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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什么样的国家 上


  ,与西方人的翼白分明的恩想方法不同,日本人的界限蝴一一慌谢结果,在国际关系中,日本人讲究的是“政策”而不是“原则”。对西方说来,日本人似乎是没有道德心的。西方的逻辑象一个手提箱,明确而有限度。东方的逻辑却象日本人用的包袱布,可大可小,随机应变。不需要时,还可以叠起来装在口袋里。

  西方人看来,日本人是不可理解的矛盾:既讲市貌又野蛮,既忠诚老实又诡计多端,既勇敢又懦弱。既勤劳又懒惰统统同时存在。对日本人说来,这并没有什么不正常,而是一个统一体,他们不明白西方人为什么不能理解。对日本人来说,没有矛盾的人不配受尊敬,那样的人头脑简单。一个人的矛盾越多。他便越深奥,自我斗争越尖锐,他的生活便越丰富。

  或许整今日本所有的一切都可用一个词来表达:“沙由那拉。”“沙由”的意思是“这样那拉”的意思是“就”合起来的意思是“就这样吧”。日本人对一切事情每时每刻都说“沙约那拉。”因为他们觉得每时每刻都是一场梦。人生就是“沙约那拉”。

  帝国可兴可衰,最伟大的英雄和哲人也克不了化为尘土,行星来而复去,但“变化”却是永远不变的。包括“变化”本身。

  这种对死的坚强认识,使他们不但有力量泰然地应付灾难,而且使他们强烈地理解每个时刻都可能是最后的时刻。这并不是悲观主义,而是冷静的决心,不因任何事情泄气、失望或沾沾自喜,而是接受不可避免的事情。人们最钦佩的鱼是鲤鱼。它勇敢地逆流而上,跃越最陡峭的瀑布,但是,一旦被捕捉住放在菜板上却一动不动,安静地迎接死神。就这样吧,“沙就那拉”

  “都

  汽笛声中“东方丸”邮轮缓缓驶入横滨湾。

  提着行李从客运码头到海关检查站的一路上,第一次来日本的程飞感觉有些诧异,路上每隔十几米就可以看到站岗的人民军。持枪站岗的士兵穿着土黄色的军服。大概是因为没有没有太多的换洗的衣服,他们的衣服表面上往往很脏,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军人在这里执勤,在国内的出国客运码头。根本见不到军警。

  出了码头,就是横滨海关和边防联检的大院。有一个两层的小楼。大院的周围有围墙。每一斤。进入日本的外国人都要从这里填报入境单,海关的人员要对入境的人员进行例行检查。两层高的海关大楼上。飘扬着一面红旗,看起来和旧日本旗唯一的区别就走过去的白底红日膏药旗变成了红底金日膏药旗,看到这里面旗,望着海关大楼上的旗。程飞感觉有些不太适应,毕竟和这少年时在黄啸江看到的日本旗有太多的不同。

  经过海关出口时,远远的看到那个坐在那穿灰色制服,带大檐帽女兵。程飞就吹了一个口哨,那个女兵很漂亮,这个女兵负责检查每一个人的证件。主要是看看证件上的照片和本人是不是一致,是不是伪造证件。太多的检查严重担误了工作效率,海关的六个出口已经排出了一斤,长队,不过程飞到也乐得如此,六个出口检查站的女兵都很漂亮。

  “第一次来日本?”

  检查站的女兵看了眼全新的证件,用生硬的中文问道,眼中带着一丝警惧,那些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总是在尝试摧毁信奉德克莫拉西主义的日本,中国就是其中之一,但上级却要求对这些执商务签证到日本的外国商人,尽可能的量气,而且要保护他们。

  “是的!小姐像您这么漂亮的女孩。穿上军装可更漂亮了!”

  程飞冲眼前的这个漂亮海关女兵笑了笑,如果不是后面有人催,程飞还真希望能多聊两句。

  “坠落的资本主义!”

  显然女兵误会了程飞的“意思”把这种称赞视为“调戏”。

  讨了个没趣的程飞提着行李一走出海关,程飞就看到了人群中一斤,高举着牌子的年青人,那个人应该是代办处派来接自己的工作人员,日本虽说在更改国名后,关上了国门。但商业贸易却从未停止过,甚至于仍然源源不断的吸引着“资本主义”国家的贷款。

  程飞提着行李走了过去,从衣袋里取出了一张名片。

  “你好,我是幸福终点的程飞!”

