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印第安土着
三魂皆开的张扬,心情非常好,而且三魂皆开后,他的反应能力,力量、以及魂觉之力都更加庞大了。
魂觉的释放达到了百米,也就是说,百米之内的一切动静,都在他心中。
还有,生魂与灵魂二魂的打开,使他的丹田移到了胸中,也就是中丹田的位置。
只不过他现在并没有三魂成元,所以丹田虽移了过去,但胸中无气,没有聚气。
不过即便这样,他也比之前足足强了一倍不止,如果现在他碰上什么王姓老者的话,至少不会被虐得那么惨了。
高烧退了,又因祸得了福,所以一时间,张扬心情不错,当然,偶尔想起姜小诺时,他还是感觉胸口有一股闷气,无处发泄,无法发泄。
姜小诺欺骗了他,这是他一生中第一次被一个女人欺骗,而且这个女人是想让他死,把他给骗死。
所以之前他对姜小诺的种种好感,荡然无存,有的也只是恨。
他这个人很光棍,女人如果背叛自已,他就会把这个女人当成敌人,至于之前的情情爱爱,都只是个屁,甚至连屁都不是。
不过他也承认,他对姜小诺产生了感情。但这种感情还不深,远远比不上小寡妇,比不上大小狐狸精。
也许下次再见面时,他会毫不留情的出手,亲自出手毙掉姜小诺。当然,这也只是也许,毕竟现在是他最恨姜小诺的时刻,可能以后再见面时,想起以前二人在一起的种种时,或许还会手软。
不过一切都不重要了,他知道这个女人骗了自已就行了,她也得到了应有的报复,她的哥哥可是被他张扬亲手抹了脖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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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承认,鸽子这厮果真神通广大,加拿大对于他来说,太熟悉了,所以他带着张扬,找到了一处农场,而农场主也热情接待了他们,并且于当天晚上,就开着私人的喷气式飞机,前往了育空地区。
加拿大有很多有钱人,不只是中国人移民到了加拿大,世界各地的富豪们也喜欢在加拿大定居,所以加拿大是开放了低空飞行的,农场主就是有钱的那种富豪,听说他给农作物洒农药,都是开着这个飞机的。
育空位于加拿大西北,与美国的阿拉斯加洲接壤。
不过边境线很长,而且有很大一片原始丛林,丛林里有很多土著,印第安土著,这里有的土著,都过着最原始的生活。
鸽子这厮并没有送佛送到西,到达育空后,他就要单独行动了,因为他要坐飞机前往阿拉斯加洲,提前为张扬准备偷渡事宜,毕竟张扬要跨海去俄罗斯的。
不过还好,张扬的身体棒,几天的休养后,自保是没有问题了,况且打开了三魂的他发现,自已不论是枪伤还是内伤,恢复的速度都比以前更快了,连伤口的愈合都比普通人快得多。
鸽子告诉张扬,要从哪里走,途中要经过些什么,路程大约有多远,越过去,他会在阿拉斯加洲等着张扬,然后二人偷渡去俄罗斯。
去了俄罗斯,张扬就相对安全了。
因为白家也好,还是猎人组织也罢,在俄罗斯都没有根基的。况且二人还有一个老朋友是俄罗斯军方的少将,公子哥。
背上登山包,拿了武器,相关药品,压缩干粮等等,张扬独自一人踏上了印第安丛林。
正值夏季的印第安丛林,蚊虫虎豹非常多,有的地方还有蚂蟥、致命的未知昆虫,河道的食人鱼,或可以毒死人的花草树木等等。
当然,最可怕的还是丛林里的土著,最危险的也是他们,因为土著,才是丛林里的王。
最初的两天,张扬当成了游山玩水一般,白天赶路,晚上宿营,一个人自由自在,也没碰到什么危险,甚至他还抓了条蛇烤了吃,很是自在无比。
但是两天过后,丛林里没了路,他也越走越困难,夜里有几次,都被动物伏击了。
当他走到第五天夜晚的时候,终于碰到了最凶猛的一种动物,会上树的豹子!
