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贝丝登门 上
“威尔先生,凯瑟琳夫人,现在经警署首席法医贝丝博士复审鉴定,已经排除了您的邻居——来自华夏国的访问学者沈临教授的杀人嫌疑,请问您有何想要跟我们说的?”
沈临记得这个金发碧眼的女记者,正是新闻发布会现场向他提问的那个。
画面中,威尔的老婆凯瑟琳一直在掩面哽咽,没有说话。
但威尔却情绪非常激动,他口不择言地再三絮叨着,凯特死前只进入过沈临的寓所,有目击者的证词和警方的调查,沈临一定是杀害他女儿的凶手云云。最后,他甚至对着镜头怒吼,发出要找沈临算账,如果警方屈从于压力不将沈临绳之于法,他一定要为女儿凯特寻一个公道等等的狠话。
郑爽和布莱特切尼以及安迪,看了都皱眉,郑爽不满道:“这个威尔怎么不通情理?胡搅蛮缠,太无耻了!他女儿惨死,对于他们一家的悲伤大家都很同情,但是你也不能失去理智。”
“对了,沈教授,您的寓所跟威尔一家太近,为了您的安全起见,朱副领事建议您换个地方居住,我们正在帮您找房子,争取明天就搬走。”
沈临无言点头,搬走也是人情之常,毕竟,他被威尔认定为杀害女儿凯特的凶手,他也不是害怕什么,只是不想跟受害者家属有什么不必要的冲突。
威尔坚持认定沈临是凶手,这似乎是情绪的愤激促使。十五岁的女儿被杀,他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不知怎么地,威尔那张在电视上面目狰狞的面孔与沈临第一次见他时的温和笑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直在沈临脑海中挥之不去。
他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
他被卷进一场凶杀案中来,已经不仅是贝丝判断出现失误的事情了,还存在有人故意陷害的迹象和可能。
比如沈临的鞋印,是如何存留在现场的?
沈临可以确定,自己只出去过一次,那就是下午跟威尔在草坪上的短暂交谈。如果说留有脚印,就是那个时候留下的。但下了半夜的雨,脚印又是如何存留到第二天上午的?这不能不让沈临怀疑是有人做了手脚。
如果真的如此,那就是威尔做的手脚无疑。
可是,威尔为什么要这么做?沈临只是一个刚来的外国人,与他无冤无仇,一面之缘,还不至于要陷害别人于死地吧?
更重要的是,死者是威尔的女儿。沈临不相信,残忍杀害凯特的竟然是她的父亲威尔!
沈临一直保持着异样的沉默。
郑爽笑了笑,查看了一下沈临的脸色,低低道:“沈教授,听说您还是国内龙腾企业的董事长,我爸说你们这家企业是国内首屈一指的大企业呢。”
沈临讶然:“你爸知道我?请问他是……”
沈临只知道郑爽是华裔,却不知郑爽的父亲还是生意人,不仅是生意人,还是f城最富盛名的华商会长。在整个地区商界,也占有很强的一席之地。
郑爽:“沈教授,我爸是做进出口贸易的,他是国内改革开放后第一批出国的留学生,原来是做科研的,后来下海从商,现在几乎是在国内和这里两头跑,经常回国的。您和龙腾集团的大名,我爸经常提起的。”
郑爽将父亲郑宁国的中文名片递给了沈临。
沈临接过去一看,惊讶道:“哦,你爸爸还是f城华商总会的会长,真是失敬了。龙腾不过是一家小企业,根本就不值一提,你爸真是太过奖了。”
沈临也没想到,眼前这个总领馆的普通文员郑爽竟然是一个富二代,父亲竟然是当地著名的华商领袖。
看起来,富二代也要看在什么环境下成长,在m国的大环境中,所谓富二代也不过就是如此,父母的富有和职业与子女的未来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到了该**的时候,父母一样将子女“逐出”家门。
这就是m国式的狼性教育了。
“沈教授,我爸爸想请您见个面然后他约了本城的几个华商,大家一起吃个饭可以吗?”郑爽热情道。
其实郑爽本来想说,在她父亲的组织号召下,本地区的华人华商联合示威抗议,对沈临表示支持。但这种事她又觉得当面跟沈临提出来不太好,张了张嘴又咽了回去。
