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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开业准备


  孙喜梅手执毛笔,均匀的涂着墨,她哼道:“就你,还写诗,你先把字写好再说吧,我看就选几首李太白的诗歌,挂上就行了。”

  宋开想了想,道:“好是好,不过没什么特色,整几首再说吧,先写副对联,嗯,对联就写……就写,嗯,红尘美食伴香酒,白玉狮子口水流。”

  “啊?”

  “噗嗤!”

  “呵呵!”

  孙喜梅、聂铃铛、阿福三人同时发出声音。

  聂铃铛笑的最是欢乐,“这对联倒是挺好,对面的石狮子要是真能流口水,那可就好了。”

  孙喜梅也是直摇头,口中嘀咕道:“不正经,太不正经了,你是个读书人,做这种诗词,有辱读书人的风雅,不过,嗯,做对联倒也是挺合适。”

  一边说着,孙喜梅便写了下来。

  宋开点点头,道:“嗯,再来几首风雅的诗词,有了,先来一首打油诗。”

  “打油诗?”孙喜梅看着宋开。

  “就是不太工整的诗词,莫道苏州无美羡,红尘客店且相见,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店。嗯,写好了没,”宋开低头看孙梅。

  孙喜梅皱了下眉头,嘴里细细品味,“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店?这倒是极好的……嗯,果然是极好的诗句,带几分人生哲理,只是……哎,只是被你前两句诗词糟蹋了,本该是极有韵味的诗词,却是落得下等。”

  孙喜梅一边嘀咕着,一边写下四句诗词。

  宋开也不管孙喜梅的态度,接着道:“恩恩,写的不错,再来一首,去年相见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今年相见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美酒湿衣袖。”

  孙喜梅一边写一边皱眉,写完最后一句话,便有些痴了,这首诗是宋开改的欧阳修的诗词,虽然有些不应景,但是诗词中那浓浓的离别相思之意,那宛若昨日相见的情形,尽现眼前。

  这一次,就连聂铃铛也是有些痴了,聂铃铛虽然不喜读书,但毕竟是郡主,从小到大女红没学多少,诗词歌赋却是学了很多,她至少还是看得出这首词中所蕴含的意境的。

  宋开没理会两个女人,嘀咕道:“这首不好,不好,没体现出咱们红尘客店的名字,要不再改改,把花市改成红尘客店。”

  “你闭嘴!”孙喜梅抬头,眼睛有些湿润,“诗词本是高雅之事,你怎么能……怎么能这般轻浮!不过……不过这诗是你所做,你……你终究还是别改了,求你了。”

  “行吧行吧,”宋开摆摆手,“咱们再来一首,这次我真的不乱改了,你写。”

  孙喜梅身体一颤,看着宋开,“还……还有?”

  “当然,我这些年可是偷偷做了一些,嗯,你写,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犹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这次宋开没有胡乱修改诗词,而是把完整的《水调歌头》给搬了过来。

  孙喜梅听完这首词,手中毛笔一颤,一滴浓墨落在了白纸上。

  “我的纸!”宋开提醒了一句,但是抬头看到孙喜梅的表情,他就知道坏了,这首词似乎有点托大了,赶紧讪笑道:“太长了就别写了,咱们换……”

  孙喜梅却是猛地低头,手中毛笔极速挥舞,一首《水调歌头》顷刻而就,她写完,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看着笔下的白纸,连连道:“好,好,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好!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好!”

  说着,孙喜梅很郑重的朝着宋开躬身一拜。

  宋开连忙摆手,老脸通红,“算了算了,不过一首词而已,不必如此。”

  “不,不仅是这词,刚才我这书法,也更上一层楼,以前爷爷总是说我书法徒有其形,仅可为匠工之作,但是今日,寓情于笔,果然痛快,多谢宋郎了。”孙喜梅很是认真的说道。

  宋开“哦”了一声,道:“嗯,三首,差不多了,哦,对了,还有一首。”

  “还有?”聂铃铛和孙喜梅同时惊呼。

  “是一首劝人别别浪费的,这首很短,喜梅,你继续……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宋开念完,叹口气。

  这首《悯农》固然是很好,但是有了上一首《水调歌头》的冲击,两女都已经麻木了。

  孙喜梅放下手中笔墨,偷偷看了眼宋开,又看了看之前所写诗词,心中实在无法把这些诗词和宋开联系起来。

  宋开可没觉得怎么样,道:“嗯,差不多了吧,把这几首诗词表一下,挂起来,算是附庸风雅。”

  “宋郎这可不是附庸风雅了,你这是真风雅,待开店那一日,你之名声,定然会迅速传遍整个苏州,甚至一日之间,传到长安城,”孙喜梅认真说道。

  “啊?对了,这可不行,这可真不行,”宋开挠挠头,“落款,落款你就写……就写是别人所作?”

