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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当场只手


  叶知秋皱了皱眉,山姆告诉他可能有丧尸犬存在的时候,他立刻想到的是有人想暗中搞鬼,比如在夜里把狗放出来往他们住的小楼里赶,然后趁机偷个鸡摸个狗什么的,一只丧尸犬做不了什么,但是就像当年的七月七号,只要有了借口,自然有大把的手段跟进,所以叶知秋需要解决的其实不是狗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

  没想到他的思维还没来得及发散,这只狗就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倒有些措手不及的感觉。

  既然这只狗走到了台前,那就自然不是阴谋,而看其他人的表现,似乎也并不觉得这只狗出现得突兀,应该是早就知道有这个东西存在了,这个世界上绝对没有全民参与的阴谋,有也是阳谋,对于叶知秋来说,他最不怕的就是阳谋,任你千般来,我只一般去,解绳结他不在行,学学亚历山大还是会的。

  想到了这一点,他就继续向妮可走去,然后听到身后再次爆发中一阵欢呼声。

  叶知秋的身子不高,如果人群围住笼子,说什么也看不到圈里的样子,但是随着这声欢呼声过后,他身后的人群闪开了,而且躲得比较远,结果叶知秋一回头就看到了笼子,还有里面狂爆的大狗。呃,还有笼子对面的约翰。

  婵联冠军的形象也没比乔丹好到哪里去,这个时候他手里拿了一只巨大的手枪,很像一次大战前的手枪,那粗大的枪管和M82很有一拼,也就是约翰这样的壮汉能拿得住它。他举着枪正对着笼子,和叶知秋有一个夹角,正好能让坐在棚子里的卢克等人看清楚,又不用担心子弹飞得大远,把大老板一勺烩了。这时候听到那个女人叫道:“又到了冠军行使权利的时候了。”然后观众们很有默契的大声接道:“杀死它。”这疯狂劲和某“当代作家”笔下的《药》很有一拼。

  叶知秋这才知道,原来拳赛冠军还有这个福利,显然亲眼看着凶恶的丧尸犬在自己面前被轰成渣很能振奋士气,而且危险性也更小,必竟和冲进丧尸的地盘抢东西比起来,诱捕个丧尸这类的活更加容易,丧尸的智力可能还比不上猴子,只要机会设得巧妙一点,就算有它们的同伴想救它,也只能瞪眼没办法。

  想到这一点,叶知秋对这里的策划团队更加感兴趣,但是对杀狗活动却没什么兴趣,转身刚要走开,约翰就开枪了。

  有一件事叶知秋没有想到,他到底高估了这里的执行能力,卢克这里虽然是兵营,但是真正活下来的职业士兵却没有几个,卢克本身是空军地面警戒部队的军官,并不是正规的军事指挥出身,但是灾难爆发时,以他的军衔最高,自然接管了指挥权。以当时的混乱程度和对丧尸的了解程度,幸存的士兵在他的指挥下和变异的战友拼得很惨,所以最后他才不得不动用了航弹来烧宿舍楼。后来接纳的人员中,高素质的军人根本没有,所以卢克空有大量军火,却仍然没办法在与丧尸的战斗中占上风。好在他手下战斗人才少,其他人才却多,这才有了叶知秋看到的各种经济和心理手段。说来说去,卢克基地采取的这些措施和南宋大搞海远差不多,不是多有远见卓识,实在是逼出来,不这样干没办法。如果卢克手下有一个叶知秋,甚至只要有个卡西迪或者卡洛斯,他也不至于要想这么多配套的办法。安克雷奇的管理层要考虑的是怎么搞到武器,卢克要考虑的却是怎么使用武器。

  基于上述原因,这里给冠军提供的猎物其实并不丰富,大多数时候都是正宗的丧尸,而且还是折腾得奄奄一息的那种,像这次的丧尸犬实在是因为运气好,要不然围观的人群也不会这样兴奋,必竟看打盹的老虎和看捕食的老虎感觉很不一样不是?

  枪毙一只笼子里的猎物,有很多种武器可选,如果愿意,卢克这里连高射炮都有,但是考虑到可操作性和观赏性,最后才选择了这么一把古董枪,这支枪每次只能开一枪,就要重新装添弹药,标准的单发,比起它来,三八大盖打一枪拉一下枪栓那效率简直就是机械化时代。只所以挑这么一支枪,就是因为它看起来很有震撼性,要不怎么生化四里女主角放下乌兹,改用这种枪射美元了呢?玩过仙剑的都知道,有了钱和酒,那是无往不利的,艾丽思大把扔硬币很有林mm的风采,乾坤一掷啊。当然在这里选择这把枪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它射程不远,不用担心误伤远处的人。

  其实这支枪设计得很不合理,作为手枪,它很不符合人体工学,不但枪身太重,重心也不利用单手执握,不信你试试用一支手打突击步枪,还是握把靠后的无托枪。以约翰现在已经耗尽体力的情况下,他用一只手握手已经很勉强了,这从他拿起枪的时候就发现了。但是婵联冠军也是有尊严的,当然不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用两只手。好在他不是第一次用这枪打丧尸,对自己的枪法也还有信心,反正狗在笼子里,一枪打不死,慢慢装上子弹再补一枪就是了。

