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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同盟雄风?朝阳晨锋


  雯雯母女与同行的队伍,数目超过一百人,这里尸体的数目不足四分之一,剩下的人到哪里去了?这边没有看到女人与小孩的尸首,雯雯与她母亲是幸免于难了?或者,是集体藏匿在什么地方呢?

  (这里好象没有活人,我要继续找下去吗?雯雯和丹娘夫人都脱险了吗?还是被抓走了?万一他们还被困在这里怎么办?)

  搜寻一刻钟以后,孙武认真开始考虑这些问题。自己的体力还很充足,在火场里多搜寻一个小时也没问题,可是这栋宅子却撑不了那么久,照这摇摇欲坠的情形看来,顶多再一刻钟就要整个塌下来了,另外,小殇是一个极度棘手的同伴,放她一个人在外头那么久,她要是开始不耐烦,自己找起娱乐来,后果是可大可小。

  (小殇如果开始烦了,搞不好就会把附近都变成火场,用这方法催我出来救火……唉,我为什么总是要把小殇想得那么坏呢?可是,我又强烈觉得这种想法一定会实现啊!)

  自我埋怨于事无补,在孙武有所决定之前,附近的炎热气流突然产生变化,他抬起头,却见到火场里有人出现。

  冲入火场本是为了救人,终于见到有活人存在,孙武本来应该高兴,但这四个突然出现的不速之客横看竖看也不像幸存者,每个人都戴着遮住整个头部的防护面罩,身上也裹着能抗高热的防护衣,在火场里头行动自如,不但从四面包围住孙武,每个人身上还杀气腾腾,来意已是不问可知。

  “你们是什么人?这把火是你们放的吗?报上名来……”

  找到佛血舍利之前,孙武不想惹事生非,不过想到雯雯的安危,他就觉得自己不能就这么掉头跑开。更何况,看对方的架势,别说自己想要当和平使者,就算是跪地求饶,恐怕都躲不过这当头一刀,既然说话没有用,那就只好还是用老方法了。

  当!

  如同大钟被敲响的巨音,在多道斩击命中少年躯体的瞬间,响彻四方,敌人为着掌心所感受到反弹巨震而吃惊,孙武也暗暗讶异,因为这些人所持用的兵器,不是一般武者所流行持用的光剑或光刀,而是重型的光斧。

  这种光斧必须双手持用,一斧斩下,碰上持用光剑的武者,沉重威力会先迫爆光剑,跟着将剑客斩杀两段,杀伤力极强,但对于持用者的负担也更大,所以孙武一见到敌人挥动光斧,就知道不能傻傻地站着等人来劈。

  灿烂金光中,孙武双臂分左右挥出,分别挡了两边劈斩来的光斧,背心与左腰则是挡了另外两记。就算是真的铜人像挨了这四记斩击,也肯定为之支离破碎,但孙武接下这四记劈斩,身体连一下摇晃也没有,纯靠反震劲力就让四名敌人手腕剧痛,险些握不住兵器。

  (唔,好痛啊,再被多砍几下,就不能出去阻止小殇胡作非为了。)

  察觉到敌人实力不同一般,孙武很难得地采取主攻,在敌人的手腕仍发麻疼痛时,踩着小步子快捷绕到侧边,双拳齐出,轰在敌人腰上,两名敌人站立不稳,在闷哼声中栽倒跌去。

  不过,双拳命中时的感觉,却也让孙武脸色一变,察觉到些许不妥。

  (为什么打下去好象打在水里?他们身上……对了!原来如此,他们身上的防护衣一定有问题,不只是能耐高热,抗击力也相应提增了,就像铁血骑士那样。)

  本来孙武就不喜欢随意出重手,又被敌人的防护衣再卸去几成劲道,这两拳就仅能让人站立不稳,翻身栽倒,没有太大的实质伤害,然而,这两拳击出之后,孙武立刻抓到了发劲的基准,让抢攻过来的那名敌人成了牺牲者。

