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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四号看着我手舞足蹈,就象一个经历过所有风霜雪雨的老人,看着一个满是想象力正在喋喋不休的小孩子。

  “你的想法可真多。”他终于展开了笑容,手慢慢伸了过来,扶上了我的脸颊,眼眸仿佛能在昏暗的灯光下发出亮光来,他轻声问:“到时你愿不愿意陪我一起去?”

  好漂亮。。。我呆呆地点了点头,但嘴里喃喃道:“可我的寿命没有那么长,也许刚把银河系逛完,我就先咽气了!你要为我举办太空葬礼,我还是希望死在地球上,最好死在家里,那才符合中国人寿终正寝的思想。”

  对于我的奇奇怪怪的言论,四号笑了起来,他上下看了看我,好象在打量着我,然后站了起来:“已经晚了,我送你回家。”

  四号抱着我又越过了围墙,正好有一个路人看到。这个四十多岁大叔看来是刚从棋牌室打好一轮麻将出来,穿着一条白色还带着洞洞的背心,露出白花花的虚弱肥肉。十元一条的平角裤下,毛茸茸的肥腿汲着地摊超市里五元十元一双的拖鞋。这种拖鞋价廉质量也次,已经有些地方开裂了,脏得让原本的深蓝色变成了暗蓝色,大约不想洗了,反正没多久会彻底报废、扔进垃圾桶。身上满是烟味,一只手提着一个白色半透明食品袋,里面装着小馄饨或者烤鸭之类的夜宵,另一只手拎着一瓶冰镇的,绿玻璃瓶上还冒有水珠的啤酒。这种人可以说在市井中,触目常见。

  他愣愣地看着我们俩,我索性也盯着他看,故意问:“怎么了,是不是你喝醉了?”

  这个大叔也有意思,瞪着眼嘴里嘟囔着:“我还没喝呢,怎么看到你们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我从四号手臂里出来,用更诧异的目光看着他:“你掉一个给我们看看。以后少喝点酒,看来酒精麻痹神经造成幻觉了!”

  四号抿嘴微笑着,拉起我的手,往刚才来的商业街走去。

  四号有车,是辆七成新的二手国产车,貌不惊人、性能不错。看来四号也是为了避嫌,只有一号才那么嚣张地开着限量版跑车到处显眼,这样的好车大约连交警都会多看几眼,万一有个违章,立即拦下抄条子。

  坐在车里,我又想起三号,这个美丽到惊世骇俗,真实外表却又吓得死地球人,而内心却又温柔善良,贪吃可爱、需要拥抱的大虫子。

  我的眼眶又一次红润了,也许应该回家去厨房翻出几只本地黑色大蠊、在办公室挖出几只德国小蠊。然后忍着恶心与恐惧,在短时间内突击强化练习,做到敢将蟑螂碰在手上,放在肩上,当做宠物养,还亲密的称呼它们一个叫“小强”一个叫“大强”,还有两只叫“喜强强”和“美强强”,这些另类宠物生下一大串后代,雌的全叫“小红”,雄的叫“小灰”。但是最终跟三号这只大虫子行夫妻之道,周公之礼。。。我实在没这个勇气!

  “我听说了你跟三号的事了。”四号开着车看了我一眼:“选择是对的,虽然所有人都觉得可惜,但现实就是现实。其实还有种方法,他是脑外科医生,可以将你的触觉视觉神经挑断。。。”

  我忍住眼泪微微一笑:“他不会这样做的,他是个好人!”就连我说安眠药他都不肯,怎么可能做出伤害我大脑神经的事。

  快下车时,四号对着我微笑着,此时他全身放松着,扶方向盘的姿势就象扶着皇冠,高贵而典雅:“今天我很高兴,谢谢!”

  “我才应该说谢谢的,谢谢送我回家。今天我也很开心,你也早点回去休息。”我下了车后,看着四号的车离开。

  回到了家里,我发了条短消息给四号,说明已经到家了。不知不觉中,我养成了回家发短信报平安的习惯。

  我在办公室里,打着字。今天还是那样的繁忙,忙到我无多余的精力去想其他的事。怪不得那个未婚的副董事,总是喜欢加班加班再加班,用忙碌来填补生活的空缺。

  下班了,我走在去地铁的回家路上。手机响了,从包里掏出一看是四号来的。

  我定了定神,接了起来。就听到四号优雅淡淡的口吻:“看来我不打电话给你,你是不会主动联系我的。”

  我挠了挠头,嘿嘿笑道:“谁叫你很优秀,反正你看中我的话自然会来电话,如果不喜欢,今天回去我就可以从网站上知道。”

  “那么明晚出去吗?”四号并不着急见面,也许怕我要用回家吃饭的借口拒绝。其实我怎么会拒绝这样一个比王室气息更加高贵的大帅哥,哪怕他的年纪足够当我的爷爷N次方,外加以前有过婚史。

  说实话,我确实被他着迷了。他就象是一本厚厚的书,里面有很多故事等待着我去了解。

  以前我一听到有过婚史的,光凭这一条就立即摇头。如果比我再大上只要八岁以上,我就头要得象拨浪鼓,连见都不会见。而现在居然同意了一个婚史不知道多少次,年龄大了上千岁的男人。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特别的男人,一向有点喜欢女王派的我,天平毫无保留的倾斜了。

  其实四号还是蛮不错的,哪怕以后样样要听他的,也一定会受到很好的照顾。所以有人说,女人原来找的类型,和真正找到的类型往往是不一样的。

  “好的,但别去酒吧间了!”我捏着手机说着大实话:“昨天饿着肚子回家,九点多才吃了晚饭。哪怕去街边大排档吃麻辣烫也行,我不想再饿肚子了。”

  四号居然发出一声鼻音,听上去象是笑声:“那么就去西餐馆吧,先把你喂饱。”

  我平凡无聊的灰暗世界又重现了光明,四号愿意再和我出去,吔~

  这家西餐厅是老字号的了,据说在一百二十年前就存在。特色是小西牛排、浓番茄罗宋汤、改良夹了奶油的法式软面包;以及四周挂满了百年来名人留下的照片和好评语,外加高于其他店近三成的价格。

  前三种最特色已经摆放在我桌前,而四号面前只有一杯红酒。

  “你不吃吗?”我拿着刀叉很奇怪的看着他。

  他将酒杯凑近嘴边,用红润的嘴唇轻沾了点暗红色的酒,也许到他舌头上的酒只有二三滴。配合着这里怀旧的气氛,真的是很赏心悦目,美色可餐大约就是指这个吧。

  他手指捏着红酒杯细细的酒脚,摇晃着被身,看着酒在杯子里的挂杯:“如果吃了不该吃的东西,可能需要洗胃了。”

  “那太可惜了,要不我到另外一边去吃,看着别人吃应该很难受。”我感到了四号也有可怜之处,寿命长有什么用。民以食为天;温饱才能思**;吃、喝、玩、乐。。。哪一项不是以吃为主。如果不能吃,那么人生的一半乐趣已经没有了。

  “不用,我已经习惯了。”他微微斜靠在西餐厅的软椅上,微带颓废的慵懒,简直真的迷死人:“不急,慢慢吃。等吃完了,如果还有时间,陪我走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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