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74.老鬼
防盗:订阅章节没超过70%, 72小时后才能看正文。
傻子端着一碗开水, 站在门口, 抿着嘴唇打量她。
傻子才十五岁, 已经有一米七八,他身上穿着洗得发白的红t恤,宽松短裤。
他很瘦, 却不是那种干瘦,皮肤很白, 巴掌小脸,五官也算好看,一双眼睛清淩淩地,看她的眼神像极了一只无害的小奶狗。
苏秦眼眶有点湿。其实她没想到,会被转卖到傻子家里。
前世,她在张星家里呆了五年, 因为生不出孩子,要被张星转卖给村里一个六十岁的老头。她半夜里逃跑,慌忙之余躲进了傻子家。
傻子找小猫咪时, 发现了床下的苏秦。
张星带人进来,问傻子有没有看见苏秦。傻子点头, 然后指了指后院。
苏秦藏在傻子家床底, 藏了三天。傻子每天给送水,送馒头。
傻子妈以为他拿了食物去喂野猫, 也就没放心上。苏秦在傻子的床下, 呆了整整一个星期。
她在床下不敢说话, 甚至不敢大声喘气儿,一个星期只跟傻子说过“谢谢”两字。一个星期后的晚上,傻子带她逃出了村子,他们跑去了同罗乡,找到了去那里支教的老师。
后来,在学校上课的小孩告了状,苏秦和傻子被抓回了村子。
因为傻子触犯村里妲忌,被村里人惩罚,活活烧死。而当他们打算砍断苏秦四肢时,发现她怀孕了,她因此逃过一劫。
之后很多年,她都忘不了傻子被烧死的场景。
之后,黎教授带警察赶来时,她被村民转移走。
黎教授和警察没有放弃,在山里蹲守了半个月,才找到她的踪迹,将她救了出来。回到城里,她在父母的陪同下,去做了流产手术。
张凤因为贩卖人口被抓,而张星也因为在城里杀过人被逮捕。而李云珍和那些买媳妇儿的村民,仅仅只是被口头教育批评。
除了苏秦,村里其它被拐卖的女孩也被救了出来。可有些女孩在回到城里后,又选择回到那里,她们舍不得孩子。
苏秦去警局报案,举报李云珍和几个亲戚故意杀人,将傻子活活烧死。可警察们去了村里,村民们却表示,村里压根就没有傻子和傻子妈这两个人。
因为没有证据,这件事不了了之。
……
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相对于其它被拐卖的女孩,苏秦都是幸运的。
此刻看见傻子活站在门口,眼泪抑制不住往下流淌。
傻子见她哭了,连忙将水搁在漆黑的柜子上,拿手指了指装水的搪瓷碗,然后退了出去。
傻子不是真的傻,他只是闷闷地,不喜欢说话,在外人面前表现得像傻子。
他很聪明,前世如果不是他,苏秦也出不了村。
苏秦扫了眼那碗水,没有喝,等傻子退出房间,她把水倒在了床底。
在这个村子里,其实除了傻子,她谁也不能信。这碗水虽然是他送进来的,但她不确定里面是否被他母亲下了药。
即便此刻她渴得嗓子冒烟,也不敢去碰那碗水。
农村的瓦房比不上城里的居住环境,卧室的地面不是水泥地,更没有瓷砖,而是黑漆漆的泥土地,又潮又湿。
卧室里如果不开灯,便黑漆漆地。这里连柜子都是漆黑陈旧的。床单和被套,虽然老旧,但洗得很干净,上面还有皂角的清香,看得出,傻子的母亲很爱干净。
对比之下,张星家里邋遢很多,被褥潮湿,且有令人作呕的霉臭。
苏秦知道傻子是一个怎样的人,如果这个家里只有他,那她完全可以安心。可他还有一个妈,对于他的妈妈,她不了解,但这里的乌鸦一般黑,他母亲应该和村里其它人一样,冷血无情。
否则,前世的傻子也不会让她躲在床底一个星期之久。
苏秦很困,却不敢睡。
晚上,傻子再次走进来,拿剪刀给她剪了捆住四肢的绳子。
傻子站在她床边,看着她,指了指隔壁堂屋:“外面,等你。”
苏秦揉了揉肿痛的手腕,盯着他的后脑勺,喊出口:“非非。”
傻子停住脚步,明显一愣,转回身看她。
这一次,他看她的眼神,不再是那种温和无害的小奶狗,是带着一种锐利的警惕。
苏秦被他突然转变的眼神吓到,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眼前这个大男孩,不再是前世她遇到的那个单纯善良的云非。
她心里咯噔了一声,才又小心翼翼给自己圆话:“我的小名……叫飞飞……你可以叫我飞飞。”
傻子的目光又在刹那间转变,眼神恢复平时示人的憨傻。
苏秦下床,穿好鞋,跟着他去了堂屋。
堂屋里,对门的那面墙上贴着**画像,白炽灯下摆了一张方形餐桌,上面摆着两菜一汤。
一盘腊肉炒蒜苗,一盘炒油菜尖,一大盆豌豆尖酥肉汤,方桌三面各摆了一碗米饭。
苏秦是真的饿了,看着冒热气的白米饭,肚子里“咕噜噜”直打鼓。
傻子去厨房抽了三双筷子,回到堂屋里,递给她一双。
苏秦表现地很害怕,身子直打颤,一副不敢伸手去接的模样。
云琴端着一叠浇了辣子油的泡萝卜进来,看见小姑娘抖如筛糠,对她说:“过来吃饭,吃饱了肚子才有力气给人当儿媳妇不是?”