  “商务代办处三级助理肖文桂。这是我的名片。”

  收起牌子的肖文桂接过名片又递了一个名片,基本上第一次来日本做生意的商人,都会联系驻日商务代办处,没有代办处出面,一般商人很难在日本打开局面。

  街道上车辆很少,陈旧的街道显得很宽,路口也没有红绿灯,主要的路口有交警用指挥棒指挥交通。街上的交警很多是女警察。穿兰色警服,看起来也挺精神的。路上的自行车也很少,大部分人是步行。很多人都穿着破旧的衣服,眼前所看到一切,很难让程飞相信这是叔叔口中曾描述的那个偶尔可见日本味的温泉旅馆,街道两侧满是影响日本迈入现代的洋馆建筑,象征着日本开化的横滨,眼前的横滨甚至不如国内的一座中等城市。

  “程老板,你记住在日本不能贸然和那些日本人接触,更不能私下接触,因为在日本,如果日本人私下里和中国人接触就会被国家安全局的人调查,很可能会给他全家带来各种各样的麻烦,而且也可能给你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开车的的肖文桂郑重其事对身旁的这个程先生解释着,作为中国驻日本商务代办处工作人,向每一个第一次来日本做生意的国人解释一下日本的国情是非常必要的,毕竟现在的日本早不是人们熟悉的那今日本。

  “肖先生,怎么会?报纸上说的日本可不是你说的这个样子”

  尽管对横滨的模样有些失望。但程飞显然不太相信肖文桂的话,毕,州达部宪法的原因。所以他们毫不犹豫的在一天内。就通过巾弩正案。宪法保护案之一,任何试图以修宪录削国民权力、地方权力的行为都不可能获得通过,但如果是给予国民更多的权力修正案,却很容易被通过,尤其是在现在这个特殊时期,各省议会的议员们需要考虑未来的选票,毕竟距离地方议会选举展开只有剩下一年的时间,他们需要用一些行动证明自己的价值”。

  地方选举年虽然并不及国会大选影响力大,但从来都是中国政坛最热闹的时候,亦被称为中期选举,一定程度上将会决定两年后的国会大选。毕竟地方选举的胜负直接决定两年后地方选票的流向,正因如此各党从不敢忽视地方选举,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因省议会议员更广泛的直接接触民众,因此省议会议员甚至比国会两院议员更在乎民誉,毕竟议员除了资金的支持之外,更需要声望!来自民间的声望。

  任何选举在任何国家都伴随着各种丑闻,相互指责、揭短更是小事。有时候甚至的以污蔑的方式打击竞争对手,多年来不知道有多少“正人君子”因此落得声败名裂。现在几乎每个议员在面对一些事关民意的事情时,总是谨慎、再谨慎。他人的污蔑尚可还击,可若是真有此事,恐怕只有声败名裂被迫退出一途了。

  正因如此他们才会在对待一些问题上表现的相当强烈,就像在3事件之后,反应最激烈并不是国会,而是各省议会的议员,他们甚至要求彻底清理警队,甚至于有一些地方真的这么做了,如反对权力法案的话。无疑会在不久之后的竞选之中,落对手以口实。

  靠坐着沙发的司马轻点着头。国内目前的国会、地方议会竞选,套用一些并不文雅的话说,它有如四只一次的“月经来潮”出点血以达到暴露弊端、排遣废旧组织、更新国家机能的自的,这一次暴要的出血点,已经让公众对议会的监督职能产生的怀疑,如果提交以权力法案为核心的修正案,几乎不会遭到反对,他们迫切需要挽回公众的信任。

  “嗯,那么以你们的角度。如果提请以权力法案为核心的修正案,修正案的内容是什么?”

