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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喜欢


“我给你贫穷的街道、绝望的日落、破败郊区的月亮。

        我给你一个久久地望着孤月的人的悲哀。”

        ——博尔赫斯

        云期父母终于出差完回到家,但她却觉得前几天远离的一些压抑和不安在他们回来的时候又再次袭来,让人喘不过气。

        在高中之前,云期的家庭和谐美满,那个时候她性格也没现在这么孤僻,是一个古灵精怪的小姑娘。

        世界上有很多事情都不是突变的,往往是在细水长流中一点一点发生变化,等你在某个节点才意识到一切都面目全非的时候,其实早在更早,它就已经不完整了。

        云由是一个很好的父亲,温暖可靠。刘琦呢,也是一个很好的母亲,虽然在云期眼里有时候蛮不讲理、占有欲强、猜忌多疑,但是刀子嘴豆腐心,就算和她吵再多次架,也都会在开饭前五分钟,别扭地说一句“吃饭了”。

        那他们是一对好夫妻吗这问题若是放在高中前,云期会毫不犹豫地肯定。

        现在呢,反而是逃避这个问题了。

        一定要正视回答的话,云期认为不是,现在他们的关系已经很畸形了,虽然她对他们的事情一无所知。她只知道刘琦天天怀疑猜忌云由,但是云期相信父亲不会做出任何对不起妈妈对不起这个家的事情,所以她将责任全部推卸给刘琦,她认为是刘琦将这个家变成了这样,让爸爸和自己都喘不过气来。

        云期自认为了解母亲,刘琦是一个既没有朋友也不相信朋友的一个人,刘琦一再告诫她,不能相信任何人,即使是最好的朋友也不能相信,那时候的云期只是淡淡地讽刺了一句“黑暗”。

        云期觉得是她自己没有交际没有朋友,一心全部扑在云由身上,没有了自己的生活,所以云由每次出去应酬,只要是有一个女性在场,她就会不舒服,就会陷入一个怀疑的漩涡,再也出不来。

        不想了。高考完就可以远离他们了。

        “云期,给。”凌思又递给了她一瓶水溶。

        云期有些不好意思,从包中翻出一瓶芒果味的真果粒放在她桌上。

        “谢谢。”

        “凌思,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云期拧开水溶,喝了一小口,指甲剐蹭着瓶盖的纹路。

        “可以啊。”

        “你有没有喜欢过别人?”

        凌思像是被戳中心事,轻咽一下,小心看向她,“有。”

        “啊,那你有表白吗?”

        “没有,她不会喜欢我。”凌思用的词语是‘不会’。

        “为什么。”

        “因为”急促的铃声打断了她的原因。

        “距离高考只剩下205天了,希望大家调整好状态,将接下来的每一次考试都当作高考来对待。”班主任地中海颇为严肃地讲道。

        凌思扭头看着云期,因为喜欢的是她。

        云期被于荔拉着去上厕所,路过原亦班,被他有力的手拉住,“放学等我。”他的眼神比以往都要认真。“好。”她浅浅一笑。

        等到放学后,云期像是有所预料般,有点紧张。

        走向他们班后门的每一步都很漫长,心跳也不断加快。

        到了。

        等了很久的原亦笔直地站在门口,“云期,这个给你。”

        “你你你、你回家再看。我有些话是一定要当面说的。我、我”

        “我也喜欢你。”

        云期向他不断靠近,两人距离只有堪堪一拳。她打断他要说的话,她想勇敢地告诉他,她知道,不用他先说,她想告诉他她的答案。

        原亦被她这一句我也喜欢你直接搞懵了,整个人晕乎乎的,要说的话全部忘了。

        云期看见他这副模样,无奈地笑了。

        “我想说我喜欢你,想跟你在一起,想说虽然马上高考了,但是就算你不答应,那我、我也可以等高考结束,那你答应的话,那我们就在一起,还有、还有好多,但是现在我全忘了。”

        只记得我喜欢你。

        “知道了。”她踮起脚尖,揉了揉他着急的脑袋,“男朋友。”

        原亦现在就像一只浸泡在酒里的虾,又晕又红。

        “男朋友这么容易脸红啊。”

        “那要不要牵手?”她的掌心摊开,放在他视线内。

        他喉结上下滚动,伸手,盖上,紧紧扣住。

        十指相扣的他们仿佛直接连结上心脏,传递着心动的温度。

        掌心泌上潮湿。

        “你是热吗?”云期笑着问。

        “嗯。”他闷闷地承认,“是我紧张。”“因为很不真实。”他补充道。

        她用指腹浅浅按压着他指节处的鼓起,无声地安抚他。

        他手很好看,指节分明白皙,手背上还有一颗小小的黑痣。

        随后她停下步伐,四目相对,只听见她带些讨好地柔声说道:

        “原亦,我是慢热,我不是没有感情。”

        “我17岁,没谈过恋爱,但我分得清是不是喜欢。”

        “我性格不好,人也很单调无趣,我不爱解释不爱讨好不爱低头,很难搞,我不敢说我会为你改变什么,但是,我想和你在一起,想看看我喜欢一个人会变成什么样。”

        云期大概说了她最不会说的话,她很少会和人说这么多,因为这次想试着给他安全感,试着让他感觉到她的喜欢。

        原亦一把将她带进怀里,力道愈发加重,“你都不知道我等这一天有多久了。”

        我们也没认识多久吧,也就一个月不到,哪久了。

        没等云期问出口,他就牵着她的手,带到了他心脏处,委屈地说:“你看,它都要跳出来了。”云期掌心传来炙热有力的跳动,好快。

        过了好一会,才不舍地将她放开,克制地说:“很晚了,送你回家。”

        就这样,他牵着她凉凉的小手,边小声啜道:“怎么这么凉。”边将小手塞到衣服的兜里,再紧紧握住。

        回到家里的云期,将原亦送的信拿出,信封上画着一个小小的月亮,他怎么这么喜欢月亮,哪哪都是

        她抽出信封中的信,展开,是他亲手抄录的一首诗,博尔赫斯的《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

        “我给你贫穷的街道、绝望的日落、破败郊区的月亮。

        我给你一个久久地望着孤月的人的悲哀。

        我给你我已死去的先辈,人们用大理石纪念他们的幽灵:

        在布宜诺斯艾利斯边境阵亡的我父亲的父亲,两颗子弹射穿了他的胸膛,蓄着胡子的他死去了,士兵们用牛皮裹起他的尸体;

        我母亲的祖父——时年二十四岁——在秘鲁率领三百名士兵冲锋,如今都成了消失的马背上的幽灵。

        我给你我写的书中所能包含的一切悟力、我生活中所能有的男子气概或幽默。

        我给你一个从未有过信仰的人的忠诚。

        我给你我设法保全的我自己的核心——不营字造句,不和梦想交易,不被时间、欢乐和逆境触动的核心。

        我给你,早在你出生前多年的一个傍晚看到的一朵黄玫瑰的记忆。

        我给你你对自己的解释,关于你自己的理论,你自己的真实而惊人的消息。

        我给你我的寂寞、我的黑暗、我心的饥渴;

        我试图用困惑、危险、失败来打动你。”

        背面写的是:

        “从更早开始,我就想让你做我一个人的月亮。

        云期,我喜欢你,

        可以,也试着喜欢我吗?

        可以,来到我的身边吗?

        我不想只能仰望你,

        我想,靠近你,拥有你,得到你。

        好吗?”

        原亦的字说实话真的很丑,但是一笔一划的没有一点潦草,连笔都没有,笨拙的可爱。

        云期拍下信封的月亮,更新了一条朋友圈,配文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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