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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1章 高龄侦探!


  《福尔摩斯先生》的作者科林,他曾经跟随过盖茨基尔学习写作,而盖茨基尔,是作者本身很喜欢的一个女作者。

  看盖茨基尔的《依然美丽》,足可见,她是最为坚强的女作者,相比之下张爱玲要逊色太多。可惜都是在蓝星,这里没有科林,更加没有盖茨基尔。

  所以韩轼是见不到这位奇女子了,然而她徒弟的作品,要开始大开杀戒了。

  时间:白天

  地点:家中

  人物:易罗圣

  “这次可千万不要坑!”

  易罗圣刚从书里买到了《福尔摩斯先生》,看着书上的黑色剪影,道:“虽然亲爱的福尔摩斯,里面隐藏了很多干货,但我这个人更喜欢有剧情的正文内容。”

  封面的黑色剪影,是和《亲爱的福尔摩斯》一样的,明显看出是带着烟斗,和猎鹿帽。

  “也不知道福尔摩斯为什么喜欢带着猎鹿帽,如果我记得没错,猎鹿帽就是英国乡村狩猎的帽子,概念就和我们的草帽差不多,前后都有帽檐,然后有护耳。”易罗圣喃喃自语,想想一名著名的侦探是带着草帽,这个画面想想也就是醉了。

  易罗圣对于猎鹿帽的认知虽然有些错误,但大体上是没错的,至于为什么福尔摩斯会一直带着猎鹿帽,不要觉得这是柯南道尔写的,实际上作为福尔摩斯标志性的装扮,柯南道尔从未在书中说过,福尔摩斯有这样的打扮。

  类似的,也只是《银色马》中,也只是说福尔摩斯带着的是一顶,有护耳的旅行帽。

  至于为什么后来猎鹿帽和烟斗一样,成为了福尔摩斯的标配,那必须不得不提到,福学历史上最著名的插画家西德尼,这货在《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中画下了“罪孽的根源”,没错奏是那著名的,华生与福尔摩斯坐在火车包厢的画。

  西德尼画了圆领短披风和猎鹿帽,由此这个装扮就成为了福尔摩斯的标配,并且后来的插画师,或者是漫画家都是按照这幅画来改变,普通的猎鹿帽也就成为了侦探帽。

  然而这世界连福尔摩斯都没出来,所以福学什么的自然都没有,所以即使西德尼存在也木有这一说,易罗圣觉得奇怪太正常了。

  只听他喃喃自语的说道:“韩公子你可千万要给力,不要弄一个乡土结合的非主流,否则我也没法帮你辩解了。”

  话音刚落,小伙伴就打电话来了,易罗圣接通电话。

  “什么事。”易罗圣没好气的问。

  “看你语气不好,是不是这本《福尔摩斯先生》又残了?”电话里朋友的声音,格外讨厌。

  “什么鬼,这本书是精彩的推理小说。”易罗圣立刻顶了回去。

  其实本来,易罗圣和他的小伙伴,两人都是韩公子的推理迷,说起来两人还是在无人生还讨论群里认识的,但后来《亲爱的福尔摩斯》发布,易罗圣选择相信这书只是前兆,但他小伙伴就认为是韩公子牛逼吹大了,所以这样弥补。

  两人各执一词,谁也说服不了谁,今天的《福尔摩斯先生》就是见分晓的时间。

  易罗圣气呼呼的挂断了电话,开始看简介

  [“我曾经告诉华生,如果我有一天开始写故事了,那是因为我想纠正人们对我的无数误解……”。仍旧与往昔纠缠不清的神探,能否侦破记忆与故人编织的迷案。

  逻辑无法完全探究人性的神秘,为了查明真相,他必须面对过去……]

  “这又是什么,开始写故事是为了纠正人们的无数错误?”简介就让易罗圣有些弄不懂。

  然后一开始的序幕,到时让易罗圣弄懂了一点东西,只看见第一页序幕是这样写的:

  [1947年,英格兰。

  大侦探福尔摩斯已93岁高龄,隐居于苏塞克斯郡田园。他每次在电影院看到关于自己的电影都会忍不住摇头,因为关于他的英雄事迹多数是谣言,比如他不喜欢抽烟斗,喜欢抽雪茄。