  光斧当头斩下,孙武不避不闪,在被击中之前抢先一步踏入对方身前,蓄满金钟劲的右拳猛力挥出。

  少年的手臂不粗,拳头也不大,打在敌人身上,看起来应该不会有多痛,但身中这一拳的人可不这么觉得,在被击中的瞬间,那感觉就像是有一个合抱粗的大木桩,重重地插击而来,猛中小腹。

  算准力道出击的一拳,不只是让人踉跄栽倒,一击就把敌人打得离地飞起,摔落出三尺之外,撞塌了一堵半倒的墙,一根熊熊燃烧中的木柱顺势坠下,将他整个人都压在里头,顿时惨叫出声。

  (真是轻而易举啊,这种程度的防护衣,根本没法和白狼战甲相提并论嘛!要解决他们并不难啊!)

  孙武快速解决掉一名敌人,不过最后一名却极为狡猾,趁着孙武将他同伴击飞时,从孙武的视线死角窜入,光斧无声无息地猛斩向少年后脑。

  “对小孩子下手也这么重?你这人渣!”

  太过阴狠歹毒的重手,让孙武因此动怒了,这批凶手杀光公然杀人放火不说,此人又特别毒辣,无论出身什么地方,这种做法都不会是好东西,也就是碰上了这样的人,自己可以毫无忌惮地出手。

  金钟罩攻守兼备,不但抗击力强横,攻击时候的劲道也雄浑沉猛,过去孙武与人动手,都是简单地挥拳硬挡或直攻,但这并不代表他不会配合招数变化。在梁山泊的习武岁月中,少年周围的人们除了把武功编入金钟罩口诀,作为他日后成长的资本,平时也从不吝惜地任他观摩学习,其中……就包含了昔日叱咤慈航静殿的“虎僧”胡燕徒。

  “喝!”

  孙武左手抬举,第六关金钟劲如洪水溃堤,汹涌奔流,挥斩下来的光斧竟被他硬生生空手抓住,能源光刃不断喷出火花,猛烈反弹劲道回传,纵然有防护衣甲卸劲,仍是难以承受,敌人双臂腕骨应声折断。

  挡住这记劈脑重击,孙武顺势一步,滑入敌人身前半步之隔,右臂弯曲,全面爆发的金钟劲蓄于手肘,斜斜捣向敌人胸口。

  大梵佛心刺!

  慈航静殿著名的外门绝学之一,顶级高手往往是单纯以指发劲,一击毙敌。孙武虽然没这能耐,但变化为肘顶,却能够高度集中轰发的金钟劲,较诸平实的正拳一击多出数倍杀伤力,当初胡燕徒传授这杀着时,曾特别叮嘱过这技法威力惊人,除非碰上非打倒不可的敌人,否则切勿施展,以免造成遗憾。胡伯伯的叮嘱,孙武从来没有忘记过,但他认为现在已经到了使用时机。

  “嘶啦~~~”

  佛心刺的集中威力不容小觑,那套一度令孙武感到棘手的防护衣甲,在中肘剎那就破裂开来,撕出了一道好大的十字缝。金钟劲裂衣、破甲直入,首当其冲的就是胸骨,敌人甚至还来不及惨叫,胸前两排肋骨就吋吋碎断,如果照这情形下去,粉碎的胸骨会反插内脏,而余势未了的金钟劲别说是震爆胸腔脏器,就连脊椎骨都会打出体外。

  (哇!这么厉害,早知道就拿来对付铁血骑团了!)

  佛心刺初次试用的威力超出预期,孙武终究不愿意辣手杀人,所以一听见肋骨碎断声,立刻撤肘,飞起一脚踢在敌人左大腿上,将他踹得飞跌出去,虽然因此造成大腿骨折,但却也藉此消散了胸中的金钟劲,保住了性命。

  眨眼间四名敌人都被打倒,最先被击倒的两人受伤最轻,这时已经站了起来,但是看见孙武大发神威,轻易重创自己的同伴,连坚韧的防护衣甲都被他一拳毁坏,吓得手足无措,哪还敢再上前挑战?

