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自作多情的京城明珠
“你们叫什么名字?”是娘亲的声音,温和,可不给人留余地,“算不得救命之恩,却也算有缘之人,所以,还请说真名。”
“他叫锦衣。”沉厚略带沙哑的男声道,“晚辈……本名叫阿苏瑞。”
“突厥名?”金老道长再问。
低低的“嗯”声后,又补充道,“实际上是梵语名。”
金老道长暗抽了一口气,面儿上却没露,反而温和地问,“伤可全好了吗?”说着,细细打量眼前的年轻男子。他重伤而来,她未曾注意过,直到知道自个儿的亲外孙女,可能对这个突厥年轻人有情。
黑色的粗布袍子,有些短,也很旧了,但洗得干干净净,掩饰不住昂藏的身躯,生生让他穿出落拓之感,阳光洒了满肩。若他不刻意改变神情或者低眉顺目,身上就隐约着不冒犯的气息,使他整个人看起来坦然而无畏。那是幼年时形成并深刻于骨的东西,模仿不来的。一把浓黑长发随便挽髻于顶,因为利落,更衬得五官俊美坚毅,有如石刻。
一双碧眸……真正的突厥人很少有这样异色的眼睛,应该是有罗刹血统。而他虽然五官深邃,却看得出唐人的特点。
“若还有不适……”金藏道长犹豫着说,“贫道还懂点医理,不若让贫道帮你诊诊脉。”
锦衣吓了一跳,情不自禁伸手拉了夜叉一把,看在外人眼里,却像是扶着。
而他才要开口代为回答,夜叉却上前略施一礼道,“多谢道长救命之恩,不过晚辈有不得已的苦衷,就不麻烦道长了。”神情间颇为磊落。摆明不会对恩人有所隐瞒,“晚辈还有个不情之请,我主仆二人来此地之事,望道长保密。”
“你信贫道?”
“信。”
“若贫道背弃这信任呢?”
“惟死耳。”这条命是人家救下,还回去也没什么大不了。
“放心,不会有这种事发生的。”金藏道长沉吟半晌,似要考虑怎么说。
随后,她吐了一口胸中闷气道,“不过贫道奉劝你一句,听闻上回来看你的姑娘是你的未婚之妻。男人们在外头打打杀杀。可别轻易说死,不然置心上人于何地?重诺轻生,是男人的骄傲。可曾想过会给身边人带来什么痛苦?”
夜叉一凛,不禁抬头望去,却见老道长转身进了那小楼,只扔下一句话,“这世上。男人背负得多。但随随便便就辜负女子的人,都称不得大丈夫。”
这小楼的格局好熟悉,和荼蘼的凌花晓翠差不多。夜叉想的是别的。
愣怔间,锦衣拉了拉他的衣袖,连使眼色。夜叉从小和锦衣一起长大,立即会意。是叫他先行离开,免得多事事端,也就恭恭敬敬对小楼深施一礼。转身大步而行。
出了道观约有一里,闷不吭声的锦衣回身张望了下,才道,“殿下,要不要叫咱们的人过来。把这个地方平了?”
夜叉顿住脚,微蹙了眉。
锦衣挫败的举手投降。“好吧,是我想差了,一时之恶念而已。救命之恩,不能以屠杀相报对不?这个道观古怪,三个女道,一个未曾谋面,两个武功很高,住在这深山老林里,穿戴物件看着朴素,却是豪门贵族所用的。我是怕……殿下的事被泄露出去。”
“那又如何?”冷笑着,继续往山下走。
躲躲藏藏,他已经腻了,逼急了,他必要闹到突厥不宁。趁乱,虽可夺势。可若还都没准备好,乱也可毁势。正是这个“乱”字,是目前的大唐和突厥都不愿意看到的。
锦衣也加快了脚步,追上夜叉,嘴里却絮絮叨叨,“殿下的武功虽然恢复了,但身子还有亏损,赶紧的回家养伤,暂时别露面了。头两天我回叶记,还遇到奉国公杜府的人,找我来要帕子,说是那天给殿下包扎伤口用的。”
“烧了。”夜叉就两个字。
“什么烧了?帕子?”锦衣愕然,“干嘛烧了啊,怎么还人家!”
