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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不是现在


  第二天早上七点,金盾公司的两名高级保安准时到位,叶青把女保安介绍给外婆和小保姆认识,为了不吓到她们,没说是保安,只说是一个外地的朋友,是位女作家,来云海市体验沿海城市的生活。作家很穷,晚上要住那种小旅馆,所以白天就必须借用自己卧室里的电脑来写作,估计要几个月才能完成这次的文学创作……

  这个理由当然是烂透了,但是用来骗一骗八十多岁的老太太,还有一个山村姑娘,还是可以的。

  外婆心善,为人又热情,拉着女保安的手,满面慈祥道:“姑娘,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别住旅馆了,家里有地方,晚上和晓燕(小保姆)住那间大屋(叶青父母的房间),那个床大,你们两个姑娘不会觉得挤。”

  叶青和女保安费了好一通口舌,好说歹说婉拒了外婆的好意……

  安顿好了保安,叶青又给二手车行打了一个电话,用着罗宓远的嗓音道:“王经理吗,我是罗宓远……我委托你们车行转手的那辆宝马740还没有卖掉吧……嗯,没卖就好。我的一个朋友确定了要买它,一会儿就会过去提车……价格不用变动,还是九十万,过户手续麻烦你们快一些就行……他姓江,二十几岁的年轻人,但是过户后的车主名字不是他的……”

  交待清楚之后,叶青开了一张支票,又从天狱里随便拿出了某个犯人的身份证,打电话把六号楼的江小豪叫了过来。

  “小豪,你去这家二手车行买一辆宝马740Li,价格我已经谈好了,包括过户费和车行佣金,就是支票上这个数字。”叶青把支票、身份证、车行王经理的名片,一起递到了江小豪面前:“把车过户到这个身份证的名下。”

  “老板,干嘛要买二手车?”江小豪看了看支票上的数字,好意提醒道:“这个价格也不算便宜啊。”

  “当然是有点特殊性,这车不错,九成新,去年的新车。买下来之后,宝马和路虎咱俩换着开。开着玩呗,无所谓。”叶青含糊地解释了一番,心说:买家和卖家都是我,价格再贵,这些钱也是左口袋进右口袋,只不过,需要一个合法的过户手续而已。

  听到叶青这样说,江小豪当然不会再啰嗦什么,拿起东西就出门了。

  这辆宝马740是09款地豪华型,新车原价一百三十多万,跃龙门酒店的罗宓远有三辆座驾,一年下来,这辆宝马只跑了一万多公里,跟新车差不多。

  目前来说,叶青手里总共有九辆车需要处理掉,这其中,只看中了这辆宝马。其他的那些车,要么是档次不够,要么就是不合适年轻人来开。都市大盗邹明强倒是有两辆改装后的黑车,但是这种东西只能参加黑市赛车,大白天的根本不能上路,有时间的话,还要转手卖给那些同样喜欢玩黑市赛车的人。

  江小豪走后,叶青开着路虎跑了半个多小时,来到市郊的某个大院子外面停下了。

  顺便说一句,叶青已经有了驾照,从雪茄岛回来后的第二天,郑名渊就派人把驾照送到了叶青手上。通过特殊渠道办一个驾照,对郑名渊这样的家伙来说,实在是不值一提的小事。

  当然,郑名渊今后的日子不可能好过,因为唐氏兄弟已经开始着手对付郑家了。只不过,郑名渊毫不知情罢了,现如今,郑家已经从猎人角色,转变成了等待着被猎杀的猎物。

  言归正题,叶青目前所处的市郊位置是云海市的货物集散地,大大小小数百家运输公司汇集在此。叶青关注的这家‘茂远运输’占据了一个数千平米的大院子,算得上是中上规模的运输公司了。

  茂远运输公司的老板‘林茂远’,就是七年前开着大货车制造了那场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当年的那场车祸,称得上是一场连环交通事故,先后有五辆汽车撞到了一起。分别为:两辆大货车,两辆轿车,一辆微型面包车。

  车祸中,一人死亡(叶爸爸),一人重伤(叶妈妈),五人轻伤(两辆轿车的司机和乘客);那两辆大货车由于车体巨大,驾乘人员都是安然无事。

  七年前,叶青只有17岁,当然看不出这场车祸里面的蹊跷,可是前些日子,唐云委托警局事故科的一名老专家调查了当年的车祸档案,顿时有了这样的怀疑:第一辆大货车迎面冲撞叶卫国的微型面包车,唯恐他不死,第二辆大货车又冲上来补了一下,脆弱的微型面包车被两辆大货车挤成了铁饼……至于另外的两辆轿车,十有**是躲避不及的无辜者,纯属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七年前的货车司机‘林茂远’,现如今变成了一家大型运输公司的老板。想要知道他是否是杀害自己老爸的凶手,对叶青来说非常简单,只需左手天狱探测一下即可。

  在院子外面等了一个多小时,叶青看到一辆尼桑天籁远远驶来,虽然对方的风挡玻璃有点反光,但是叶青还是一眼认出,他就是林茂远!

