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六章 逆流 2
流经天北市的这条大河是北方省第一河流,贯穿北方省四个地市然后折返向东注入大海。天北市所在,是大河的中游,而下游则是紧挨天北市的甘宁市。
甘宁市在省内的政治地位,与天北市大体相当,只是人口要少一些,经济相对落后一些,重工业少,以农业和轻工业为主。
沿河的显县是甘宁市的山区农业贫困县,这条大河从甘宁山脉脚下蜿蜒流过,千百年来滋润着肥沃的土地。
这是一个僻静的小山村,名为沿河村。
名为沿河,其实村里的民居大多数都依山而建,只有三两户在河岸边新批了宅基地,正在盖房子。
沿河村很穷,在山里和河边讨生活根本看不到奔头,所以村里的青壮年劳力悉数常年在外打工,村里只有老弱妇孺留守。
傍晚时分,村里的一群顽童收拢起河岸边的鱼笼子,各自欢天喜地地提着套来的几条大大小小的草鱼虾蟹,沿着山路归家。
在河边玩耍捞鱼,是沿河村孩子们唯一的乐趣和改善伙食的路径。
好在这条大河在此地分流,河面也不湍急,打小在河边长大,几乎所有的孩子包括女孩在内,都锻炼出了一身好水性。
而另外一条山路上,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正背着破旧的书包急匆匆奔跑过来。
她一面奔跑着,一面向另一侧的山路上张望着。
不多时见一群男孩从河边那端提着鱼筐跑过来,这才暗暗松了一口气,探手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珠,然后就扶着路边的一棵小槐树喊了一嗓子:“小弟,走,回家了!”
其中一个个子矮小的七八岁男孩跟自己的伙伴们扬手告别,这才嬉笑着冲上前来大声道:“姐,今天我逮了五六条鱼呢,好大的鱼,今晚我们可以吃鱼了!”
女孩温柔地摸摸弟弟的头,嗯了一声:“小弟真乖,姐姐回家给你炖鱼汤喝,还有家里的那个叔叔,也正好给他补补身子!”
姐弟俩携手沿着山路走回村里,她家的小院就坐落在山坡上的一片空地上,一圈竹篱笆围着一间茅草屋,院里别无长物,而屋中更是一穷二白,仅有的一张木板床上,沉沉睡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青年。
如果唐曼秋在此,绝对会欢喜地晕厥过去,这是沈临!
男孩回到家就在院子里玩起了泥巴。而女孩则放下书包,先去水槽边动作熟练地将弟弟逮来的几条草鱼清洗干净,剥除内脏,然后烧火下锅用清水煮了起来,只撒进了一撮盐巴。
趁着水还没烧开,女孩就转身从书包里掏出书本,将作业本放在膝盖上,就坐在枯草地上开始写自己的作业。
木板床发出一声轻微的咯吱声。
女孩没有注意,她正认真的写作业,而偶尔也给炉膛添把柴火。
昏暗的电灯下,女孩清秀的脸蛋上神情格外专注。
沈临缓缓睁开眼睛,慢慢活动着身子,尝试着要下床来。
他当日因为救唐唐被湍急的河水冲走,途中,他几次要自救,都因为水流的力量太大而无果。要是常人,肯定没命了,但他毕竟是未来社会的精英兵王,生命力和生存能力超强,老天爷要想取的性命其实也难。
等他清醒过来的时候,就已经在这间透风撒气的茅草屋里了。
原来,女孩的弟弟在河边玩耍,无意中发现了河面上紧紧抓住一根浮木顺流飘来的“一具尸体”,当时吓得大声呼叫。后来一群孩子集聚在一起,互相壮胆,竟然就用绳索将沈临从河面上拉了过来。
发现沈临还有气息,这群孩子也是极善良,用村里长辈教授的朴素的救治落水之人的土法子,竟然将沈临救醒。
只是沈临体能精力损耗过大,刚清醒过来又昏迷了过去。
这群孩子就用树枝和木板做了一个“担架”,抬着沈临回了女孩的家。
第二天早上,沈临短暂醒过来,但茅草屋中却无人——男孩出门去玩耍,而女孩则去上学,至于家里,似乎并无家长长辈,只此姐弟二人。
沈临浑身没有一丝力气,起不得床,又躺在床上昏睡了整整一天。
直到晚上,女孩放学回家,给沈临端上了用家里仅有的一把面条煮的清汤面,沈临吃了点东西,也没顾得上询问几句,再次昏睡了过去。
昏睡,其实是他身体的一种自我疗治和自我恢复本能。
第三天。
沈临的体能恢复了两三成,他这才多少问清楚了这家的情况。
姐姐叫林晓楠,弟弟叫林志勇,父亲早逝,母亲在县城打工(后来沈临才知道这家的女主人其实早已改嫁多时了),家里只有姐弟俩相依为命,靠村里亲戚的资助和母亲每隔几个月送一次米粮过活。
十四岁的林晓楠上初中,成绩优秀。她每天早上四点多钟起床,给弟弟煮好饭,然后自己翻越十几里山路去镇上的初中上学,傍晚放学回家给弟弟做饭、洗衣服、喂猪、料理家务、写作业,一直要忙碌到深夜才能入睡。
如此循环往复,日子非常艰难而清苦。
沈临下了床,却没有发现自己的鞋子。他坐在颤巍巍的木板床上,无奈地苦笑起来。
女孩这才听到动静,回头瞥了一眼,笑着起身走过来:“叔叔,你的鞋子我帮你清洗干净了,我这就去给你拿来!”
