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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 玉米面小鸡


  于家三口的这一次开封之行简直算得上一次壮举。

  回去后那是被人问了一遍又一遍,一般人不太关心于金凤的姥姥那一家子到底怎么回事,他们更想知道杨家湖的水是不是真的更清,繁塔是不是真的高耸入云。

  可这些于家三口都说不太上来,因为这些地方他们恰恰都没去。

  这倒不是铁桂花不好客不热情,恰恰是太好客太热情了!

  那么一桌大家都没吃过的好东西,吃的两家人当天晚上就开始滑肠,说肠胃炎倒也不至于,却是都开始拉稀的,过不了一个点钟就要去拉一次,拉了一晚上,第二天马二都不敢去给人剃头,怕手一哆嗦,给人划个口子。

  第二天用面汤养了一天才给养的差不多,但再之后王老爷家的车队就要回了。

  王老爷家在开封有铺子,车队运来的东西直接卸到铺子里,再装上铺子早就准备好的东西,并不需要怎么耽误时间。

  于家三口哪里敢自己上路?也不可能让王老爷的车队等他们,所以到最后,就是在回去的路上看了看大相国寺,于金凤的娘还给菩萨上了柱香。

  大相国寺内的菩萨是正经的千手千眼佛,佛身有两层楼,全身贴金,从身体的四面伸出八排各种姿态的手,每个手上都有一只眼。

  一共1048只手,也就是1048只眼。

  据说这一千多只眼能看透大千世界,古今众生。

  于家三口第一次见到这样的菩萨这样的佛,呆怔之下都不知道要怎么反应了,还是铁桂花让他们上香,这才想起来要上香,点了香,又不知道要如何做。

  平时于金凤也好,于金凤的娘也好,见到个寺庙很会拜。

  “求菩萨保佑我们家今年生意好。”

  “求菩萨保佑保佑今年不遭灾。“

  “求菩萨保佑今年风调雨顺。”

  ……

  于家不种粮食,但粮食出产也和他们息息相关,所以一般求的就是这个。

  按照讲究的来说,观音是不管这个的,求财要找财神,可一般百姓,拜次佛,当然要把能求的都求了。

  这是一种广泛的求,如果碰上了什么事,会再有点针对性。

  比如于金凤的娘怀孕的时候就会求生个健康的男孩之类的。

  但现在他们一时都不知道要怎么求了。

  “这什么时候不打仗了,才是菩萨真显灵了。”铁桂花拿着香感叹了一句,于金凤突然磕下了头,她忽然觉得,这就是她想求的。

  不打仗了,王家集离开封再远也不算远;

  不打仗了,日子再苦也不算苦。

  这时候别人问起来,于家三口就说那千手千眼佛,说那佛有多大,多威严多精美,说的一干人也是赞叹连连:“那这样的佛一定很灵吧,你们求了什么?”

  “咱们能求什么?”于金凤的娘说,“不就求个太平平安吗?”

  “是啊是啊。”

  一堆人也跟着感叹。

  于金凤去了趟开封,算是开了眼了。过去她看王家集,哪儿看哪儿好,现在再看,也就那么回事吧,当然不是不好,可她现在再不会为什么哈密瓜大的夜明珠感叹了。

  他们回来的时候,三少爷特意让绕了点路,给她指了那最大银号里吊灯。

  大白天,那吊灯也开着;

  大白天,那吊灯也亮着!

  大白天,那吊灯就比夜明珠亮!

  虽然于金凤也没真的见过夜明珠,但她觉得一定是要比夜明珠亮的。

  于金凤的娘过去也没想过她这几个孩子有什么一样不一样的,真要让她说,无非也就是这个高点,那个矮点;老大爱说话点,老二是个闷葫芦。

  于金凤是老三。

  是于家夫妻的第一个姑娘,所以叫金凤,她下面的妹妹叫银凤。

  过去大家也没觉得于金凤这个小姑娘有什么特别的,最多觉得她脑子有些古怪,想法和别人有那么点不一样,但越大,好像就不只是想法了,整个人都有些不一样了,怎么不一样,大家也说不出来,反正就觉得不一样。

  邻居卖馄饨家的曹老大着了魔似的想娶。

  于金凤却看不上她。

  “为什么?”她娘问,虽然她娘也觉得曹老大有点黑,可除了黑好像也没别的什么大毛病。

  于金凤想想:“没意思。”

  “怎么没意思了?”

  “就是没意思。”

  “那你想嫁谁?”

