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擒王
长枪如林、盾甲如潮!
击碎枪盾防线破入敌阵的安德愕然发现,周围的士兵不但没像前军一般四处逃散,反而长枪盾甲战斧双手剑、四面八方、长短结合一拥而上,大有将他淹没于此的趋势。
这五百名士兵并非易特斯男爵手下的货色,而是哈洛克伯爵的老本,是哈洛克伯爵下大本钱训练打造的精锐,这样的士兵就算哈洛克伯爵也只有一千五百人。
这些人中,每一名士兵都是哈洛克伯爵领民出身,全家老小都住在哈洛克伯爵的眼皮底下,忠诚无可置疑。在训练之余,隔三差五还得拉出去剿灭山贼、征讨不臣、趁火打劫、假扮盗贼————
总而言之,这些人都是收入不菲职业士兵,而且见过真阵仗、手上沾过血的。
尤其是这些站在队伍前列的精锐士兵,更是每一位都是三级以上的战士,全员配备了半身锁甲,有些士官甚至还配备了胸甲!(锁甲是金属的,比皮甲要贵多了,而胸甲就是无袖半身铠,是整块金属板,价格又比锁甲贵多了。)
就算是奥德王国最精锐的那几只军团,除了奥德骑士团之外,平均武力水平也不过如此。
(一级战士是没有缺胳膊少腿,敢拿起武器面对战斗就可以;二级战士就要有些武技,经过军事训练并身强体壮才行;至于三级战士,已经可以自称擅长某种武器,一个人摆平三五条壮汉毫无压力。)
光是这一只精兵,就占据哈洛克伯爵手上三分之一力量,要不是为了抢在王室调兵施加压力之前吃掉整个汉克男爵领、造成既成事实,哈洛克伯爵根本不舍得把老本派出来。
真以为奥德王室和各大贵族相亲相爱,亲如一家?
贵族之间,有实力的时候你是好兄弟、是合作伙伴;没实力的时候你就是一块大肥肉,谁不上来咬一口?
如果不是怕这只精锐队伍在攻击汉克男爵城堡的时候多有伤亡,哈洛克伯爵就不会出重金,邀请高等火系专精法师蒙斯特大师出手。
“叱!”
面对四面八方一拥而上的刀兵刃甲,安德怒喝一声,终于拿出了真材实学。
掌中长棍突然从褐色转为纯白,那是白龙神罡灌入龙鳞藤、溢出表面的异象。
胯下平平无奇的普通战马四蹄生出云烟,一瞬间如有神助,前冲的速度暴增一倍。
棍影漫天席卷,白龙罡气激荡回转如大海漩涡,安德战马前方两丈之内枪崩剑碎,盾裂人飞——如此阵容、如此强兵,竟然丝毫不能阻挡他前进的脚步。
“大骑士——”哈罗德叹息声仿佛呻吟。
不过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刚冲出步兵阵列的安德,就看见由五名骑士组成的冲锋战阵,在高等骑士哈罗德带领下,肩并肩如墙而进,五柄骑士长枪分指安德上下左右、胯下坐骑。
“搅海翻天!”卷带风尘,一条长棍像是活过来的毒龙巨蟒一般,翻腾扭转着契入五柄骑士长枪之中!
“嘡——————”长长的金铁交击声,是由无数次碰撞的声音组成,只是长棍和骑士长枪碰撞频率实在太高,才使得它变成了长长的一声。
‘搅海翻天’这一式,乃是安德总结出来,盗版踏阵枪法三大杀招之一,配合白龙罡气的刚柔变化,可以利用长枪的弹性在复数敌人之间反复折返,每一次碰撞,都会让长枪上卷挟的力量更强、速度更快,直到超出持枪者的掌控能力,或者是敌人的承受能力。
显然,安德的掌控能力远胜这五位骑士的承受能力。
像是有炸药在场中爆发,又像是梅花开放,五人五马分别朝五个不同方向侧倒、倒飞。
一人一棍,战马前行,无可克当!
第一次体会到在战场上肆意纵横滋味的安德,忍不住仰天长啸、意气风发!
随着他这一声狂放的长啸,淡淡白色云气开始向四面八方蔓延,一种不知从何而来的恐惧感,突然沉甸甸的压在每个人心头。
“喵——嗷——吼!”艾德安忍不住开口应和,它这一开口,开始时还像是猫叫,后来却变调成猛兽的咆哮,豹吼声如炸雷响起。
来自食物链顶端的准传奇生物发出怒吼!
这一声咆哮,像是最后一根稻草引爆了众人心头的恐惧。
刚才还一拥而上的士兵鬼哭狼嚎、四面逃散。
冲散了队列、散去了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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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恐惧术?”一名站在远处的法师强忍心头不适,连忙变幻手势,准备施展‘驱散恐惧’。
“赶紧逃!那不是恐惧术!”
还没等这位法师摆弄施法姿态,旁边的同伴已经一把扯住他的衣领,拉着他就朝马车方向跑。
至于三位法师中,另外一位女法师,都已经快爬上马车了。
这位法师一边跑,还一边给队友解释:“快走,那不是恐惧术,那是威压!”
