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曾经爱过 1
等待的爱情
丁铃!门上的铃当响了起来,一个三十多岁,穿著笔挺西服的男人,走进了这家飘散着浓浓咖啡香的小小咖啡厅。
“午安!欢迎光临!”年轻的老板娘亲切地招呼着。
男人一面客气地微微点了点头,一面走到吧台前的位子坐了下来,开口对老板娘说:
“麻烦给我一杯摩卡,谢谢。”
“好的,请稍候。”老板娘微笑着说。
接着她便开始熟练地磨碎咖啡豆,煮起咖啡来。男人一直带着笑容看着老板娘煮咖啡的动作,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过了没多久,老板娘便将一杯香醇的咖啡端到男人的面前。“请慢用!”
“谢谢。”男人将杯子拿到嘴边,浅浅地尝了一口。
“第一次来吗?”老板娘问。
“是啊!”男人答。
“觉得我们这家店怎么样?”
“很不错!气氛很好!”
“我自己也是很喜欢,所以虽然生意不好,我和我先生却还是舍不得把它关掉。”
“嗯……”男人好像有所同感地点了点头,又喝了一口咖啡。
两人沉默了一会,一时间空荡的店里只余悠扬爵士音乐。男人忽然开口,打破了这短暂的宁静。
“呃……不好意思,可以请教你一个问题吗?”
“什么问题呢?”老板娘好奇地问。
“嗯……这……这该怎么说好呢?”男人抓着头,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或者你可以先听我说个故事吗?”
老板娘点了点头,示意男人继续说下去。
“我以前有个很要好的女朋友,已经到了要论及婚嫁的地步。我和她之间的感情发展得相当平凡,并不是什么经过大风大浪、轰轰烈烈般的爱情。但我想从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就彷佛有一股魔力,有一个声音,在推动着我,告诉着我,就是她了!她就是我一直期待着的女孩。更令我高兴的是她也响应了我的示爱,接受了我。这一切的顺让我整个人陶醉于幸褔的喜悦之中,只不过……”
“只不过!发生了什么事了吗?”
老板娘显然给故事吸引住了,她打断了男人的话。
“嗯……”男人脸色沉了下来,略微停顿了一下,继续说下去。
“只不过我忘了幸褔的背后,往往藏匿着最可怕的恶魔。就在我们订婚前一个月的一个晚上,她……她遭到了歹徒的强暴“啊!”老板娘惊讶地啊的一声叫了出来“都怪我!要是我那天坚持送她回去就好了!”男人用力地捶打着桌面,杯子中的咖啡因剧烈震动的关系洒了出来。
“你要问我的该不会就是这个吧!”老板娘一面擦拭着洒出来的咖啡一面说。
“不!不是的!我对她的感情不会因为这样而有所动摇,我决定仍旧如期订婚,可惜就在我们订婚的那一天,她……上吊自杀了!”
男人的语调异常平缓,从他的表情上看得出,当时的他是多么的难过与震惊。
“自杀!那她有没有怎么样?”老板娘为突转而下的剧情睁大了眼睛,紧张地看着男人。“幸运的是我们发现得早,送到医院时还有气,只是脑部因为长时间缺氧,呈现昏迷状态,当时医生说她一度有成为植物人的危险。”
老板娘松下一口气,“那她后来有醒过来吗?”
“有的,她醒了!”
“但……但当我得知她醒了的消息,高兴地要去看她时,却被她父母给拦在门外。”
“为什么?她父母为什么不让你去看她?”
“她父母跪在地上求我,原来她失去了记忆,失去了认识我以后的记忆,医生说这是选择性失忆症,当人在遭遇极大的打击时,会逃避性地藏起一些记忆。她父母求我暂时不要再出现在她面前,他们认为让她就这样忘了之前的一切对她比较好,怕我要是去见她或许会让她回想起来,到时她可能又会陷入昏迷,甚至又跑去自杀。”
“她父母这么说也是有道理,反正只是暂时嘛!等她情绪和身体都稳定了,你就又可以见她啦!”老板娘听了男人的话后这样说着。
男人勉力挤出一丝笑意,样子无限苍凉,“你知道他们的暂时指的是多久吗?是十年啊!也就是这十年里我得要忍受这样没有她的日子,就算偶尔在路上碰面,也得要装作陌生人一般地和她擦肩而过。”男人快要咆哮起来似的,“你知道这样的日子有多难熬,这样想爱却又不能爱的心情有多痛苦!”
