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八章:绑架
“问你话呢?你知道李寻现在的下落么?”
警官不耐烦的催促了一声。
张珏耷拉着眼睛说:“这个问题,我暂时不知道,但是我也很想知道。”
警官眉头一挑,心中暗骂这家伙脑子很蠢啊,这不是主动往套里钻嘛。
“你为什么很想知道?他是不是和你分赃不均,或者是……”
问了一连串的问题,张珏一一摇头否决:
“不,我是想找他,但也不一定非要找到啊。”
“为什么?”
“你们发布的通缉令不是说,如果市民发现了他的线索,即刻打电话举报,一经查实,即刻奖励十万元线索费嘛?为了这白捡的十万元,我也想知道啊。谁不想知道啊。”
“……”
场中沉默了片刻,黑暗中忽然大发雷霆:
“张珏,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最好老实点,玩我们,害的可是你自己。”
张珏茫然道:“我怎么玩你们了?警官,你这帽子扣的可大啊。我张珏从来是个奉公守法的好市民,从小是家里长辈的骄傲,门门功课都要考满分,大人从小就夸我是个老实本分的孩子。我怎么玩你们了?现在是法治社会,说话可是要讲真凭实据的。电话给我,我要给我律师打电话。”
桌子后的一众警察气的牙齿紧咬,脸色铁青,可却拿他无可奈何。
第无数次问道:“你之前在什么地方工作?”
“我没工作啊,一直都是无业游民。”
“经过调查,你的这张身份证,是两年前才注册入户的。单独户口,只有你一个人,你没有家人么?”
“没有!”
“那么,好。你今年二十五岁,为什么是两年前才办的身份证?我们再往前查,为什么你的身份历史一片空白?交代你的真实身份,这张身份证信息。分明是假的。你以前是黑户,或者说,你根本就是为了掩人耳目,用了假身份证。”
“喂。说话可要讲证据啊,什么假身份证?你去给我办一个能入公安户籍系统的假证试试?这是正儿八经江北公安局,市局户籍室给颁发的。”
“你要反抗到底是么?”
张珏实在没了心情和他们继续对话,已经一天一夜没喝水、没吃饭、没睡觉了,精疲力竭。
陷入这么个黑锅漩涡。身体疲惫,心里也郁闷,你怎么说,怎么解释他们都没人信。一口咬定你去凶杀现场,就是另有目的的。
张珏确实另有目的,可那不是还没来得及实施,被害人就已经被害了嘛。
“请将电话给我,我需要给我的律师打个电话。如果你们不放心,可以采取监听、定位的手段。”
再这样拖下去张珏也熬不住了,他只能打电话给张盼锡求救了。现在他说啥都没人信。必须得有位高权重的人来给自己证明身份,还要有江北的证人来证明自己的不在场证明。
可是,这些警察根本另有所图,根本就不给张珏打电话的机会,说了:我们证据确凿,不需要你再找什么证据证明自己。
这像谁说理儿去?他们想干个啥,张珏心知肚明。
警官第无数次拒绝道:“你现在属于被监控,无权拨打手机。知道什么是监控么?监视,控制!”
张珏叹口气:“好吧,那麻烦给我一瓶矿泉水。”
“抱歉。我们不提供水。如果你想喝,可以把问题交代清楚。你也见谅一下我们的工作,我们才能体谅你的难处啊,对不对?双方合作。一起抓住真正的凶手,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张珏眼神里终于闪过了怒火,他被抓了一天一夜,心中一直都是郁闷,是那种早起一开门就能踩到屎的运气背时的郁闷,生气都生不起来。但现在彻底怒了。
带着手铐。身子往起来挺了挺,两眼虚眯,试图穿过那耀眼的探照灯,直接看见黑暗中的那些脸:
“你叫什么名字?你的警号是多少?”
说刚才那番话的警察当即心里一紧,有点害怕张珏这个眼神,没说话。
他不说话,但是别人说。四五个警察顿时暴怒,喝道:
“想干什么?”
“你是不是想威胁国家机关警务人员?”
“为什么要打听我们的警号?说,你是不是准备事后报复?”
“……”
张珏呵呵一笑,往后一靠,幽幽说道:“我总得知道询问我的警官是谁吧?这是你们口中‘嫌疑人’也必须有的权利。我不是罪犯,我有我的政治权利,我有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所有权利。”
众位警察当场麻爪了,心头暗道这个年轻人根本就不好对付啊,他说的话你根本就没法反驳,也不敢反驳。这里有审讯监控,谁敢乱说一句,以后他翻了盘谁就要倒霉。就算他没翻盘,被公诉人告上法庭,他也有权在法官面前说他曾经在审讯室如何如何,一调录像,顿时就是个两败俱伤。
张珏带着手铐的两只手抬起来,指着那一片黑暗,淡淡的道:
“刚才那位警号不详的警官原话是:如果你想喝水,可以把问题交代清楚。你也见谅一下我们的工作,我们才能体谅你的难处。以我之需来要挟,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里称之为——诱供,逼供。如果我想告你,我甚至可以告你绑架。”
“你不要血口喷人!”
刚才说话的那警官大惊失色,怒声喝道,因为太激动,声音都变得尖锐了起来。
张珏冷笑一声:“血口喷人?你就是绑架,墙角那闪着红灯的监控器拍的一清二楚。”
“我绑架你什么了?”
“你绑架了我喝水的权利!”
张珏冷哼一声,又道:“作为公务人员,你知法犯法。转头看看这审讯室墙壁上挂的是啥?是警务人员的遵守条例,禁止诱供、逼供,拘留不能超过四十八小时就写在那里。你竟然视而不见,这不是你不知道,这是你懒得去做到,是无视公安部下达的条例。在法律上,你这就叫做知法犯法,徇私舞弊,蔑视共和国法律法规,侵犯‘嫌疑人’人权,罪加一等。”
“……”
众警员哑口无言,他们觉得张珏说的好有道理,竟然无法反驳。(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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