苏秦小心翼翼抬眼,对上云琴那双精明的眼睛,骨子里窜出一阵冷意。
这个女人皮肤很白,五官明丽,她身上虽然穿着破布衣服,可气质却不像一个普通农妇。前世,苏秦没有跟她打过照面,只躲在床下听过她的声音。
女人的眼睛仿佛能洞穿一切,看得出,她是个精明的女人,不似张凤和李云珍那么好唬弄。
云琴坐下后,端起碗,抬眼看着站在桌前、垂着头的女孩。
女孩看起来不过十五六岁,身上穿着校服,头发蓬乱,脸上有伤,且有荨麻疹,看不出长相。
她拿了一只空碗,给她舀了一碗酥肉汤,“坐下,吃饭。”
苏秦一副不敢违逆的样子,坐下,捡起筷子端起搪瓷碗,不敢直视任何人的眼睛,立刻将脸埋进碗里,假意刨了两口饭。
云琴一直盯着她,冷笑了一声。
这阵冷笑让苏秦头皮一麻。
“放心吃,里面没药。你这幅样子,我儿子也下不去嘴。”云琴嘴上冷言冷语,却往她碗里挑了一撮蔬菜,“你很幸运,没缺胳膊少腿,被卖到我家。”
在村里,谁都知道她的身份,所以那些人贩子一般不会主动跟她做买卖。她今天刚买了苏秦,晚上她出门摘菜,就发现自己被邻里邻居监视了。
苏秦闻言,刨了一口饭,即便饿得受不住,也不敢再多吃一口。
她吃一口饭,便小心翼翼地看一眼云琴,表显得像一只受到惊吓的小猫咪。
云琴问她:“你是哪里人?”
她愣了一下,声音细若蚊呐:“云……阳。”
云琴不再说话,低头吃饭。
饭桌上陷入寂静,只听见筷子碰撞搪瓷碗所发出的声音。
饭后,傻子起身,沉默地抱着碗筷去了外面厨房。等傻子离开,云琴也从一旁的柜子上,取下绣了一半的鞋垫,开始做针线活。
云琴刚戴上顶针,胳膊肘便被小女孩拿手指戳了戳:“需要……帮忙吗?”
云琴以为小姑娘至少得缓个几天,才敢主动跟她说话,没想到才吃了一顿饭的功夫,就开始跟她搭讪了。
她笑道:“呦,你们城里来的丫头,还会做这个?”
苏秦点点头:“嗯……我没有亲人,在孤儿院长大,什么手工活都会的。以后,还要承蒙你们照顾,我不能白吃白喝。”
她告诉对方自己是孤儿,又表示以后要接受他们“照顾”,言下之意,已经接受了眼下的事实,她对外面没什么牵挂,会乖乖跟他们过日子,想以此让对方放松警惕。
她一脸诚恳的样子,让人觉不出是在装乖。这女孩,大概是在张星家里受了不少折磨,所以来了她这里之后才这么乖。云琴想。
如果云琴是李云珍那种人,这会儿可能已经笑得合不拢嘴。可惜,她不是。
她打量了一会苏秦,目光收回,一边穿针线,一边说:“我这里的确不养白吃白喝的人,你以为会做点活儿,我就肯让你留下?等你身上荨麻疹好了,我让张凤带你走。”
苏秦心口一跳,略震惊。
这个女人知道她身上的不是传染病,而是荨麻疹,却让张凤带她走?如果她再被张凤带走,是会回到张星那里,还是被转卖给六十岁的老头?
