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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章:伤


  宗鸿文摇头笑了笑,指着挂在墙上的陈年相册对宗才良说道:“二十年前,你应该还只有五岁大吧!”

  “这?老爷,您突然提起这件事干什么?”宗才良挠了挠头,不明白宗鸿文到底要做什么,只得推托地向别处看去。

  “才良,别装了,二伯这二十年里让你受苦了,但是我从来都没有后悔带你离开宗家过。二十年里你跟着我走南闯北,练就了一身好本事,我希望,你能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继承我的事业!”

  宗鸿文弯下腰,扶起宗才良健壮的身体,脸上挂着欣慰与满足的笑容,老泪纵横。

  “二伯!”宗才良哽咽着,继续说道:“我知道二伯对我的良苦用心,所以二十年来,我无时无刻不在努力。但我很高兴,雅蕊是个好妹妹,能够始终在她身边陪伴她,保护她。是我一辈子最幸福的事情,即使她不知道我的身份,更不知道她不开心的时候我有多难过。可是我依然想要证明,哥哥对妹妹的爱,绝对不会比那个嘴上说爱我妹妹一辈子的张一天差!”

  “才良,你能这样想我很高兴。昨晚,我已经把所有的一切都告诉了雅蕊,她也是大吃一惊。当然,你二伯我的人生经历岂止万千,一件一件地陈说不知要说到何年马月。现在我就拣一件最重要的告诉你,事关二十年前宗家所犯下的惊天惨案以及你们一直都很想知道的凌萍究竟是谁。”

  宗鸿文转过身子,闭上眼,思绪立马就回到了二十年前的那个秋天。

  宗才良不可思议地看着二伯,这个二十年来一直被他视为禁忌的话题竟然在二十年后由他自己亲自说出。

  究竟这是造化弄人,还是他故意自己欺骗自己二十年,一直活在痛苦与折磨当中,不敢丝毫面对现实的的借口罢了。

  “宗家自古到今都是行医世家,祖祖辈辈都是,二十年前,我爸爸有幸当上了燕京市省立医院的院长。于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我们宗家一个大家族都搬到了燕京市,大家在一起生活的其乐融融,日子过得相对以往来说,倒是变得富足美满了许多。

  搬过去的第二年,我很幸运地考上了金陵高级医科大学,并以录取分第一名的好成绩填报了我最喜欢的中医药专业。当时我爸爸就很不高兴,他说我堂堂一个燕京省立院长的儿子,怎么能跑到金陵这个小地方呆着受罪,而且发展前途也不好,非要我留在他的医院里实习,几年以后好接任副院长的职务。

  其实想想过去我也蛮后悔自己的年轻好胜,如果我当时直接就答应他,而不是说什么靠自己的力量去闯出一片天,也就不会发生后来的许许多多的事情,以至于差点让凌萍丢了无辜的性命。”

  宗鸿文说着说着,不停地用衣袖擦着自己的眼睛,然后便长吸了一口气,准备继续说下去。

  “这么说来,新百汇大学的前身就是金陵高级医科大学?是不是因为里面曾经充斥着您和二伯母的美好回忆,所以你才会故意安排妹妹去新百汇大学读书?”

  宗才良是个很聪明的人,一点就通,而且也具有很精准的判断能力。

  “嗯!至少我不会担心雅蕊的安全,就算凌萍化成了厉鬼,泯灭了人性,她也不会对她的女儿下手的。况且像凌萍这么善良的女孩,我一直都不相信她会变成鬼。只是新百汇大学前几天发生的情侣离奇死亡的事件,我感觉到事有蹊跷,所以才命令雅蕊跟那个小子避免接触,我这也是担心她的安全。”

  宗鸿文对女儿不理解自己感到十分无奈。

  “那二伯母究竟是谁?宗家人又为何要无缘无故对一个年轻的女孩子下手呢?”宗才良就是想不通,凌萍不过就是长得漂亮一点,难道人长得漂亮也有罪吗?

  “才良,这些年你跟我走南闯北这么久,我们也去过很多地方。那么你听说过,云南湘西一代存在着一种秘术叫做蛊术吗?凌萍当年就是具有苗族血统的见习蛊女!”宗鸿文终于道出了凌萍的真实身份。

  “什么?二伯母竟然是蛊女?这个一直被人们谈之色变的秘术向来都是那些久居山野老贵中巫婆的最爱,二伯母怎么会这种邪术?”宗才良似乎有点不敢接受耳边的事实。

  “住口!小小年纪你懂得什么叫做邪术吗?你二伯母却拿它救了不知多少人的性命,又有谁体谅过她的艰辛?”宗鸿文大声地呵斥着宗才良,看样子十分生气。

  宗才良知道自己说错话了,于是连忙转移话题问道:“那您又是怎么认识二伯母的呢?二伯母也是金陵高级医科大学的学生吗?”

