没有多想。

  虽然有些蹊跷,但是此时既然已经脱险,便也没有思索的必要了。

  与此同时,另一边。

  三个大汉捂着眼睛疼的大喊大叫,其中一人乱舞长刀还砍伤了自己的兄弟。

  于是便都放下手中的长刀,在地上打起滚来。

  这时,一匹骏马飞驰而来。

  此马气势雄壮,四蹄生风,毛发耸立,长鬃飞扬。

  而马上的男子也是英气十足。

  约十五六岁年纪,玲珑苗条的身材。

  带着一顶帏帽,头发茂密的小脑袋,勒着双龙出海抹额。

  大大方方的“国”字脸,迥然有神的眼睛,高挺的鼻梁。

  肌肤丰泽,伸长的细脖。

  手中拿着黑漆描金鬼子扇,穿了一件左衽窄袖曲裾缂丝楼阁锦青鼠裘,嵌玉带。

  下身穿一条葱根绿色缂丝楼阁锦裈,健步如飞的双腿,底下是白袜,脚穿方头屐。

  那少年翻身下马,来至三个壮汉身旁。

  “我说怎得这么久没有消息,竟然被一个小姑娘捉弄成如此模样。”

  那少年不禁耻笑。

  “看来我这许多的银两是白白的浪费了。”

  “原来是公子来了,小人有罪!”

  其中一个贼人,由于并没有沾染多少的水,此时已经不那么痛了。

  而另外两个人听了声音,虽然还很痛苦,但是强忍了疼痛,从地上爬起,跪在地上。

  “让你们抓一个小姑娘,都办不好,留你们何用!”

  那少年一脚一个,将三人踹翻在地。

  “公子,莫怪小人阿!实在是有一个娃娃,坏了好事,我三人不慎,被那娃娃用石灰偷袭,还被洒了水,这才失了手。”

  “无用的废物!”

  少年将手中折扇打开,狠狠的瞪着跪在地上的三人。

  当然,此时那三人已看不见任何东西了。

  “既然你们三人如此废物,那便去死吧!”

  那少年抽出腰间佩剑。

  “公子,公子饶命!”

  若是换在平时,这一个少年哪里是这三个壮汉的对手。

  只是现在三个人已经接近于瞎眼的状态,只能是任人鱼肉。

  “公子!我还有方法帮你抓到那个姑娘。”

  少年放下手中佩剑,半蹲在地,眉毛上挑,嘴里发出一种邪魅的声音。

  “哦?你这瞎子,还能帮本公子抓人?”

  “回公子,我三哥在蜻蜓沟是个小头目,您说那姑娘要去扬州府,蜻蜓沟是必经之路,只要现在赶过去,通知我三哥,必然能够将那姑娘生擒活拿了。”

  “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

  “只不过公子给的五百两纹银的赏钱,怕是不够用。”

  “赏金倒是不必担心,但,若是此事不成,我必让你三人死无葬身之地!”

  “小人不敢,小人不敢!此次定当马到功成!”

  “若是此事成了,我便再与五百两纹银给你。”

  “若是此事不成,你也知道我是何人,我定取你三人性命,只是你收了我那五百两,怕是有命拿,没命花!”

  “公子请放心,小人这就去办!”

  三个人拎着长刀,相互搀扶着跌跌撞撞的走出树林。

  只留下少年留在原地。

  恶狠狠的瞪着双眼。

  朝着南边的方向望去。

  “郑玥儿,我早晚要你臣服在我身下!”

