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大人,时代变了
【第四次无限世界载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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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世界载入成功!】
“咕咕——”
当李昂回过神来的时候,他的耳边响起一声清脆的鸟鸣。咸湿的海风迎面吹来,一只海鸥从他的面前飞过。
“这里是海边吗?”
李昂的表情疑惑,他发现自己正站在一个岸边,这里似乎是一座小岛。
现在是晚上,夜色笼罩整座小岛,不远处能看到停泊在港口的船只。
他往小岛的里面看去,里面好像有一座小镇,一阵喧闹的声音从那边传过来。
“咕噜咕噜。”
就在这时,李昂的红色大衣动了一下,一个黑色的毛球从他怀里钻了出来。
“乖乖进去藏好。”
李昂让黑球兽藏在自己的大衣里,他还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他可不想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我们还是要确定这里是什么世界才行啊。”
李昂自言自语道,他朝不远处的港口走来。
映入眼帘是一艘艘巨大的船只,它们排着队列停靠在一起,不过不是他所熟悉的现代铁甲舰,而是世纪的木质帆船。
这些船的造型古朴,白色的船帆在风中舞动,桅杆上还飘扬着旗帜,但是天色太黑了,根本看不清。
港口这边有不少的人,他们有的在搬运货物,有的在聊天,但是大多数的人还是坐在地上,拿着酒瓶喝得酩酊大醉。
李昂发现这里的人,衣服的样式都十分复古,那是欧洲中世纪的风格,不过他们的衣衫褴褛,头发凌乱,而且看起来脏兮兮的。
他身上的装扮和这里的风格显得格格不入,灰棕色的牛仔帽、深红色的皮大衣,背后银色的骷髅大剑……
好多人不怀好意地看着他,对他虎视眈眈。
李昂并没有理会他们,他继续朝小岛的里面走去,可是很快,他发现好像有三个人跟在他的后面。
李昂笑了笑,他装作没有发现对方的样子,故意把他们引到了一个偏僻的角落里。
等到他来到一条无人的小路后,那三个人来到他的身后。
“你是新来的吧,你知道我们这里的规矩吗?”
那是三个长相凶恶的强盗,他们三个手里都拿着弯刀,“把你身上值钱的东西交出来,我们可以不杀你。”
李昂表情无奈说道:“如果我不交呢。”
“我们就杀了你,丢入海里喂鱼。”一个强盗语气威胁说道。
“啧啧,送经验的又来了。”李昂不屑地说道。
等会,我为什么要说“又”?
“给他一点教训!”
一个强盗挥舞着手中弯刀顿时朝李昂冲了过来,李昂有了赫尔墨斯飞鞋,速度得到提升,化为一道残影躲避,然后拔出了背后的叛逆之刃!
砰的一声,李昂手中的叛逆之刃和那个强盗的弯刀碰撞在一起,火星四射,巨大的力量让对方后退了好几步。
“这个人还是蛮厉害的,干掉他!”另外一个海盗举起弯刀朝李昂劈去。
这时,李昂往手中的叛逆之刃中注入恶魔之力。骷髅大剑顿时开始变形,整支剑刃被红光所笼罩,只是一剑就把敌人手中的弯刀砍断了!
“不可能!”
那个强盗的手里只剩下半截弯刀,刀的断截面处还在发红,他的表情惊讶,“那是什么剑?!”
另外两个强盗也对李昂手中的巨剑很有兴趣的样子,“把你的剑交出来,不然你就死定了!”
“你们这些坏人,能不能换句台词?”李昂忍不住吐槽道。
“少废话!”
这两个强盗拿出了两把短管燧发枪,一个强盗把手放入扳机套中,枪口轻敲自己的帽子,看来很嚣张的样子。
“在我们这个地盘,实力才是一切。”
“哦?”李昂冷笑了一声,“是吗?”
“砰!砰!砰!”
连续三声枪响在空中响起,还没等那三个强盗反应过来,他们就中枪了。
“啊啊!”
