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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血红色磷光


车上的马夫扬起马鞭,吆喝了两声,疾行而去。

        暴土扬尘中,马车外目瞪口呆的两个人,目睹着马车渐渐消失在街巷口。

        古茗不懂这些朝堂的事,只知道公子遇上麻烦了,心里慌得不行,脸上露出忧容。

        宝笙确定原文中绝对没有这一出。

        原文里翰林院的学士回京第二天,顾离澈还没回来,孟老爷就一病呜呼了。

        也就是说,救治孟老爷的时间线,刚好就卡在今日。

        本来这一次顾离澈在孟老爷翘辫子之前连夜奔驰回来,就等着今日赶紧把药送到江婳手中就万事大吉了,现在还没来得及高兴呢。

        谁知道药找到了,时间也赶上了,本来要上演一出英雄救美,没料到临门一脚之时,主角却被皇帝叫走了。

        这就离了大谱了!

        难道说顾离澈与江婳之间的缘分真的就这么浅吗?

        宝笙不相信自己费尽心机,又是中毒又是挡飞镖,结果却是一场空。

        她和古茗不能进宫,跟着老管事一起回家。

        盛京比起豫章郡那等荒芜之地,要繁华热闹得多,清明已过,祭扫的冷清一扫而空,街巷的又是摩肩接踵的商贩和外出踏青的妙龄女子。

        一路骑马回京,宝笙的两条腿酸痛无比,此时已经坐在了马车上,她脑子渐渐冷静下来。

        方才心里一团乱,但视线的余光中还是注意到,林云似乎把一包东西递给了管事。

        那东西有毒,是不能随意往宫里带的。

        顾离澈当然是不会知道今日是他解救江婳外祖的最后时机了,要不然,以他在原书中大情种的人设,是不是会冒着延误面圣的罪名,也要派人把药给江婳送去?

        宝笙就不得而知了。

        此时此刻,没有人比自己更了解送药耽搁不得这件事了。

        顾离澈对江婳这番情谊,本来就甚少人知道。

        就算他身边最亲近的人,譬如知书,即使知道这些药是给江婳外祖求来的,没有得到顾离澈的命令之前,也不会轻举妄动。

        一种身负使命的感觉油然而生。

        宝笙摸了摸右臂裹得紧紧的纱布,知道自己就是那个“天选之人”。

        可是,怎么送?自己跟江婳半点交情也没有,就连知书也比自己在听泉院里级别高,没有顾离澈在,这种以毒攻毒的猛药,江婳又怎么会信任她这样一个二等丫鬟。

        刚刚燃起的希望再度落空。

        宝笙没有回顾府,而是先行回了后巷的李宅。

        “哟,谁回来了这是,快进来,这第一次出远门,可把当爹的担心坏了,来来来,有你最爱的八宝鸭,慈儿,快去拿碗筷。”

        李固今儿一早就听到信了,在李宅等得火急火燎的。

        宝笙娘啐了一口道:“眼皮子怎生这么浅,丫头头一次正经出去当差,你就屁股下面烧火盆,坐不住了。”

        “等宝笙在二公子和老夫人面前得脸,老夫人开恩放出去嫁人,那你不得巴巴地眼睛望穿。”

        宝笙娘嘴里虽然骂着,但看着女儿头一次这么出息,脸上也忍不住有些喜意。

        “来来,快坐下,阿满呢,头先还在院子里呢,怎么一转眼就不见了。”宝笙娘一边把宝笙拉进了正厅饭桌前,一边吵着要慈儿去把后巷玩耍的阿满喊回来。

        等注意到宝笙胳膊上的纱布,心头一惊,一把攥住宝笙手腕:“这怎么回事?才出去不过几天,怎生就伤到自己了?”

        顾离澈在豫章郡遇袭的事情还没有查出眉目,再者也怕爹娘关心则乱,说出去些什么来,宝笙扯谎道:“在豫章郡爬树摘果子的时候,不小心跌落下来,被树枝扎了个口子。”

        “不妨事的,已经快好了。”

        宝笙娘眉头一皱,叱道:“你这猴儿,怎么就是长不大呢,刚还说要嫁人的话呢,孩子她爹,快去,上东安街药铺王掌柜那里跑一趟。”

        ——东安街?

        电光火石之间,宝笙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串记忆。

        “娘,”宝笙按住她娘的手,“不用劳烦爹爹,等一会儿我亲自去一趟。”

        “笙儿,爹去吧,爹给你抓一副药,你在家等着就行。”李固劝道,心疼不已。

        “不用了,女儿现今都大了,怎么能总是辛苦爹娘,再说,伤的是胳膊,不是腿。”宝笙坚持道。

        李固还要再劝,却被宝笙娘拉住。

        宝笙娘递过来一个暧昧的眼神,李固这才明白过来,既然是去东安街王掌柜家,那王家大公子必定也在铺子里。

        为了女儿的姻缘,再心疼孩子,也得听夫人的示下。

        李固虽然有些犹豫,倒也由着宝笙去了。

        东安街这一片,不少药材铺和医馆,王掌柜的这一间铺子,因为药材地道,价格又不虚高,因此很受一些平民百姓人家欢迎。

        门庭若市的王家药铺里,王掌柜大儿子王迎章略带羞涩,仔仔细细地查看了宝笙的伤口,幸好没有见骨,他回身去里间拿出一个药瓶来。

        “这是独家配方的金创药,生肌活血的,回家务必每日用上,不过三四日,方能好。”王迎章一丝不苟地道。

        对面的少女明眸皓齿,眼神纯净得似山涧的小鹿一般。

        尽管街上不少风言风语,说宝笙是个不守妇道的放□□子,家里人也颇有微词,但被宝笙娘一眼便相中的未来姑爷王迎章,倒从来不这么认为。

        只是那个被自己偷偷放在心上,吹口气都怕化了的女子,除了有事用得着自己的时候,甚少过来多说一句话。

        今日却大老远地特地过来找他买药,王迎章心里“砰砰”直跳,手上的动作不免比平日要笨拙一些。

        宝笙看了眼铜壶漏刻,还没有到申时,时辰快差不多了,她也不着急离开,从怀中掏出一个包袱来。

        “王公子,麻烦你帮我瞧瞧,这个药到底值多少银子?”

        宝笙打开纸包,里面是一块闪着血红色磷光的晶莹石头。

        王迎章祖传的中医世家,也没见过这种东西,听到宝笙问价钱,心中犹疑,虽然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东西,但却脱口而出:“宝姑娘要卖多少银子?”

        心里忖度着,只要是宝笙姑娘要拿出来变卖的东西,就算真的只是块无用的石头,他也得出个好价买下来。

        “你还没问我这是什么,也不怕我诳你。”

        宝笙十指似水葱,将纸包复又叠好道,“这是治肺痨的东西,苗族的药,据说起死回生,但有毒性,非濒死之人不能用,我从豫章郡得了这个宝贝,怕折在手里,所以来问问你。”

        王迎章清俊的面孔微微一红,多日不见,他抬眼偷偷看了一眼柜台边的少女,乌黑的双丫髻,一双杏眸比往日更有神采。

        “能帮我研磨成粉末吗?”

        宝笙注意到,天色快要黑了,该来的人也快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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