  归隐后的福尔摩斯当起养蜂人,只有管家蒙露太太和她的儿子罗杰陪伴他。但一件陈年旧案一直困扰着他。在这个故事中,福尔摩斯将经历人生中最后一次历险。]

  “尼玛,你不会告诉我,故事一开始,这个主人公就是九十三的老爷爷吧。”易罗圣心中有一股不好的预感,连忙翻开书看看正文。

  内容开始了,一开始就是一段养蜂的知识,关于这一点易罗圣是能够接受的,之前《亲爱的福尔摩斯》一文中说过,福尔摩斯似乎写过一本蜂王的养殖方法的工具书。

  然而后面的内容,却让易罗圣接受无能。

  [……

  他苍白而满是胡碴的脸上掠过充满困惑的表情,每当他察觉到自己的记忆又出现衰退时,这种困惑总是会在他心里产生阴影(还有别的什么事情是被我忘记了的吗?还有什么也像那紧攥在手中的沙悄悄溜走了呢?还有什么事是我能确定的?),但他还是努力把这些担忧置于一旁,为时不时出现的困惑找一个合理的解释。……]

  [……

  可这封信同样让他没有看懂:刚开始看没多久,他的眼睛就慢慢合上了,下巴也渐渐耷拉到了胸口。在睡梦中,他不会感觉到手中的信正从指缝滑落,也不会听到自己喉咙里又发出了那种喘不过气来的声音。而当他醒来以后,也不会记得他曾经站过的那片金盏花丛,不会记得让他再次回到花丛的这个梦境。他猛然惊醒,只看到罗杰俯身站在他面前。他清了清嗓子,盯着男孩略显为难的脸庞,沙哑而不确定地问,“我是不是睡着了?”]

  “就这两段,就能够看出,福尔摩斯不但已经年迈,并且记忆力衰退,甚至于很多事情都记不清楚,另外还有,行动说话都是有点困难的,因为他自己都控制不住自己的睡眠。”

  易罗圣有点蛋疼,难不成主角真的是这位已经九十三岁,已经过了鲐背之年的人,这样一个忘事,行动困难的老不死,怎么当侦探?

  “韩公子胆子真的太大了,竟然开头把主角描写成这样。”

  易罗圣还注意到一点,那就是这个福尔摩斯年轻的时候或许真的很吊,不对准确来说不是或许,就是非常牛掰,并且很重要的是这个牛掰不是像《亲爱的福尔摩斯》那样直接告诉你的,而是让你自己感受的。

  因为一开头就有这样一段话,他知道,里面一定会有从远方寄来的奇怪礼物。会有杂志或电台的采访请求,还会有各种各样的求助(宠物走丢了,结婚戒指被盗了,小孩不见了,以及其他各种最好不予理会的无趣琐事)。当然,还会有尚未出版的稿件:根据他以往经历写成的耸人听闻、容易令人误解的小说,对犯罪学自以为是的研究,悬疑故事集的样书。也会有溜须拍马的信件,请求他为即将出版的某部小说美言几句,留下一两句赞美的话好让他们印在书的封面上,又或者,可能的话,帮忙写篇正文简介。他一般极少回复这些信件,也从来不会满足记者、作家和沽名钓誉者的任何要求……

  看看,求他的人真的是相当的多,从这一段描写就能够轻松看出,很厉害。

  “咦,这个老头还挺有意思的。”易罗圣看着这段剧情

  [……

  他拄着拐杖,从扶手椅上慢慢站起来,朝门口走去,默默地数着自己的每一步,一步、两步、三步他没有理会蒙露太太在身后的唠叨(“你想让我陪你去吗,先生?你自己去没问题吧,啊?”)。四步、五步、六步。他艰难前行,不愿去想象她此刻皱起的眉头,更没有料到,他刚一出房间,她就找到了他的牙买加雪茄(她在扶手椅前弯下腰,从椅垫里把那难闻的雪茄捏起来,扔进了壁炉)。

  七步、八步、九步、十步十一步才走到走廊,比蒙露太太多走了四步,比他平时多走了两步。……]

  “很理智的一个老头,竟然能够从,走的步伐中,从而判断自己行动比以前更加迟缓了。”如果用一句话,易罗圣就只有用理智来形容,称呼也从老不死变成了老头,但即使是这样他也喜欢不起来。

