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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章


  叶舒华对传说中的这位小宋同志起了贼心,是在听到“肉罐头”三个字的时候。

  原因很简单,叶家在队长父亲的带领下勤劳致富,成为双岗大队人人称羡的“大户人家”,可这样的大户人家私底下还在为了几个鸡蛋上演宫心计,而这位知青同志不声不响的,竟然啃着家里寄来的肉罐头——这是什么神仙家庭啊,真恨不得分分钟嫁了嫁了。

  而且据她娘和大妈们的说法,小宋同志不但有各种肉罐头啊,手里还有票有钱,妥妥的高富帅啊,又是给熊孩子们吃糖,又是给别人借军大衣,活脱脱人傻钱多的冤大头,呸,是乐于助人的活雷锋。

  总结成一句话,这位同志简直是为叶舒华量身定做的粮票。

  最开始叶舒华没有想到要打知青的主意,是因为她还有节操,更愿意采纳王翠芬同志的意见,通过嫁个有钱人来实现衣食无忧奔小康的伟大梦想。

  这里说的有钱人当然不包括知青,不用王翠芬圈重点,叶舒华自己都知道,跟知青结婚恐怕不是享福而是遭罪,因为他们根本不稳定。

  现在已经是知青上山下乡运动的后期,两年前,中央对知青的政策已经不像过去那么严格,就有无数知青通过找关系、病退或调动等各种理由回城了。而这些回城的知青们,有些是在农村待了七八年之久的老知青,他们早就在日复一日的劳作中、看不到回家希望中彻底死心认命,有些知青和知青结合过日子,也有很多是跟当地人结婚,成为一个彻彻底底的农民。

  这些早已有了家庭和儿女的知青,因为政策的原因,特意办了离婚,孤身一人回城,叶舒华不知道他们私下是如何对家人承诺的,但是他们公社十几个生产大队,每个大队都陆陆续续有知青成功回城,没有一个回乡探望过这边的家人。

  早的据说有回去了四五年之久,别说回来探亲,就是这边按地址寄过去的信都石沉大海、杳无音讯,队里的三姑六婆都说这种一看就不可能回来了。

  叶舒华对这个时代的特色了解不多,家里也没长辈给她讲古。但鲁迅说过,我向来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中国人,叶舒华结合现在的情况推测一下,再过几年,国家恢复高考,知青大规模回城,还有几个能在乡下坐得住的?恐怕十个知青里有一个肯为了家庭留在农村的,都算是奇迹了。

  而那些回去了的知青,重新当上了城里人,可能念了大学,也可以自己找到正式的工作,他们完全可以重新找一个门当户对,或者是事业上能帮助自己的对象,人生重新翻篇,谁还会想老家的糟糠之妻/夫呢?

  反正换成叶舒华自己,如果不幸穿成已经嫁给当地人的知青,有朝一日通过自己的努力回了城,她是一定肯定不会再回这个鬼地方了,因为现在的农村和她上辈子去过的到处是别墅、随处可见豪车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本不是一回事,上辈子她还挺愿意和小伙伴跑乡下独家写生,住着别墅体验小清新式的农家生活,想想还不错。现在的农村根本不是生活,而是活受罪。

  正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叶舒华还是希望能够一劳永逸的,找一个长期饭票保她下辈子衣食无忧,而不是几年后,成为众多被知青抛弃的小可怜之一。

  所以她压根就没考虑过知青。

  但是她娘那句“至少过个一年半载”实在让人透心凉,单纯为了结婚的话叶舒华当然不怕等,问题是嘴巴等不了,现在已经馋到听见“肉罐头”就自动分泌唾液的地步,叶舒华真怕再这样下去,她会有一天看到身上的肉都想啃一啃的地步。

  古人都说了,“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叶舒华现在都馋到很快就要见什么就眼冒绿光的地步,道德底线只能跟着下降,暂时找不到有钱人,那就先给自己弄个短期的骗吃骗喝过渡一阵子。

