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爱恨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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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薇和白蔻这才不再唠叨,营房比不上自己家里那般讲究,两个丫头如今是和夏清语一起睡的,就在床边不远的熏笼旁摆着两张榻,她们就睡在上面。
因为白日里劳累,三人一躺下便睡得人事不省,谁也不知道,就在她们睡得最香甜的时候,从窗户外忽然轻轻伸进来一根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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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您要去哪里?奴才跟着您吧。”
正是夜深人静之时,朝云和暮云本来都睡得流口水了,却突然听见里屋似乎有些动静,刚刚坐起身,就看到陆云逍披着一件轻裘走了出来,于是连忙也要穿上衣服跟着主子出去。
“不用,你们继续睡,我就是心里有些烦,想自己一个人走走。”陆云逍抬手制止住两个小厮,口气不容置疑。
朝云暮云无奈,心中既担心主子,却又不敢偷偷跟上去,这个主子向来是乾纲独断,不听话这种事,在他心情好时没什么,在这种坏心情下,那就纯粹属于找死了。
陆云逍踱步出门,看见两个小厮果然没跟上来,不由得松了口气。他现在心情很坏,非常的坏,任谁在刚刚梦见胎死腹中的骨肉后,又梦见和那个罪魁祸首一起云雨,心情都不可能好得起来吧?尤其是梦这种东西还不能由自己控制,小侯爷不知道未来的余生中是不是日日夜夜都要忍受这种煎熬,一想到这里,他的心情就更是坏的无以复加。
漫无目的的胡乱逛着,江南冬日里不多见的猛烈北风拍打在他身上,一阵阵阴冷入骨入髓,如同他怎么也不愿意相信的这一场既美好又可怕的噩梦,想彻底忘记,但那道身影却又如影随形挥之不去。
仇恨真是一个可怕的东西,它可以让一个人为了报复,改变本性到这个地步。
陆云逍默默想着,慢慢停下了脚步。然后从自己的冥想中回过神来,四下望了望,不由得又是懊恼不已,原来竟不知不觉中,又来到了夏清语的营房附近。
很多东西,一旦成了习惯,再改过来还真的是很难啊。
小侯爷叹了口气,想起自己从前曾经无数次驻足在这里,向着不远处的营房凝望,通常那里的灯光会一直亮到半夜,而今天大概是已过三更的关系,所以营房内漆黑一片。
明明下定了决心要斩断的情愫,为什么还要让它在自己心里继续生长?陆云逍恨不得给自己一个耳光,把自己彻底打清醒,似乎这样,就可以和过去那一段美好时光做一个最彻底的告别。
耳光终究是没打下去,但转身就走还是可以做到的。
头顶的月亮很大,清辉洒下来,将陆云逍的影子拖得很长。
“天若有情天亦老,月如无恨月常圆。”
小侯爷喃喃自语,忍不住停下脚步又回头看了一眼。此时的他丝毫不知,只是这一眼,差点儿就让他万劫不复。当然,很久之后再想起这个瞬间,小侯爷不得不承认:如果没有这一眼,他才会真的万劫不复。
那一道如风般的身影从远处一晃而过时,恰好落在了陆云逍的眼中,小侯爷眼看着对方灵猫般攀上墙头,若是黑夜当中,这一点动静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包括陆云逍在内。然而现在,那人却在月光下无所遁形。
“是谁?”