  “为什么?”孙喜梅奇怪的看着宋开,“若真是传到长安城,不出一年,宋郎你可就仕途平坦了。”

  “关键就是这点,我忘了很多事情,更不喜做官,真的被长安城那些官老爷召见了,我肯定会闯乱子的,行了行了,落款就写……”

  “就写我吧!”聂铃铛笑嘻嘻的走上前来,“写我,写我,我想尝一下名扬四海的滋味,嗯,就写聂红所作。”

  宋开看了眼聂铃铛,然后点点头,“嗯,落款就写聂红。”

  孙喜梅叹口气,心中对陆云带着几分好奇,写下了落款。

  随后宋开又让阿福明天买些李白的诗词,一起挂在墙上。

  孙喜梅有些失魂落魄的往医馆走,刚才的几首诗词,对她冲击很大,她生平最厌烦便是女红,从小便喜欢读书写字,再加上极为聪敏,学习比其他兄长都要好很多,后来跟随孙堂学习医术,因为悟性好,很快就入了门,虽然平日里不给人瞧病,但是她的兄长叔伯都知道,此女医术比他们不差,再过几年,稳稳超过他们。

  正因为如此,能被孙喜梅看上的男子,还真没有多少,但是近日,宋开随口吟诵的几首诗词,却让孙喜梅涌起了阵阵无力感,仿佛是只能仰视一般。

  回到客店,薛为海正巧来探望病床上的周策,见孙喜梅回来,薛为海笑着问了句,“宋开那客店什么时候彻底败落啊?”

  孙喜梅朝着薛为海拜了下,然后低头,道:“怕是……怕是不会败落了,开店之日,定会让苏州城轰动。”

  说完,孙喜梅便去了后院回自己房去了。

  孙堂和薛为海均是奇怪,不明白孙喜梅的意思。

  红尘客店内,聂铃铛看着几首诗词,嘿嘿直笑,她抬手锤了下宋开的肩膀,“不错嘛,宋开,还真没看出来,你竟然是隐藏的大才子。”

  阿福只是呵呵傻笑,他虽然看不懂诗词,但似乎,自己的小主人真的很厉害。

  宋开摆摆手,“别笑了都,赶紧的,过来帮忙蒸酒,这两天至少得弄出五十斤来才行。”

  聂铃铛嘟着嘴干活去了。

  客店内紧张的做着准备工作不提,第二天一大早,城门刚刚打开,阿福就带着招聘启事到了城门口不远处的石柱子前,踩着几块石头,阿福把那大大的招聘启事白纸贴在了石柱上。

  一般来说只有官府檄文才会贴在外面,商家很少用这种方式打广告,倒不是没人想到,主要是这年头纸太贵了,而识字的人又不多。

  不过宋开这招聘启事还算吸引人,主要是每个月有三贯钱的薪水,还算可以。

  阿福站在一边保护招聘启事,观看的人一波接着一波,大都是随口笑几声便过去了,这年头,会厨艺的人并不多,而厨艺好的,大多都是土财、富绅、王府家中的下人,他们都是专门被花重金培养的。

  红尘客店内,大约到了下午时分,一名肥头大耳的家伙,在店门口探头探脑,东瞅西看。

  宋开坐在柜台后面,指着那胖人道:“干嘛的?”

  那家伙回头看了一眼,然后缩着肩膀朝着店门小步跑来,“那个,你们这里,招厨子?”

  “你是厨师?”宋开上下打量着来人,生的又一米七多,但是长得极为壮实,脸上的横肉一块一块的,小肚子也挺出一块,像是怀胎九月,脑袋圆咕隆咚的,看面相,不是奸诈之人。

  “是,是,是厨师,俺曾在太师……我曾做过主厨,家传的厨艺,看,这是我家传的陨铁菜刀,上面是隋炀帝钦赐的‘赵家菜’,整个大唐,只此一把。”说着,那人从背后的褡裢里取出一把黑咕隆咚的菜刀,还别说,菜刀上真的刻着三个字,‘赵家菜’,虽然不知道这菜刀是不是陨铁所做,不过,这来头的确牛笔哄哄啊。

  宋开点点头,道:“先试用半月看看,走,跟我去厨房整几道菜,合格的话,就你了。”

  胖子脸上绽开笑容,“好嘞,不过店家你得包吃住。”

  “那是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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