  漂亮摆平战局后,孙武趁着胜利之威,出声喝问。

  “你们究竟是什么人?是谁指使你们的?这里的女人和小孩呢?也遭到你们的毒手了吗?老实把话说出来,要不然我就……”

  为了让声音听起来有点压迫感,孙武刻意大声喊话,但却没有得到回应,因为这栋豪宅在大火中本已摇摇欲倒,他们五个人在大厅位置一轮激斗,金钟拳劲、光斧乱舞又造成不小的冲击,这时再被孙武重重一喝,脆弱的建筑物再也承受不住,轰然巨响声中,整栋豪宅如天崩地裂般崩垮砸下,数十吨重的瓦砾梁柱朝中心凹陷垮坠,将孙武等人完全掩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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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声震天巨爆,早已轰传整个城镇,客栈失火的消息,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就传遍了本市,不但周围的百姓群聚起来,赶到此地观看,就连素来效率慢人半拍的官府都遣兵前来。

  大火烧得很快,熄灭得也快,当数以千计的人们围住客栈,对着那已经烧成白地的火场残迹指指点点,大宅中心区域的断垣残壁之下,突然有几片砖瓦掀动了一下。

  这个小小的声响,并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可是在这小声响后,那成吨重的土石瓦砾却突然破裂,一只并不粗壮的拳头破瓦而出,把顶上的坍塌梁柱给打断,开辟出一道缺口,紧跟着,气喘吁吁的少年从裂缝中现身。

  早在冲进火场之前,孙武就考虑过可能遇到的状况。普通修练金钟罩的武僧,往往败于后力不继,但自己在这方面从小就特别训练,远较同级数的修行者维持得更久,就算整栋大宅倒塌,自己也可以凭着金钟罩护体,全身而退,虽然势必会很狼狈,但应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这个估计一点也没错,如果说有什么误算,那就是自己意外增加的负累,这也是自己之所以气喘吁吁的理由,因为自己不但要在层层土砾下,开辟出一条往外通道,更还要拖着四个大男人走路,途中又背又扛,累得活像一条救难犬,真是后悔到不行。

  (早知道这样,就不把他们打得那么伤,起码可以自己走路,不用我一个个背着扛着出来,唉,佛心刺果然是危险的招数,第一次用就累到自己,所以我就说不喜欢打架嘛!)

  孙武从层层瓦砾下钻出,还努力把四个昏迷不醒的大人给拖了出来,抬头一看,却是发现大宅之外布满了人群,密密麻麻的,有老有少,搞不好整个全市的人全都来了。

  “搞什么鬼啊?应该救火的时候不来,火烧完了才来,这些人真的是来看热闹吗?唔,莫名其妙啊……”

  筋疲力尽的少年牢骚几声,却没有忘记最重要的东西,向四周指指点点的人群放声大喊。

  “过来救人啊!有没有人能过来帮忙一下的?这里有四个人受伤了,有没有哪位能行行好,他们需要医生的照顾,快点来救人啊。”

  放开喉咙的大叫,很快就有了回应,这里毕竟是火场,除了看热闹的群众之外,当然也会有来清理善后的打火队。那些理应负责救护伤患的男人,听见了少年的叫唤声后,立刻快步赶来,效率相当好。

  “太谢谢各位了,这四个人是我在火场里头遇到,可能是纵火凶手,不过他们现在都已经晕倒了,其中两个还可能伤得满重的,请各位消防大叔先救救他们吧。”

  遇到了可以托付倚赖的人,孙武如释重负,扛起了一个昏迷的伤者,想要交给打火队员处理,却哪知道打火队员们互望一眼,似乎是确认了少年的瘦小可欺,为首者立刻嚷了起来。

  “好大胆的小贼,你杀人行凶,犯下滔天血案,还纵火烧屋,罪无可赦,随老爷们回官衙认罪吧!”