“虽然会很痛苦,但你还是选择了这条路吧!”老板娘看着男人的眼神变得非常温柔。
老板娘的眼神让男人冷静了下来,点头说:“嗯!到今天就满十年了!”
“哦!真的吗!?那真是恭喜了,你努力撑了十年,到今天终于可以去见她了!”老板娘开心地说。
“是这样没错!但是愈到这一天,我反倒愈害怕。十年了,我的心意是没有改变,但是她呢?如果我跟她说了以前的事,她还是想不起我那怎样办?或者是她已经有男朋友,甚至于结婚了呢?”
“这才是我想请教你的问题!”男人似乎略带紧张的看着眼前年轻的女店主,静静地等待着她的答复。
“嗯……”老板娘用手托着头,脸色凝重地想着男人所提的问题。
“我想既然你这么爱那个女孩,她记不记得你其实并不重要,最多是重新开始而已,再重新追求她一次,再重新谈一次恋爱,其实也很不错吧!而且就算有男朋友了也没关系啊!把她从他手中抢过来不就行了!”老板娘笑着说。
“但是!”她忽然将表情严肃了起来,“但是如果她已经结婚了的话,那你就放弃吧!我们结了婚的人啊!是最痛恨有人破坏人家家庭的了!”
“是吗?”男人低着头冷寞地说。
“没错!所以你可千万别做个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哦!”
丁铃!挂在门上铃铛又响了起来,走进来几个刚下课的大学生,老板娘走出吧台,忙着招呼这几位新来的客人。
“对了!”老板娘好象忽然想到了什么,转过头来看着男人。
“你为什么会想问我这些啊!我和你不过是第一次见面而已啊!”她好奇地问。
“嗯……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那个女孩曾说过,结婚以后要和我一起开一家像这样的咖啡厅吧!”
“哦!原来是这样子啊!”老板娘说。
“嗯!只是这样而已!只是这样而已!只是这样而已!只是……”男人不停地重复着同样一句话,好像藉此告诉自己什么似的。爵士乐停了下来,整个屋子里只听得大学生清脆的谈笑声。男人低着头偷偷地瞄着老板娘手上的结婚戒指,一滴温暖的眼泪,悄悄地滑进了那杯早已冷却的咖啡里。
世界上最美的相爱
有这样两棵纽扣,一颗在上衣的前襟上,一颗在袖口上,他们相爱了,他们的相遇纯属偶然。有一天晚上,他们的主人醉醺醺地回了家,随意把上前往沙发上一丢,一只袖管正好搭在了前襟上。他们便相遇了。初次见面,就是这样的一次清淡如火的邂逅。他淡淡地说,你在这里。她也淡淡的说,你在这里。然后,他们彼此都深深地打量对方,从眼睛到心里,再从心灵到眼睛。他的心中有一丝触动,说不清是什么,她的心里也有一丝触动,也说不清是什么。像所有的爱情情节,随后,他们谈起了各自的遭遇。他的过去坎坷曲折饱含沧桑,她的过去虽然平淡但十分有趣,他们都被对方感染和陶醉着。他发现,他愿意把心底的话说与他听。她觉得,她喜欢来自他的倾诉。他说,袖管是个偏僻的地方,在哪里我卑微而孤独。她安慰说,那多好啊,孤独可以安享内心的安宁。她说,倒是前襟这个地方很不好,喧哗、躁乱、红尘飞舞,让人生厌。他安慰她说,在迷乱的世事中沉静自己或许可以使你的生活更厚重。
那一夜,他们的谈话深入心灵。可惜的是,早上的时候,还没来得及告别,他们就被主人宽大的身体分开了。那一刻,他似乎挣扎了一下,但主人粗壮的胳膊一伸进去他们便于工作一个在天之涯,一个在地之角了。爱的门当户对,不是对等门弟,而是对等和谐而自由的心灵,两颗素昧平生的纽扣,就这样,脱离了世俗的链条,在灵魂的相互仰望中萌生了爱意。他们彼此思念着对方。然而,却很少有见面的机会。他想,如果能见上她一面刻有多好啊,我将把所有想和她说完的话说完。她呢,也天天盼望着能有机会见上他一面。有一天晚上,他不顾一切挣脱了几缕线的束缚,披星戴月到了她的身边,一见面,他们便相拥而泣。第二天,主人发现前襟上无端多了一个扣子,便交给女主人。