  说话时司马并没有像先前一样把视线投向陈默然,而是环视了屋内在坐的所有人,即便是在制定宪法的时候,自己的意义也不过是参考作用。总之在公民至上的原则下制定宪法条款,然后大家一条一条的谈,权力法案说起来简单,但实际上却涉及太多的法律问题,如果要提出修正案,必须要在交由党内议员提交国会审议,之前拿出一些条款,在国会上加以讨论。

  “先生,公正的法庭上检方和辩方是完全平等对抗的两个梯队,就像运动场上两个球队。不论嫌疑犯被控的罪行有多么严重,不论检右手中掌握的证据看上去是多么的有力,在他被宣判有罪之前,都必须假设他是无罪的。“无罪假定。在司法制度中应是极为重要的一条。

  正是它,决定了检方和辩方从道义上的平等地位。正因为在宣判之前,假定被告是无罪的,律师也就可以毫无心理负担,理直气壮地进行辩护。如果没有这一条,被告律师一出场就矮三分,就根本谈不上“公平。小二字,被告也就很有可能轻易沦为“待宰的羔羊”了。现在在我国所出现的情况是恰恰相反的,在刑事案中,被告一但上庭,无论是法官或是审判员,都将其视为半个被告,他们往往更注控方,这最终决定了审判的结果

  就到这里时,陈默然的话声音稍顿,对于国内目前首先假定其有罪的作风,几乎每一位法律界人士都可以说深恶痛觉,但却无能为力,尽管无罪假定同样写入法律,但执行时总碰到一些问题,职业左右的他们的习惯。

  “在法庭这个“运动场”上吹哨子的裁判,就是法官。他所起的全部作用就是维持秩序,也就是当双方在对抗的时候,维护“游戏规则”。

  法官跟运动场匕的裁判一样,他的水平一是体现在对于游戏规则的熟悉,还有就是对抗衡的双方“吹哨吹得公正”。

  真正在案子里最终决定输赢的。却不是法官。在审判中,法官只是活像个球场上辛辛苦苦监视双方是否犯规的裁判。而且在整个审理过程中,他确实在不断地吹哨叫停。掌握被告的生杀大权呢?是最最普通的大百姓,即陪审团。如果要提交修正案,除了确保一罪不得两诉。不得被强迫在刑事案件中自证其罪之外、疑点归于被告之外,审判权必须要由现在合议庭交还给陪审团。并在宪法之中保障陪审团的权力和必须性,人们目前的质疑法律是否公民,最根本原因,就是官字两张嘴!权力必须归于没有利害冲突的民众!”

  感觉有些口话燥的陈默然拿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润一下嗓子,尽管这里有美酒,但在这种时候自己必须要保持清醒。

  “还有就是,在所有刑事案中,被告人应享有的权力必须加以保证。像要求由罪案发生地之省及市的公正的陪审囤子以迅速及公开之审判,并由法律确定其应属何区,要求获悉被控的罪名和理由,要求与原告的证人对质,要求以强制手段促使对被告有利的证人出庭作证,并要求由律师协助辩护诸如此类的权力,还有目前人们所关心的严刑逼讯问题。搜查权、拘留权的确认,必须要确认一个原则即拨查令发放、执行原则,目前拨查令是由地检办公室签发,检察官办案需要警方协助,甚至警察未持有搜捕状进行按查和逮捕,而检察官对此大都持在不破坏双方合作关系上,给予认可,他们甚至以“成败论英雄”这岂不是鼓励警察违反宪法。如果出现制造件口为非作歹的警察,老百姓还有什么力量可以把他们抵挡在门外呢?他们为什么会有持无恐?一是平民不会选择和警察对抗的方式保护私产,二是违法的代价太小,无论是对地检官或是警察而言都是如此,但如果写入宪法,那就是违宪,最轻也是去职,而且更重要一点是证据作废。这是需要写入修正案加以保障的原因!”

  对于陈默然说的代价,司马可谓是深有感触,在中国很多规则的推行恰恰就是靠的违法代价,就像最为苛刻的环保与资源保护法一样,就是因为违法的代价高到不是任何人或公司可以承受,违法代价太小,就没有人在乎法律,为什么无人敢违宪,就是因为的违宪的代价太高。

  “这样你们以法律建议的角度,拟定一个权力法案的草案,可以征求民众意见,如果时机成熟的话,我想会有议员加以支持并提交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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