  “啊?又来这一套?你们这些当官的到底是什么脑袋啊,连消防队也整天栽赃?”

  “居然敢顶撞官差?你罪加一等!弟兄们,先打断这条小狗的腿,再拖他回去慢慢审问!”

  生命中几乎不曾接触过官衙,孙武根本搞不清楚官差的心态。地方上发生了刑案,为了要对上层有个交代,必须要迅速破案,但事情涉及到江湖仇杀,这些地方官根本无能处理,恰好有个替死鬼送上门来,栽个罪名然后迅速灭口,就此皆大欢喜地结案,这本来就是官衙的吃饭技俩。

  孙武现在连生气的体力都没有了,他当然不可能乖乖束手就擒,但是进入火场救人要莫名其妙打一场,救完人之后又要打一场,自己好象整天都在打莫名其妙的架,战得毫无道理,这实在是一件很厌烦的事。

  “住手!”

  仿佛是听见了少年的心声,在这场战斗即将开打前,一声清亮震喝如雷贯耳,正要动手的打火队员被这大喝一震,每个人都是头晕目眩,力量弱一些的甚至双膝一软,跪倒下来。

  (是什么人来了?这个声音听起来有些耳熟,我应该没有熟人在这里啊,唔,有种不太好的感觉啊。)

  不太好的感觉果然没错,自己在本地并没有熟人,就连来这里的时间都没有几天,之间更只听人喊过一次“住手”,而那实在是一个很棘手的人物,远比那些什么官差、什么蒙面杀手都要麻烦,如果上次不是小殇帮手,孙武一点也没把握走脱。

  所以,当那个姓袁的俊朗青年,再次一身白衣地从人群中现身,孙武只觉得自己整个头皮发麻,不晓得这次怎么在众目睽睽之下开溜。

  “我是中土同盟会的袁晨锋,兼任本朝四方巡检使一职,有皇命在身,你们刚才的行为,涉嫌诬陷良民,私吞吃案,真是目无王法,罪大恶极之至!”

  袁晨锋再次从怀中取出证明身份的腰牌,但这次的式样却与之前有所不同,似乎不是来自中土同盟会,而是证明大武王朝的官家身分。这块代表“四方巡检使”的银色腰牌一亮出,周遭尽皆哗然,平民身份的百姓全都跪了下来,整齐划一的动作,不难看出平日受过多少“训练”。

  现场的各阶官吏态度就比较迟缓。袁晨锋的响亮大名,每个行走江湖的人都一定熟之又熟,就连他们都时有耳闻,晓得那确实不是自己惹得起的大人物,但对方明显来意不善,就算惹不起,也不能坐以待毙啊,况且,单凭区区一块腰牌,未必能证明是袁晨锋本人到来,这里又是自己的地头,不如……

  孙武看见那些仍站着的官吏眼神飘忽,似乎在打什么主意,不过这些人还来不及把想法付诸行动,就已经失去那个机会了。袁晨锋把手一举,人群中突然发生骚动,四面八方都窜出人来,近百人之众,个个身材高大,手持光斧,身披战甲军服,威风凛凛的姿态,一看就知道不是寻常官差所能匹敌,又是忽然出现,一现身就占住优势位置,本地官吏还来不及行险突袭,就要选择投降了。

  (一样的战甲、一样的光斧,原来这四个家伙都是他们的人,我是和同盟会的人打了一场,难怪实力比地方官差厉害得多。)

  孙武的想法得到证实,因为这些同盟会训练出的特种战士,一面将本地官差缴械、上手铐逮捕,一面也来到孙武身旁,把四名受伤昏迷的同伴接走,送去治疗,而袁晨锋就像没看到孙武一样继续说话。

  “经过七日潜伏调查,本地官吏种种贪污腐败的事迹,我们已经全部掌握证据,现场涉嫌的公务员全数停职接受调查,反抗者罪加一等,若经调查属实,有罪者一律革职查办。”