  比如这位人傻钱多的小宋同志,他既然对半点不沾亲带故的队员都这么乐善好施、出手大方,那么对待自己人肯定也是一样的阔绰。

  关于怎么成为小宋同志的自己人?这可难不倒叶舒华,她已经有计划了——先谈个恋爱。

  大妈们说的小宋同志就是宋清徽,叶舒华已经见过的,看形象气质当她的男朋友绝对够格,而且看在他手里那些肉罐头的份上,叶舒华不介意倒追,只要能过上有吃肉有票花的日子。

  搞定小宋同志后,他们只谈地下恋,小心一点、有肉罐头都在外面吃独食,她娘他们肯定发现不了她的奸/情,这样的话腿也能保住,皆大欢喜。

  至于小宋同志会不会接受她的追求,叶舒华同样胸有成竹,她长得这么好看,又主动要求地下恋,他上哪儿找比她还更努力干活还不粘人的小妖精?宋清徽只要脑子没问题就不会拒绝,毕竟他还年轻,如今比他年长几岁的许多知青都还不急着成家,据说是看到了回城的希望,都等着回城后找门当户对的结婚,宋清徽多半和他们一样,既然不急着结婚,何不来场地下恋调剂调剂无聊的生活呢?

  总结来说,他们这叫各取所需,叶舒华单方面认为他们一定会合作愉快的。

  新计划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怎么不着痕迹的勾搭小宋同志,就成了最让叶舒华头痛的问题,因为她错过了好机会。

  食堂解散了,叶舒华如愿以偿回家吃白食,吃白食的人没人权啊,每天在家洗衣做饭带娃扫地,叶小姐活生生混成了叶保姆,而指使她干活的还不是别人,正是母亲王翠芬同志!

  王翠芬作为整个叶家最宠叶舒华的人,林红梅都在私底下抱怨婆婆快把小姑子宠成三岁小孩了,她这么要求叶舒华当然不是虐待,而是王翠芬之前在食堂就发现,本来做事还含糊的小闺女,自从生了半个月的病又养了半个月身子以后,好像就有点养废了——

  切菜切得乱七八糟;洗碗洗得笨手笨脚;在食堂还轮不到她掌勺,暂时看不出厨艺退步了多少,但是就她那慢慢吞吞、千辛万苦点着柴火的样子,王翠芬已经不抱希望,这个小闺女基本是半个废人了。

  王翠芬是又宠孩子又不失理智的母亲,她是真心希望叶舒华嫁人后过上好日子,而不是欢欢喜喜出嫁、没几天因为不会任何家务被婆家赶回娘家,那就必须开始七十年代版的“新娘教程”了。

  刚好秋收季已经过去,地里还有活干但已经不用像行军打仗一样拼命,王翠芬还有余力给叶舒华布置任务,并每天回家检查她的“功课情况”。

  于是叶舒华名义上在家吃白食,却依然每天把自己累成死狗,她之前去食堂还有工分拿有口粮分,累也算累得有意义,而现在就完全是义务劳动,不只她娘挑刺,两个嫂子还在旁边看似鼓励,实则煽风点火说一些“我娘家十岁的小妹都能炒几个好菜了,小妹还是要努力啊”之类的话。

  当然林红梅和宋秀秀暗戳戳的刀子戳不到叶舒华,上辈子的叶大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如今她能够勉强完成她娘每天布置的任务,实际上是撑起这个家、七八口人的吃喝拉撒,简直就是奇迹好吗,叶舒华都觉得自己牛逼坏了。

  可惜干家务在她眼里实在不算必备技能,因为她迟早是要嫁进城的女人,按现在的社会风气,没人专门为了结婚买新房,基本上是一大家子住一起,婆家有婆婆有奶奶等能干的女人,她可能都没有发挥的空间。再过一二十年,可以分家了,正好去请保姆,这些花点钱就能解决的事情,根本用不着她费心。

  王翠芬同志是她母亲,母亲大人吩咐的任务不能不做,做的不好叶舒华不自卑,做得好也没什么可高兴的,她的态度说白了就是在应付任务,嫂子们的挖苦纯属耳旁风,比起为她们的话不高兴,叶舒华更担心她再这样“一门不出二门不迈”下去,看好的饭票可能都被别人顺走了。

  叶舒华一边在家累成狗,一边危机感满满,突然有一天傍晚,王翠芬同志对她说:“小妹,趁着天还没黑,帮我去知青点请小宋过来吃饭。”

  这突如其来的吩咐,把正好对小宋同志起了贼心、正在寻找机会行动的叶舒华吓的一激灵,一瞬间还以为她娘火眼金睛,已经看破了她的意图,下意识的问了句:“什么?”

