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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这句话让阿蒙笑了起来。

  “这句话让我想起了金雀花的理查,虽然我见到他的时候他还不是国王,而是阿奎丹公爵,那时候他与你的国王一样大,拉罗什富科,只有十一岁,刚刚与法国国王的公主阿莉斯订婚,他是国王的第三子,人们都说,他不可能成为国王,但我只要一看他,就知道这个红头发的孩子,就如你所说的,会是一头狮子。”

  “而未来正如你所看见的历史那样,“阿蒙接着说道:“他杀死了自己的父亲,杀死了自己的兄长,杀死了自己的弟弟,用沾满鲜血的手捡起王冠戴在自己的头上。

  他大掠了西西里的墨西拿,夺取了塞浦路斯,攻克了阿克,在阿速夫重创了萨拉丁的军队,收复了雅法,阿什凯隆和达鲁姆,在距离耶路撒冷只有十二英里的贝特奴巴驻军。

  他连续两次,一次在韦尔依纳,一次在弗雷特瓦拉,击败了法国国王腓力,俘虏了他的王家唱诗班,缴获了数不胜数的马匹、帐篷、珠宝与文书。

  他在塞纳河上修建起了盖扬城堡,现在你还能看到它。”

  “天呐,天呐,”公爵低声说:“您说的就像是这一切都是您亲眼看到的。”

  “唉,你若是能到阿奎丹的城堡去,就能看到我,在挂毯上,在书籍的插画上,在文字的记录上。

  当他逼迫西西里的国王坦克雷德缴纳两万磅的黄金作为墨西拿的赎金时,我就站在他身边。

  他在塞浦路斯决定让美貌的贝莲加成为他的王后时,正是我为他们作证。

  他几乎能够看到耶路撒冷,即将夺回圣城的时候,也是我,写信给千里之外的约翰,让他掀起叛乱。

  最后,他在利摩赞的沙露堡中了箭,几乎快要死了的时候,我问过他是否愿意背弃他的信仰,归于黑暗,他拒绝了——即便如此,公爵,我还是发自内心地爱着这个孩子,”吸血鬼突然向前倾身,拿出了一个有着婴孩手掌那么大的圣物盒,打开给公爵看,虽然这里的光线足够充足,但公爵还是只能看到发黑、收紧的一团东西,很难说它是什么,他的鼻子嗅到了浓烈的麝香与没药的气味,这种气味他仿佛在什么地方闻到过,但怎么也想不起来。

  “他死了之后,有三位骑士遵照他的吩咐,分别将他的心脏、头和身体分别送往三个地方埋葬,身体埋在他父亲亨利二世的脚下,以示忏悔,头颅留在阿奎丹,心脏送给他的王后贝莲加,但我留下了他的心脏,就如你看到的,用秘法榨出里面所有的血,用香料填充和腌制,把它缩小,带在身边。”

  拉罗什富科公爵睁大了眼睛,几乎说不出话来:“但那是违反秘法的啊,”他失态地喊道:“那是一个国王,一个伟大的国王,您们是不能让一个国王,甚至不能让一个可能成为国王的人转化成血族的!”

  “茨密希从不需要遵循任何陈规旧律,”茨密希的亲王晃了晃手里的圣物盒:“拉罗什富科,你让我失望,我原本以为在这个巨大的舞台上,你能够为我奉献出一场精彩纷呈的演出……但没有,公爵,什么也没有,你,还有孔代亲王,散发出来的气味比诺菲勒的还要腐朽恶臭,死气沉沉。”

  “你看,我曾经有个国王,”阿蒙说:“但最终我还是失去了那个孩子,我现在仍然想要一个国王,一个还在襁褓里的时候,就注定了要成为一整个国家的主宰的存在——你知道的,迄今为止,我仍然没有合心意的继承人,我想要个继承人,他也许会理查更合我的心意。”说到这里的时候,阿蒙简直可以用兴致勃勃来形容了,也许一开始他只是因为公爵的无能而出言恫吓,现在呢,新的想法竟然让他不由自主地兴奋了起来。

  相比起吸血鬼的泰然自若,拉罗什富科公爵却要吓坏了,他来的时候,所抱着的最坏打算也不过是失去阿蒙的青睐,他甚至没有想过对于阿蒙来说,他也只是一个人类,一个在吸血鬼的眼里只能算得上工具与食物的“东西”。

  公爵有这样的想法并不奇怪——这个时代的人们从来就认为一个尊贵的人应当受到额外的优待,无论他是否已经走投无路,或是犯下了怎样可怕的罪行,即便已经有个国王被送上断头台,他们仍然固执地认为,血统与出身要胜过才能与智慧——现在他才真的感到了恐惧,因为他平时所依仗的那些东西突然都失去了作用。

  如果不是还有最后一丝残存的理智维持着公爵的仪态,也许他今晚真要死在这里,就像那些从不被他放在眼里的卑贱之人。

  “但如果您这样做,”公爵低声喊道:“他是会憎恨您的啊。”

  阿蒙斜睨了他一眼,公爵的预感没出错,当一个新的念头攫住了这位疯狂的血族亲王后,拉罗什富科,这个他曾欣赏过的人类立刻就变得索然无味起来了。

  “你会这么认为,”阿蒙以打趣的口吻说道:“那是因为你还是一个人类,公爵。而且我并不在乎我的孩子是否憎恨我,我需要的是一个继承人,又不是需要一个爱人。”

  “当然,”吸血鬼伸出手,按住了公爵的肩膀:“不,不是现在,你的恐惧来的太早了,我的朋友,就像是你说的,他的灵魂或许已经显露出了动人的光彩,但他的躯体还十分年幼,我们还需要等待,时间会把他打磨的更好,就像是我的理查——这样说来,公爵,你的任务就变得更为紧迫了,告诉我,你是否遇到了困难,或许我应该让另一个人去完成这份工作……”

  “不不不,殿下,不,”公爵急切地说:“我已经有了办法。”对于死亡的恐惧一下子就让他迟钝的思维猛地运转了起来——事实上在来的路上,他就有过这个想法,但很快就被他自己推翻了,因为对他来说,这太危险,但现在他已经站在悬崖的边缘,随时都会跌落,他也就顾不得这些了。

  “什么样的办法?”

  “我会去投靠马扎然主教。”公爵说:“我会设法说服主教尽快拘捕孔代公爵等人,等他到了监狱里,无论声誉,地位还是性命都在他人掌控中的时候,他就不会像是现在这样固执了。”

  “这倒不像是个坏主意。”阿蒙说:“但若是泄露了,你可能会被视作叛徒处决,又或是马扎然不愿意庇护你,你仍然不免一死。”

  所以这并不是我原先的打算,公爵苦涩地想。

  “那么就去吧,”阿蒙说:“别忘了,我所期望的,是一处足够出色的好戏……等等。”

  拉罗什富科公爵站住了,“别忘记你的酬劳。”阿蒙说,他拍了拍手,一个少年就举着一只银杯走了进来,里面盛装着黑色的药水,阿蒙用指甲割开自己的手腕,将自己的血滴在里面,只有三滴,落入药水后,药水立刻变成了浓烈的猩红色,公爵虽然余悸犹存,但看到这杯药水的时候还是露出了贪婪之色。

  他颤抖着手端过杯子,一饮而尽,又一次向阿蒙鞠躬行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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