三发连射子弹瞬间命中三个强盗的大腿,他们哀嚎着倒在地上。
李昂手中的白象牙手枪枪口还在散发一缕青烟,刚才的三枪并不是强盗开的,而是他的攻击。
他从开枪到收手,只用了几秒钟。
在这个燧发枪称霸世界的年代,黑檀木与白象牙就像是开了外挂一样。
大人,时代变了!
不过李昂只是打中了三个强盗的腿,并没有要他们的命。
不然的话,他随便注入一点恶魔之力,这三个倒霉的家伙就会被打成筛子!
三个强盗顿时没有了反抗的能力,李昂朝前走来,一脚踩在一个强盗受伤的腿上。
“啊啊疼!”
“饶命,不要杀我们!”
听到强盗们的求饶,李昂的脸上浮起了一丝魔鬼般的笑容,“把你们身上值钱的东西交出来,我可以不杀你们。”
……
“真是三个穷鬼!”
李昂的表情无奈,他晃了晃手中破旧的钱袋,那三个家伙看起来很嚣张的样子,全身上下加起来竟然也没有多少钱。
刚才他教训三个强盗的时候,也顺便问清楚了这里是什么地方。
托尔图加岛,也被称为龟岛。
这座岛位于加勒比海中,在地图上看,岛屿的形状很像一只海龟的手,所以命名为龟岛。
由于面积小、人员构成复杂混乱、不受大国重视,成为三不管地带。
强盗、罪犯、妓女……你能在这里看到你想看到的任何的社会黑暗面,继而成了犯罪者的天堂。
“托尔图加岛……”李昂觉得这个名字听起来似乎有点耳熟。
他带着一丝疑惑,继续朝前走来。
夜幕下的托尔图加岛就是狂欢的不夜城,男人的吵闹声和女人的欢笑声回荡在空中,空气中充满了酒味、水粉味和汗臭味。
小镇里一片喧闹,有的人在边喝酒边放着空枪,他们的娱乐是把别人头上放的空酒瓶打碎。
万一失手了?
抱歉,那就算你倒霉。
在这个混乱的地方,这里的枪声会被喧闹的人群所彻底淹没,就算有人死在马路上,他的尸体或许第二天发臭了才会有人发现。
路边有浓妆艳抹的女子在朝李昂招手,“帅哥,快进来玩啊!”
李昂看都没看她们,捏着鼻子朝前走。
他知道,这个时代的人都不注意个人卫生,脸上的粉越多说明斑也多,身上刺鼻的香水味是为了掩盖长期不洗澡的体味。
终于他来到小镇里的一家酒馆前,要知道,酒馆一般是用来打探消息的好地方,这里游龙混杂,什么人都有,说不定他就能找到线索。
他推开酒馆的大门,映入眼帘是一片混乱的场景,好多喝醉酒的人在斗殴,酒馆里回荡着悦耳的音乐,不远处有几个人正在弹奏乐器。
周围的人看到他这张生面孔和身上奇异的装扮都有些好奇,都远远望着他。
他一路来到酒馆的吧台前,酒保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子,她饶有兴趣地看着李昂。
“看你的面孔有点生,你之前没有来过这里吧?”
“不该问的你别多问,给我来一瓶酒。”
李昂把钱袋放在吧台上,里面虽然没有多少钱,但是买一瓶酒还是绰绰有余的。
“我们这里只有朗姆酒。”女酒保说道。
“朗姆酒……”听到这个名字,李昂的眉头皱了起来,他好像又想到了什么。
很快,李昂的酒就上来了。
朗姆酒,是以甘蔗糖蜜为原料生产的一种蒸馏酒,口感甜润、芬芳馥郁,纯天然的酒品,陈年朗姆酒更是有一种无与伦比的口味。
李昂喝了一口朗姆酒,入口味辛而醇厚,但是酒精度数似乎并不高。
他多喝了几口,心里也不禁开始猜测起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
朗姆酒、托尔图加岛、加勒比海……
对了!
正当他快要想起什么来的时候,不远处传来两个人的声音。
“你知道吗,杰克在招募新人,已经有多人去排队了!”
“走,快去试试,我们说不定也能成为黑珍珠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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