这个女人,让苏秦捉摸不透。她难道不是想要一个会生儿子的儿媳?
如果不是,那她买自己来,是想做什么?
她整理了一番思绪后,得出一个很可怕的结果。
她试探着问云琴:“您……是外地人,被送到这里来的?”
云琴手一颤,针尖扎进指腹里。
她将手中东西打翻,突然掐住苏秦的脖子,额头青筋乍现:“那不叫送!叫拐!是强盗行为!强盗行为你懂吗?”
苏秦被她掐得喘不上气,推了她一把,挣脱她的桎梏。
她往后连退几步,后腰抵着柜子,揉着脖子,皱眉看着眼前这个突然发疯的女人。
“我们有机会出去。”她轻咳了一声,继续说:“有一个姓黎的研究生来了这边支教,他是我们走出这里的希望。”
云琴闻言,冷笑一声,仿佛听她讲了一个很天真的笑话。
“今天我听张星说,他会来这个村子采风。”苏秦顿了一下,继续说:“这里的人不会让你出去,但你儿子和你不同。他是大山里的孩子,又是村民眼中的傻子,大家对他不会有防范之心。你可以去跟张星争取,送他去上学。”
云琴收住冷笑,开始重新审视眼前这个姑娘。
重活一世,一切走向都变得不一样,可她仍身处危险之中。
上一世,傻子没有去上学,所以他在去了同罗乡后,引起了学生们的注意,导致两人暴露。
而这一世,如果傻子可以正大光明的去上学,她就有办法让黎川得到她的讯息。
*
学校修在同罗乡,说是一个乡,其实环境也好不到哪儿去。
前两天,黎川和几个大学生从土陵镇走到同罗乡,走了一天山路,到的时候已经晚上。
同行的同学脚上都磨起了水泡,以为到了地方可以好好休息,当大家看见破烂的宿舍时,呜呼哀哉,表示惊呆。
宿舍是一间瓦房,男女各一间,而且木板铺起来的大通铺,房间甚至没有门。
男同学们无所谓,可女同学们表示崩溃,甚至有人“嘤嘤嘤”哭起来。
同学们各种抱怨,后悔来这个地方。只有黎川,默默地将背包扔去床上,用盆装着洗漱用品,轻车熟路地去了后院打井水洗漱。
有个男同学抱着盆,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拍拍他的肩,问:“黎神,你干嘛要来这种鬼地方支教啊?是为了体验生活?”
说话的男同学叫杨圆,他高中的时候,本来和黎川同级,后来黎川一路跳级,他大学刚毕业,黎川研究生已经读完了。
杨圆毕业打算进官场,来这种落后的地方支教,也只是为了给自己增添点政治资本。可他想不通,黎川为什么会来这种地方。
上辈子,黎川来这里支教,是因为得罪了人。
而这辈子……
他拧干手里的毛巾,擦了把脸,说:“找人。”
他在小孩们面前表现得痴痴傻傻,被人欺负也从不会还手。家里炒了花生米,他会捧给孩子们一起吃。
男孩们觉得云非特蠢。
女孩们觉得云非特好,话少,性格好。而且,他虽然“傻”,但收拾地很干净,夏天,他身上有皂角的清香,不像其它男孩身上全是臭汗味。
中午,孩子们来云家院子里玩儿砸沙包、跳格子的游戏。
左邻右舍的妇女,也拿了鞋垫和针线过来,坐在他们家院子里,一边看孩子们玩游戏,一边做手工聊天。
四个女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隔壁的李素华问云琴:“琴儿,听说你昨天给非非买了个媳妇儿?听话不?”
云琴腿上放着竹篮,里面针线缠绕在一起,略显凌乱。
她一边整理针线,一边回答说:“还凑合。大概是被打怕了,很听话,会帮着洗碗干活。嗯……就是丑了点儿。不过也无所谓了,能生孩子就行了。”
李素华“呦”了一声:“得亏长得丑,要长得好看,指不定怎么闹腾。张二娃家的那个媳妇儿,你们知道吧?啧,长得怪水灵的,结果没过两天,闹着要杀张二娃全家,还要去报警,那死丫头,居然还想下耗子药跟张二娃同归于尽!你们猜怎么着了?”
其它几个女人瞪大眼:“打死啦?”