没错,张扬明明在树上睡着觉,但却突然间全身汗毛乍了起来,被一种风声惊醒,然后他就看到一只豹子从另外一颗树上跳跃过来,攻击他。
也幸亏他三魂全开,否则他连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张扬来不及多想,在豹子还没近身的时候,他就果断的从树上跳了下去,摔在地上,震得他差点喷出一口血。
不过他的动作也够快,麻利的掏枪,射击。
豹子中了枪,虽然它还在树上移动,向地面上的张扬飞扑,但打开魂觉和灵魂的张扬,枪法实在太准。
因为灵魂的打开,大大提升了他分析力、洞穿力、反应力、计算力等等,可以说,现在他非常聪明,拥有过目不忘的本事不说,分析事物的运转力也大大加强了,大脑快速的精确计算下,豹子没有不中枪的道理。
枪响,豹子落地,而后丛林深处发出了沙沙的响声,有不少小动物都被惊动了。
不过这个时候,张扬紧张的心情也并没有放松,他手脚并用的从包里抽出了莹光棒,迅速摇亮,而后向远处扔了出去。
军用的夜用照明莹光棒一闪之下,方圆数十米内顿时被照得通亮。
张扬紧张的释放出魂觉,背靠在了树上,目光锐利如刀子一般,看着远处。
他的魂觉之力现在只能探到百米而已,但是他却感应到百米之外,最多在两百米内,应该还有危险之物,很危险的东西在向他靠近,他虽然看不到,但是却感觉到了,那是一种敏锐的第六感。
“哗~哗~哗~”莹光棒亮起后,百米之外的动静就越来越大了,同时,张扬也看到了黑暗之中似乎出现了无数眼睛,四面八方的眼睛。
终于,那些眼睛在踏入百米之内时,张扬的头皮麻了起来。
因为他看到了百米之外,四面八方,竟然围上来大约在百多人,这些人有男有女,脸上化着一种白色和绿色的汁液,头顶插着羽毛,有的拿着长弓,有的拿着矛,还有的拿着黑漆漆的砍刀。
张扬紧张之中也透着冷静,他果断的把所有弹夹都放入了腰带上,而后又把包里的唐刀插在了后背。
这把唐刀有些像剑,黑铁所铸,鸽子车上的,是他自已的心爱之物,听说非常锋利。
他准备好了大战一场的准备,不过他并没有急于开枪射击,而是等着那些人继续靠近。
百米之外,对于手枪来说,射程太远了。
不过这群土著在靠近了他六十几米时,就同时停了下来,并且走出一个围身兽皮的男子,对着张扬的方向喊了几句。
他说的纯是那种土著话,张扬根本没听懂,不过张扬却也感觉这个说话的人并没有恶意。
没错,他完全是一种感觉,感觉这个人没有恶意,他在试着和自已交谈。
“你们能听得懂英语吗?”张扬试着用英语反问了一句。
那个男子有些错愕,随即就摇了摇头。
“妈的,你们想干什么?”张扬依旧没有放松,现在他是谁也不相信了,而且这些土著太过危险,一个不小心都可能被他们煮了吃。
领头的男子又说了一堆鸟语,然后用手比划着指了指张扬脚下的豹子。
“豹子?什么意思,你们要他的肉?可以啊,拿走,拿走。”张扬也连说带比划的,示意这些人拿走豹子。
土著似乎看懂了他的手势,那个头领笑了笑,然后就对着身后的几个人点了点头。
身后的几个土著迅速跑了出来,很开心的样子。
张扬手持着枪,眼睁睁的看着几个土著把豹子抬走了,而且这几个土著似乎还很文明,跑到了他面前时,还对他鞠躬,竖起了拇指,连连比划不停。
“啊,我明白,明白,没什么,没什么,一只豹子而已,一枪就死了。”张扬这一次听懂了他们的手势。
豹子被抬走后,那个头领就走了过来,对着张扬叽哩呱啦的说了一大堆,而且还做着手势,好像是邀请张扬回家做客的手势一样,很热情。
“带我去你们那里?喝酒?做客?”张扬比划着问道。
“哈哈……”那个头领看到张扬的手势后,就哈哈大笑起来。
张扬想了想后,终于收起了枪,点了点头道:“那我就和你们一起去吃肉?”
土著男子继续做了个请的手势。
“那就走,你们这里挺好客啊,我也好几天没睡个好觉了,走吧,看看你们这些野人是怎么生活的,这个民族很特别啊,而且我发现这个丛林里的草药非常多,甚至有很多稀有品种呢,走!”张扬走近了土著,然后那个土著就用手指,在舌头上沾了些口水,酒在了张扬头顶,似乎是一种祝福。
不过他的这种祝福,张扬有点不敢接受,因为这厮好像他妈的不会刷牙,不过口水倒是没什么味。
发现张扬接受了自已的邀请后,土著很高兴,也试验性的拍了拍张扬的肩膀,张扬也试验性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后,二人就勾肩搭背起来。
所有土著在二人勾肓搭背时,都打起了口哨,非常响亮,有的还扯着脖子在嚎,总之,很开心的样子。
张扬也很兴奋,因为这些土著并没有像鸽子说的一样,抓他回去强奸,也没有见他的面就开杀,而是很热情,很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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