  最早时候现身的哗然,现在则是变成了欢声雷动,看到有正气凛然的大人把贪官污吏革职查办,这是老百姓们最喜欢的戏码,能鼓掌的大力鼓掌,能喝采的拼命叫好,人们争先恐后地表达自己的喜悦与拥戴,而大势已去的本地官吏则个个垂头丧气,像是要被推上刑场似的颓丧离开。

  孙武想要趁着混乱消失,但正如他所预料的,人家的目光自始至终都没离开过他身上,开溜的机会根本是零,脚步才一动,那一边就已经先嚷了起来。

  “这位小兄弟,请留步。”

  说实在话,孙武对袁晨锋还颇有好感,因为这个人正直仗义,肯替老百姓出头,就算不是个大侠,也绝对是个未来的大侠,自己虽然与他发生冲突,但那并不是他的错,只能说是陌生情形下发生的误会。

  不过,自己没有身分文件,又不好交代来历,再被问起也只是多一次冲突,实在是相见不如不见。客栈内不但没有见到香菱,出来以后连小殇都不见了,自己现在与同伴完全失散,根本没心情这名同盟会少主交涉。

  “这位小兄弟,请留步一谈。”

  似乎是知道言语无用,袁晨锋凌空跃起,无视在场群众的齐声惊呼,飘降在孙武的去路前,将他拦住。

  (唉,打完一场又一场,现在又要继续打了吗?)

  孙武是这么以为的,但事情的发展却似乎不是这样,飞身拦在他退路之前的袁晨锋没有咄咄逼人之态,反而对着他一揖到地。

  “真是失礼了,那日相逢,见小兄弟武技不凡,又身负奇异法宝,袁某一时技痒难耐,冒犯了小兄弟,万分过意不去,望请小兄弟大量海涵,接受袁某的致歉。”

  事情在突然间的转折变化,让孙武的脑筋有些转不过来,直到听见附近人群的哗然声响,才意识到袁晨锋对自己说了什么。

  孙武已经清楚袁晨锋是什么人,看这排场更知道这个年轻公子权势极大,可能犹在自己所知之上,而他居然肯这么谦和地和自己这个山村少年道歉,实在是很不可思议,一时间不晓得该说什么才好。

  “还没请教小兄弟高姓大名?”

  “我……我姓孙,孙武。”

  “孙兄弟,上次鲁莽得罪,袁某实在过意不去,现在不知道是否能够给个机会,让袁某作个东道,相请陪罪呢?”

  袁晨锋的邀请,孙武还没有回答,旁边已经有随从紧急低声说话。

  “少主,您接下来还有行程,没有闲余时间作……”

  “今天的所有杂务一概取消,不要拿这些事情来烦我。”

  袁晨锋严词拒绝了身旁随从的提示,转过头却仍以温和表情,等待孙武的回答,这样的诚意让人很难开口拒绝,但孙武仍是不想答应。

  说得更正确一点,不是不想,而是不敢,特别是没找到小殇之前,孙武做什么都没有心情。

  (小殇不见了,怎么办?没有我看住她,小殇就像是被放出去的吃人野兽,要是随便引发什么大骚动,那就都是我的错了!还有香菱到哪里去了呢?雯雯她们也没看到,怎么一起失踪了呢?难道都被抓了吗?)

  就算是在高温的火场里,孙武背后也没有流那么多汗,可是想到事情的严重后果,他就感觉几乎要歇斯底里了,不过,附近人们的窃窃私语,在这时候传入他耳中。

  “……这个男孩子是谁啊?”

  “不知道,是外地人吧,以前没看过啊。”

  “他与袁少侠以前认识吗?袁少侠是陆云樵主席的徒弟,这么大的来头,为什么要对他这么客气啊?”