陆云逍大喝一声,他眼睛尖,早已看清这人身上似是背着东西,当下想也不想便纵起身形追去。只这里是军营外围,距离围墙十分短暂,喝声出口,那人早已跳下城墙远遁,而陆云逍也随即追了下去,所以当守卫们赶过来的时候,根本连半点踪迹都没有察觉到,众人只能面面相觑,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陆云逍是从小儿就有名师指点武艺,他也从来没有疏于练习过,所以对自己的轻功,他还是非常自信的,觉着追这么两个毛贼应该是不费吹灰之力。却不料一路追下来,才发现这两人的轻功竟是十分高明,任他如何呼喝也不回头,只一溜烟儿的跑,虽然距离越拉越近,但陆云逍一时之间竟也不能追上他们。
眼看就要到了海边,陆云逍甚至已经能看到有一艘大船泊在那里,心中不由更加焦急,勉强再提一口气,身形已是展开到了极致,可是天不遂人愿,那两个贼子还是在他追到之前上了大船,恰是顺风,那船只一划,便离了海岸。
“朋友,咱们只是掳个人,和军营没有半点关系,也不会刺探任何军营的情报,还请朋友高抬贵手,放咱们一马。”
船上有一个粗犷凶恶的声音传来,而证实了自己猜测的陆云逍一颗心却更是沉到了谷底,就在刚刚追击的路上,他借着月光,已经隐隐看出那贼子身上背着的是一个女人。
在如今的海军营中,只有三个女人,就是夏清语和白蔻白薇主仆三个,而值得被人冒险掳走的,那便只有夏清语。
陆云逍这一刻的心情是复杂的:对这个女人,从深爱到深恨,没有任何人能够理解他内心中的愤怒和痛苦。
然而即使如此,他也从没有产生过一丝的犹豫纠结:是否要把夏清语交给这两个贼子,从此后任她在贼人手中自生自灭,以此来作为她报复自己的惩罚。他恨夏清语不假,但绝不会因为这份恨就变成一个下三滥的人渣。
眼看船已经驶离岸边,陆云逍的身形也已经到了海边,借着疾奔的势头,他提起最后一口长气飞身而起,在水面几个起落,终于在这口气泄出来之前,堪堪站在了甲板上。
“朋友,咱们说的很清楚了,你竟然还这么不给面子,可是自己找死?既如此,就成全你。”
那船头上一条刀疤大汉见陆云逍竟真的追了过来,不由凶相毕露。只是他话虽说得狠辣,心中却也是暗自惊恐:刚刚那手一苇渡江的轻功,他自问是用不出来的。这看上去削瘦挺拔的男人显然不是一个软柿子。
不过俗话说得好:龙游浅滩遭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任他如何厉害,如今到了水中,那就是他和大哥的天下,这男人再厉害,在船上也没有他的好果子吃。
刀疤大汉在心里给自己鼓了鼓劲儿,眼看陆云逍不听他的话,径自往船舱走过来,他便怪叫一声,举起刀扑了过去。
陆云逍心急船舱中夏清语的命运,看见刀扑来,理也不理,身子一晃便从大汉身边闪过,接着飞起一脚,那刀疤大汉连身子还不及转过来,便被这一脚踹到了船边。
陆云逍不理会身后传来的呜哇怪叫,抢进船舱,只见另一个汉子正掐着被他掳来的人质的脖子,另一只手上是一把闪亮尖刀,看见他进来,便阴狠道:“不许动,动我就要她的命。”
船舱里有一盏油灯,此时正亮着,灯光虽微弱,却足够陆云逍认出眼前这被掳劫而来昏迷不醒的女子。不是夏清语还会有谁?
“你们究竟是谁?为什么要冒险进军营掳走她?说出来,我饶你们不死。”
陆云逍沉着脸看向那凶狠大汉,忽觉身后风声呼啸而至,他肩头一晃,接着一只手抓住刀疤大汉劈下来的手腕,用力一抖,就将那刀疤大汉摔在地上。说时迟那时快,不等凶狠大汉喊叫,陆云逍已将一只脚踏在刀疤大汉的脖子上,只要他稍微用力,就可以踩断这刀疤大汉的脖子。
“朋友好身手。”对面的凶狠大汉倒吸了一口冷气,目光中有狠辣之色一闪,咬牙问道:“你到底是谁?”
“到底是谁派你们来的?”陆云逍不答反问,心中却在急速转着主意:这些江湖人中,讲义气的固然有,可危急关头,死道友不死贫道的货色更多。但自己是决不能让夏清语有一点闪失的,所以从这一点上来说,其实他才是处于下风的那一个。
“这个你就不用问了,反正杀死了这女人,我们就算对雇主有交代。”
凶狠大汉显然也明白这一点,话音未落,他忽然将夏清语向后一拽,做出要割对方脖子的动作。果然,陆云逍当即飞身扑来,却不料那大汉竟闪电般将刀子转了方向,正对着陆云逍,这样一来,看上去就像是陆云逍主动向他刀子撞过来似得。
凶狠大汉早知道陆云逍的功夫厉害,料着这一招对他没有太大作用,但只要对方扑过来,再及时变换身形,到那时自己兄弟就能站起身,自己有人质在手,加上兄弟在后面袭击,他不信还制不住陆云逍。
可是他万万没料到,陆云逍眼看就要扑到那尖刀上时,竟是不闪不避,只微微将身子一晃,下一刻,刀子整个没入他的肩头。与此同时,陆云逍伸出双手,一只手抓住大汉勒住夏清语脖子的手腕一掰,另一只手则抓了夏清语的胳膊向自己怀中一拽。
电光火石的功夫,兔起雀落之间,夏清语已经从鬼门关上走了一圈,回到安全地带——陆云逍怀中。而这一切,她却是茫然不知,在被陆云逍拉过来的一刻,身子便软软的倚在对方怀中。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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