  但是开枪的时候,约翰就知道,这一枪打空了。他现在的体力要控制枪口的跳动就很费劲,当然没办法像从前那样快速移动手枪,而且这一次的目标是比从前的丧尸要活跃百倍的丧尸犬,等他扣动扳击的时候,那狗早就不在原来的位置了。

  虽说变异后的生物就像中了脑残光环,智力要下降N个水平才行,但是动物与生俱来的危机感仍然让丧尸犬感到了恐惧,它在约翰开枪的同时,尽力向后跳开,但是笼子太小,没有给它足够的空间,这一跳就撞在了笼子上。同时,约翰打空了的子弹居然也很巧的撞在了笼子另一则的钢筋上,两个方向相同的力量同时作用在笼子的上部,立刻使笼子受到的水平力和本身的重力以底边为轴因成了扭力。这个扭力克服了原有的惯性,笼子晃了一下,慢慢的翻倒了,从拉着它的平板车上掉了下来,重重摔在地上。

  这个笼子本来就是为了捕捉丧尸而制造的,用的都是20mm直径的螺纹钢,约翰的子弹当然不可能把螺纹钢打断,倒是这重重的一摔,笼门就开了。

  为了让大家看得清楚,那几道光柱一直笼罩在丧尸犬的身上,这也是让大狗更加暴燥的原因,现在笼子倒了,操作聚光灯的人仍然很尽职的把灯光重新投射到大狗的身上,眼睛尖一点的人们立刻就发现笼门开了,人群中顿时发出一阵惊呼,反应快的人纷纷拔腿就跑,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站在原地茫然四顾,还有一些习惯随身带枪的人则抽出手枪指向丧尸犬。

  丧尸犬这一下摔得不轻,被感染后虽然痛觉的敏感程度降低了,但是并不等于它们也不遵守其他物理定律了,所以丧尸犬的感知系统仍然受到了足够的震荡,虽然及时站了起来,却有些茫然不知所措。

  这时有人开枪了,当然不是约翰,他手里的枪现在连烧火棍都不如。9mm的子弹射穿了大狗的背部,却没有对它造成实质性的伤害。同时也让它清醒了过来,一下就从打开的笼门里钻了出来。本来混乱的人群更加混乱了,就算有人打算开枪,也被同伴们挤得晃来晃去,没办法瞄准,而且在这种场合下,很多人也怕误伤到自己人。

  大狗钻出笼门后,短暂的停了一下,刚刚糟到了连续的两次枪击,让它受到了足够的惊吓,这个时候面对乌压压的人群,它的狂燥竟然被恐惧压倒了,它选择了逃跑。而且很自然的选择了人最少的方向。

  约翰开枪时,笼子的三面都挤满了人,只有对着卢克的方向人最少,必竟看热闹的也怕约翰打了空靶,子弹飞到自己身上来,所以丧尸犬一转头,就奔着这个方向跑了过去。如果它选择的是另外的方向,只要钻进人群,枪手们对它的威胁就降到了最低,但是它显然不懂投鼠忌器的道理,所以居然选择了最坏的方向。

  这个时候,叶知秋对手下士兵们严格训练的结果就表现了出来,散在四处的士兵们纷纷抽出藏在西装下的,距离妮可较近的人自动向她靠拢,较远的人则纷纷错开站位,举枪向大狗瞄准,组成了一条封锁线,至于这条封锁线会不会伤到其他人,那是另外一个问题了,只所以没有开枪,是因为在大狗的前进的道路上,还站着一个人。如果换一个人,经受过叶知秋洗脑的士兵肯定已经有人开枪了,打不中你算你走运,打中了你算你倒楣,谁让你站位精确正好卡住了子弹的位置?

  但是现在,站在那里的人是叶知秋,积威之下,没人敢扣动扳击。

  叶知秋离笼子不远,大狗几步就窜到了他的面前,人群中已经有人大声叫了起来:“快躲开。”大多数看到这一幕的人都有一个想法:“这人吓傻了。”

  叶知秋看着扑过来的大狗,叹了口气,腹诽道:“天堂有路你不走、、、”只所以没有下句,是因为大狗已经跑到了他面前,看到他挡住了路,终于鼓起勇气向他扑了过来。

  叶知秋其实很想酷酷的说一句台词,比如“米粒之珠”之类的,但是大狗来得太快,根本不给他这个机会,只好把话闷在肚子里,向旁边侧了一下身子。

  如果这只狗是叶知秋的手下,他一定会哼哼着教导它,攻击时身体不要凌空,因为当身体凌空的时候,是没有办法及时改变姿态的。但是这只狗不是他的手下,所以他很心安理得的享受了这个破绽。

  只是扭了一下身子,大狗就扑空了,但是在它的头部越过叶知秋的肩部的时候,叶知秋的左手就抓住了它的头骨,右手则捏住了它的脊背。

  操纵聚光灯的人忠实的执行了自己的任务,在大狗逃亡的时候,一直把灯光对准着它,于是所有围观的人都看到了惊人的一幕,叶知秋双手一分,丧尸犬就被撒裂了,分成了两半。他左手的一截是大狗的头部,还带着一段脊椎,右手的一截则是大狗的身体。大狗的内脏从撕裂的腹腔滚落在地,狗血如箭般向前后喷出,一直溅到了笼子上。

  叶知秋把手里的两截烂肉往地上一扔,退开两步,拍了拍手嘀咕道:“真恶心。”

  上千人的现场一片沉寂,鸦雀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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