  于金凤想了想,摇摇头。

  “你总要嫁人啊。”

  “我想想再说。”

  于金凤这一想,又想了两年,眨眼间就要十八了。在王家集,十八岁还没成亲的有,十八岁还没定亲的真不多。

  于金凤的妹妹于银凤也差不都说好了,但因为于金凤还没定下,于银凤的就还没有过礼。

  于金凤不急,于银凤却有些急了:“姐,那开封就是一个梦,咱桂花姨就算再生了儿子,也比你小的多,你怎么也嫁不过去的,我觉得那狗剩哥就挺好。”

  这里的狗剩哥,就是卖馄饨家的大儿子。

  于金凤两眼一翻:“他好你嫁啊。”

  “姐!”于银凤恨不得蹦起来。

  就是在这时候,于金凤遇到了王有根。

  王有根人聪明,但家里真穷,这好像是个驳论,他这么聪明,怎么可能穷了?就算不是大富大贵,也要八九不离十。

  但那时候王有根真不太富裕,一来是他爹死的早,死的早也就罢了,临死前还因为红枪会犯了事,为了平了他这事,家里仅有的两亩水田也卖了,在王有根接手的时候,家里除了三间破瓦房,只剩下一亩半的沙土地。

  王有根的娘一边在那沙土地上刨食,一边干了各种能干的活儿补贴家用。

  王有根的聪明懂事,和这也分不开。

  王有根的娘就是一个平常的农村妇人,吃苦耐劳,却没什么见识,也没想过让他学什么东西,就是早早教会了他种地。

  再然后呢,她给人缝补衣服的时候,王有根在旁边看,时不时地给纫个针穿个线,然后就给学会了。

  他娘一开始还不太愿意,觉得这不是男人能干的,但王有根帮着干,就能多接活,还能接好活。

  一般村里人不讲究什么缝补,衣服破了,自家姐妹老婆也能干了。镇子上做生意的人家忙不过来,才让她接了这个活儿,说是缝补,还要帮人家给浆洗了,总之就是完全的辛苦钱。

  但这事让王有根来干又不一样了,男人的衣服上他给缝补个竹子,女人的衣服上他给缝补个花朵,别人拿了衣服一看就高兴,能让自家人干的也愿意找他们了。

  不过就算是这,也还是挣不多。

  王有根就同人学了木工,他学的很用心,但没学两年就被师父请出来了:“没什么能教你的了。”

  木工里,做家具是最基本的,能给人雕梁画栋,才算有本事,再往上,那就是弄摆件了。

  王有根的师父,就只是做个粗苯家具,挣一份辛苦钱,王有根学了两年就做的比他还精细,他师父就不敢再留他了。

  教会徒弟饿死师父,倒不是都是徒弟忘恩负义白眼狼,而是就那么多活儿,徒弟更年轻更有力气更能接受低价格,老师傅要没两手绝招,真很容易被徒弟抢了饭碗。

  王有根的木工师父本来想着带他个七八十来年,将来自己干不动了,他正好接班,谁知道自己还能战呢,徒弟就要比他强了,这是再不敢教了。

  “你这是祖师爷赏饭,去学精细手艺吧!”

  要精细,就要往大城市去,起码要去县城,但现在这个局势,王有根哪里敢去?他娘更不敢放他去。

  他就自己随便找点活儿,为了避开他师父,他就不接大件的,专接一些小件的。

  这一次,就是于家要做新的模子,把他找来了。

  王有根就在于家的院子里做模子,于金凤一开始也没太在意,后来见他做的很有意思,就多看了两眼。

  于家的馒头不需要模具,但糕点就要了。

  当然,于家的糕点也不是正经的糕点,和什么花生糕驴打滚是不一样的,他们的这种糕点,从某个方面说就是夹馅儿馒头,豆沙的枣泥的,香香甜甜,孩子喜欢。

  但如果只是夹馅儿,就卖不上价钱,做个小鱼啦小鸟啦,这价格就不一样了。

  王有根就是来做这个的。

  一套模具能用很长时间,王有根的模具又不一样,他做的很逼真,而且还会加点东西,比如他的小鱼就再加点泡泡,小鸟呢,就再叼个东西,给于金凤的爷爷是这么说的:“这表示咱们的鱼鲜活,鸟喜庆。”

  这话于家人都觉得对,更对的是,这一点东西也不用多花费多少,不过是一丝丝的小面条,可就能再多卖上个一文半文。

  于金凤看着有趣,这一天,就用手捏了个小鸡。

  这小鸡是用玉米面捏的,黄嫩嫩的,真的像一只刚孵化出来的小鸡仔。

  于金凤把这个小鸡仔放在王有根身边,没有说话,王有根看了她一眼,也没有说什么。

  第二天王有根还和昨天似的在那里干活,于金凤路过的时候瞅了一眼,这一眼,只是随便的看过去,但很快她就看了第二眼。

  王有根还是穿着那件灰色棉麻布的上衣,深灰色的裤子,鞋子破,但洞缝的很整齐。

  他的高丽布(1)还是像往常那样放在旁边的凳子上,而在那上面,就放着一只小鸡,黄色的玉米面小鸡,只是脖子,是红色的了,像是戴了一个红围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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