“什么——天啊,我们赶紧离开这里,别用法术!”
能拥有生命威压的强者,就算不是传奇大佬,生命本质也绝对和普通生物拉开了距离——若不是生命层次拉开了差距,根本不会产生威压这种东西。
在这等强者附近施展法术,不啻于大声呼喊:“这里有施法者,请先来干掉他!”
所以这个时候,哪怕是法师,也是要靠两条腿跑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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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片混乱中,勉强从地上爬起来的高等骑士哈罗德,觉得自己可能是眼花了——那只蹲在对方肩膀上的小黑猫,体型似乎变大了?
“诶诶诶,等等、等等别激动,你显出原形可就麻烦了!”安德连忙伸手撸着艾德安的毛——他刚才打的激动了,结果连带着艾德安也激动起来,它全身毛都竖起来了,连躯体都开始膨胀。
要是艾德安露出了本相,安德下面的戏可就唱不下去了。
安德一边安抚肩膀上毛都竖起来的艾德安,一边开口唱歌转移它的注意力(小时候安德就是像哄小孩一样,唱着歌哄着梅莉丝和艾德安睡觉的),一边策马朝军队正中央杀过去。
那边有一匹看起来就不同凡响的白色骏马,上面有一位穿男爵服饰的大佬,多半就是安德此次的目标——易特斯男爵。
埃德蒙眼睁睁看着对方从容策马而来,而手下士兵却纷纷向两侧避让——军心已散,事不可为。
就算明知事以不可为,作为一军统领,又被哈洛克伯爵委以重任,埃德蒙也只得苦笑一声——逃避是不可能的,那是骑士的耻辱,会一辈子抬不起头来。
好在对方并无杀心。
被他击倒、击飞的士兵虽然有不少手脚折断,但似乎没有几个死掉的,死掉的那些多半是在乱军之中被马踩死了。
对方近了、近了!
埃德蒙握持长枪的手心渗出了汗水。
不过离得近了,埃德蒙听到对方一脸轻松的哼唱着什么:
“我要从南打到北、还要从东打到西!我要你们都鼻青脸肿,却不知道我是谁!”
埃德蒙一口老血差点吐出来。
如此热血沸腾的战场,竟然被人家当成了游乐场!这是对骑士、对战争的侮辱!
埃德蒙一脸决然,举起手中的骑士长枪。
作为一军统领,他决不能束手投降,哪怕当场战死,也不能辱没骑士之名!
下一刻,埃德蒙又放下了手中的骑士长枪。
那位不尊重战争的混蛋骑士,根本看都没看他一眼,直接从他身边不远处经过,奔易特斯男爵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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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德蒙知道自己是军队的统领,是这里最重要的人物,问题是安德不知道!
安德此次出手,目的是为了让老爹老妈不要在战场上拼命。
刀枪无眼,在乱军混战之中,就算安德这等修为,也没把握时时刻刻护住父母安全。
更何况老爹霍利德为了安德的安全,硬是把他留在城堡里。安德人都不在战场的话,哪怕他武技再强,也没办法保护父母。
安德能想出来的唯一办法,是在两军接战之前结束这场领地战争——俘虏易特斯男爵,就是领地战争结束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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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德蒙虽说准备宁死不辱,但受辱的如果不是他、而是易特斯男爵的话,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作为哈洛克伯爵的手下,埃德蒙可没准备为易特斯男爵死战到底。
“你、你想干什么?士兵、士兵呢?法师、比恩法师?埃德蒙,埃德蒙骑士大人,你们来挡住他啊!”望着策马行来的陌生骑士,易特斯男爵向女人一样尖叫起来。
易特斯男爵脑子里倒是想跑来着,可是现在他整个人就像被蛇盯住的青蛙一般,莫大的恐惧感让他全身僵硬得和木板有得一拼,只剩下一张嘴巴还在做最后的努力:“我有钱,我给你钱!我有魔法装备,你要吗?附魔的骑士枪,比你的木棍强得多!对了,我还有个漂亮女儿!啊啊啊,这匹马!你看我这匹马,是文斯莱血统的名马,世界上最美的马——”
他胯下高价购买的观赏型骏马站得直挺挺的,像个木桩子似的一动也不敢动——那是来自安德肩膀上、超高位食肉动物的死亡凝视。
至于守护在易特斯男爵身边的士兵?
人家早就溜了,作为哈洛克伯爵的士兵,他们可没有给易特斯男爵卖命的觉悟,几位随军法师更是跑得连人影都看不见了。
(三位法师的马车正在以龟速缓缓向外驶去,生怕引起安德的注意,当然不可能回应易特斯男爵的召唤。)
安德轻轻松松策马走来,伸手将易特斯男爵从马上拎过来、放在自己的马背上,整个过程轻松得就像从货架上取下一件货物。
既然已经拿下了易特斯男爵,安德拨马掉头、准备回程。
前方有几位骑士拦在路上,不过他们的骑士长枪还倒插在马袋里,倒不像是准备动手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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