  “我说过,她只是一个见习蛊女,如果有出路的话自然就不会学习那种秘术,金陵高级医科大学虽然不是什么特别好的医科大学,但是在金陵却首屈一指,至少出来的话不会没有工作!”

  宗鸿文平息了一下怒火,缓缓地说道。

  “来大学报道的第二个月,我们专业有一个野外实习。学校安排我们自行处理野外活动时间,时间到期后就回到学校将所采集到的植物样本交给导师认知。你也知道,当时我填报的是中医药专业,这对植物认知的需求量极大,我翻山越岭爬遍了金陵几乎所有的高山野岭,直到站在最后一座山上我才感到了一阵自然而来的轻松!

  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是个秋高气爽的日子,山上落英缤纷,红树叶随风飘荡在我身边盘旋起舞。我一路看着眼前的美景,不知不觉地顺着小道走到了半山腰上。半山腰处有一条小溪,溪水清澈见底,于是我忍不住喉咙的饥渴跑到小溪边就这样将整个身子趴在地上,头也顺其自然地潜入水底就这样咕咚咕咚地喝起水来。

  谁知我当时喝水的糗样被路过采药的凌萍给看到了,她夸张地将背上的背篓就这么直接地扔在地上,然后就直接坐在地上,拍着巴掌指着我大笑起来。这也是我第一次与凌萍相见,她单纯得像一个孩子,似乎对任何人都是那么直白与坦诚。而正是那天,我见到了她施展出我一直以来都不敢相信也不想去相信的蛊术。治愈了这些天我翻山越岭留下来的新旧疤痕,甚至连一道乌痕都看不到。她的蛊术更为奇绝的是,可以使中了剧毒的濒死者从死亡的深渊给救出来,连癌症也可以根治!”

  宗鸿文说到这里,从胳膊处撩起衣袖,宗才良看见,他身上的疤痕似乎一块接着一块。

  “二十年前被她治好的光洁的手臂,二十年后,却再也没有人能治好我内心的伤痛。胳膊上、身上的每一处刀伤,枪伤。我都不去医院刻意换皮,每次流血之后,我都会用手揪住伤口,然后跪在凌萍的牌位前。不管血流的再多,我都不多喊一声疼。相比二十年前她救人流下的血,我身上的血流的有多么悲哀,多么可笑!”

  宗鸿文自嘲着放下自己的衣袖,然后走到桌台前,从桌台上拾起一把匕首。

  “我和凌萍的相识很自然,因为我们二人对待彼此都很真诚,正是因为我们都相信对方,凌萍才愿意走下山到我们学校来看我。她一个弱女子,独身一人从云南奔赴全国各地钻研蛊术和医术,只靠着采集一些中草药变卖为生,却经常为不相干的人流血喂蛊,与蛇虫相伴,与鸟兽为伍。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经常流着眼泪自问着自己,我可以怎么帮她,我可以怎样为她去流血,甚至是割肉。只是不忍心每次看着她拿着这把匕首割破自己的手掌,眼看着她的血流进盆盆罐罐里,被那些丑陋的蛊虫所吸噬,而自己却在一旁强颜欢笑,每次都该死地问那么一句话,‘你没事吧?’试想以她善良的品性,就算是有事,他怎么会告诉我呢?”

  宗鸿文将匕首凑到自己的脸上,轻轻摩挲着,仿佛在疼爱着一件极为珍视的宝贝一般。

  宗才良的眼睛也湿润了,他实在不敢相信,如此善良的女孩子,宗家人竟然会残忍地加害她。

  可见这个家族里虽然时代都挂着悬乎济人的招牌,其实暗地里猪狗都不如。

  幸好自己被二伯给早早地带了出来,不然的话,估计现在他也成了视他人生命为草芥的刽子手了。

  “凌萍不喜欢住在大城市里,相比之下,她更喜欢美好的大自然。可惜当时我只是个学生,根本没有金钱和能力为她在野外建一座天然别墅。但她还是经常来看我,来的时候会给我带许多许多好吃的野果子,我们更多的时候还是坐在学校的情侣坡上,相互背靠着背,诉说着彼此对未来的美好憧憬。

  我们会手牵着手,一起看夕阳,一起站在学校的教学楼上狂吼,一起偷摘学校后院子里王大妈家的栀子花,在学校众人的眼中,我们就是一对令人艳羡的神仙眷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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