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掌 被猎杀的地熊!
有人来过,而且不止 一个。
湖边的泥地里有一排脚印,三重两轻,而走在最后硌那个人的脚印更是轻的为不可见。
菲利克斯用食指沾了沾 老虎的血迹然后放在鼻子边闻了闻,血腥味还没淡去,鲜血也还未凝固,看样子这队人来的时间也不算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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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高手 !
菲利克斯打量着泥地上几乎为不可见的脚印不由眉头-微皱,如此轻的痕迹,即便是他刻意为之,也未必能够办得到。这群人中走在最后的那个人,要么是一个娇小玲珑的女人,要么就是一个绝顶的游侠或者刺客,因为只有这类人的脚步,才有可能轻到微不可见。
五个人的队伍,这是大陆上所流行的标准型冒险团队。
而这一排脚印中有两个极深,几乎在地上留下了三指厚的痕迹,脚印很大,留下这两个脚印的人要么是身材极为高大挺拔之人,要么就是身披重甲的战士。这里必须要提到一点的是,德拉诺世界的炼金术并不发达,虽然矮人一族的存在很大程度改善了这一点,但是矮人族的脾气并不好,与外界其他生物的交易也相当有限。而这一点,就是导致了重甲又或者说板甲是相当的昂贵。
一套最简单的普通板甲,也能够买下半座 [ 雪之魅] 旅店。
飘雪馈这一带只有一些与木精灵做生意的商人,像这种成体系的标准冒险者团队是非常罕见的 ! 在菲利克斯的记忆中,似乎根本没有遇到了这类人的信息。也就是说,这些人很可能是绕过了飘雪镇而进入了迷雾森林之中。
一释奇怪的冒险者 !
这是一片大约十公里的湖泊,理论上来讲是属于木精灵的领地,但是实际上说,这里根本就是一个无主的野地。 因为木精灵钟爱迷雾森林,很多木精灵一生都未离开过生养自己的故乡。
菲利克斯拿出匕首将猛虎尸体两腿之间,胯下的那根长物用匕首切了下来,然后放入了口袋之中。 虽然他现在记得的不多,但是这根·鞭' 有着不错的价值,他还是知道一点的。即便只是普通老虎的·鞭',但保守估计也能换凡个月》鲁金币吧。
按照理论,虎皮也应该是挺值钱的,毕竟普通的冒险者还未必能够干掉一只成年的猛虎。不过菲利克斯略微犹豫了一点,还是打算放弃剥皮的想法。真正意义上的剥皮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它需要相当高的技巧,也需要一点点的道具,况且相当的麻烦。
这里必须得提到一点,那就是冒险者之中所含职业者的比例,这个比例大概是在十比十之间。 只要会一点战斗技巧是智慧生物就能够成为冒险者,但是成为职业者却并不容易,因为职业者的标志性特点就是已经能够动用元素之力。 普通的冒险者实力大致与那些经过训练的士兵相当,可能会高一点,但是也不会高太 多。 只有掌握元素之力的使用后,才能成为职业者,获得认证,并被人们所承认。
普通的冒险者与佣兵并没有大多差异,只有由职业者组成的冒险者团队,才是真正的冒险队队伍。
就杀死这只老虎的手法而言,干净利索,出手果断,一剑立毙,来到这里的这只冒险者团队应该是那种经验丰富的精英!
这片湖泊地带的视野并不开 阔,因为这种鲜有人迹土地肥沃的地方正是草木茂盛之地!
湖边地带有着大量的类似于芦苇的植物,岸边的杂草也有成*人半腰高,茂盛的草木让视野很大程度的受到了 阻碍。这片湖泊的范围不小,菲利克斯一时也无法确定那群先他一步来到这里的冒险者团队是否离开,还是依旧留在这里。 略微思索了一下,菲利克斯还是决定顺着他们留下的脚印往前走,虽然他并不知道这样顶尖的冒险者阵容到这里来要干什么?
菲利克斯越往前走,那股淡淡的血腥味道就更浓,四周还是一片死寂,就连虫鸣鸟啼声也听不封。
莫名的诡异让菲利克斯心中微微有一点不安,他不由拔出了腰间的利剑,小心的注意着周围的动向。
顺着这个冒险者团队留下的脚印走了 大概半个魔法时,菲利克斯终于到达了目的地。那是一个并不是太高的小山坡,山坡下有着一个天然的地洞,那是菲利克斯的目标,那只地熊的巢穴!
难道那群冒险者的目标也和自己一样?
菲利克斯此刻心中也有些疑惑,大地暴熊的价值虽然不小,但是应该还不至于让这些冒险者刻意跑到这里 来猎杀吧?
具有这个心思,还不如去找一只低阶的亚龙种生物,毕竟后者好歹也能添上一个‘屠龙' 的名头。况且大地暴熊的实力和低阶亚龙种生物的实力相差无几。
脚印达到洞穴门 口后开始变得凌乱,而一些地方明显还保留着战斗过的痕迹。那股弥漫开来的血腥味,也是从这个洞穴里面散发出来的。 菲利克斯略微犹豫了片刻,还是小心的潜入了这个充满血腥气息的洞穴之中。
这是一 个天然的洞穴,并不深,甚至还不到二十五米,拐过一道石柱便能看到大地暴熊的巢穴,那里有垫好的大片干草,还有一些兽类生物被吃剩下的骨头,甚至还有半只没吃完的麋鹿。
当 ,还有大地暴熊的尸体。大地暴熊尸体上的伤口并不多,但无一例外都是致命伤 !
能够在这种媲美低阶亚龙种生物的魔兽身上留下这种伤口,这群冒险者显然都是高手,而且其中应该还有一两个并不低阶的魔法师 ! 因为空气中还有未平息下来的元素波动。
大地暴熊的额骨上有一个洞,是被人用蛮力硬生生敲开的,里面的脑浆被搅成一团浆糊,而魔核也毫无疑问已经被人拿走 了。看得出耒,这群冒险者很不简单,最起码他们都很富有。 因为如果是其他的冒险者,无论是熊皮还是熊肉都是不可能放弃的财富。
在正昝的冒险者看来只要魔核而放弃猎物本身的价值,是非常白痴的行为。
人就不吃肉了 ? 人就不穿衣服了?
朝夕不保拿命换两个钱的冒险者,怎么可能除了魔核其他的全部不要。真正的冒险者是绝对不会像三流骑士小说的主人翁那样,杀完牛逼的魔兽,除非是巨龙,否则的话除了魔核什么都不要,直接将价值非凡的魔兽尸体扔那里,当做压根就没看见。
那是非常傻逼的行为 !
菲利克斯沾起还未凝固的血迹,眉头不由微微皱了起来。
那群冒险者离开的时间并不久,如果要追的话,他铁定能够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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