  种种言语听在孙武耳中,并没有引起他的注意,心里想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如何处理当前局面的问题。

  小殇和香菱都不见踪影,孙武并不担心小殇,至少不担心她为人所害,不过香菱与雯雯一家,孙武却觉得有可能失手被擒,落到同盟会的手上。光是为了香菱,孙武就不可能置身事外,面对袁晨锋的盛情邀请,孙武心念一动。

  “袁兄,多谢你的邀请,那我就接受了。”

  孙武不知道袁晨锋为何这样重视自己,但他听到自己的应允,明显是一副非常高兴的样子。

  为了表示对贵客的尊重,袁晨锋命从人牵来一匹骏马,让孙武与他并驾齐驱,一起前往同盟会众人在此地的落脚处,接受款待。

  孙武过去没几次骑马的经验,但是骑策别种牲口的机会却不少,很俐落地翻身上了马背,驱策着这匹对他而言有些太大的骏马,和袁晨锋的独角兽并行。两个人身高有别,但外貌上一个俊朗、一个秀气,各有不同特色,落在周围群众的眼中,都是相当有魅力的好看画面。

  但相较于袁晨锋的备受瞩目,孙武很自然地显得黯淡。不晓得有多少女子争相推挤,高声呼唤,希望让袁大公子侧头多看一眼,不是为了他的武功或所掌权势,单单为了他的俊雅外表与气质,就足以让当地女性为之疯狂。

  “孙兄弟,真是抱歉,我们的行程会稍微慢一点,不要紧吧?”

  “不……没关系,我是说,我也很难得看到这种情形,袁兄你还真是受欢迎啊,出门都像是办庙会。”

  “这次是例外,我们为了执行任务而到本市,事出突然,我没法低调行事,平常我也不是这样子出门的。”

  听袁晨锋这么说,孙武心中的不安更甚,总觉得这个突然任务与雯雯一家有关,想要设法打听。

  可是,袁晨锋不是普通人物,孙武没有把握向他套话而不露行迹,贸然问起人家的机密任务,任谁听了都会觉得有问题,孙武只有按耐下自己的焦躁,与袁晨锋并肩同骑。

  在回去的一路上,袁晨锋对孙武非常客气,态度也极为尊重,丝毫没有因为年纪问题而看轻孙武,将他当作是一名贵客对待。如果不是因为心里有事,这样的慎重态度还真让孙武受宠若惊,因为自己来到外界之后,整天就是战个没完,不但没交到朋友,见到的还尽是人性丑陋面,现在袁晨锋主动结交自己,换做另一个情形下,自己是非常乐意交一个这种朋友的。

  袁晨锋在本市的落脚处,赫然也是一家客栈,等级比孙武之前住的要高得多。他和随从占了一个最大的院落,才一回到所住的厢房,客栈里就忙不迭送来茶点与洗脸毛巾,竭力巴结这位贵客。

  “孙兄弟,这是我从京里带来的龙井,虽然不足以款待贵客,但还是请你尝尝看。”

  袁晨锋似乎是出身豪门富家,不但谈吐文雅,而且一些生活习惯还极为讲究,新泡开的龙井热茶,色泽如雨过天青,散发着阵阵幽香,是他特别由帝都所带出来的﹔茶叶本身倒也罢了,那套白瓷茶具造型素雅,光润胜雪,奇薄如纸,虽然上头没有任何图形或文字,却仍看得出它的细致与名贵,而这套白瓷茶具也与龙井茶叶一样,是袁晨锋一路由帝都带出来,坚持用这套茶具搭配龙井,让孙武首次见到了富家公子的气派。

  “我是行走江湖的武人,本身很讨厌过度铺张与浪费资源,如果要像一些豪门贵族那样摆阔,那种日子我过不下去。不过,我觉得生命是一件美好的事,应该坚持在美好的事物上,好比每天下午的喝茶,为了能在最好的状态下享受完一杯茶,相关事项上我绝不妥协,一定要求到最好,所以茶叶与茶器我都会认真讲究。”

  袁晨锋向孙武解释自己的理念,同时也为他斟上一杯香茗,这时窗外天色已然入夜,这样一杯清茶入腹,为微寒的身体带来暖意后,袁晨锋就邀请孙武共进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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