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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雪儿,我们回家:云墨子的来信


  我这个人最讨厌被人鄙视,一见元奴竟敢这般说我,我立即就气得不行了,便咬牙道:“元奴先生,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我现在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蠢小伙了。【x.】只要你愿意教我,那我肯定能学会。”

  “哦?学不会怎么办?”元奴问道。

  我认真道:“学不会就是狗!”

  元奴点点头,他忽然伸出手指在我的额头上点了一下,刹那间,我的大脑中立即多出了许多记忆,可是这些记忆……好复杂!

  去他大爷的,明明只是一个雷电之道,里面却蕴含了无数的道法法阵跟算数,竟然还有算数!我最讨厌算数了!

  元奴一脸微笑地看着我,他轻声说道:“学会了吗?”

  我认真道:“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江美顿时噗嗤一笑:“成哥,你要不要这么无赖?”

  “不跟你吵了……”元奴摇头道,“今日一战,这威信已经算是立下了。江成,你若是没什么事安排给我做,那我就在军营里安心修炼。”

  我连忙点头道:“行,你只管好好休息,有事情就找你帮忙。”

  元奴嗯了一声,然后转身看着战况。此时妖族死的死伤的伤,还有大部分已经逃走了,算是大获全胜。等士兵们狂喜地去检查了一番战况后,发现回来跟我们报告道:“禀告元帅大人与将军,这一战妖族陨落强者一千二百名,俘虏妖族强者五十二名。至于我方,死亡五十人,受伤六人。”

  元奴点点头,平静道:“好,吩咐大家集合。”

  “是!”

  <></>  没过多久,这些士兵就已经集合在我们面前了。相比起之前的怀疑态度,现在他们对元奴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每个人眼神之中都充满了恭敬。元奴并没有多说什么,他只是平淡道:“要不要跟我?”

  “要!”

  士兵们连忙兴奋地吼了起来,元奴听后没太在意,转过身就朝着军营飞去了,怎么一个潇洒了得。我无奈地叹了口气,感慨道:“什么时候我才能像元奴先生这样潇洒?”

  “人家这样做是潇洒,可成哥你这样做的话,未免就有些中二病型装逼了……”江美认真道,“你没那气质,不是那块料。”

  我呵呵冷笑一声,吩咐江美把士兵带回去,便慢悠悠地回了房间。

  经过这几次失败,白虎族的那位皇子殿下肯定已经气炸了。我躺在小木屋的床上,怎么想都觉得目前形势大好。如果继续这样下去,肯定能大获全胜。目前军心好,得找个机会乘胜追击。

  “咚咚咚。”

  正在我洋洋自得的时候,外面忽然传来了敲门声,我爬起身,客气地说道:“进来。”

  只见一名士兵推开了门,他对我鞠躬道:“元帅大人,有您的一封信。”

  “哦?拿来看看。”

  我将手一伸,这士兵将信递到了我的手上。等他出去后,我好奇地打开了信封查看。

  “江成,我听到了你在战场上的消息,我为你感到骄傲。可是你的一些所作所为,激怒了几个还算厉害的家族。不过由于你一直在获得胜利,所以家族们决定先将事情放到一边去。只是我听说艾米璐的家族并不会放过你,如果你得到强大的胜利,会有超级家族帮你将她家族压下来。只可惜不能与你一起征战沙场,我感到十分失望与沮丧——戴姆斯(有没有觉得用信交流显得超酷的?)。”

  我顿时一笑,原来这是戴姆斯的情报。一切正如同我猜想的那样,只要我将事情办好,就会有超级家族帮我把事情压下来。

  不过……

  戴姆斯有病啊!是不是有病啊!

  用空间通就能交流了,还非要送个信来觉得这样很酷,而且有这样的想法也就算了,偏偏最后还要写在括号里!

  是不是有病啊这白痴!

  我深深地叹了口气,不打算多想戴姆斯这个白痴。正在这个时候,又有人在敲门了,我俩囔囔道:“进来。”

  只见刚才那个士兵再次进来了,他将一个信封递给我,轻声道:“元帅大人,又有您的信。”

  “又来?”

  我疑惑地接过信封,顿时无奈了。

  “江成,我还是戴姆斯。我之所以要给你写两封信,是因为如果一封信里字太多,会显得不够酷。其实我要说的事情很简单,就是希望你回来的时候能戴上勋章,我想亲手摸摸勋章——戴姆斯。”

  草你大爷!

  神经病啊!这么点字直接写上去就行了啊,为什么这么在意酷不酷的事情啊!

  “咚咚咚……”

  这个时候,又有人敲门了,我无奈道:“进来。”

  那士兵再一次进了房间,我有些烦躁道:“还是信封吗?妈的,烧了!”

  “是。”

  士兵立即转过身要离开,我又有些不忍心了,叹气道:“算了,拿来吧。”

  “好的。”

  士兵将信封递给了我,我心中烦躁地打开信封,却发现这一封信的字数竟然不少。可等看清字上的内容后,我顿时呆愣了。

  是汉字!

  这封信是用汉字写的!

  “江成:你过得好吗?我听说你目前在神仙待的地方混得很好,心中难免有些失落。曾经我们能一起战斗,但因为我的任性无知,我们错失了许多东西。我为此感到不甘,想要努力让自己强大。实际上,我是偷偷渡劫上来的,经历了二重天雷,可跟你比起来,应该还有很大的差距吧?

  也是我运气好,遇到了好心人。我在青木帝国遇见了一个很漂亮的姐姐,她把我带到了你所在的无法之地。这位姐姐会请我吃饭,还会给我买修炼术法和药材,就连我的仙器,也都是她给我买的。这位姐姐真的很好,她还很温柔地帮我洗澡,每天晚上都会抱着我睡觉。而且她每晚都会让我很舒服,我觉得自己过得很开心,她真是世界上最好的人了。

  但好日子没有过多久,我与她在一起两个月后,突然有个凶狠的男人找上门来。他不由分说就杀了我的那位好姐姐,还将我卖到了一个娱乐场所做奴隶。每天我都要在这忍受丑陋女人们的抚摸与调戏,但还算运气好,我对术法的理解很快,靠着之前那位好姐姐给我买的术法,我成功修炼到了地仙。由于实力强了,我被娱乐场所的老板娘看中,每天跟在她身边工作。

  有一天,我从她与别人的谈话中得知了你的消息,知道你已经大有作为,并且在战场上发光发热。而我距离落月原并不算远,要是你愿意,二十五号晚上八点,希望能在落月原旁边的大发财夜总会见到你,我在那上班。

  当然,你现在是大元帅了,这封信可能无法寄到你手中——云墨子。”

  云墨子的信!?

  等下……让我捋一捋情绪……

  这小子飞升成功了,然后他被一个奇怪的好姐姐包养了。可没等被包养多久,他就被那姐姐的老公发现,然后富婆被自己老公杀了,云墨子则是被卖去鸭店做鸭子了!

  现在他做鸭子出头了,跟在鸭店的老板娘身边做事!

  这……

  我无奈地翻了个白眼,有戴姆斯一个白痴就够了,现在云墨子这个白痴也找上门了。

  “今天几号?”

  我叹口气,然后对门外问道。

  门口的士兵喊道:“二十八号。”

  得,迟到了,这封信也寄得太慢了!

  我不想在这时候带个白痴,但我也不想自己的朋友当鸭子……

  去或不去,这是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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