  王翠芬大概把她这话当不乐意,放软了声音哄道:“这可是你爹吩咐的,要请小宋来家里吃饭感谢他,你板着脸小心你爹不高兴。”

  叶舒华现在已经很讨队长父亲的欢心,证据就是上周叶队长去公社开会,居然给她揣回了两颗糖,队长父亲轻描淡写,说是供销社的朋友太热情一定要给他,可叶舒华有叶小妹的记忆,从小队长父亲也没给她带过糖啊,当然从叶大哥到叶三哥的待遇通通都一样。

  所以叶舒华有信心,她现在绝对是队长父亲最贴心的小棉袄了,吃不到肉,能吃颗糖也不错,从那天起,她又对讨好队长父亲这件事重燃了热情,争取让队长父亲下次去公社开会给她多带两颗糖,这样她就可以吃四天了\\(≧▽≦)/

  而现在王翠芬同志说小宋是叶队长的贵客,叶舒华就算没有小心思,也必须响应队长父亲的号召热情备至,何况她对小宋同志还有着不可描述的打算,这就叫刚打瞌睡就有人送枕头,心想事成啊!

  叶舒华心里其实正美呢,恨不得立刻把小宋同志绑到家里来。

  可那样的话,她娘绝对分分钟把她看穿啊。

  为了自己的腿着想,叶舒华决定在王翠芬同志面前用上三十六计之欲擒故纵,这也是她娘刚才的误解给她的灵感——与其让她娘看出她的小心思后,联合队长父亲对她进行男女混合双打,还不如就让王同志认为她抗拒小宋同志到底,至少王同志并没有为她的态度生气,心情还挺不错的在哄着她。

  说干就干,叶舒华继续撅着嘴抱怨道:“爹可是大队长,有什么需要感谢一个小知青的。”

  王翠芬果然眉开眼笑,她知道小宋那几个知青都挺招队里的姑娘喜欢,不少姑娘为了他们争风吃醋,名声都快要不好了,她们父母都急着把不省心的闺女嫁出去呢。

  还是她家姑娘听话又懂事,知青长得再斯文又怎样?不是良人,她家小妹都不多看一眼。王翠芬一边自豪,一边耐心解释道,“小宋可不是别的小知青,他能干着呢,前两天队里拖拉机出了点毛病,你爹急着正要去公社找师傅来看,刚好碰到小宋,小宋说他可以先试试,跟着你爹过去一看,不到半个小时,拖拉机果然修好了,不但没耽误队里的活,还节省了请师傅要备的好酒好菜,你说咱们要不要请他?”

  叶舒华一边担心这家伙听起来有点理工男的特点,会不会撩不动;一边迟疑道:“那是该感谢,可请宋知青来家里吃饭,不得吃咱们家的口粮吗?”

  “小丫头片子,比我这个当家的还操更多心吗?”王翠芬哭笑不得的戳了戳她的额头,“快点去请小宋,要不然人家都要在家准备晚饭了。”

  正在院子里给宝宝洗衣服的林红梅早见叶舒华磨磨蹭蹭了,趁机提议道:“小妹不愿意去的话,不然来帮我洗衣服?我去帮你请小宋,正好带大宝出去转转。”

  叶舒华只是欲擒故纵,又不是真不愿意,见林红梅想横插一脚当然不乐意了,果断抬腿跨出门槛,笑眯眯的感谢道,“就不麻烦大嫂了,还是我自己去吧。”

  林红梅这会儿已经站起身了,正在擦手准备抱起摇篮里的小胖子,刚好摇篮是放在屋檐下的,叶舒华比她快一步抱起小家伙:“大宝想出去逛,我也可以抱他去啊。”

  小胖子一到香香软软的小姑怀里,立刻乐得手舞足蹈,比他亲妈抱他高兴多了,叶舒华承认她是故意膈应林红梅的,抱着欢喜不已的小胖子故意道:“大嫂你看,大宝也很高兴跟我出去玩呢。”

  林红梅现在可笑不出来,她都快气炸了,小姑子之前还不情不愿,一听她说想去就立马就要走,这不是故意跟她抬杠吗?