  就是代入感,而推理小说,还有一层就是和侦探一起解密,如果能赢了侦探,那就再好不过了,赢不了,也可以代入侦探的聪明才智。

  然而现在,易罗圣不觉得赢一个杵着拐杖的老头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同样也不认为如此一个老头,能破解什么让人惊叹的谜题。

  “福尔摩斯儿子叫罗杰,这个名字还真普通。”

  易罗圣双手合十,坐着学福尔摩斯的坐姿,就像书中福尔摩斯的儿子也这样学:有时候,他甚至会假装自己就是福尔摩斯,靠在书桌前的椅子上,双手指尖对齐,盯着窗户,想象自己正在抽着香烟。

  书中福尔摩斯有一个专用房间,也就是阁楼,里面放着他的东西,这个地方不允许任何人进去,这就是外国人的思维,私密空间,不允许任何人进入,包括儿子和妻子。

  相反罗杰作为福尔摩斯的儿子,却很喜欢到这个阁楼来,在福尔摩斯旅游的时候,经常跑到阁楼嘚瑟,来看他老爹以前的东西。

  “虽说主角很难让我忍受,但韩公子叙事技巧还是非常强的,一开始借助很多信件,写出了福尔摩斯年轻时候的名气,现在借助他儿子,进一步的描述出福尔摩斯的性格。”

  [……实际上,罗杰很难找到什么关于福尔摩斯的新发现。这个男人的世界里似乎只有清晰有力的证据、无可争辩的事实和对外界事物的详尽观察,而很少有关于自己想法的只言片语。

  然而,在堆积如山、随意涂写的笔记中,男孩终于找到了一件被埋藏在最下面,一个真正有意思的东西一本名为《玻璃琴师》的手稿,稿件很短,还没有完成,里面的纸页都是用一根橡皮筋绑在一起的。男孩立马就注意到,这份手稿和桌上其他的笔记不同,它是相当细心地写成的,字迹都很容易辨认,没有被涂抹掉的内容,也没有被挤在纸页边缘空白处或被墨滴掩盖掉的文字。……]

  “福尔摩斯性格似乎就是理性,还是不以自身为目的的绝对理性。”易罗圣看着,在后面就峰回路转了,罗杰找到的那个玻璃琴师手稿,似乎又什么大秘密。

  [……

  接下来看到的内容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因为它很通俗易懂,甚至还带有一些私密的意味它记录了福尔摩斯早年的一段生活。可让罗杰懊恼的是,这份手稿只写了两章就戛然而止,而结局也就成了未解之谜。尽管如此,男孩还是一遍又一遍地把它翻出来,反复研读,希望能找出一些先前忽略掉的新发现。

  现在,就和福尔摩斯离家的那几周一样,罗杰又紧张地坐到书桌前,熟练地把手稿从一堆看似混乱实则井然有序的资料下抽出来。很快,橡皮筋就被他解开,放到一旁,稿纸则被整齐地放在台灯的灯光下。他从后往前研读起来,先迅速浏览了最后几页的内容。他确定,福尔摩斯只是还没有找到机会把它继续写完罢了。……]

  开场完毕,后面的剧情,以年迈的福尔摩斯为第一视角,讲述一些事情,首先能够看出是福尔摩斯有一个非常好的朋友,叫约翰·华生,还有福尔摩斯之所以会如此出名,也是因为他的好友华生,将他破案的故事,添加了一点故事性,写了出来。

  然后福尔摩斯是非常不喜欢华生写的故事,因为他认为事实就应当准确,事实就是数据。

  “毫无疑问了,这货肯定是一个唯物主义者,什么都讲究数据。”反正是在目前为止,易罗圣是对福尔摩斯没有什么好感的,还是更喜欢角落里的那个老人,至于无人生还,里面没有什么侦探,最牛逼的,也就是凶手,**官。

  福尔摩斯的朋友就说,你要是不喜欢的话,有本事自己写一篇,晚年有时间的福尔摩斯,就准备接受这个建议,他自己记录下了一个案件。

  福提斯林区的安妮·凯勒太太案

  接下来,展现那是福尔摩斯演绎法表演的时间……(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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