“好歹是花钱买的,咋可能打死呢?”李素华吸了口气,说:“张凤那个狠心的,把儿媳妇的双腿双脚都砍了,我去看过一回,本来挺水灵的一丫头,变得疯疯癫癫……在猪圈里到处爬,已经疯了。真是造孽啊。”
“嗨,依我说,这事儿也不能怪凤儿吧?要不是那丫头想毒死人,凤儿会干这种缺德事?依我说,是这丫头心狠,怨不得人!没给她拉去天台上烧死,就是仁慈的。不过话说回来,我们琴儿不也是城里来的媳妇儿?瞅瞅我们琴儿多善良,留在这里多开心?”
女人说着,伸手过去,拍了拍云琴的肩。
云琴垂首不言,嘴角挂着一丝浅笑,胃里却一阵翻涌,想吐。
她冲着窗户里吼了一声:“小秦,给我拿一撮红线出来。”
没一会,坐在院里闲聊的农妇们,就看见一个身材瘦小,裹着头巾的女孩握着一撮红线走了出来。
她颤颤巍巍将红线递给云琴,手明显颤抖。
她抬眼对上李素华的眼睛,像一只受惊的小兔,连忙垂下头,迅速进了屋。
等她进了屋,李素华对大家说:“你们瞅瞅,琴儿把儿媳教的多好?才来第一天,让干啥就干啥。今天早上,琴儿和非非出去干活,这姑娘一个人进厨房把碗洗了,从厨房出来,又自己回房,倒挺老实的。”
云琴笑声清脆:“我们非非虽然傻,但长得体面。她能嫁给我们家非非,也是她的服气呢。”
“是是是,别说,你们家非非啊,长得是真体面,比那个……《新白娘子传奇》里的许仙还好看嘞。”
“是啊,你们家非非长相随你,只是可惜了……”
云琴忽然想起什么,问李素华:“嫂子,村长是你侄子,您看看,能不能去跟村长说说,让我家非非也去念个书?我们家非非吧,从小跟着我干活,都有媳妇儿了,也没享受过上学的滋味儿。我吧,想让他也体验一下读书的滋味儿。”
“这……”李素华一脸为难,说:“都是当妈的,我当然知道你是为了儿子好。可非非这种情况,又不可能出村,去上学,有啥意义?”
云琴握住李素华的手,说:“嫂子,您不知道,我们非非每天坐在门口,看着别人家的孩子背着书包回家,多羡慕。而且吧,非非他爹没念过书,现在不是免费上学吗?我们非非好歹也是村里的男丁,怎么就不能去念个书了?哪怕他只学会几个数字,我这个当妈的脸上也有光啊。”
李素华一脸为难。
苏秦隔着窗听见外面谈话,吁出一口气。
早上云琴和非非虽然不在家,但邻里邻居却监视着她。她早上如果有出院的举动,这会儿李素华一定会建议云琴打折她的腿。
上辈子,她便是听了这些被打断腿的例子,所以才没敢跑。后面听说张星要把她卖给老头,才孤注一掷。
那次逃跑没成功,不仅被抓回来,也害死了云非。
村头有一个祭祀用的天台,没有改革开放前,这个村封建迷信,每年都要烧死一个少女祭天。
改革开放后,这种现象被制止,村民便拿来烧犯村规的人。
在村里,村民必须遵守规矩团结。谁敢放走别人家的媳妇儿,就一定会被烧死祭山。而云非,上辈子便触犯了这一大忌,放走了苏秦,才落了一个被烧死的下场。
云非知道自己的身份,他同母亲一样,痛恨村里人,也渴望外面的世界,想知道亲生父亲长什么模样。
晚上。
云琴捉了一只老母鸡去李素华家里。
能生蛋的老母鸡值点钱。李素华拿人手软,帮云非上学的事儿,她也就答应了下来。
*
苏秦在家里找到一根拇指长的铅笔和一张草纸。
她趴在床上,正借着一点点室外光线,凭借前世的记忆,画一张地图。
张家沟四面环山,只有一条出去的路。然而在后山东南面的一块岩壁后,有一个天然形成的山洞。
山洞下面是水,顺着小瀑布,流向同罗乡的大河里。
前世,云非找到了那个山洞,两人在村民的追击下,孤注一掷,抱着一根枯树冲下瀑布,顺着河飘到了同罗乡。
但那条路太险了,前世她和云非差点被淹死,能活下来,完全是运气。她不确定今生是否还有这样的运气,所以不敢冒那个险,更不敢拿云非和云琴两人的命去冒险。
(https://www.uuubqg.cc/101_101107/5486792.html)
1秒记住笔趣阁:www.uuubqg.cc。手机版阅读网址:m.uuubqg.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