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 漂流瓶
富顺花了四十多块钱请胡经理吃顿饭,又喝掉俊勇三瓶酒,总算是保住了工作——不仅如此,他还一跃成为“大工”,从下个月开始,他将会领到三十七块钱的工资——这在包吃包住并且发给工衣的前提下,已算是一笔可观的收入了!
石俊勇帮了这么大的忙,富顺自然记在心里。俊勇就像他的名字一样——俊俏、勇敢。在吃饭的过程中富顺得知,这个老同学有一个大名鼎鼎的女朋友——华建三局海西分公司总工程师马子昂的女儿马云梅,尽管马大工程师并不认可这个乡下来的“愣头青”,可他的宝贝女儿就像着了魔一样喜欢石俊勇,老马也只好表示默许了。
这就怪不得胡经理为何对一个小小的施工员如此客气了。
那天晚上俊勇和富顺都喝醉了。俊勇不时地怂恿富顺抬着杯子敬酒,胡经理半醉半醒的时候,终于写下一个条子,让富顺三天之内到综合部去报到。
富顺在俊勇的宿舍一觉睡到大天亮。秋日的阳光依旧刺眼,透过窗户的玻璃,照在小伙子的脸庞。他恍恍惚惚地摸了摸裤兜里的条子,迷迷糊糊地拿出来默读了一遍又一遍——
综合部:
兹有江云建工学校肄业学生刘富顺同志,男,十八岁。特介绍其到金融大厦项目工地工作,望接洽为谢!
项目部:胡华
1986年10月28日
这几句话他已经不用再看,从昨天晚上胡经理写完开始,就已经烂熟于心了。乐不可支的富顺笑出了声来。他本想穿上外套立即奔向公司去报到,可昏沉沉的脑袋和不能动弹的身子告诉他:酒还没醒呢!富顺只好蒙住脑袋,继续倒头大睡。
卧室的门被轻轻地推开,富顺再次睁开朦胧的眼睛。一个娇小玲珑的影子在他眼眶里跳动,这个影子离他越来越近,他断定,这不是石俊勇。
“你醒了?”一个动听的女声传进他的耳朵,那是十分标准的普通话。难道自己不是在俊勇的宿舍?富顺晃了晃昏沉沉的脑袋,从被缝里看到墙壁上邓丽君的挂历,他确定这是俊勇的床,可是,俊勇呢?
“又喝酒了?和你说了多少次要少喝点酒!我一不在你就不能好好照顾自己?”那个声音有些生气了。
富顺赶紧用被子蒙住脑袋,大气都不敢出一声。邓丽君的挂历又不是只有俊勇的宿舍里才有!看来这真不是俊勇宿舍,莫非昨晚走错地方了?一会儿人家把自己当成贼了咋办?该死的俊勇,不会把我放这里自己跑了吧?
“你到底听没听我说话?好歹吭一声呀!”声音越来越近,终于坐在了床沿,生气地掀开了被子。
“啊……”女孩突然尖叫了起来!她看到床上躺着一个陌生的男人,还裸露着上身,浑身一股酒味,吓得浑身哆嗦。“你……你是谁?”
富顺刚刚还昏沉沉的脑袋一下子全清醒了,他环顾了一下四周,没错,这就是俊勇的宿舍,别的不说,那床头的几本建筑施工丛书不是正好少了三册吗?
“姑娘,我是石俊勇的朋友,我喝多了,昨晚睡在这里,你……你是谁?俊勇呢?”富顺慌忙地拿过一件衣服穿在身上。
姑娘惊魂未定,顺手操起一根木尺,像对付歹徒一样指着富顺。“你少胡说八道,你说你是俊勇的朋友,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
富顺穿上鞋子,不住地给女孩鞠躬,他大概已经猜到这是谁了——因为俊勇床头上有一个精美的相框,照片上那个秀气的姑娘正是这个惊慌失措的女孩。“你是马云梅吧?对不起……”
“少给我套近乎,你还没说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刘富顺,是俊勇在江云的同学,和他在一个工地上班!”
马云梅将信将疑,稍微放松了戒备。“俊勇呢?”
“我也不晓得,我昨晚上喝多了,早上醒过来就发现他不在。”富顺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个姑娘——高挑的身材,如雪的肌肤,清秀的面孔,处处绽放着清淡高雅的气质。“真的不好意思,我这就走……”富顺理了理被子,拖着沉重的脚步往外走。
“你等等……”马云梅放下木尺,从书桌上端过刚刚给俊勇准备好的稀饭,“吃点东西吧,刘……富顺!”