沈临是一个心细如发的人。他其实在听说郑宁国的名字之后,马上就联想起杨雪妮跟自己说过的——关于华人华商示威抗议对自己予以声援的事儿,很显然,这是郑爽父亲在幕后组织号召的。
沈临沉吟了一下:“应该是我去拜访一下郑会长。这样吧,郑小姐,我做东,请郑会长和本地的几位华商朋友吃个饭,大家聚一聚。”
沈临说完,没有等郑爽的意见,就马上抓起手机拨通了杨雪妮的电话:“杨总,是我,沈临。”
杨雪妮恭谨道:“董事长,我正准备过去跟您说说茱莉亚这边的事情呢。”
“案子的事基本没有太大的问题了。我估摸着,警局那边已经把我和安迪的嫌疑给排除掉了。有这么一个事,你出面安排一下,找个合适的餐厅,我今晚请华商总会的郑会长和几个华商朋友聚一聚。你安排好,然后通知我。”
“哦,董事长,您说的这个郑会长是不是华商总会的郑宁国?就是他和几个知名的华商牵头,组织的示威抗议活动……”杨雪妮笑着道。
沈临嗯了一声:“没错,所以啊,我应该感谢郑会长和其他的华商朋友,今天的晚宴就当是我的感谢晚宴。”
沈临没有一句废话,交代完杨雪妮就扣了电话。他跟杨雪妮说话的当口,有意无意地扫了郑爽一眼,那意思是暗示郑爽:你父亲的这份人情我心知肚明,领了,日后肯定会有回报。
郑爽有些不好意思地苦笑:“沈教授,我爸爸都定好了餐厅——您远道从国内来,怎么能让您破费请客呢?”
沈临笑:“我们都是一家人,尤其是在海外,自家人何必说两家话,分得这么清楚干什么?我请华商朋友们聚一聚,然后以后常联系!再说了,我与郑会长素未谋面,承蒙他看得起,为我的事跑前跑后的,我也非常感激。”
“……”郑爽更加不好意思:“沈教授,用我爸的话说,在这大洋彼岸,外国人的地盘上,我们都是骨肉同胞,一人有事众人相帮。”
沈临朗声一笑:“那就是了——既然如此,你还跟我这么客气干什么?”
见沈临坚持,郑爽只好给父亲郑宁国打电话,表明了沈临的态度。
郑宁国倒是也没有坚持,不过是一顿饭而已,无论是谁做东都不是关键,关键是华商华人在一起聚一聚,远离国门万里,同胞骨肉自然有几分亲近。
所谓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这话在某些时候、放在真实的语境中,的确是让人有感触的。
不多时,杨雪妮就亲自开车来接沈临。
她选择在f城唐人街上一家最大的中餐馆设宴,这家中餐馆的老板是十年前从国内移民过来的,听闻这两天在该城名声大噪的沈临要在此宴请华商会的郑宁国等人,也极为重视,亲自下厨指挥厨师配菜。
这家餐馆的老板也是华商会的成员,他甚至跟杨雪妮明言,今天的晚宴由他埋单,不需要龙腾集团掏一分钱。杨雪妮不肯,但餐馆老板执意如此,杨雪妮最终也只好同意。
“董事长,餐馆选在了唐人街上,餐馆的老板姓张,人很热情,他执意要做东,请郑会长和您一行吃饭,我看拗不过他,也只好同意了。”杨雪妮笑道。
“呵呵,杨总,出了国,我才感觉到什么是一国同胞。这些华人朋友在异国他乡打拼创业也很不容易,他们的情谊我领了,但是我们也不能给人家添麻烦。这样吧,既然人家一番盛情,我们也不好不给面子,你在他的餐馆订餐吧,在我们停留本城的时间内,你们几个人包括我在内,不管是生活用餐还是招待用餐,都在这家餐馆定点消费吧,先付一万美金的定金吧。”沈临挥了挥手。
郑爽见沈临如此豪爽,心说果然不愧是国内来的大老板,财大气粗。
其实沈临也不过是顺势推舟。也正好他想到了这个问题,他们这些人在m国生活,自然吃不过西餐,如果自己开伙做饭又太麻烦,不如干脆从中餐馆订餐,省时省事省心。
即便没有这茬,他也会安排杨雪妮就近找一家中餐馆。
杨雪妮笑着点点头:“成,董事长,那么,我们几个就跟老板沾光了,我们本来还想自己做饭呢。”
“那太麻烦,也浪费时间,我们在这里时间有限,不能让大家把精力都浪费在衣食住行上,杨总,出门在外,也不能太计较花费了,该花的钱不要小气。”沈临笑着扭头望郑爽:“郑小姐,我们分头走,在餐馆集合。麻烦你通知郑会长和其他的华商朋友。”
郑爽于是开车回家与父亲郑宁国一起赶赴唐人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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