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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男人,还真好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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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礼,就在水大将军的新宅子举行。

  因为凌红蝶和唐春婚后,要以忠武将军府的内外大管事的身份出现,并以水宅为据点,不如提早住进来。初提出这个建议的时候,一对新人都不同意,到底主人还没入府啊。可水石乔对这些小节一向不看重,大手一挥:当打前站了。得,全部解决。

  百姓们都知道,水大将军就是漕帮的水帮主。这位将军出身草莽,府邸的所在也远离权贵区,混杂在民居之间,于是愈发显得亲民和气,这使得水石乔在民间的人望也愈发高了。

  而且这场婚礼也不似贵族的婚礼那么麻烦,琉璃白准备了半天,那些礼仪规矩愣是半点也没用上,花重金请的喜婆子没多久就被拉到一边吃吃喝喝去了。一帮子人,数不清是多少,因为全是在东京都的漕帮人,彼此都是认识的,还有很多往后就在府里做事,自然亲近。大家勾肩搭背,欢声笑语,呼拉拉从外头涌进来,簇拥着一对新人,直奔喜堂。三拜过后,新人还没入洞房,就吵吵嚷嚷着要看新娘子。唐春这还舍不得,恨不能进了房,自个儿偷偷摸摸看看新娘子娇羞的模样,但凌红蝶却自己的盖头掀了,因为嫌气闷。

  哄笑声中,外表粗糙,心却齐正的汉子们,强架了唐春到酒席上,往死里灌酒。新娘子一看就不乐意了:耽误我洞房共烛夜是小事,谁敢在我面前装酒国圣手?瞧不起我凌红蝶是怎么滴?来,我一人单挑你们全体!

  娇小美丽,看起来还有几分柔弱的新娘亲自捋着袖子上阵,一脚踏在凳子上,一手和糙汉子们划拳。这种场面却要老婆出头,新郎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极狗腿的帮老婆揉肩敲背外带擦汗,最后得意的看着凌大当家的一桌桌喝过去。酒到杯干,杯杯见底。后来嫌不痛快了,酒杯改酒碗,饭碗变成大海碗,最后变成抱着坛子灌,直到所有男人都倒在桌子底下。

  “她这样苗条,又没去更衣过,喝下的酒水到哪里去了?”琉璃看得目瞪口呆,望着凌红蝶纤细的腰身,双手无意识的鼓掌。对这位凌大当家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女中豪杰啊。她定要结交!她进漕帮的时候。凌红蝶已经来东京都了,在此之前,两人甚至没碰过面。

  “我大娘说,她这侄女。血管里流的都是酒水。别人呢,有海量,她啊,无量!”水石乔笑着摇头。再看看身边的琉璃,心中升起温柔之意。

  自从大小姐离世,他从没看到琉璃这样开怀过,看来把婚礼办在新宅子,又撺掇着唐春让琉璃当婆家人是对的。从前,琉璃偶尔也会开心的笑。但那快乐却似乎永远不能到达心底。她的心上,蒙着悲伤的阴霾,有时候看似近,复仇的执念却把她阻隔得山高水远。今晚,她真是被这样欢快的气氛感染了。又变回那个倔强叛逆,却心底坦荡,喜怒都挂在脸上,三言两语就能哄得开心的琉璃。

  他的,小琉璃。

  “谁不服,再来啊!在酒界,我凌红蝶认了第二,没人敢认第一。”凌红蝶骄傲的一挺胸。

  “对,我娘子最了不起了,为夫深以为荣。醉死这群王八蛋,咱回屋去。”唐春半拥半抱着凌红蝶,对水石乔和琉璃眨了眨眼睛。

  凌红蝶再能喝,也终究是血肉之躯,灌倒了一群汉子,自己也高了。不过,她还残存着一点点理智,让她说话不至于大了舌头,走路也不必完全让人背着。而这酒意染上了她的淡雅妆容,为她增添了艳丽和娇羞之意,看得唐春心痒痒得不行,恨不得立即洞房。

  “帮主替我多谢兄弟们。”唐春着急,干脆把媳妇背起来,对水石乔低声道,“要不是他们舍命维护兄弟,今晚上我没那么容易小登科啊。”

  “大家心里明白,只管去你的。”水石乔赶苍蝇似的挥挥手。

  唐春立即喜滋滋的走了,健步如飞,看起来很快就要雄风大振。

  见琉璃疑惑,水石乔笑着解释道,“红蝶姐姐早放过话,新婚之夜没那么容易让唐春得了手。据说,光唐春进门的考验就想了好多种,要好好刁难一番。漕帮在东京都的人谁不知道红蝶姐姐的酒名,今天却还不管不顾的要和她拼,就是唐春之前求了一大圈,所有人存了自损八百,伤敌一人的决心。就算红蝶姐姐赢了,肯定也醉得没力气折腾了。那唐春今晚就……咳咳……”说到后来紧急住口,因为意识到琉璃是个姑娘家,不是他手下那帮粗人,怎么好说这种听起来很暧*昧,很像调戏,又很有暗示感的荤话儿呢?

