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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6 台风变化很大啊


  这部影片也引申出很多周边,制作方是大赚特赚,从这部片子后,潘森工作室接到的好剧本就指数上升,他的粉丝们也就原谅他出新歌出得慢。

  不要问为什么慢,问就是我们哥哥去琢磨演技了。

  你看一飞冲天,直接拿了影帝提名,你就说牛不牛逼!

  “真好看。”

  欢欢抱着他看完了一整部片子,潘森完全沉浸在剧情里,回头看到欢欢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你看着我做什么?”

  “你比电影好看。”欢欢自己演的,剧情都知道,也早就看过了,没什么悬念,不如看他的心上人来得好一些。

  潘森顶不住这样的魔力,他们的角色对调了,当年他是标准的舔狗啊。

  “以后我不能演电影,不然就露馅了。”潘森看完就只有一个感觉,这不是他能驾驭的角色,也不是他该承受的压力。

  演校园傻白甜霸道学长不香吗?

  为什么要挑战这种高难度,一点都不适合他。

  “没关系,以后可以接,我来演,等几年后,我们小鱼就是影视歌三栖巨星,你粉丝和阿爹粉丝吵架就再也不会被人嘲不会演戏了,我一定给你拿一个影帝回来。”

  混合双打,人气又这么高,不信比不上阿爹的名气。

  潘森轻笑,他没那么大的野心,只想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你这是和陛下较劲上了。”

  “没有,我不想有人嘲你。”

  那些嘲笑潘森不会演戏,演了傻白甜校园剧的人,他都想要抓过来狠狠打一顿,最好的办法就是用奖杯证明,小鱼也是会演戏的,是不是小鱼演的,谁在乎呢,反正他们是一体的,夸他也是夸小鱼。

  “这是什么?”潘森注意到家里的一个小玻璃瓶,并不是密封的,玻璃瓶里有一朵七彩玫瑰花,散发出淡淡的玫瑰香。

  他注意到这玫瑰花是没关灯前,这玫瑰花明明是粉红色的,随着灯光暗下来,玫瑰花就变成了七彩色。

  “这是玫瑰香薰,用一种特殊的化学物质做成的,会跟着光线的变化改变颜色,是我亲手做的,你喜欢吗?”他捧着玻璃瓶,温柔地注视着他。

  “真厉害。”这是理工生的浪漫吗?

  欢欢似乎想起了什么,开了灯后跑回卧室,没一会儿就拿着一个方盒子过来,“哪有人求婚,只有一只戒指,你的戒指呢?”

  “啊……”潘森看着盒子,那是当年他送给欢欢的戒指,他这才注意到,欢欢手上戴着一枚素戒,并没有带着他送的戒指,“求婚戒指,当然是一只,只有婚戒是一对儿啊。”

  他当时离开是抱着再也回不来的心态,哪有想到他们会有结局。

  当时脑海里就只有一句话。

  我们没有缘分,不必有结局。

  戒指做得匆忙,非常粗糙,他还担心过能不能送到欢欢手上。

  欢欢打开盒子,除了他当初做的戒指,还有一款和欢欢是手上一模一样的素戒,欢欢拿出戒指,缓缓地给潘森带上了。

  这款素戒是量身定做,不大不小正合适,他虽然不知道尺寸,可潘森的饰品多,戒指也不少,很容易就知道尺寸。

  刻着他名字的戒指,总算戴到了他手上,欢欢心里无比的满足,他戴着戒指的手握住了欢欢的手,轻笑说,“这是一对儿的。”

  “是,一对儿的。”

  “我们也是一对儿的。”欢欢说,“我答应你的求婚,这是我为你打造的戒指,总算可以戴在你手上,小鱼,我们结婚吧。”

  潘森眼眶有点泛红,他离开前就知道欢欢喜欢他,如果不是喜欢他,恶魔不会冒着生命危险来阻拦,如果不是喜欢,他也不会把毒素过度到自己身上去,只是他明白得太晚,又可能是恶魔让他忘记了,那天从电视台回来后的反常也找到了理由。

  可这份爱,是他自己领悟到,并没有切身体会到,一直到了离开后,欢欢无数次试图想要来海底,不断地努力,不断地失败,却仍不放弃,那时候才深刻地感受到这份浓烈的爱意,他因为恶魔的精神攻击短暂地遗忘这份感情,并不是无动于衷。

  他毕生所求,已经得到了满足。

  手上的戒指,再一次证明了这份爱意。

  “好!”

  结婚!