妇女主人一剪刀下去,他又回到了袖口的位置上。几天之后,他又不顾一切跑到前襟上,女主人咔嚓一剪刀,这次他没有回到袖口上,她也没能够继续待在前襟上。他们被扔掉了。接下来,便是梦魇般的无休止的流浪。先是垃圾堆,然后一场风,又是一场雨,他们从一个肮脏的地方流落到另一个肮脏的地方。风吹、日晒、雨淋,他们似乎已经顾不上这些了,他们不停地奔波,只想着能有珍上落脚点,因为这种辗转的流浪,已经使他们失去了属于自已生命的位置。没有一种颠簸和流浪的爱可以赢得浪漫,也不会有一咱爱以是虚无的空中楼阁。他们发现,任何痛苦都可以产生哲学,包括爱的哲学,也必定是痛苦的涅磐。终于有一天,有一位老大妈把他们捡拾起来,他们出现在同一件汗衫上。这回,他们的距离还是远远的,但彼此都感受到了无法言说的幸福。
他说,我希望就这样下去,不求朝夕相处,但求在时光的流逝中让心录与心录仰望永恒。她说,是的,经过这样的一场劫难,我懂得了,上帝为爱安排距离,或许就是让生命给处于领先地位到彻头彻尾的牵挂。一次流浪,让他们发现了世界上最美的相爱。
那时我曾爱过坏蛋阿林
我的故乡在秦巴深山密林深处的秦口乡,一个如诗如画,如歌如梦的人间仙境。每每念及故乡,我就会想起唐朝诗人张志和的《渔歌子》:“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诗人描写的西塞山风光仿佛完全就是我家乡的翻板写照,故乡没有“西塞山”,却有“大包山”、“秦王寨”,故乡的这些山上春夏时节也是白鹭齐飞,花香飘千里,果甜进万家;故乡的秦口河里也有鳜鱼,只是不多见,但甲鱼、白鱼,鲢鱼、桃花鱼、鲫鱼、鲤鱼……在故乡却是我们司空见惯的家常菜。故乡是个方圆几十万亩的大盆地,四面环山,风景秀丽,一大一小两条河流迤逦穿境而过,更增添了故乡的隽秀、柔美,所以故乡也可以看作是两条河流冲击而成的三角洲。这个富饶的三角洲,一年四季沃野粮田,稻粟飘香,鱼肥羊壮,鸡犬相闻,古朴宁静,安宁祥和。故乡又是个偏僻之乡,因为偏僻,才保持了它形貌上的原始和古朴,也因为偏僻,因为落后,象我这样外出读书的故乡的孩子曾千方百计地逃避过、嫌弃过她。但随着岁月的风霜磨砺,这个曾用壮美的大山陶冶过我的情操,用甘甜的乳汁喂养我长大的灵魂深处的角落,时时撞击着我的心坎,使我不得不总要回头认真地凝望和重新审视她。
故乡留有我幸福快乐的童年、少年时光,蕴含有我一生中所有的快乐因子,留下了我难以忘怀的岁月足迹和一些愈久弥新的珍贵记忆。对阿林的记忆便是我七彩绣囊中的一件珍品。
阿林是我的初中同学,当年我们十四、五六岁,正是青春年少、英气勃发、倔强叛逆的时候。那时阿林曾做过许许多多的坏事,在那个时兴给别人起绰号的年代,同学们自然也少了送他一个绰号——坏蛋阿林,开始有人这样叫他的时候,他憋红了一张黑黑的脸,愤怒地盯着对方,紧紧地攥着自己咯咯作响的拳头向对方示威,吓的别人直跑,于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这个绰号差点流产,只是随着阿林做的坏事一件比一件多,名声一天比一天大,别人再叫他坏蛋阿林的时候,他似乎并不在意,反倒很有点乐意接受的意味。坏蛋阿林的确做过许许多多的坏事,只是至今我都不明白,自己当初怎么会爱上他的呢?