  这时候婆婆还在偏心,交代小姑子“抱着小宝你走路就慢一点,别摔着孩子”,接着又转头吩咐她“先把衣服洗了,进来帮我打下手”。

  抢收工作彻底结束后,王翠芬不但有时间调/教女儿,也有精力收拾心大的儿媳妇。宋秀秀还好些,出头的不是她,加上她怀着五六个月的孕,为了孩子王翠芬也不会太过折腾她,炮/火便主要集中在林红梅身上。

  当然那个是宋秀秀一厢情愿的分析,王翠芬其实有一套理论,只要老大家的不起幺蛾子,底下那些个小的就掀不起风浪,所以她要想办法把老大媳妇那蠢蠢欲动想冒出来的头摁下去,摁到她以后都不敢有冒头的心思。

  被强行摁头的林红梅于是结婚近两年后,第一次体会到“婆婆的关爱”是如何的沉重,比她娘说得那些折腾多了,防不胜防,她根本毫无抵抗之力啊!

  要是叶舒华知道她大嫂内心的悲愤,就会告诉她,她娘那种普通级别的婆婆,当然不能跟他们王同志比,王同志可是队长媳妇,在“婆婆”中怎么也是BOSS级别的吧,杀伤力杠杠的!

  正是因为林红梅没有自知之明,所以被婆婆收拾得服服帖帖,听到吩咐就条件反射的露出了笑容:“好的,娘。”

  叶舒华这会儿已经走出院子了,刚好碰到收工回来的叶大哥和叶二哥,他们的工分比别人高,所以做的事也人家多,经常大部分队员都收工回家了,他们还要去仓库搬东西。

  当然叶队长收工比叶大哥和叶二哥还更晚些,毕竟能者多劳嘛。

  “大哥,二哥,回来了啊。”叶舒华抱着小胖子打着招呼。

  叶大哥和叶二哥见她出门也停下来了脚步,前些天家里的女人上演宫心计,不只叶舒华后知后觉,这哥俩同样一无所知,用王翠芬的话来说,他们哥俩既没学到她的精明,又没继承到孩他爹的智商,心眼实到不行,见谁都是好人。

  所以在哥俩心里,妻子依然是勤劳贤惠的妻子,小妹依然是活泼可爱的小妹,如果非要说有什么变化,那就是小妹长大了,越来越好看也越来越贴心,小脸整天笑眯眯的,连他们看了都觉得欢喜。

  面对这么讨人喜欢小妹,他们哥俩也慢慢学会了表达关怀,当然只限于对讨喜的小妹,看她难得出家门,他们关怀备至的问明原因,叶二哥还主动表示要陪她一起。

  叶舒华当然摇头了,笑眯眯的道:“大哥二哥忙了一天,多辛苦啊,现在就该回家泡泡脚放放松松,地里的活明天还要靠你们呢。这点小事我一个人就可以了。”

  其实不是叶舒华多么情商高会说话,而是这个时代的人们习惯含蓄,哪怕是亲妈亲媳妇都说不出“你辛苦”“你不容易”、还让他们去泡脚放松这种略有些肉麻的话。

  叶舒华不但说了,还说得这么自然、恰到好处的关心,听的人当然也倍感受用,兄妹仨你来我往的客气着,叶大哥还真心实意的提议:“小妹,大宝给我吧,我让你嫂子带,他现在越来越沉,你带着他怕会手累。”

  正带着满腹怨气用力搓衣服的林红梅听到这话,忍不住在心里大骂这个大傻子,去知青点才几步路啊,还怕累着他的宝贝妹妹?殊不知这小丫头片子心眼鬼得很,指不定就是故意抱着他们家大宝,出去显摆她贤惠能带孩子的好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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