  这少年乃是当朝潞王的三子朱常淓。

  这潞王本名朱翊镠,是当朝皇帝朱翊钧的兄弟,与其他皇室的皇子不同,这兄弟二人从小便关系极好。

  万历十二年,朱翊镠十六岁,到了就藩的年纪。

  万历帝奏请孝定太后定夺之后,命内阁给潞王选定藩国。首辅申时行选了湖广衡州府,河南卫辉府,两处以供皇帝挑选……

  原本万历帝给弟弟选定的是相对富庶的衡州,但是朱翊镠亲自上奏,要求以卫辉为藩国,并说“臣愿就近,庶几咫尺天颜。”

  见弟弟如此重视兄弟感情,万历帝当然没有异议,于是改封潞王就藩卫辉府,并下诏在卫辉为潞王建造规模庞大的王府。

  历时四年,耗费白银六十七万七千八百两的潞王府才于万历十六年建成。

  父亲与皇帝关系如此亲近,这朱常淓更是从小恃宠而骄,行事更是嚣张跋扈。

  不仅如此,这朱常淓更是一个非常善于表演之人。

  在皇帝面前,实是一个知书达理的王府少爷。

  虽是性格嚣张,但是朱常淓也并非无有过人之处。

  琴棋书画,舞文弄墨,胡服骑射,无一不精。

  当时在一次庭宴之上,朱常淓一眼便看上了郑王的女儿郑玥儿,之后便三番五次的央求父亲,甚至央求皇帝赐婚。

  但是毕竟郑王也是疼爱女儿之人,那郑玥儿对朱常淓并无好感,此事便也一拖再拖。

  直到近日,朱常淓在怀安经常的骚扰郑玥儿。

  郑王对此事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郑玥儿气不过,便趁着家人不备,偷了良马,跑出城来。

  想要去找自己的世伯,唐王唐德明。

  即便如此,郑玥儿的行踪还是被朱常淓花重金买到了,便出现了之前那一幕。

  这三个壮汉是朱常淓找来的打手,目的就是将郑玥儿抓住,若是生米煮成熟饭,便是谁,也奈何不了他。

  而于此同时。

  高硕三人牵着马匹也来到了姜家庄。

  这姜家庄不比桃庄,桃庄因为有很多的行人驻足,所以也算的上是一个“旅游城市”。

  而姜家庄就是普普通通的一个小村庄。

  自然没有客栈,酒楼的所在。

  三人进了村来,都有些饿了。

  此时已过了午时,阳光正要毒辣起来。

  “找个地方歇歇脚,看看能不能找些吃食吧。”

  “都听公子的。”

  郑玥儿一脸羞涩的模样看着高硕,看一眼,便转过了头。

  张岱看在眼中,记在心中。

  “我前去问问。”

  高硕小跑几步,来到庄内一座看起来大一些的农户家中。

  若是要讨些吃食,也不能找穷苦人家。

  毕竟,自己就是有银两,他们也未必有余粮。

  这时日,不比秋天,此时家家户户都正在耕种当中,冬天的存粮自然也是不多的。

  咚咚咚!高硕敲了敲门。

  “有人在吗?”

  “何人敲门?”

  门内一个妇人的声音响起。

  “大姐,我是过路的行人,途径贵宝地,有些乏累,想着是否能够买些吃食,好继续赶路。”

  高硕客客气气的回答。

  不消片刻功夫,门吱丫丫的打开了。

  只见眼前的妇人到了三十几岁,挺得直直的腰肢,脸如三月桃花。

  猪鬃似的赤红色眉毛,塌平的鼻梁,津津乐道的嘴巴。

  耳挂花篮式鎏金银耳坠,她的皮肤略带棕色,在阳光下却呈现出淡金色。

  俊秀细长的脖子,纤细白嫩的手,手腕上戴着如意人物银手镯,所以只穿着这一身枝叶纹棋花布泊绿色曳撒。

  富有弹性胸部高高凸出,下面衬一条泊绿色棋花布膝裤,一双小巧玲珑的脚,着一双高底弓鞋。

  看着心慈面善,想来是个容易相处的女人。

  妇人上下打量着高硕。

  “便是就你一人?”

  “还有我的两位朋友。”

  高硕指了指不远处的张岱和郑玥儿。

  “那便进来吧。”

  妇人的声音十分温柔。

  高硕朝着张岱和郑玥儿挥了挥手。

  二人牵着马,快步朝这里走来,将马拴好,然后.进入院中。

  这院子虽然不大,但是看起来干净利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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