“沾了我的身,就不能再给任何人。”
“是吗?”锦衣表示怀疑,“好吧,我就说你打铁,不小心掉铁水炉里了。”殿下身上被春荼蘼何止沾了一点半点,也没见他这么分清过。
“其实……殿下烧帕子,是为了表明和杜三没关系,以此哄春六那丫头开心吧?”他不怕死的来了一句。
夜叉再度停下脚步,锦衣也再度举手投降,“好好,我不说了。我不说了还不行吗?我赶紧通知春小六去,告诉她,殿下已经下山,免得她又带着小凤往山上跑,没的增加我们暴露的危险。”春荼蘼冒险来探望夜叉,令他对这坏丫头的印象好了很多。虽然,他嘴里没说过,还表现出很厌烦的样子。春荼蘼不管不顾的,也对得起主上以命相护。
夜叉无奈的看着锦衣胖胖的身影,极其灵活地在山里穿行,情不自禁的伸出手指,按上了自己的唇。那柔软、湿濡、带着天然的热力和芬芳的感觉,似乎还停留在唇上,经久不散。
荼蘼,你还好吗?忽然,强烈的相思无预警的涌上来,即成刻骨之势。
而此时,春荼蘼实在是不太好,这个复杂的,目前已经出现两具女尸的案子完全找不到直接线索,她感觉自己比在现代还累。好歹,在现代时她只负责辩护,现在连破案都兼任了。真是律师、侦探、外加初级法医一肩挑,几天来就心力交瘁。这还不算,快到晚饭的点儿,有客来凌花晓翠求见,是她最不想见的杜含玉。
“杜三姐姐吃了吗?”她似笑非笑。饭点儿来求见,是非常不礼貌的事,也不知她大家闺秀的教养跑到哪里去了。再者,杜三成天在家装失忆,也不会有急得等不了的事对吧?可是没办法,为了世家脸面,她还是得在一楼客厅接待。
杜含玉轻挥挥手。让自个儿的贴身丫鬟退到门外去,显然有背人的事要说。然后,又把目光移向站在一边的小凤和过儿。比照春荼蘼之前的脾气,绝不会顺对方的意。不过她忙得饿死了,急着吃饭,于是对自己的人也使了个眼色。
来而不往非礼也,对方不顾礼仪,她也就不用上茶、拿点心这么麻烦了。
“有事直说吧。”她开门见山。
杜含玉面如寒霜,连惯常的和气友好也装不下去了。可能是共同面对过狼狈,反而揭开了虚伪的面纱。不过她因绑架案而消瘦的身体又补回去了。目前是纤秾合度,该大的地方大,该小的地方小。整体走雍容华贵的未来国母范儿。
真难为她了!
减肥不容易,但心情明明不好还得逼自己胡吃海塞,闷头大睡,就为了保持大唐人喜爱的丰满常态,其实也挺可怜的。
“谁救的我?”杜含玉倒也干脆。直接问。
春荼蘼一挑眉,心中却警惕,“什么意思?”
“就是字面儿上的意思。”杜含玉冷冷的。
春荼蘼暗中有气,心道你跟谁摆小姐架子,论家世,小爷不输你。就算是庶出,自个儿有本事就加分,何况皇上青眼有加。你跟谁玩冰山美人的作风啊。
“字面儿上的意思不对。”春荼蘼毫不客气,可脸上却微笑着,看着杜含玉眼里,就显得格外气人。
“两个绑匪互击而死,没有英雄来救。”她继续说。“就算要救,也救的是‘我们’。不是只有一个‘我’。”
“咱别绕圈子行吗?”杜含玉不耐烦,“你当我真的什么也记不得了?明明,我醒来时是在半山腰,可我听我哥哥说,匪徒囚禁我们的地方在接近山顶的一处破木屋里,是猎人们打猎时歇脚之用的。你……”她上下打量春荼蘼,竟有一丝不屑,“你有这么好心会背我?就算背也背不动吧?所以,在我苏醒之前,肯定还有别人对不对?”
被绑架后,她什么也不知道,可她有一种很奇怪,又很强烈的感觉,有人救了她。然后也不知为什么,她不停地想起那个奇丑的胡人。怎么就那么巧?她被绑架,她被救,都在她当街遇到那个胡人之后?这样,叫她如何不多想?还有,她苏醒时,似乎感觉空气中有淡淡的、陌生的气味,来自男人的阳刚之气。和经常在她梦中出现的,当年那绿眼少年身上所散发的浑厚气息,一模一样,
一定是他暗中保护着她!就像多年前,他从刀下救她的命一样。
如果春荼蘼知道杜含玉这番旖旎的心思,非得气得当场掐死对方不可。不得不说,女人的第六感太神奇了,看似八杆子打不着的,居然让杜含玉联想到。而杜含玉也太自作多情,怎么敢肯定夜叉是救她?
“我好心?我可不就是好心么!”春荼蘼站起来。
既然没办法端茶送客,这种肢体语言也应该能达到相同效果,“那天我就该把你扔在木屋里,自己跑回来。所谓话不投机半句多……”她忽然凑近杜含玉,“杜三姐姐,你最好还是失忆吧,这样真的挺省事。记着,匪徒为争夺你,互击而死,我们是自己逃出来的,没有其他人在场。别忘记你胸口的抓痕,而你失忆,所以只我一个人知道当时的事。若真有第三人,说不定我会多嘴,到处跟人家说那两个匪徒如何争夺姐姐,如果上下其手,如何抓到了上面、下面还有中间那段最紧要的地方。那时,姐姐的名声……”
“你!”杜含玉气得哆嗦。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家相安无事,揭过这一篇不是挺好?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奉国公府的嫡女,京城明珠杜三姐姐?”春荼蘼冷笑,出门去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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