坏蛋阿林做的第一件坏事,便是敢为天下先,要称王称霸,占山为王。那时候,我们的初中建在离故乡秦口街五、六公里外的柯家庄里,柯家庄位于马家河、巨峪河、秦口街三村交界处,秦口河蜿蜒绕庄而过,河畔有一座出名的山寨——秦王寨。据史料记载,秦朝大将白起曾在此屯兵扎寨,秦王寨顾名思义便是秦朝大将白起在这里占山为王,屯兵扎寨而得名。海拔高842米,面积约5、5平方公里,森林面积2000多亩,从山脚到山顶只有3公里路程。我们的学校便建在这郁郁葱葱的秦王寨从山脚开始的八分之一处,青山环抱中,拾级而上,只见七八座黑瓦灰围白墙的具有明清风格的一排排教室,耸立于蓝天白云间,雄伟壮观,别有一番怀古风情。在宽大的白杨环围的操场上转一圈,再沿着约有三、四百米的长廊向上,聆听教室里书声琅琅,呼吸呼啦啦的墨页飘香,顿觉心旷神怡,精神爽朗。在这样的环境里读书、学习,真是人生一大快乐享受,但是当初阿林却从来不爱学习,或许因为学校建错了地方,他爱当秦王,爱当秦王的将军白起。自从我们进了秦口初中,老师带我们上过一次秦王寨,讲过白起的故事后,阿林便迷上了古典小说《说唐》、《说岳全传》、《三国演义》等,每个星期总有一、两次下午下课后,都要叫上几个同学上秦王寨,有时也有我们女生,大家快乐地说呀,疯呀,总有那么多的有趣事聊不完。春天,秦王寨上芳草如茵,林木蓊郁葱茏,鸟语蝉鸣,兰香扑鼻。在树林中,我们沿着山路盘旋而上,找到了当年的白起屯兵扎寨地方。秦王寨分南北两道寨门,寨台长约50米,宽15米。两道寨门分别垒石高2、5米,长6米,寨门两旁垒石呈半圆形向台中延伸。台中的驻马石、旗杆台和点将台依稀尚存,每当我们来到寨台旁,有点蛮横粗野,爱怪叫的阿林,这时总是显得很安宁,一个健步跳上寨台,举目凝神,眺望远方,仿佛在体味当年白起登上点将台号令三军,叱咤风云,气吞山河的英雄气慨。有时他甚至挥着手故意威严地号令:诸位,列队,列队,准备炮火,敌人正朝我寨逼近!于是引来一阵轰然大笑。也有时,他拖长了声腔,高叫道,诸位,还不面见大王!于是我们也假戏真作,拱起双手,高呼:见过大王!之后又是一阵轰然大笑。也有时,他带领他的部队开展袭击战,那就是沿山顶下山时,到农家的山地里去偷食人家的青碗豆或红苕、萝卜等,为此惹怒了柯家庄的大伯、嫂子们,他们如果发现了地里的这一帮小毛贼,远远地会操起棒子或石头飞奔过来堵截我们的回路,于是阿林大叫,按原计划行动!于是我们像鸟兽般立即四散钻入浓荫四蔽的树林中,改道迂回下山,令那些追来的人大失所望、扼腕顿足。我们好不开心快哉!可是往往回到学校,气极的大伯或嫂子正坐在校长室里静候我们的归来。于是以阿林为首的一帮爱上秦王寨的学生受到了学校严厉的批评与惩罚,坏蛋阿林的名声便这样在学校不胫而走,学校从此明文规定,除学校组织外,不允许任何学生私自上秦王寨。
秦王寨便这样永远留在了我的梦中,二十多年来,我再没上过一次秦王寨。那时有很多次,我伫立秦王寨鸟瞰,只见故乡秦口镇就象一颗璀璨的明珠,熠熠闪光,集镇房舍林立,桃花流水,人耕牛忙,好一派既繁忙又宁静景象!那一片片茶簇,那一畈畈稻田,那一条条河流,把故乡、把秦王寨映衬得更加光彩夺目。我不知道阿林当时心里的所想,未必他只想占山为王?
坏蛋阿林做的第二件坏事,就是每到夏天,利用中午休息的时间偷偷地引着一帮男生到学校下面的秦口河里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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