  哪想到琉璃却没在意,反而露出微笑道,“依我看,红蝶姐姐未必不知道唐春的意思和背后做的手脚,不过面子上过不去,又合着大家都那么高兴,顺势给唐春个台阶罢了。你也不想想,红蝶姐姐在漕帮的东京都分舵是管什么的?”管暗桩的啊!

  说白了,就是情报部门的,专门负责漕帮中机密消息的传递和调查、布置各种极秘密的行动。她带着一群人在皇上的眼皮子底下潜伏这么多年都没被发现,漕帮的事还没耽误一星半点儿,那是什么样的精明手段和过人胆识?唐春耍点小花样,会瞒过她?想来,这是人家夫妻间的小情趣啊。

  水石乔摸摸鼻子,刚还为唐春得计而与有荣焉,现在却汕汕的,很为兄弟抹一把同情泪。

  琉璃看着水石乔的表情,忍笑忍得肚子疼:男人,还真是好骗。

  忙乎远一场婚事,接下来就是搬家事宜。照理,温凝之的身子还没大好,身为义女的琉璃是不方便此时就离开的。不过水大将军被东京都的贵族们宴请了一圈后,该当他回席了,可身在宁安侯府,又诸多不遍。含巧那个小家子气的,生怕宴席摆在温家会消耗财产,温凝之又不愿意落个借着义女,巴结权贵的清名,于是倒双双劝琉璃按着吉时搬家。

  “虽然为父舍不得你。我们父女之间缘分也尚浅,但总不好让你与亲生兄长分离。”温凝之如此说,显得特别深明大义,知情识趣的,“你只管随你哥哥去,等为父身子好些了,再接你回来多住些时日。”

  琉璃应下,满心愿意,却还得满脸依依不舍。

  其实真正的不舍的,只是温倚云而已。她眼泪汪汪的。可惜目光总是瞄着水石乔。温芷云看在眼里。在一边猛念阿弥陀佛。只愿水氏兄妹快走吧,那样她那糊涂妹妹再起什么心思也白搭。日子一长,再订上门好亲,也就忘记这没谱的少女之思了。

  “二姐会邀我去你家玩吧?”温倚云把主意打到琉璃身上。自从两人相识,对琉璃还从未这样好声好气过。

  琉璃开始不懂,如今也知道了温倚云的心思,就算不曾厌恶,却也不喜。谁都能惦记石头吗?那得是萧娅公主或者王琳琅那样真正的大家闺秀才配得上的啊。不过心里这么想,嘴上也得客气着。

  倒是温宏宣,有次在花园“遇到”她,莫名其妙的来了一句,“有亲哥在身边。干亲就不必走动太勤。若是能脱离这层关系,才是好呢。”丢下这句话就走了,真是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琉璃很纳闷,自从年前她撞见傻掉的温映宏被下人欺侮。之后把人交给了温宏宣后,她就觉得这位大赵第一才子怪里怪气的。老躲着她不说,还说这种漫无边际的话。

  是他不喜欢平民女攀上自家吗?看起来又不像。她“哥哥”现在可是大将军啊。不过琉璃没心情管温宏宣怎么想,干脆就不理会了。她就没考虑到,若温凝之不是她的义父,温宏宣就是不她的义兄,摆脱了兄妹名份,就可以建立起无数新的关系。

  无论如何,二月十四,琉璃搬离了宁安侯府。

  搬家及之前之后的收拾,自然不用她插手,她这边的青黛,新宅那边的凌红蝶都处理得整齐又有条理。她住的院子自然是最好的,名为生生居,取生生不息之意。石头住的院子略差一筹,名为聚名堂。好在两个院子的距离是最近的,只隔着一个小花园。

  而她住进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在生生居的东厢设了一间净室,每天早晚各三柱清香。除了她身边的四大丫头以外,谁也不许进云,就连小茹和小薇也不行。里面,供奉了一个空字的牌位。那是她为姐姐留的,只希望早一天能光明正大的刻上那个光荣的名字。

  一切顺利,转眼到了三天温居日。

  之前搬家时,那些对水石乔有企图心的权贵,都送了贺仪来。如此就算琉璃不愿意,也不得不大摆宴席来回请这些人,否则不仅失礼,还太小家子气了。当然,萧真和宁安侯府的人是必请的。考虑到女眷不能太少,琉璃还请了在东京都交到的惟一算朋友的王家五小姐。看看石头忙碌的身影,忍着心中的酸涩,又递了贴子进宫。

  大赵的公主不似其他封建朝代,出宫是很普通频繁的事。

  只是她不擅长这些庶物,好在她有万能的青黛在身边,乐得当甩手大掌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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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有话要说………………

  就没人对我人物刻画的复杂性,发表点意见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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