  他和他的名字刻在一本证上,是他努力的方向,欢欢心有余悸地抱着他,“真好,你回来了,我再也不会孤单了。”

  潘森透露的每一步未来都有他,将来一定也不会抛弃他。

  他一定会努力,成为潘森的骄傲,让他的目光永远停留在他身上。

  心上人不能纵,一纵就会得寸进尺,这是潘森得到的教训,睡得好好的半夜醒来,又被欢欢霸道地蹂躏了几遍,偏偏他还一边做一边哭,仿佛被欺负的人是他,疼痛的人也是他,搞得潘森心软又不能骂,心软就妥协,一妥协又被弄到了天亮,他滥用自己的自愈,明明最后什么都出不来了,还不死心地抱着他。

  他不能太纵着欢欢!

  这念头刚一起来,欢欢就抱着他哭,哭得那叫一个伤心欲绝,潘森都不知道他的哭点在哪儿,明明晚上一起吃了饭,看了电影,进行了一场温馨的交流,怎么到了半夜仍是睡不着,仍是这么不安呢?

  欢欢一点都不怕丢脸,反正从小到大,他什么样子潘森都见过,他小时候的尿不湿都是潘森处理的,他怕什么?

  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性格就是缠着他,哭也好,撒娇也好,只要达到目的就很好了,且有时候他真的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他仍是不安,恐惧,怕抓不住。

  幸福如履薄冰,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他都会是这种状态。

  “小鱼,不要烦我,我会好好控制的。”欢欢的声音听着有点可怜,好像他才是被弄成破布娃娃似的。

  潘森抚摸着他光滑的背脊,很想上手挠一下,“别哭了,宝贝儿。”

  “还想要。”

  “睡觉!”

  他就知道!!!

  “睡不着!”欢欢胡搅蛮缠起来,也是厉害,潘森夹着他的双腿,让他枕着自己的胳膊,“睡吧,我保证,你睡醒了,我一定还在身边。”

  你的保证一点用都没有,你还说过,不管发生什么事情,你都不会离开我。

  两人折腾了一宿,欢欢又没睡,第二天还神采奕奕地跑起来做早餐,现在中式的早餐是欢欢的最爱,察觉到潘森一定很思念陆地的食物,他做好了两份粥,又出门买了几样粤式早餐回来备着,回来放好早餐卧室没看到潘森,欢欢瞬间慌了手脚。

  “小鱼!”他吼得整个房间都要震动了,潘森正在书房看一个东西,吓了一跳,探出头来,“怎么了?”

  欢欢脸上显而易见的慌乱,像是被人狠狠地打过一拳似的,他匆忙地跑过来,“你一大早来书房做什么?”

  潘森被他吼得一愣,扬了扬手机,“没电了,我来找一下数据线。”

  欢欢很显然是被吓一跳了,还没回过神来,脸色极其难看,潘森也没想到他反应这么大,被吓了一跳,他伸手搂着欢欢,轻轻地抚摸着他的背部,潘森心里一片酸软,他回来看不到自己,是不是又有什么糟糕的联想,当年不辞而别,他是不是真的做错了。

  欢欢惊魂未定,又觉得好丢脸,硬邦邦地说,“我给你买了早餐。”

  “没亲手做吗?”潘森打趣地问。试图缓解这份紧张感,欢欢表现得更冷漠了,“怕你没吃饱。”

  潘森摸得清楚欢欢的尿性,只要哄就好了,幸好他的心肝宝贝并不是一个很难哄好的少年,他梳洗出来后,欢欢已经摆了一桌子。

  他熬了鸡丝粥,买了水煮生菜,芋头蒸排骨,金钱肚,小笼包,虾饺,肠粉等摆了整整一桌子,这都够五个人吃的了。

  潘森哄欢欢有一手,虽然知道并不是谁的错,他也潜意识地哄欢欢,夹着虾饺喂他,“吃一口。”

  欢欢叼走了虾饺,情绪也好了一些,知道是自己小题大做也不好意思让潘森哄着,“今天早上什么都没有发生,你快点忘记了。”

  潘森轻笑,“怎么会什么都没有发生呢,明明你给我做了早餐,还买了早餐。”

  欢欢一想,“那行吧,就记得这一点就好了。”

  潘森失笑,“好!”

  欢欢一点出门的意思都没有,更没有要带他出门的意思,恨不得在家里腻歪一个月再说,在家也不会无聊,潘森这几年需要补的东西太多了,欢欢给他演的电视剧多,采访啊他也看了一遍,这明显不是一个人,粉丝们却没看出来,每次他骄矜时,粉丝还觉得萌。

  自然,他也觉得萌。

  欢欢代替他做的这些事情,他都要一一地补回来,演唱会近在眼前,他是没办法去了,以后也就不需要让盛景代劳。

  结果刚一刷热搜就看到了。

  人鱼的风格在变化。

  有一个博主写了有关于他历年演唱会的台风和变化等等,这一次演唱会和前几年明显区别开了,毕竟也过了八年,什么都不一样了,人也会成长,这一次台风就显得很沉稳,也没有和粉丝互动得很频繁,整个人的风格都很……盛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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