  尽管已是过去了七年,但是叶青永远也忘不了这张面孔。当年的车祸之后,老妈还躺在医院里昏迷不醒,这个林茂远带着老婆孩子去了医院,痛哭流涕地请求自己的原谅……当时的自己肯定是不可能原谅他,可是,却看到了他们那个襁褓中的孩子……

  现在看来,他们利用了自己的善心,甚至也利用了那个婴儿……

  姓名:林茂远

  年龄:34岁

  技能等级:除了会开车,其他方面一无是处

  因果罪恶值:168

  善良值:49

  个人战斗力:22

  主要罪行:杀人罪,伤害罪

  可以了,足够说明一切了!

  杀人,杀的是我父;伤害,伤的是我母……

  尼桑天籁拐进院子之前,开车的林茂远甚至看了一眼停在街边的路虎揽胜,他当然认不出已经长大了的叶青。

  叶青把车座放倒,缓缓地躺了下来,面孔沉静若水,胸膛之内却如同有一枚高爆炸弹爆炸了开来……抓过将近四十个罪犯,不曾杀过一个人,此时此刻,无边的杀意充斥在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里。

  从没有像现在这样的想要杀死一个人!

  “不!不能急着杀他,要让他在天狱里活上几年,要让他在雷罚的洗礼下痛不欲生!不止是他,还有他们!”

  叶青足以确定,林茂远只是一个小喽啰,这件事的背后另有主使之人。这是毫无疑问的!

  雾管家已经记录了他的生命气息,他再也跑不掉了。

  叶青静静的躺着,呼吸近乎停止,心跳近乎停止,似乎也已经忘却了时间,直到下午一点多,手机铃声的响起才让他清醒了过来。

  “老板,宝马我已经开出来了,所有手续也都办妥了。”江小豪汇报道。

  “过来找我,我在重庆路352号,西郊这边。”叶青沉声问道:“让你跟踪别人的车,没问题吧?”

  “当然没问题。”江小豪非常自信道:“在咱们国内开着宝马740跟踪别人,虽不是什么好主意,但如果对方的警惕性不高的话,还是不成问题的。”

  “过来吧,我等你。”

  电话挂掉,叶青把手机扔到了副驾驶的座椅上。

  江小豪听出了叶青的语气有些不对头,白色宝马疾速超车,只用了十几分钟就来到了黑色路虎的后面。

  坐到路虎车的副驾驶位置,江小豪把叶青的手机轻轻摆放在操控台上。

  “那辆尼桑天籁……”叶青指着大院儿里的黑色天籁,把林茂远的外貌特征描述了一遍,又道:“跟着他,等到你认为什么时候方便下手收拾他的时候,打电话通知我,我要亲手收拾他一顿。”

  “老板,你是不是打算干掉他?”江小豪干掉过十多个目标,对于叶青此刻所散发出来的杀机相当敏感。

  “或许吧,但不是现在!”叶青长长地呼了一口气:“这件事交给你了,我去找个地方放松一下。”

  ……

  PS:有人认为主角不应该像个狱卒一样从犯人身上掠夺财富和技能,想获得技能,可以向犯人学习,不应强行抽取……咖啡想说的是,我要塑造的不是一个吃斋念佛唯恐踩死蚂蚁的圣僧,而是一个将要成为猛兽的猎食者。既然是猎食者,就要喝血,就要吃肉!

  喝谁的血?吃谁的肉?不让他吃罪人的,难道让他通过某种特长去经商,然后从普通老百姓身上榨取财富,这才可以吗?通过猎食罪人而成长,等到足够强大了,再去制裁更多的罪人,我认为没有什么不对。

  更重要的是,这是一本都市YY小说,不是思想品德教育书籍,咖啡也没想着要以这本书说教什么,就是为了让看官们娱乐一下,主人公不是混蛋也就可以了。大家认为呢?

  [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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