“谢谢!”富顺看着那副清纯的面孔,他实在不忍拒绝。“昨天听俊勇说你去岭南了,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我早上的飞机,刚刚回来。这个混小子,肯定又把我回来的日子给忘了!”马云梅嘟着嘴,“你慢慢吃,一会儿他回来,麻烦你转告我来找过他……”
“你在这里等他吧!我吃好了!”富顺把碗筷送到厨房,就往门外走。心里嘀咕着,石俊勇和马云梅真是郎才女貌,也难怪俊勇不愿意和人说他的女朋友,这么娇滴滴的大美人,在工地上那群没个正型的临时工嘴巴里,还不知道被说得多不堪入耳呢!
富顺很快又回到了工地上。这可高兴坏了工棚里的三个老搭档。“铁拐李”洋洋得意,拉着几个老乡去工地外头的小餐馆里又喝了一顿酒。富顺望酒生畏,但为了表示对几位大哥的感谢,也硬着头皮敬了几杯酒。
尽管“铁拐李”“朱煸嘴”和“王癫子”几个老大哥嗜酒如命,但要真论起斤两来,在几个老乡里头,俊勇的酒量还算最大的。
因为富顺喝得少,俊勇酒量大。饭还没吃完,那三个“老江湖”就醉得脏话连篇了。俊勇默默地买了单,和富顺到海边散步去了!
“那天让你见笑了。我早上去机场接她,结果他飞机早到了,我扑了个空,她却打扰了你休息……”
“没有……没有,是我不好意思,在你床上醉的不省人事。那个就是马云梅吧?长得真漂亮!”
“还算漂亮吧,呵呵!你有喜欢的人没得?”
富顺笑了笑,“算是有吧!”他实在不知道从何说起,想起湘瑜,富顺心里都隐隐作痛,她怎么突然就消失了啊?她可否知道,这个“傻小子”已经为了她来到了海西。
“那她一定也很漂亮。在老家吗?”
“没有,其实已经很久不联系了。”
“富顺,其实这个爱情和你做工是一样的,只要你努力争取,千万不要轻易放弃,哪怕是不择手段……哦,我的意思是要想办法讨女孩子欢心……”
“我没你那么会说话,有时候会比较傻……”
“说那些!那个不晓得你是天才呢!好了,今天先不说了,我约了梅梅看电影,改天再和你吹……”俊勇说走就走,留下富顺一个人在海边。
远远望去,海面漂浮这一颗明珠——那是一座美丽的小岛,不知道和王守仁老先生又什么关系,反正岛名叫做阳明岛。初冬沙洲寂寞冷清,这座离都市一水之隔的小岛,宛如世外桃源,海岸白色的芦苇在此岸霓虹灯的映照下随风飘摇。那是一个多么令人向往的地方呀,据说岛上住着一位白衣飘飘的芦苇仙子,几千年来守候着那座孤独的岛屿。
现在去岛上的唯一通道就是通过海上。每天有十多艘轮渡船在小岛和海西之间往返。岛上的居民大多是农民,靠种地为生,但他们的生活非常富足,为这城市上百万人口提供了十分之一的蔬菜供给,很多农民比这城里的干部和工人还要逍遥自在呢!
富顺拾起一颗鹅暖石,俯身向海面打出一连串水漂。据他目测,这海岸到岛上不过二十公里,将来的有一天,一定会有一座搭桥连接两岸。而对岸,也将和海西一起,成为这座城市密不可分的一部分。到那时,一定要到对岸去设计一栋房子,就像书里的海市蜃楼,让美丽的芦苇仙子也住进去。
想到这里,富顺笑了笑。他也不知道自己在这银色的沙滩上留下了多少脚印了!潮汐就像大街上勤劳的清洁工,总会把你的足迹冲刷得干干净净。
一个浪头打来,滩头上留下一个熟悉的塑料瓶子。富顺像往常一样捡起来,他知道,这里头又是某一个多情的人许下的心愿。他期盼那里头是大洋彼岸飘来的连环画,那种幸福的诗情画意他已经盼了三百多个日日夜夜了。
这种小概率事件的巧合让他浑身哆嗦,这奇幻的季风漂流,不知它是一直没有把自己的信件送走,还是去了一趟太平洋东岸“查无此人”又原路退回了?
文字依旧清晰可辨,落款的日期是三个月前的今天。富顺坐在冰冷的沙滩上,借着灯塔的余光,读着自己的心路历程——
湘湘,我和往常一样,把写好的文字丢进连着你我的海洋。书上说,地球上海洋的面积是陆地面积的2.5倍,所以我知道,你要很久很久才能看到我写的信,也我要很久很久才能收到你的信。我有时候会对着大海喊你的名字,我希望海浪能够把我的呼唤带给你;我甚至会幻想着自己是一条鱼,一头扎进大海里,游到你的身边来。可是我害怕自己迷失方向,也怕这宽阔的海洋太大,还没游到你身边我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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