女孩生的非常清秀,梳着一条简单的马尾辫,生活的困难丝毫没有在她的脸上流露出来,她的笑容非常灿烂真诚,只是瘦削的身子、营养不良的脸色分明都印证着苦难和艰辛。
“谢谢你,晓楠。”沈临温和地笑。
林晓楠跑出去帮沈临取鞋子,而这个时候,八岁的男孩林志勇嬉笑着冲进屋来:“叔叔,叔叔,今晚我们吃鱼了!”
沈临对林晓楠姐弟俩并无太深的了解,但对于这个孤苦清贫的家庭却有着直观的感受,无论是前世今生,沈临都还未曾见到如此家徒四壁的“家”。
沈临心里叹息着,感慨着,嘴上柔声道:“好的,志勇真乖,今晚吃鱼了,叔叔也很高兴,叔叔要谢谢你!”
林志勇嘻嘻笑着:“叔叔,今天的鱼是我从河里捞的呢,好几条呢!”
沈临笑着点点头:“志勇真了不起,都能抓鱼了!”
说话间,林晓楠端着一个土瓷大碗走了进来,大碗里热气腾腾,是一条煮得稀烂的鱼。
“叔叔,鱼好了,喝点鱼汤补补身子吧,我们家也没有什么好东西给你增加营养。”林晓楠的声音非常轻柔。
“谢谢。”沈临接过林晓楠手里的大碗,见里面清汤寡水的,就是一条稀烂的鱼,连片葱姜都没有,想必更谈不上什么味道了。但这对于林家姐弟而言,这已经是绝对的改善生活了。
平时林志勇从河里捞到鱼,林晓楠都要用盐巴腌制起来,放到平时用火烧着吃,一条咸鱼烤熟,姐弟俩要吃两几天,这对于很多城里孩子几乎是无法想象的事情。
而姐弟俩平时的主食,无非就是黑面窝头,那种极其廉价的现在很多人早已不吃通常是喂猪的粮食,而那一包干面条,还是过年时姐弟俩的母亲带过来的,平时都舍不得吃,只过节时用清水煮了,加几片晓楠从村里其他亲戚那里要来的烂菜叶子,就是一顿香甜的美餐了。
沈临感慨着喝了一口鱼汤。
鱼汤非常腥气,若不是还有一点淡淡的盐味,根本无法下咽。可沈临却大口大口地喝着,不住地称赞。
见他不嫌弃,林晓楠这才用另外一个碗盛了一碗鱼汤,跟弟弟两个躲在角落里,吸溜吸溜地喝着鱼汤,没有主使,一碗清汤寡水的鱼汤,就是今晚的晚餐了。
沈临叹息着放下手里的碗,抬头望着站在墙根下对着面喝汤喝得非常香甜的姐弟俩,眼圈一红,滚落两颗英雄泪。
沈临心底深处的那一抹心弦被深深的触动了。
作为都市王者,沈临很少有柔情满怀的时候。但这个晚上,他却被穷困而善良、面对生活艰辛却保持着天性纯良的这对姐弟深深打动了。
喝了一碗鱼汤,年幼的林志勇就蜷缩到木板床上开始睡觉,但懂事的孩子还是拼命圈起身子,躲在床的一角,尽量将床的大部分位置让给沈临。
这才多大一点的孩子?!
沈临闭上眼睛强自忍住要夺眶而出的两行热泪。
姐姐林晓楠则匆忙收拾着碗筷,然后又趴在炕沿上开始神色专注聚精会神的写作业。
这女孩生的非常清秀,破旧的衣衫、凌乱甚至说有些脏乱的枯黄头发,都不能遮掩她出水芙蓉天然不加雕饰的清丽之美。察觉到沈临在打量着她,女孩有点不好意思地垂下头,十四五岁的女孩,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已经进入了青春期,更何况,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
林晓楠对弟弟救回来的沈临并不了解,但淳朴的女孩并没有多想,而是竭尽所能照顾沈临,而凭直觉,她觉得沈临也不是坏人。
女孩一直写作业学习到深夜。见女孩收了作业,要在地上打地铺,沈临轻叹一声,柔声道:“晓楠,你在床上睡,叔叔已经没事了,我打地铺就好。”
其实沈临毫无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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