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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远处有温暖


  井底之蛙只有在被人逼出井口那一刻,才明白天地的辽阔,自身的渺小。

  远处,看到大汉落败,许杰这个跋扈纨绔眼里终于出现了惧意。

  袁家是许杰能接触到的最有权势的家族,也是光州所有豪门里,武力值最高的。

  特别是眼前这个肌肉凸起的威猛大汉,是袁家老爷子的贴身保镖,据说曾是一名特种兵,之后进入维和部队,在中非边境加入了雇佣军。

  这是个光看简历就让人觉得剽悍的男人,一身实力在袁家号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

  想不到,今天却落败在一个十六岁的高中生手里。

  许杰,怕了。

  萧少欢越过大汉,走向这个没完没了的同龄人,报复了一两次还认不清两者间的差距,盲目自大,上赶着找死。

  “姐姐,好姐姐……”

  惊慌失措的许杰拉着少女的手臂,身子缩在后面。

  袁幼雪心思复杂,连从小看着他长大的郑叔都败在他手上,怪不得爷爷回去后还念念不忘这个凌晨在池塘边打坐的少年。

  少年少女相差不大的年纪,袁幼雪从小就接受系统的武术学习,平时爷爷也夸她勤奋又有天份,所以,自小同龄人中就没服过谁!

  却没想到,那天一掌就被打倒了,而且打的地方还是她发育的正好的胸脯……

  一想到这,少女有些恼怒。

  萧少欢走到面前,少女一言不发,抬手横在路中。

  意味分明。

  “你拦得住吗?”

  萧少欢挑眉,如果不是那天少女出手袭击,他是从来不打女人的。

  “我!”

  少女哑口无言,练武的人大多直来直去,不善于口舌之争。

  就在这时。

  许杰掉头就跑,丝毫不顾及他四大纨绔的脸面,一副颤颤巍巍的样子。

  “我广乘少欢只此一指。”

  萧少欢轻声道,鬼魅般的身形早已窜了出去,脚尖连点,有如燕子三抄水。

  一步一重楼,一点三尺远。

  “跪下!”

  一指点在许杰背上,后者应声而倒!

  许杰脊梁一颤,整个人扑倒在地,腿肚子不自觉地打抖,头上汗如雨下。

  “快看!那不是许杰欧巴!”

  “欧你个头,你看他那个样子,小声点。”

  “后面是那个是谁啊,能把许杰打成这样!”

  ……

  本来许杰请了看着他长大的郑三拳,任他萧少欢再厉害,怎么也打不过这个自己从小就崇拜的威猛伯伯吧。一心要一雪前耻出口气的他,便选了这个人流量极大,正是上学时间的点。却不想,倒在地上的是他自己!

  天理循环,报应不爽。

  恶果终究恶人尝。

  一辆辆豪华轿车上下来的学生,有意无意的看着这一场面,低声议论。其中平日里跟许杰称兄道弟的几人眼观鼻,鼻观心,直直的踏进校园啊。

  袁幼雪在萧少欢追过去打倒许杰后才反应过来,他有这么厉害吗?

  一向不服输的袁幼雪连忙追了上去,似乎也感受到了周围的议论与眼光,压低声音道:“我爷爷说了你也是一个练气士,给你一颗龙虎丹,这事了了!”

  练气士?龙虎丹?

  难道这个世界把天外天的修士叫作练气士?

  龙虎丹听少女的口吻,似乎是针对练气士的丹药。

  少女的话,无疑为萧少欢打开了一道新世界的大门。

  华夏与天外天的武林,究竟有何相同与不同?

  “可以。”

  萧少欢看着少女,眼里有了一丝向往。

  眼神炙热,以致少女误会了什么,俏脸微红。

  止住手掌的伤势,大汉郑三拳走过去扶起许杰,把他带到路边的一辆绿色吉普车上。

  看到许杰体表没明显的伤痕,但整个人面色通红,颤抖如筛糠。

  这个纵横战场十几年的大汉显然认为伤到了五脏六腑,准备送去医院。

  “明天早上,池塘边。”

  袁幼雪说着,走向了吉普车。

  萧少欢点点头。

  赵昊总是在恰当的时机凑了上来,由衷赞道:“萧哥牛逼!以前真人不露相,低调贼低调。”

  萧少欢笑而不语。

  两人朝教室走去。

  “萧哥,我老爸开了一家武馆。我看你的身手比我打小就练还厉害,今晚帮我个忙。”

  赵昊心里盘算着小九九。

  “有事说事。”

  “今晚约了一场架!那些人练跆拳道的,说我们华夏传统武术不能实战!找到我家武馆里了。我爸去帝都一个道场交流去了,就剩我这个少馆主,晚上不一定压得住。”

  “我去了,不使用你家的武功那也不能算吧?”

  “这也是哦,那中午我教你几招。”

  “临时抱佛脚,你这么信我一定赢?”

  赵昊奸计得逞的一笑,颇以为然道:“我爸说了,练武先练功,基本功扎实的人任何武术都是手到擒来。很明显,萧哥你已经是扎实的不能再扎实了,可以融百家之长,纳为已用,成就一代武道宗师。阿弥陀佛!”

  说道最后,赵昊还戏精一样双手合十。

  两人有说有笑的进了教室,萧少欢偷偷瞄了欧阳心茹一眼。

  “给你,陆老师让我交给你的。”

  萧少欢坐到位置上后,欧阳心茹从书桌里拿出了一份信封,递了过去。

  看着白嫩的皓腕,萧少欢点头接过,上面写了简短的五个字。

  吾儿,少欢,启。

  从记忆中得知,从去年开始去外地打工的父亲每个月都会给他寄一封信和一些零花钱。

  萧少欢缓缓的打开:

  我的宝贝儿子,转眼你已经是一个高一的男子汉了。

  爸爸没有能力给你锦衣玉食,但我还是得要求你好好学习,知识才能改变一个人的一生,更能教会你怎样做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新青年。

  我没有别的家长那么富有,这不是在我要求你做个优秀的学生时反驳我的理由,我们是父子,这是一辈子的事。

  子不教父之过,我必须要求你认真,优秀。

  当然,打小你就争气,懂事,成绩好。我十分的为你骄傲,自豪。

  听闻陆老师讲你喜欢上了一个女孩,这很正常,爸爸能理解。

  我也相信你能在不影响学习的前提下处理好。

  我给你买了一部手机,还有一百零花钱,跟其他同学比相当少,但爸爸尽力了。

  好好学习。

  萧刚。

  ……

  阳光投射到课桌上,一张信纸无声的躺在阳光下,接受阳光的洗礼。

  萧少欢握着手里的人生第一部手机,和那折叠的非常工整的一百块钱,眼睛红了。

  一张方正严谨又慈爱的脸庞浮现在脑海里。

  他在天外天时是个孤儿,小时候常常看着别的小孩在父母面前撒娇,便能得到心仪的小木剑玩。

  他也渴望父母。

  重生到这华夏,寄宿在学校里他没有尝到家的美好,如今一封信,却使他有了一份归属感。

  毕竟在这个世界他就是这个十六岁的少年,经历的一切都刻在骨子里。

  不分彼此。

  印象中,萧刚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但现在种地越来越穷,为了供他上学,不得不出远门打工挣钱。

  虽然萧刚没有别的家长那么富有,但萧少欢认为,一个父亲在努力赚钱养家,供孩子上学,那么,当子女凭什么不努力?

  还大言不惭的顶撞父母不如人?

  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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